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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就業失業登記申報條件
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進行就業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的合法憑證。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南寧就業失業登記申報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就業登記條件
(一)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
1.用人單位新招用勞動者或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于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社區或行政村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后,應當于15日內到所在地社區或行政村辦理停止就業登記手續。
(二)勞動者個人辦理就業登記
1.開辦私營企業的;
2.取得個體營業執照的;
3.實現靈活就業的。
4.自主就業人員在停止就業后30日內,應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到所在地社區或行政村辦理停止就業登記手續。
二、失業登記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在常住地社區或行政村進行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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