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運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現制定“XX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采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復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范圍:(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戶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 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 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 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 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稅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說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注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復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七條 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范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簽通行證制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于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XX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后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采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于會議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并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 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并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XX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煉、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并經人事教育機構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并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文件: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后,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文件。回國后應憑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于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范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 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項目的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
4、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并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財務報銷。
第十條 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 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 ,國家統一所有,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采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后,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05】140號)規定的權限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匯總、統籌平衡并按程序報批后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XX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 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系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稅后的余額、與非稅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票據,并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并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并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 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準后銷毀。
第十五條 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準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范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后,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 撤銷、改組、合并的單位和收、罰項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項目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后銷毀。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毀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 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并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系。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系。
第十八條 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準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并匯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范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匯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公布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銷程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稅系統,準確開具非稅票據,并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范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后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余額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定期核對現金余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并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準程序,辦理領取和注銷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復核本單位各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并對復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戶賬簿記錄。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并對復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 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條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復制,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閱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 健全應收賬款臺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范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 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類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置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匯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并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余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專款的管理。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專款時分別設置賬戶,并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項目完成后專項辦理報賬手續,余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稅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 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項目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單獨設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準的預算和相關規定審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并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 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發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占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XX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2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校長,在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中心校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序
(1)所有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教代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后,校長批準后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布。
2、壓低、緊扣支出,民主理財。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3
為了更好的利用好班費中的每一分錢,讓每位同學對班級的財務開支有著詳細的.了解,特制作班級的財務管理制度,把班級財務管理進行制度化、公開化、透明化。本制度主要包括班費使用原則、班費來源、班費用途、班費報銷、票據管理、班費公開等。
一、班費使用原則
公開透明,高效節省,合理利用。
二、班費來源
1.班級同學所交班費,原則上每人上交200元,多退少補,統一由生活委員保管。
2.因班級的集體榮譽所獲得的獎金。
3.其他來源。
三、班費用途
1.集體活動費用(如:集體拍攝照片、用品等);
2.復印、打印班級所需材料費(如:打印評優評先資料,復印學習資料等);
3.購買全班同學所需集體用品費(如:羽毛球等體育器材,A4紙,班旗等);
4.未列項目及特殊經費支出需提前向生活委員說明,輔導員及生活委員同意后方可實行。
四、班費報銷
1.采購物品及小額支出(不超過50元)憑發票或收據到生活委員處報銷,若無發票或收據(包括公交費等),不得報銷;
2.需由班費報銷的大額支出(超過50元),在使用前應向輔導員遞交一份申請書,輔導員批準后交于生活委員,事態緊急者,需打電話給輔導員,并與生活委員說明,生活委員了解后,要向輔導員打電話查實。
3.日常采購物品必須生活委員陪同前往,票據上數字不得改動,收據上須要蓋章,否則不予報銷。
五、票據管理
1.每張票據正面應注明用途,時間及經辦人簽名,還有較具體的物品單價及數量,如不屬實,后果由經辦人承擔;無簽名與用途票據不得報銷;
2.生活委員需將每一筆賬目做好登記,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并將個票據整理匯總后妥善保管,以便留底查賬和日后報賬。
六、班費公布
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每月財務收支記錄將會在班會上向全班同學公布一次,并將電子版上傳至班級QQ群共享來公布。
注:各位同學如有對班級財務賬目有異議或建議的,請直接向生活委員提出或向輔導員反映。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4
一、辦公費: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月不得突破4元,在限額內由各科科長自行掌握使用,超額部分一律不予報銷。
二、文印費:打印文件資料,一律經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并嚴格控制打印份數。不經批準的,所有費用由打字員個人負擔。文印所需紙張、油墨等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報請主管財務的主任批準。
三、電話費:各科室電話一律取消長途功能,繼續推行費用包年制度。費用繳付由財務科統一辦理,每季考核一次。
四、照明費:除夜間加班,值班外,其它時間,宿辦室電燈一律關掉,做到人走燈滅。機關大院及樓道由警衛人員負責,出現常明燈的,每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五、探視費:系統內干部職工或直系親屬生病需要慰問探視的,由縣社領導安排,不經領導批準,任何科室或個人一律不準用公款進行探視。
六、招待費:上級或職能部門來人需要招待的,必須提前報請主任批準,主任不在報付主任批準,由辦公室安排陪餐人員,用餐標準和用餐地點。陪餐人員一般不超過三人,用餐標準每人不得突破30元,財務科憑領導和經辦人注明招待原因的收據予以報銷。
七、醫藥費:工齡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15元,工齡在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發醫藥費一元,有重病住院需要檢查治療的,必須取得縣以上主治醫師證明,并報縣社主任批準,所需醫藥費,由縣社根據情況酌情解決。
八、維修費及低值品購置:機關需要購置家俱或房屋設備需要維修時,事前由辦公室造報預算,報主任批準后購置或施工。在家俱用具的管理上,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保管的原則,由辦公室、財務科造冊登記,摸清底數,明確責任。每年進行一次盤點清理,對無故丟失或損壞的,由責任人按現價包賠損失。
九、費用開支批準權限:除電話費、辦公費實行包干外,其它費用開支在10元以內的,由經辦人簽字,科長批準報銷,超過10元的',由主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報銷;凡購物超過100元的,由主辦人匯同財務科共同辦理。
十、建立財務內審和公開制度:每月要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財會人員,對機關財務開支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并通過上欄或召開職代會的形式進行公布,增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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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
1、學校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向教師公布。
2、每學期各項收費的項目,標準及收費出具的票據向師生公布。
3、學生中餐收支情況,重大項目開支,向師生公布。
4、經費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用經費、醫療費、公積金、科研經費、月績效工資等各項使用語發放向教師公布。
5、校車使用情況及費用向教師公布。
6、教師進修、出差報銷情況,向教師公布。
7、嚴格經費使用規定,合理安排,以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主,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二)程序及規定
1、學校總務處開學初,根據學校的安排,預算好學校各項目的經費安排,并公布預算情況,年終公布財務決算情況。
2、學校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各項經費全額上交區會計核算中心,收費的票據由學校統一向財政局領取。
3、返回經費使用情況:自愿捐資款返回部分用于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學校的`公用經費、教科研經費、辦公費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其結果向教職工公布,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4、在校用餐堅持自愿原則,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學校食堂每天清點人數,每周公開菜譜,每月公開收、支經費情況。
5、學校硬件設施采購、電教、網絡設備采購與大宗物資采購等,按規定該由政府采購的一律政府采購,如果不需要的,再由學校校務公會集體討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制,貨比三家,確保質優價廉,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節,公開數量、價格,接受監督(看貨→比貨→定貨價→驗質量→付款驗收入庫)
