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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存、提供同期資料法律責任都有什么規定
【問題】
未保存、提供同期資料法律責任都有什么規定?
【解答】
企業未按照規定保存同期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條和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企業拒絕提供同期資料等關聯交易的相關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依照征管法第七十條、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所得稅法第四十四條及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同期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的,或者企業符合規定免于準備同期資料但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的,可以只按基準利率計算加收利息。企業按照規定免于準備同期資料,但經稅務機關調查,其實際關聯交易額達到必須準備同期資料的標準的,稅務機關對補征稅款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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