北京居住證辦理指南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北京居住證辦理指南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辦理條件
1、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a.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b.在京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c.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托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托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二)辦理材料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并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或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并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后退還)。
3、人像采集后,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借回執領居住證)。
(四)辦理地點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五)辦理時限及費用
時限:來京人員提供證件、證明齊全,經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發《北京市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延長至30日。
費用:首次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免收證件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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