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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試試題及答案

    時間:2024-09-09 12:00:04 注冊會計師 我要投稿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試試題及答案

      考試試題一: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試試題及答案

      判斷題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經濟組織內部經濟關系。()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經濟關系,其經濟關系包括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經濟組織內部經濟關系。

      2.參與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都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

      【答案】×

      【解析】本題涉及法律行為的實質要件之一,應當為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能從事與其年齡、智力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法律行為。

      3.未取得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的組織不能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不能從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受法律保護。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具備一定的主體資格。

      4.主法律行為無效,從法律行為也無效。但是,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并不必然導致從法律行為的效力的喪失。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的關系。

      5.部分無效的民事行為的無效部分從行為開始即無法律的約束力,而其余部分仍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

      【答案】

      【解析】部分無效的民事行為,通常不是從根本上違反法律,而只是該行為的局部違法,如付款方式違法,而其他部分都符合法律要求,因此,只要將違法的部分加以修正,對當事人仍然具有約束力。

      6.無效民事行為與可撤銷民事行為都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效民事行為與可撤銷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與被撤銷民事行為都從行為開始時起沒有法律約束力。

      7. A公司與B公司有長期的業務關系,A公司的業務活動一直由甲同B公司聯系。后來,A公司告知B公司,該公司的業務活動由乙取代甲同B公司聯系,但是A公司因其他原因并未實際授權乙同B公司聯系,而此時乙以A公司的名義同B公司簽訂的合同,應由乙本人負責。()

      【答案】×

      【解析】本題為表見代理。被代理人A公司對第三人B公司表示已將代理權授予他人乙,而實際并未授權,第三人B公司有理由認為代理人乙有代理權,被代理人A公司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8.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權利人不知道權利被侵害的,訴訟時效期間即不應開始。 ()

      【答案】×

      【解析】訴訟時效的計算,如果權利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不應開始計算。如果在通常情況下,客觀上權利人應當知道而其因疏忽等原因沒有注意到權利受到侵害的,訴訟時效也應開始計算。

      9.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

      【答案】

      【解析】《民法通則》第138條的規定。

      10.王某向李某借款,借據上寫明:王某于2006年12月31日前向李某還款。后李某找不到借據,也忘記了具體的還款日期。至2007年3月10日,李某找到了王某書寫的借據,向王某要求還款,王某以資金緊張為由拒絕還款。則李某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對王某提起訴訟。 ()

      【答案】×

      【解析】本題有三個考點:其一,關于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開始計算。本題中李某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其二,是訴訟時效的具體時間,本題適用2年的普通時效。其三,訴訟時效中斷,2007年3月10日王某要求還款,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因此,訴訟時效應截止到2009年3月10日。

      11.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廣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仲裁由仲裁組織依法獨立進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12.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否則仲裁機構不受理。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申請仲裁的條件。仲裁協議包括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也包括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

      13.仲裁庭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爭議作出裁決,自裁決書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裁決書的生效。《仲裁法》規定,仲裁庭根據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并制作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4.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不服的,都可在法定的期間內提起上訴。 ()

      【答案】×

      【解析】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一審判決可以上訴。

      考試試題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是()。

      A.因乘人之危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C.因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D.惡意串通,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無效合同的是()。

      A.違反國家限制經營規定而訂立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顯失公平的合同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3.甲與乙訂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詐行為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合同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了該合同。下列有關被撤銷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自合同訂立時無效

      B.自乙提出撤銷請求時無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請求時無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銷后無效

      4.甲打算賣房,問乙是否愿買,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說:“如果明天早上7點你家屋頂上來了喜鵲,我就出10萬塊錢買你的房子。”甲同意。乙網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點差幾分時,恰有一群喜鵲停在甲家的屋頂上,乙正要將喜鵲趕走,甲不知情的兒子拿起彈弓把喜鵲打跑了,至7點再無喜鵲飛來。關于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下列選項中,證確的是()。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無效

      C.乙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D.乙應當履行該合同

      5.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對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訴訟時效屬于法律事實中的行為

      B.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人將喪失起訴權

      C.訴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后,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

      D.訴訟時效不僅適用于債權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也適用訴訟時效

      6.200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場購物時,將自己攜帶的兩件物品存放在存包處,當天取物時卻只取到一件。存包員否認李某存了兩件物品,雙方爭議未果,李某擬起訴至人民法院。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效期間是()。

