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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美與美感關系研究的回顧與分析
內容提要:中國當代美學對于“美與美感關系”問題的研究在世界美學范圍內也可說是極為詳盡而深入的。對其發展歷程及代表性論點的分析表明:該問題從字面上看是不能成立的虛假問題;從實質上看,意義在于探尋美感的來源,因此應表述為“事物與美感的關系”。從原始發生上說,是美感在先而事物的審美屬性形成于后;當審美發生之后,美的事物和美感可以互為起因,沒有固定的決定關系或先后關系。
關鍵詞:美本質;美與美感關系;認知科學美學
美與美感關系問題,是美學研究中久久懸而未決的難點之一,對各個理論學派都是嚴峻的考驗。中國當代美學的有關研究經歷了不同時期的發展,構成了幾個里程碑式的步伐。回顧有關的研究歷程,對其中有代表性、建設性的學說思路、脈絡加以整理、分析,可得到深刻的啟示。
1,1950-1960年代:美與美感孰先孰后的論爭
中國當代美學美與美感關系研究的起始,主要反映在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次美學大討論中。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美學中的基本問題,如美學史的事實所證明,首先就是美在于心抑在于物?是美感決定美呢還是美引起美感?”[1](P239) 這一問題就像一塊試金石,立即深刻地顯示出各理論主張的內蘊和觀點的對立,由這種對立出發可界限分明地劃分成兩個陣營:
主觀論為一個陣營,主張:“美產生于美感,產生以后,就立刻溶解在美感之中,擴大和豐富了美感。”[1](P285)
客觀論為另一陣營。其中,自然客觀論認為:“是美引起美感而不是美感決定美。”[2](P28)社會客觀論同樣認為:“美是不依賴人類主觀美感的存在而存在的,而美感卻必須依賴美的存在才能存在。美感是美的反映美的模寫。”[1](P117)
兩大陣營之外的主客觀統一論的立場有些游移,它說:“問題的關鍵在于美與美感的關系。美是引起美感的,這個事實大概沒有人會否認。”[1](P256)照此,它應歸入客觀派的陣營;但它同時又提出“物甲物乙說”(“物甲”指自然存在的物,“物乙”指物的形象——作者注),認為:“美是對于物乙的評價,也可以說就是物乙的屬性。美感能影響物乙的形成,就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美感能影響美。”[1](257)依此,人們一般把它歸入主觀派的陣營。但盡管主客觀統一論作為一個獨立學派的歸屬地位不甚確定,其主張或理論仍在問題范圍之內——不是美決定美感就是美感決定美。
不過,主客觀統一論這種似乎矛盾的見解倒是真切反映出一個問題:美與美感的關系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怎樣認識“美”。對“美”的認識又突出地表現在對美本質的哲學屬性的界定上,“美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還是主客觀的統一,這個美的本質問題是美學的哲學基礎問題。”[2](P275)
主觀論認為:“美是人的一種觀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觀念,都是以現實生活為基礎而形成的,都是社會的產物,社會的觀念。”[1](P5)
自然客觀論認為:“承認美是客觀的,承認客觀事物本身的美,承認美的觀念是客觀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物主義一致的,而這種論點就是唯物主義美學的根本論點。反之,認為美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否認客觀事物本身的美,也否認美的觀念是客觀事物的美的反映,就是和唯心主義一致的,而這種論點就是唯心主義美學的根本論點。”[1](P46)
社會客觀論認為:“美是客觀的。這個‘客觀’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指社會的客觀,是指不依存于人的社會意識、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不斷發展前進的社會生活、實踐。”[2](P284)
主客觀統一論認為:“唯物主義的基本原則肯定了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意識受客觀存在決定。在肯定了這個基本原則之后,唯物主義并不否定主觀能動性的作用,并不否定意識可以影響意識;這一類意識形態(例如哲學)可以影響那一類意識形態(例如文藝)……美學如果接受了在感覺階段意識反映客觀存在的大原則,承認了美必有美的客觀條件,美感必須在感覺素材上加工,它已經就是很穩實地建筑在唯物主義的基礎上了。”[1](P363)
這些講述表明,盡管各學派有關美本質的主張各有不同,但都在自覺地遵循著辯證唯物主義,其哲學立場也的確是符合辯證唯物主義原則的。那么,為什么同樣的哲學基礎會形成完全相反的美學主張?
