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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零售商創建自有品牌的問題研究
[摘要]創建自有品牌是我國零售商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本文指出了我國零售商創建自有品牌所要面臨的觀念、規模化、組織、質量和信息等五個方面的制約條件,并隨后針對各制約條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關鍵詞]自有品牌規模化質量
自有品牌(PB,Private Brand)是指零售商利用自己的終端優勢和信息優勢,自行對商品進行研發,自設生產加工基地或委托合適的生產企業進行加工生產,最終由零售商定義商標并由其銷售的品牌。自有品牌在零售業發展成熟的歐美國家已經非常發達,但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自有品牌還是品牌競爭和零售行業中的一個空檔。
一、 我國零售商創建自有品牌的制約條件
1.我國零售商的自有品牌意識不強
我國零售商在向西方同行學習的過程中,精力多集中在經營技巧、管理經驗等方面,很少注意到發展自有品牌,即使注意到這一趨勢,在將企業商譽、服務水平、管理風格等無形資產整合到自有品牌中的能力方面也存在欠缺。
2.我國零售商的規模化和連鎖化程度低
由于自有品牌商品只在其自有銷售網絡內銷售,所以零售商的規模對其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據南京蘇果超市核算,連鎖經營必須有20家以上連鎖店才能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優化經營成本;家樂福認為在一個區域內至少達到35家連鎖店的規模,并建立起統一的配送中心,才能降低采購成本。雖然我國零售商在走集團化、連鎖化的道路,但其規模相對于使用自有品牌的要求來說還是遠遠不夠。
3.我國零售商的組織結構和人員素質不適合要求
零售商經營自有品牌是一項系統工程,它對企業組織結構和員工素質的要求較高。一方面,零售商需要有專門的組織機構對自有品牌的開發、生產、銷售等整個流程進行全面管理,但是現階段我國零售企業中很少有專門的自有品牌組織機構;另一方面,零售商經營自有品牌必須有高素質的質檢人員和技術人員,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零售行業這兩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客觀上制約了自有品牌商品的開發與經營。
4.我國零售商在質量監督方面存在挑戰
目前,產品質量問題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關注,控制產品質量是成功創建自有品牌的一項基本前提。現階段我國零售商在對外部制造商的選擇和管理中疏于考察其資質、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對自建的加工基地有包庇縱容行為;在產品質量檢測時,存在原材料把關不嚴、產品質量標準貫徹不徹底等問題。自有品牌商品質量控制不好,不僅會影響到該自有品牌的銷售,還會對零售商的商譽造成極大的損害。
5.我國零售商信息化管理程度低
我國零售商要擴大規模、實行連鎖化經營必須實現較高的信息化管理,但是現階段我國零售商的信息化程度普遍較低:一是信息管理系統發展滯后。許多零售商的前臺POS銷售系統和后臺MIS管理系統缺乏或不完善,銷售數據的采集和數據的整理、分析、處理能力低下;二是零售商信息化基礎設施落后,信息技術不發達,零售商信息技術的落后阻礙了自有品牌的創建。
二、 我國零售商創建自有品牌的對策
1.更新觀念,充分整合零售商的無形資產
一方面,國內零售商要發展自有品牌必須轉變觀念。零售商要克服“一手買一手賣”傳統觀念的束縛,重視并增強自有品牌經營意識,變“被動零售”為“主動營銷”,把創建和發展自有品牌提升到零售商經營戰略高度;另一方面,增強零售企業整合無形資產的能力。利用自有品牌這一載體將企業的良好商譽、優質服務、特色經營等無形資產整合到自有品牌商品的優良品質中,使企業的無形資產流動起來,為企業增加一個利潤來源。
2.擴大規模,連鎖化經營贏取競爭優勢
自有品牌商品是在零售業日益集團化、連鎖化的大趨勢下產生的,規模經濟對自有品牌的創建和發展有決定性的作用。針對我國零售商規模化程度低的劣勢,一方面我國零售商應充分利用國家支持企業聯合、兼并、資產重組的優惠政策,以參股、控股、租賃托管、收購、合資、合作等方式加速資本擴張,擴大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大力發展連鎖經營,迅速增加連鎖店的數量,努力拓展銷售渠道和經營網絡,為自有品牌商品開辟更廣的市場。
3.改善組織,重視零售企業人力資源建設
針對零售商在組織結構和人員素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借鑒品牌經理制度的經驗,零售商在創建自有品牌后,應專設一名品牌經理負責自有品牌的創建和發展工作,讓其全權承擔起自有品牌管理與運營責任;另一方面,零售商應重視人力資源規劃與建設,重點培養質檢、銷售、品牌管理人才,為創建和發展自有品牌建立良好的人才隊伍。
4.質量取勝,建立全面質量管理體系
提高自有品牌的質量水平,增強自有品牌的競爭力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選擇合適的外部制造商。零售商進行貼牌生產時,應該選擇那些六西格瑪質量控制、ISO9000質量標準開展較好的制造商結成戰略聯盟,共同制定質量標準并嚴格執行;二是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零售商要貫徹以顧客需要為導向,以自有品牌經理為領導,企業全體員工參加的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全方位提高產品品質。
5.信息先行,挖掘零售商電子商務的潛力
創建自有品牌必須逐步配備現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高度的信息化管理:一方面,零售商要加大對信息化的投資,完善零售商的信息管理系統,提高零售商收集、整理、分析數據的能力;另一方面,以自有品牌商品為載體,利用零售商的信息化設施,充分挖掘零售商在電子商務方面的潛力,增強零售商的競爭能力。
三、 展望
我國零售商創建自有品牌在應對國內外激烈的競爭壓力、實行特色的差異化經營、增加利潤來源等方面都是一個理性選擇,是我國零售行業發展的一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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