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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姓名變更的材料
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于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太原姓名變更的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太原姓名變更的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申請人屬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
(二)學校或單位(社區、村委)出具的證明(其中已就業人員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變更證明,14歲以上在校就讀的人員由學校出具同意變更證明,14歲以下的不出具該證明);
(三)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二、申請條件
在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的情況下,擬變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安部規定的關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規范漢字、字體要求的,可申請辦理。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需生父母提出申請,并雙方到場確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二)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三、申請程序
(一)關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二)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審核。申報信息、審批進度、辦理通知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告知,也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務等。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三)現場核驗材料及辦理。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
四、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預受理審核(預受理審核時限為5個工作日)通過,申報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攜帶材料前往現場辦理,自受理成功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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