從字面意義上看,認為美先于美感的觀點在邏輯上是最符合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但如果采取這種觀點,則需要說明先于美感而存在的美是個什么。偏偏這個問題極其難以回答,所有做此主張的理論從來也沒能明確地說出美是什么,只能是以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為一般原則,邏輯地做出推論:美應該先于美感而存在,沒有美就不能有美感,正如沒有事物就不能有反映一樣。
反之,如果如主觀派所說,美產生于美感,則需要說明美感怎樣先于美而形成。對此,主觀派的闡述同樣不明確。一方面,主觀派不把美與美感的關系看成反映與被反映的關系,認為,雖然美感是由外物作用于我們的感官所引起,“但是人的感覺所知道的只是物的形狀、顏色、聲音、味道、氣味等等,這些形色聲味是美還是不美……就要通過意識的判斷。”[1](P277-278)另一方面,他們又解釋說:“美和美感,實際上是一個東西。”[1](P285)因此,主觀派的觀點顯得不合邏輯,難以成立。
反思這一時期的美學研究,可以感到,除簡單化的傾向外,最重要的問題是:各學派都沒能對“美”概念的真實內涵做出正確分析,就連其論爭也不在同一焦點。主觀派之說美是觀念,實際意義是說,“美”概念指代的對象是觀念性的東西;客觀派之說美是客觀的,是說“美”概念所指代的對象是客觀實存的東西。這本來應是概念內涵之爭,卻被當作物的哲學屬性之爭。形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在于:雖然各學派都在力圖得出符合辯證唯物主義的結論,其實卻是在按照以唯心主義哲學為基礎的美學命題方式解答問題,所以不能不陷在深深的矛盾之中。
“美本質”問題的前身是“美本身”問題。“美本身”是柏拉圖在客觀唯心主義基礎上形成的概念,以“美理念”的存在為依據。而“美理念”作為概念是沒有事實依據的虛幻的設定,因而其內容是虛空的,沒有唯物主義意義上的真實內涵。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美是什么”命題必然是偽命題。中國當代美學在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做出美學闡述時,并未對傳統美學問題的哲學前提加以批判,只是從經驗出發,按照人們日常的習慣和理解原封原樣地接受下來。被錯誤命題的內在前提所限定,人們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以為“美”概念是個名詞。既然是個名詞,就可以認為“美”是個獨立的實體,是主觀意識之外的存在。顯然,對客觀存在的物而言,感覺必定是第二性的。如此,一旦把“美”作為實體事物看待,必定要與“美感”形成認識關系、反映關系。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原理,順理成章的答案就是美先于美感,美感是對于美的反映。在這種思路主導下,客觀派在當時及以后的相當時間內占據了上風。但是,由于“美本身”意義上的“美”概念本來就是虛空的,從客觀存在中不可能找出叫做“美”的東西,所以客觀派的理論始終難以成立。
比較來說,主觀派更尊重客觀事實,強調審美現象的意義。它已經覺察到,人們所說的“美”,實指“美的事物”;在日常審美經驗中,事物是不是美的,取決于人的觀念、判斷。這一思想本是正確的,但其表述卻很成問題。當它說:“美和美感,實際上是一個東西”時,其本來意思應該是:“美”概念不是名詞,“美”概念表示的是對人的感覺的形容。可惜它沒能清晰地認識到這一點,終不免被錯誤的思路所束縛,也被人們所誤解。在人們的一般理解中,美就是個客觀的事物;把作為客觀事物的美與作為主觀感覺的美感相混同,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2,1980年代前期:不同的美可以與美感結成不同的關系