6、學校校服采用政府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的規定辦事。
7、教師進修出差,以有關文件通知為依據,要由校長室批準,再由教導處安排好課程,進修(出差)回來,嚴格按照“溫州市鹿城區行政單位差旅費開支規定”報銷。
8、學校一切發票的報銷:總務處審核→經手人簽字→有關人員驗收簽字→校長簽字→出納報銷。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6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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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辦事處機關、事業單位財務、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辦事處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辦事處實際,特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制度適用于辦事處機關單位、處直各站所。
第三條辦事處財政所統一核算本處機關單位和各站所的經濟業務。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辦事處的各項收入一律納入財政統一核算,做到一個漏斗向下,一個銀行開戶,一個賬戶管理。需要開據發票的,由財政部門開具財政廳統一印制的.“往來結算收據”或“非稅收入收據”,總會計建立專用的票據領用、結報手冊,在使用票據時,必須加蓋辦事處財務專用章。
第五條處值各部門收取的各類款項(包括上級各部門撥款、專項活動補助款等,發給個人的獎金除外)應及時解繳銀行對應帳戶,不得截留,不得坐支,不得以報銷條據充抵現金,嚴格實行收支二條線。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條根據省、市、區紀委《關于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項目的暫行規定》文件精神,辦事處各項支出按照主任審核,分管領導簽批,書記審定的辦法執行。單次支出不超過**(含**)元的,由主任審核,分管領導簽批后支出;單次支出金額超過**元不超過**0(含**0)元的,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討論同意后,主任審核,分管領導簽批,書記審定后支出;單次支出金額超過**0元不超過50000(含50000)元的,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后按上述流決定后方可正式簽訂。
八、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年度考核對各社區進行財務抽審。社區主任(書記)調動或離任,必須堅持“先審計,后調動”的原則,加強離任審計工作。
九、各社區要從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的高度,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意義。社區主任(書記)要確實負起責任,強化紀律觀念,做到令行禁止,對違反規定的社區負責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十、本制度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十一、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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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制度》的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責任心強,樂于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的發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定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匯總后上繳區財政,從區財政撥回后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現設有“小金庫”,追繳現金及支出款,并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著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開源節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征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后必須向教師加以說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后的`發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必須為正規稅務票據,發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票涂改無效,手續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征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等;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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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公司銷售業務人員能從大局出發,從部門間工作的協調性出發;通過財務管理能為銷售業務的工作效率、工作質量作出評價;為公司管理層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2、銷售業務前財務管理:
A)銷售對方的況狀的評估,主要是財政況狀因素的評估:(定性分析),其次是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情況(對手強則信用標準低,對手弱則信用標準高),再者是企業承受違約風險的能力(自身承受力),最后是客戶的資信程度(6S)具體為客戶的信用品質、償付能力、資本、抵押品、經濟狀況、持續性。
B)銷售對方信用標準確立:(定量分析)。首先估計客戶拒付賬款的風險即壞賬損失率,其次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以作為給予或拒絕客戶信用額度的依據,再者設立信用等級的評價標準,利用客戶的財務報表數據,計算各自的標準,并與標準相比較,最后對客戶進行風險排隊。總之是“自身的眼光衡量銷售對方”。
3、銷售業務中財務管理:發貨由業務部通知倉儲部發貨,倉管部出庫單上必須注明合同編號。業務部合同管理明細表上標明已發貨數量、末發貨數量、發貨日期,以便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做好履行合同的生產工作。比如:離發貨期間時間、原料缺補時間的推算。倉儲部根據出庫單及時登記貨物出庫數量,將出庫單財務聯及時報財務部登記,以便應收賬款的確認。
4、銷售業務后的`財務管理:
A)以客戶的交易量和交易金分析。該客戶在一年中在公司總交易額的數量和金額比例以及品種結構比例。
B)客戶占用資金情況分析。指客戶通過與公司的交易占用公司的實際資金,它對下一步公司資金的籌劃利用有重要的意義。一般情況下,客戶占用的資金越多,公司的效益就會進一步地下滑,以后經營籌資的風險越高。但對待新客戶或是為了市場占有率等原因除外。
5、銷售人員業績考評體系:
A)營銷能力考評,
B)客戶發展能力的考評
C)銷售業績考評。
6、業務員個人的應發工資=(底薪+補貼+手機費補貼+伙食費補貼)
7、本制度由總經理簽字后即日生效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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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審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余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帳面余額及庫存余額。
二、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務,由采購部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帳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
三、大宗業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業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四、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專款專用,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收妥營業款之后,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并通知收銀員。店出納每日營業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款+當日上午班營業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營業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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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黨委書記簽字。x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12
