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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畢業生中西部就業
引導畢業生中西部就業
會議確定:對中小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的,在信貸、社保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和中西部地區就業。大力開發社會管理和公共教育、衛生、文化等領域服務崗位。重點解決好到城鄉基層崗位工作畢業生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障、人員流動等方面的實際問題;鼓勵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促進靈活就業。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財政貼息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對畢業年度參加創業培訓的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支持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和技能培訓。合理確定并及時調整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標準,補助費用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分擔。對符合條件的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的畢業生和對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的企業,給予補貼。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將就業困難的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對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對未就業的畢業生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落實就業扶持政策。保障畢業生落戶等就業權益。 會議指出,在世界各地分布大量的海外僑胞,是我國的獨特國情和重要資源。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點抓好以下工作:引薦華僑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圍繞國家總體外交戰略,拓展僑務公共外交;引導海外僑胞積極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圍繞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戰略,加強海外華文教育,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依法維護僑胞權益,促進僑界改善民生;深入開展聯誼、服務和引導工作,培育和發展海外對我友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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