此時,主觀派的聲音已經基本消失,代表客觀派觀點的社會客觀論即人們后來所稱的實踐美學在中國當代美學論壇中一枝獨秀。它所主張的美本質的哲學屬性問題似乎已成定論,不再形成激烈的論辯。相應的,中國當代美學也不再以美與美感關系問題為論爭的焦點。但也只是不再爭辯而已,原有的觀點繼續存在,新的觀點一波波地產生,自然地出現了多種觀點并存的局面。
在此階段,社會客觀論暨實踐美學的觀點原則上沒有變化,仍然批評主觀論“都不外是說……美是由人的美感、感情、意識、直覺所創造。這在哲學上可說是主觀唯心論。”[3]P71但其理論還是有所深入,其論說也做出了微妙的調整。
吸收以往論爭的經驗,實踐美學對“美”概念的內涵做出詳細劃分,“美”可以分別作為審美對象、審美屬性和美本質而存在。美的不同層次的存在,使得美與美感結成了不同的關系:一方面,“美作為審美對象,確乎離不開人的主觀的意識狀態”。[3](P68)就是說,如果“美”是指審美對象,則美感決定美的說法是可以成立的;另一方面,“無論人的主觀條件起多大作用,總還要有一定的客觀根據或資料,而且其藝術作品又總和這種客觀存在的某種審美素材相關聯,即最終還是不能脫離客體一定的審美性質。”[3](P68-70)這種審美性質最終來自美的本質。“所謂‘美的本質’是指從根本上、根源上、從其充分而必要的最后條件上來追求美。”[3](P75)即:如果“美”是指審美性質和美本質,則獨立于主觀意識之外,不被美感所決定。
綜合起來,實踐美學的理論思路是:“自然的人化”造成客觀的美本質,美本質使事物的性能、形式具有客觀的審美性質;以此為充分而必要的條件,再“經由審美態度即人們主觀的審美心理這個中介”,[3](P127)就形成了作為審美對象層次上的“美”。或者可再做這樣的理解:客觀的本質層次上的“美”決定了事物的審美屬性和美感的產生,審美屬性和美感共同決定了審美對象層次上的“美”的形成;其中,審美屬性只是為事物成為審美對象提供了可能性,美感才為事物成為審美對象提供了具有決定作用的現實性。
這就以新的形式清晰地表現出與主客觀統一論幾乎相同的理論主張:無論說“美決定美感”還是說“美感決定美”都有一定道理,關鍵在于對“美”概念的內涵做出判斷。用實踐美學的理論來說,就是要明確界定“美”是哪個層次上的。主觀派說“美感決定美”時,“美”是指審美對象;客觀派說“美決定美感”時,“美”是指美本質。而實踐美學認為,只有對“美”做本質意義上的理解才是正確的。從而人為規定性地維護了自己原來的觀點。
但是,從前面的講述中可以知道,“美本質”概念的提出本是虛幻的,沒有事實和邏輯的根據,因此其存在是可疑的,作用是不確定的。在這種狀態之下,美本質的實際意義也無從談起。所謂美本質決定事物審美屬性的說法只是人為的假設。反之,人的審美經驗、審美活動才是真實可感的、可確定的。所以有關美概念內涵的判斷及美與美感關系的認識只在審美活動及審美經驗的層次中才有意義。就是說,在審美活動實踐中,人們確切感知的、可以肯定的是:事物的美與不美,取決于人的感受,不取決于美本質。這就等于說:美本質的有還是沒有,美本質是什么,都影響不到人是不是能把事物看成美的。美本質對審美實踐而言沒有必要,美本質問題也是虛設。
排除了由美本質造成審美對象的可能性,就只剩下另一個因素——美感。由此推導出來的結論是:實際審美活動中所說的“美”就是審美對象,而作為審美對象的美是由美感所決定的。這樣一來,實踐美學的理論調整,表面上看是在堅持美與美感關系上的客觀派立場,實際上恰好證明了主觀派的合理性。但是,美感怎么可能先于美而存在呢?這仍是難以逾越的障礙。
3,1980年代后期:美與美感同時存在
實踐美學的理論闡述以其時代特有的權威性影響了一代人的看法,也在一定意義上開闊了人們的思路。從此,中國當代美學在看待美時,都不再抱以籠統的眼光,而是做出不同層次的分析。同時,從1980年代開始,國外的美學思想被大量引進。其中,對美與美感關系研究有較大意義的,主要是西方的語義-分析主義美學、現象學美學及前蘇聯的審美價值理論。語義-分析主義美學曾對“美是什么”命題及“美本質”問題的合理性提出質疑,致使“美本質”研究在西方美學界乃至世界范圍內基本上被擱置;現象學美學把世間的一切存在都視為與人的感覺相關聯的現象性存在,否認脫離于人的感覺的純客觀存在;審美價值理論則從事物與人的價值關系中解釋美的形成和性質。
