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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因素事故致因模型的探討
關鍵詞:事故致因模型;個人因素;社會人
隨著現代社會科學技術的發展,在工業領域之中,安全科學取得了明顯的進步。死亡率的減小,受傷害程度以及受傷害次數的減少都足以說明這一點。但是這些進步不能讓我們掉以輕心,因為事故和傷害造成的人身和經濟財產損失仍然占很大比例。事故和安全讓人們很自然地關注到個人因素在工業領域生產活動中的影響和作用,比如:個人的感覺、認識、決定和行動。這些個人因素與事故發生有什么聯系,對于事故的發生有著什么樣的影響。研究個人因素在導致事故發生起到的作用和影響是必要的。
一、事故致因模型
圖1是一個建立在人的認知和行為調整階段的事故致因模型,各階段如圖所示。這個模型表示的是:潛在危險存在的情況下,由于個人因素的作用,事故的發生或避免。在工作情況中,個人因素的不同能夠對事故的發生造成影響。當個人暴露在危險情況之中,如果沒有感覺到危險的存在,泰然處之,就容易形成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發生。當個人已經感覺認識到了危險的存在,并且做出避免事故的決定,這樣的行為決定過程是指向安全行為的。當個人決定采取控制或躲避行為以避免事故的發生以后,安全行為能否實現就要依靠個人采取行動的能力了。如果沒有采取相對應安全的決定或沒有避控的能力,就會導致不安全行為的產生,導致事故。如果個人有能力很好地行動,成功地控制潛在的危險或者安全躲避,那么這就是一種安全行為。圖中的虛線表示的是意外情況導致的事故,因為在實際情況中,有時安全的行為并不一定絕對可以避免事故,不安全的行為也并不一定絕對導致事故的發生。
圖1潛在危險存在的情況下,個人因素事故致因模型
二、事故發生之中個體的差異
根據圖1中事故致因模型,工作行為的安全還是不安全取決于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即個人潛在的屬性和特征,這些屬性和特征與工作行為(感覺、認識、決定、能力)四個階段之中的每一階段都有聯系。如果在感覺、認識和決定階段出錯,或者沒有所要求的躲避能力,那就會導致不安全行為,當潛在危險存在時,就極有可能導致事故。
行為是建立在感知基礎之上的,經由思考、總結、判斷、決定,而后產生行為,這一過程形成經驗。究竟這種行為是安全的還是不安全的,就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并且進行調整,最終目的是實現安全行為(圖2)。這一過程中,感知、行為、調整、經驗四個因素影響著個人行為的安全性。感知能力好的職工,對于環境變化認識判斷準確迅速,能夠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行為,使之是安全的。通過對于事故的研究,發現感知速度與行為動作之間的配合關系可能是導致個人事故發生可能性的一個因素。那些一遇情況就驚慌失措的職工容易發生危險事故,相比較來說,做出準確判斷更為重要,一個準確的判斷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行為的安全性。在面臨意外情況的干擾下,行為持續不斷地成功(即安全行為),這種表現,就是一個行為的調整,是導向安全狀態的行為。調整行為是一種能力,是綜合了能力、技巧和任務的一個有意義的個人整體,在幾乎所有的情況和條件下,能夠導向成功行為的表現。行為的調整可以被看作是持續不斷地向安全行為過渡的一種態度。圖1的模型中表示,有危險存在的情況中,決定階段是受自己的態度影響的,而自己的態度(已經持有)是受工作經驗的影響的。工作經驗能夠減小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經驗能對行為造成影響,包括認識、決定和能力階段。需要說明的是,有著事故經歷的人通常要比經歷有限的人的事故率低。但是,這一普通情況是有條件限制的,并不是一個恒久不變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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