      A.2006年9月1日前

      B.2007年3月1日前

      C.2008年3月1日前

      D.2026年3月1日前

      7.2006年4月1日,范某從曹某處借款2萬元,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2007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還款,并留給其10天準備時間。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A.若曹某于2009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B.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裁定不予受理

      C.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D.曹某的債權于2009年4月2日消滅

      8.2006年5月5日,甲拒絕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務一直未向甲主張權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乙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A.自2006年5月5 13至2007年5月5 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9.2007年1月1日,甲拒絕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務一直未向甲主張權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乙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

      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l0日

      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

      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

      10.公民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權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對侵權人丙提起訴訟。2008年5月20日,乙因車禍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有關機關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該項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丁應當在()之前對丙提起訴訟。

      A.2009年1月1 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

      D.2009年3月1日

      11.2009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買衣服,該商店故意隱瞞實情,將一件有隱蔽質量問題的衣服賣給了甲,甲仔細檢查后未發現。5月6日甲穿該服裝上班,單位同事發現該服裝存在質量問題。甲找商店退貨,被拒絕。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訴了該商店。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述觀點正確的是()。

      A.甲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B.訴訟時效期間自2009年4月30日開始計算

      c.訴訟時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中止

      D.訴訟時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中斷

      12.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之一

      c.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已消失,則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生之后,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

      13.根據規定,訴訟時效因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斷,下列各項中,不能產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是()。

      A.對方當事人在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文書上簽字、蓋章的

      B.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該信件或數據電文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C.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下落不明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縣(市)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

      1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生效的判決、裁定仍不服的,可在()內申請再審,但不影響判決、裁定的執行。

      A.6個月

      B.1年

      C.2年

      D.5年

      1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法定期限是指()。

      A.裁定書作出之日起10日內

      B.裁定書作出之日起15日內

      C.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D.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有()。

      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獎勵、獲得報酬等純獲益的行為

      B.因欺詐而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

      C.因脅迫而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

      D.因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

      2.根據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有()。

      A.因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C.所附條件尚未成就的附條件民事行為

      D.因重大誤解而實施的民事行為

      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A.因欺詐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B.因欺詐而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C.因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D.因脅迫而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A.因乘人之危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C.因脅迫而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D.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5.根據有關規定,下列關于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撤銷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銷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對抗除撤銷權人以外的任何人

      B.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撤銷,應由撤銷權人以撤銷行為為之,人民法院不主動干預

      C.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撤銷權人對權利行使擁有選擇權,當事人可以撤銷其行為,也可通過承認的表示使撤銷權消滅

      D.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其撤銷權的行使沒有時間限制

      6.根據有關規定,下列關于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撤銷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撤銷權在性質上屬于形成權,依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無須相對人同意

      B.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只有受損害方才有權撤銷

      C.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l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D.撤銷權的行使期限屬于除斥期間,不得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7.乙公司以國產牛肉為樣品,偽稱某國進口牛肉,與甲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后甲公司得知這一事實。此時恰逢某國流行瘋牛病,某國進口牛肉滯銷,國產牛肉價格上漲。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甲公司有權自知道樣品為國產牛肉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B.乙公司有權自合同訂立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C.甲公司有權決定履行該合同,乙公司無權拒絕履行

      D.在甲公司決定撤銷該合同前,乙公司有權按約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貨款

      8.甲、乙簽訂一份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如果甲父死亡,則甲將房出租給乙居住。下列對這一民事法律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條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9.根據有關規定,下列行為中,不屬于代理的有()。

      A.行紀行為

      B.居問行為

      C.代人保管物品

      D.寄售

      10.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A.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不負責任

      B.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被代理人不負責任

      C.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D.先由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無法承擔責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

      1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于代理權濫用的有()。

      A.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B.超越代理權的代理

      C.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民事行為

      D.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12.2010年6月5日,甲授權乙以甲的名義將甲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出售,價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乙遂對丙說:“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說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賣給你,他肯定也會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義以6000元將筆記本電腦賣給丙。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該買賣行為無效

      B.乙是無權代理行為

      C.乙可以撤銷該行為

      D.甲可以追認該行為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D

      【解析】(1)選項AB: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損害國家利益,一律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2)選項C: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撤銷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3)選項D: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論損害國家、集體還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屬于無效合同。