受這些學術思想的影響,中國美學界雖然沒有普遍地放棄美本質研究,但對“美”的認識已有所改變。這種改變首先表現在方法論上,認為,如果用反映論的方法看待美與美感的關系,勢必要把“美”看成一種實體存在物,這是不符合審美事實的。人們看到,“美并不是一種實體性存在:它既不是一種主體性實體,也不是一種客體性實體,當然更不是主客體之外的第三實體(如“理念”、“神”等)。”[4](P106) “反映論只是從總體上解決審美意識與審美存在(關系、活動)的關系問題,而不可能解決審美活動中主客體的關系問題。”[4](102)
被用以彌補認識論方法的,是實踐論方法。“人類的審美關系,不能不首先是一種實踐關系。對這種關系,只能在對象——實踐的意義上去理解。那種僅僅從認識論或反映論范圍去理解審美關系的觀點,是極其片面的。”[4](P103)
依照這種觀點,在審美關系之中,美與美感是同步形成的,不存在孰先孰后的問題。“從發生學的角度看,主體審美感覺從一般感覺中的分化,以及客體審美屬性由物的自然屬性向人的生成,實際上同主客體之間審美關系的建立是同一個過程。所謂主體和客體,都是屬于關系概念。……無論是主體審美感覺力的形成,還是客體審美屬性的形成,都同時意味著人類審美關系的形成。它們都統一于人類的審美活動。”[4](P101)這種觀點打破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式的循環,不失為良好的思路。但聯系到具體的審美現象,情形不免有點復雜。
處在審美關系中的“美”,是個具體的存在,由所處地位、所居層次、所具價值的不同,要具體表現為審美客體和審美對象。審美客體必定要與作為審美主體的人相關。但這種“相關”是一種客觀存在,與主體的感覺無關。而“作為審美對象,它不能離開主體的審美感覺而存在,它只能是主體所感覺到、所意識到的對象。”[4](P92)所以,“從可能性上說,審美客體也就是審美對象;而從現實性上說,審美客體并非必然是審美對象。”[4](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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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僅有主觀的審美態度,沒有客體所必須具有的某種物質因素,客體的審美屬性也就無從形成。為什么有的東西可以成為審美客體,而有的東西卻不能?這就因為前者具有某種能構成審美屬性的客觀因素,而后者卻不具有。……這種能夠構成客體審美屬性的自然物質因素,主要是物的形式因素,如色彩、音響、線條、形狀等。”[4](P97)這種闡述,同歷史上的客觀論基本一致,表現出在客觀性質中尋找審美屬性的傾向。
由這主客兩個方向構成的邏輯線索是:客觀實踐過程決定了人的審美能力和事物的審美性質的形成,分別造就出潛在的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構成了可能性的審美關系;當審美主體產生某種興趣時,就漸次形成審美注意、審美態度;此時再與處于可能狀態的審美客體發生適宜的對象性關系,就使審美主體形成了審美感覺,同時使審美客體轉性為審美對象,以此構成了現實性的審美關系。
問題是:從理論上講,現實性審美關系必須依靠事先具備的、可能的審美主客體條件及審美關系。而從實際審美經驗上講,事先具備的、可能的審美關系及審美主客體只是一種假定;這種假定的根據和來源乃是實際審美經驗中現實性審美關系及審美對象的存在。如果不以現實性審美關系為根據、為限定,則任何事物都可以被說成是可能的審美客體,其理論就沒有實際意義了。
這樣,雖然美與美感可以同時存在,不再需要互為因果,從而化解了一個難題,但另一個同樣難解的矛盾又生成了——可能性審美關系與現實性審美關系必須互為因果:邏輯上應該是可能性審美關系在先,而實際審美生活中則是現實性審美關系在先。更令人氣餒的是,似乎已經打破的美與美感孰先孰后的問題,又以新的形式出現:在從可能性審美關系向現實性審美關系的轉化過程中,總要有一個最初的契機,一個決定性的因素;那么,究竟是客觀事物的特殊性質引發了主體的興趣,還是主體的興趣發現了客觀事物的特殊性質從而形成審美關系?
