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計稅依據:特殊規定
特殊規定
1、自產產品用于非應稅項目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時,應視同對外銷售處理。其產品的銷售價格,應參照同期同類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沒有參照價格的,應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法組成計稅價格。
(財稅字[1996]79號)
納稅人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規定留歸企業所有的,也應作為收入處理。
2、關于在建工程試運行收入處理問題
在建工程發生的試運行收入,應并入總收入予以征稅,而不能直接沖減在建成工程成本。
3、對企業接受捐贈及出售捐贈物的處理問題
可將接受的捐贈收入轉入企業資本公積金,不予計征所得稅。(國稅發[1994]132號)
納稅人接受捐贈的實物資產,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出售該資產或進行清算時,若出售或清算價格低于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應以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計入應納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價格高于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應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余額計入應納稅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財稅字[1997]77號)
4、關于債券利息征稅問題
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公債利息所得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應照章納稅。
(摘自財稅字[1995]81號)
5、對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應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應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字[1996]77號)
6、關于福利彩票發行機構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
各級福利彩票發行機構應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其福利彩票發行收入,自2000年1月1日起,全額計征企業所得稅。(國稅發[1999]100號)
7、企業出口退稅款稅收處理問題
(1)企業出口貨物所獲得的增值稅退稅稅款,應沖抵相應的“進項稅額”或已交增值稅稅金,不并入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2)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產品,凡按[93]財會字83號,在計算消費稅時做“應收帳款”處理的,其所獲得的消費稅退稅款,應沖抵“應收帳款”,不并入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外貿企業自營出口所獲得的消費稅退稅款,應沖抵“商品銷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潤征收所得稅。(國稅函[1997]21號)
8、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的處理
(1)納稅人如果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征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中減除折扣額。
(2)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回扣,其支出所得在所得稅前列支。(國稅函[1997]472號)
9、企業取得的逾期包裝物押金收入征收所得稅的規定
對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凡逾期未返還買方的,應確認為收入,計征企業所得稅。
對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從收取之日起計算,已超過一年(指12個月)仍未返還的,原則上要確認為期滿之日所屬年度的收入。如包裝物周轉期間較長的,如有關購銷合同明確規定了返還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包裝物押金確認為收入的期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
企業向有長期固定購銷關系的客戶收取的可循環使用包裝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環使用期間不作為收入。(國稅發[1998]228號)
10、企業收取和交納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和收費計稅問題
(1)關于企業收取、交納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及收費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稅前扣除問題
①、企業收取和交納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屬于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收取,并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為征收企業所得稅,并允許企業在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做稅前扣除。
②、企業收取和交納的各項收費,屬于國務院中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批準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并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為征收企業所得稅,并允許企業在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做稅前扣除。
③、除上述規定者外,其他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和收費,不得稅前扣除,必須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財稅字[1997]22號)
(2)13項政府性基金(收費)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通知
從1996年1月1日起,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事業附加費、郵電附加費、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等13項政府性基金(收費)免征企業所得稅。(財稅字[1997]33號)
11、關于一次性收取或支付租賃費的處理
納稅人超過一年以上租賃期,一次收取的租賃費,出租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分期計算收入,承租方應相應分期攤銷租賃費。(國稅發[1997]191號)
【計稅依據:特殊規定】相關文章:
資源稅計稅的依據規定06-16
計稅依據:救濟性捐贈的規定03-14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03-27
計稅依據:罰息列支問題03-14
關于增值稅與消費稅的計稅依據03-02
什么是房產稅,征收依據是什么,如何計稅02-10
關于新準則下資金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12-14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的特殊規定02-26
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條件的認定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