      2.【答案】C

      【解析】(1)選項A: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2)選項8:雙方惡意串通,不管損害國家利益,還是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均屬于無效合同;(3)選項C:屬于可撤銷合同。

      3.【答案】A

      【解析】可撤銷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銷后,自合同“訂立”之日起無效。

      4.【答案】C

      【解析】(1)甲乙之間的合同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2)如果乙惡意阻止條件成立的(乙親自動手把喜鵲打跑或者讓自己的兒子把喜鵲打跑),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立,合同生效,乙就應當履行該合同。在本題中,既然乙沒有惡意阻止,所附條件的確沒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當然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5.【答案】C

      【解析】(1)選項A:訴訟時效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時間的經過);(2)選項B: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即不喪失起訴權;(3)選項C:訴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后,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除斥期問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動審查;(4)選項D: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其他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6.【答案】B

      【解析】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為2006年3月1日一2007年3月1日。

      7.【答案】C

      【解析】(1)當事人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訴訟時效期間自寬限期限屆滿之日(2007年4月2日)起算(選項A錯誤):(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并不消滅實體權利(選項D錯誤),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債權人并不喪失起訴權(選項B錯誤),債權人起訴后,人民法院確認訴訟時效屆滿的情況下,應駁回其訴訟請求,債權人喪失勝訴權(選項C正確)。

      8.【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2006年5月5日-2007年5月5日);(2)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2006年11月5日-2007年5月5 日)發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礙(出差遇險),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訴訟時效期問順延20天。

      9.【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2007年1月1日-2008年1月1日);(2)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7月1日前)發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仍然繼續存在,則應在最后6個月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只有進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止。

      10.【答案】D

      【解析】(1)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仍然繼續存在,則應在最后6個月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因此,訴訟時效期間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礙消除,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暫停了2個月,因此訴訟時效期問由原來的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向后順延2個月,至2009年3月1日。

      11.【答案】D

      [解析](1)選項A: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2)選項B: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識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5月6日開始計算;(3)選項C: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引起訴訟時效中斷,而非中止。

      12.[答案]D

      [解析](1)選項A: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選項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3)選項D:訴訟時效中卡的法定事由發生之后,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時效繼續進行。

      13.[答案]D

      [解析]選擇D: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時,對當事人的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的一方依據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14.【答案】C

      【解析】當事人對生效的判決、裁定仍不服的,可在2年內申請再審,但不影響判決、裁定的執行。

      15.【答案】C

      【解析】(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l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l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BCD

      【解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獎勵、獲得報酬等純獲益的行為屬于有效行為。

      2.【答案】AB

      【解析】(1)選項A: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損害國家利益,一律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因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2)選項c:所附條件尚未成就,民事行為只是不生效,談不上無效;(3)選項D: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3.【答案】BD

      【解析】選項AC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4.【答案】CD

      【解析】(1)選項AB: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損害國家利益,一律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2)選項c: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3)選項D: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論損害國家、集體還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屬于無效合同。

      5.[答案]ABC

      [解析]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其撤銷權的先例有時間限制。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可變更、可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否則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6.[答案]ABCD

      [解析]撤銷權是權利人以其單方的意思表示變更或撤銷已經成立的懂事行為的權利,撤銷權在性質上屬于形成權,因此,依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無須相對人同意。

      7.[答案]ACD

      [解析](1)選項AB: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適應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2)選項C: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撤銷權人對權利行使擁有選擇權,當事人可以撤銷其行為,也可通過承認的表示使撤銷權消滅;(4)選項D: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撤銷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銷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對抗除撤銷權人以外的任何人。

      8.【答案】BD

      【解析】(1)選項CD:所附的條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但所附的期限不論是不是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死亡之日);(2)選項AB:該合同屬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該合同已經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9.【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D:由于“行紀”、“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為,不屬于代理;(2)選項B:由于“居問行為”不能獨立地進行意思表示,不屬于代理;(3)選項C: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屬于代理。

      10.【答案】ABD

      【解析】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11.【答案】ACD

      【解析】選項B屬于無權代理。

      12.【答案】BD

      【解析】(1)選項AB:乙超越代理權,構成無權代理,該買賣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無效合同;(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有撤銷權,乙并非相對人,根本無撤銷權,在本題中,丙屬于惡意相對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銷權;(3)選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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