4,1990年代:美與美感關系問題的本體論遮蔽
進入1990年代,西方存在主義哲學極大地影響到中國當代美學,促進了“后實踐美學”諸學派的形成。它們以生存、存在、生命等概念為核心,構建了以存在主義本體論為基礎的學說。雖然它們的觀點、思路及闡述不盡相同,但都首先主張更徹底地拋棄傳統美學研究中的認識論方法。認為,不僅是美與美感的關系問題,包括審美主體與審美客體的關系問題,從性質上看,都是反映與被反映的關系,都屬于認識論范疇。以認識論態度看待問題,勢必造成人與世界的分裂,形成主體與客體間的二元對立。要消除這種對立,必須用存在論或曰本體論取代認識論。“二元對立只是在認識論中存在,在本體論中它根本就不存在。” [5](P13)這種思路的新穎之處不是表現在將傳統美學問題的研究推向深入,而是表現在對美學問題及研究方法的“另起爐灶”,從而呈現出完全不同于傳統理論的面貌。
存在論美學認為:長期以來傳統美學之所以一直陷于尷尬境地,其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它們總是“從主體與客體的鏡象關系上來說明美與美感。”[6]從本體論角度看待問題,才可知道,“所思者即知識的真不能只根據認知的目標來評判,所感者即感性的美也不能只從經驗的客體去判斷。這意味著美的研究必然要回歸體驗的領域。” [7]
超越美學認為:“生存范疇克服主客二分模式,把主體與客體統一于生存狀態之中。……因此,也就解決了美的主客觀屬性問題,即美不是主觀的,也不是客觀的,審美消除了主客觀對立,美在主客觀范疇之外。”[8]
生命美學說:“在審美活動中不存在彼此對峙的審美主體、審美客體,只存在互相決定、互相倚重、互為表里的審美自我與審美對象。”[5](P38)
這些闡述中表現出來的所謂本體論美學方法,就是把人的生存、生命看成本體性存在,把審美活動看成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從而看成人的本體性存在的一個部分。其主要根據在于:審美要以人的感性體驗為表現;而感性體驗是人類生存、生命活動的最初級的方式,是人的生命的最直接的表現。“所謂審美活動,正淵源于一種只為人所具有的‘享受的感覺’(馬克思),淵源于一種意識到自己能夠通過自身的感性器官把理想之‘像’從實在之物中成功地剝離出來時所產生的一種生命愉悅。它是眼睛的愉悅、耳朵的愉悅……總之是感性器官本身的愉悅。…… 也因此,作為人的本體存在的本體證明的感性器官才首先是審美者的生命存在方式,其次才是審美者的把握世界的方式。”[9](P80-81)“審美活動正是以人類自身本體論意義上的感性存在作為自己的存在本體與存在根據……”[9](P78)
其闡述關系線索為:第1層次:進化----人的生存----實踐活動或審美活動----第2層次:審美關系----審美對象(美)----美感。第1層次中的諸要素是實體性的,它們之間雖有邏輯上的先后關系或因果聯系,但由于都是在同一層面上生成的,所以具有同一性質,都是原生的、本來就有的,是生命的體現,是本體性存在;第2層次是第1層次的外化或二級轉化,是非本體性、非實體性的、非真實存在的。“美與現實世界并非同一層次,或者說,美并不屬于現實世界。”[9](P242)于是,以本體論觀點來看,在生命的初始階段、感性階段,由于一切都是混沌一體的、彼此不分的,因此不存在審美主客體關系,不存在美與美感關系;它們不是本體性的美學問題,不需研究或解決。
可見,對于美與美感關系及審美主客體關系問題,后實踐美學只是要在生存-生命本體的層次上,即感性體驗的層次上加以消除;并不是從現實審美活動及審美現象中加以消除。在這一層次上,它們還是承認有美存在的。“美是相對于審美活動存在的,審美活動不存在,美自然也就不存在……這也就是說,不是先有了美,然后才有了審美活動,而是在審美活動中才有了美。”[9](P242)
問題是:體驗是人自身的主觀感覺,當然沒有主客體之分,這一點似乎不成問題。人們需要弄清的是體驗的性質、形成過程和機制。對審美體驗性質的認定,首先就來自人的切身體驗;這種體驗,就相當于以往人們所說的美感。所以,在本體論美學這里,美感也應有兩種體性、兩個層次:一是本體論層次上的、原初的,一是認識論層次上的、次生的。其關系是:本體性的美感(審美體驗)決定了美,美決定了認識(反映)性的美感。于是,關鍵在于本體的、原初的美感即審美體驗由何而來?疑問仍然是:第1,審美體驗的發生不可能是無原由的;為什么有的東西能引起審美體驗,有的不能?能引發審美體驗的事物是不是可以稱之為“美”或說具有客觀的美的屬性?第2,審美體驗不是任何時候都能發生的,必與主體的一定狀態相關聯;這種主體狀態的形成是自發的,還是由客觀對象事物引起的?
顯然,在存在-本體論美學原則下,雖然美與美感的關系很自然地不再作為一個顯問題存在了,但不等于問題得到了解決,只是在特定的視角下,將問題“括出去”、遮蔽起來而已。
5,2000年代:前瞻與設想——美與美感關系問題的辯證解析
1980年代以來的研究歷程顯示出一種強烈的傾向:輕視認識論而強調本體論,弱化乃至取消美與美感關系作為一個美學問題的地位。今后是否還會沿著這一方向繼續走下去?恐怕不會。將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遮蔽起來不予回答,已經是這一方向所能達到的最終盡頭;目前的困境和理論力量的匱乏也顯示出它不再有可發展的空間。
審美活動是人類在與外界發生一定聯系時特有的一種活動;審美活動性質的最確切的標示是審美體驗即美感的發生,審美活動的直接途徑是對于事物外在形式表現的知覺。既然涉及到外在事物和人的感覺,就不能不涉及到人的認識。以往的研究之陷入困境,不能歸咎于認識論方法的不正確、不適用;更多的原因在于:概念辨析不清晰、對審美活動特征的認識不準確、對審美知覺和審美情感的內在機制不了解。今后研究的方向,將是正確地應用認識論,對審美活動的各個環節加以準確把握。
現有研究成果使人們非常清楚地看到:無論自然事物還是社會事物都是一般性的客觀存在,的確無所謂美丑;意識、觀念都是客觀存在基礎上的產物;人不能憑空出現審美能力和審美意識。最終,所有的問題集中于一點:一般的物何以能具有審美價值?何以能引起美感?
以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為指導,以審美事實和認知科學材料為依據,可以形成新的理論觀點:以實踐過程中的認識活動為中介,客觀事物以其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與人結成了最原初、最自然的需要-價值性關系,即功利關系,影響到人的意識、觀念及特定知覺模式的形成,進而影響到人對該事物的態度和情感反應。在早期人類社會,客觀事物、意識、觀念、知覺、情感反應等等只能具有功利性質,不能具有審美性質。以后,人類終于完成了完全抽象思維能力的進化發展,可以形成相對獨立的形式知覺力。此時,當主體沒有即刻需要加以滿足的功利要求時,即當主體處于非功利狀態時,就可以對事物的外在形式進行相對獨立的知覺。如果主體的愉悅性知覺模式恰好同事物外在形式相適合,就可以因此而產生快感。這樣,人與事物之間的需要-價值性關系就可以向非功利的知覺性關系轉化。在此過程中所產生的情感反應就是非功利的快感,又被稱作美感;此時的知覺主體就成為審美主體,知覺對象就成為審美客體或審美對象,這樣的非功利對象性形式知覺關系就是所謂審美關系。[10]
所以,事物并非本來就是美的,而是被稱作“美”的。之所以被稱作“美”的,是因為人由對它的形式的知覺而形成了被叫做“美感”的非功利性快感。人的形式知覺本身可以說是對于客觀的事物形式的直接反映,但是,由反映性形式知覺而形成的美感體驗就不是對于客觀存在物的直接反映了。這一表述有兩個意義:1、不能說,美感是對于客觀的美的反映(因為沒有客觀的美);2、知覺引起什么樣的情感體驗取決于主體的內在加工;所以,對同一事物的同樣知覺,可以因主體狀態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體驗。
某些客觀事物之能成為審美對象,當然需要具有特定的屬性。不過,從發生學意義上說,這些屬性(包括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并不天然地、先于主體非功利性情感反應地、在作為審美對象之前就具有審美性質。事物在作為審美對象之前先在地具有著的只是功利性質的屬性和價值。當人與事物之間由功利實用關系轉化為非功利知覺關系后,主體的美感體驗隨之形成,相應的可以引發美感的事物才被稱為美的,可以作為審美對象而成立。由于習慣和經驗的原因,可以或可能引起人們美感反應的事物的屬性,就被稱為審美屬性和審美價值。就是說,事物的審美屬性和審美價值不是在它作為審美對象得以成立之前就事先具有的;相反,只在事物作為審美對象得以成立之后,其屬性(包括其他事物的類似屬性)才被賦予了審美性質,被當成審美屬性和審美價值。將一般功利關系點化成審美關系的,是由自然和社會功利因素決定的主體的功利需求狀態:主體處于功利需求狀態時,是功利性質的;主體處于非功利狀態時,才可能是審美性質的。
一般地講,潛在性都具有先在性,應該存在于現實性之前。但需辨析的是: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潛在性的先在,不是發生學意義上的、全人類性的;而是審美發生之后的現象學意義上的、人類個體性的。在審美發生之后,相對于后世的人來說,已經具有一定屬性、可以及可能成為審美對象的事物就是既定的、先在的具有審美屬性或審美價值的存在物了,是潛在的審美對象。同樣,具有非功利認知能力的人成為潛在的、可能的審美主體。這時,具有審美屬性的對象事物和具有審美能力的人可以互相影響,互相決定,互有先后。
以這種思路看待美與美感關系問題,首先,要區別它的字面意義和它蘊含的實質性意義。從字面上看,由于沒有實體的“美”,所以的確不存在“美”與美感的關系問題;而從它所蘊含的實質意義上看,美感必須要有個來源的問題則確切存在。因此,這一問題不能簡單地取消或遮蔽,而應改換表述方法。正確的提法應該是“事物與美感的關系”。就是說,美感的來源不是“美”,而是一般事物。一般事物之能引起美感并不神秘,它是人類智能發展、內在機體狀態和形式知覺模式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次,要區別審美發生之前與審美發生之后不同性質的主客體關系。審美發生之前,主客體之間只有一般功利關系及認識關系;審美發生之后才可以形成現實的及潛在的審美關系。這樣,就解釋了美感的來源,也解釋了事物之審美價值的來源,是最終解析“美與美感關系”問題的合理設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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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楊春時.走向“后實踐美學”[J].學術月刊.1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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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志宏. 現代認知科學的發展對美學創新的啟示——認知美學論綱[J].長春:社會科學戰線.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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