我局于年初,依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則以及地區氣象局計財科有關財務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我局的財務管理制度,現將我局財務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上報如下: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單位收入包括:
1、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即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即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的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二、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支出包括:
1、事業支出,即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在其他費用中,接待上級部門、兄弟縣局及本縣有關各單位,其接待費不得超出400元,超出部分由單位陪同人員負責。差旅費按地區下發文件標準執行。
2、經營支出,即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三、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2、單位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
3、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建筑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14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加強對財務活動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堅決維護財經紀律,切實提高各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保安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堅決維護財經制度的嚴肅性,認真進行規范化管理,堅持財務透明、公開,厲行節約,堵塞漏洞,禁止奢侈,反對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激發職工群眾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從源頭上預防和遏止不正之風,提高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干群關系,促進保安隊伍建設,維護張店保安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財務公開的內容:
1、企業正常收支及專款、專項資金;
2、營業外收入;
3、資金借入、貸款和借出、雜帳、壞帳損失;
4、績效考核獎懲、勞務報酬和津貼的分配制度;
5、工資及各種保險費用;
6、賠償金及公務接待費用;
7、重要財產、物資的購置和損失;
8、集體和個人福利待遇、分配情況;
9、建設工程項目或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情況;
10、其他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三、財務公開的形式:
1、績效考核獎懲、油料、維修費用等在公開欄公開;
2、職工福利待遇、企業公關費用等通過一定的會議形式公開;
3、企業經費的總體運行和具體收支數據采用報告制形式,由財務公開監督組織利用有關會議向全體職工報告公開;
4、對干部收入、提成、補貼、獎懲的規定,采用書面形式進行公開;
5、其他合適的公開形式。
四、財務公開的時間:
主要采取定期公開和不定期公開的'方式。財務收支年初要公開收支預算計劃,年終要公開財務收支決算;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項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時公開。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實施:
1、公司成立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工會主席張艷榮同志任組長,其他組成人員由部門按1%的比例推選,其中職工代表人數應占多數。
2、財務公開審議每年進行兩次,由公司職代會組織進行。
3、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公開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15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如不請假均按曠工論處,并扣除當天工資。
2、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3、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
4、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5、如需使用公章業務,應向領導說明用途,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并且要做好相應的`使用記錄。
6、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目準確,賬目清晰,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并且堅決杜絕未經允許私開發票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7、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8、對公司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9、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如有單證需經理人簽字,如無特殊情況必須當天報簽,不得拖延。
10、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11、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12、以上制度望財務人員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勞務派遣守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嚴格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條例實施派遣項目。
嚴格把關派遣項目,杜絕超額度派遣,違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派遣。一律合同用工,保證待遇公平,制度合理,誠信派遣,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協議派遣,明確“派遣方”、“用工方”相關權責,做到合法合規,創造和諧。
第四條依法依規認真履行派遣義務,做好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按時發放報酬,足額購買保險,督促依法安全用工,協助處理用工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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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機關財務管理,達到節減支出、合理負擔、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實行“厲行節約,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其他;統一管理,嚴格審批”的管理辦法。
二、委機關各科室業務費開支一律集中由局財務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設立現金和費用支出賬戶。委財務室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局領導通報上月經費收支情況,正確反映收支結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
三、委各項經費支出,堅持先報告后審批,先批后用的原則,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每張票據有經手人、審批人,做到手續齊全。
四、嚴格現金管理。發生現金業務時,必須實行規定范圍內提取現金額度。庫存現金嚴格執行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額。
五、加強銀行存款賬戶管理。辦理存入業務時,經辦人要對票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方可填制記賬憑證;辦理支付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領導審批、審核、經手人簽字(或蓋章)的票據辦理轉款;辦理撥款業務時,經辦人員要根據計劃,憑經過領導審批、股長審核的收款單位收據辦理撥款;辦理結算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收款單位領導審批,代辦員、經手人簽字(或蓋章),主任審核簽字的票據辦理付款。并提高對原始憑證審核管理,隨時向主管領導提供存款余額等信息。
六、嚴格財務審批程序。各類專項撥款、指標外撥款必須經縣領導、委領導審批,各項指標內撥款必須經委領導。
七、加強印鑒、支票管理。財務印鑒、支票管理實行內控制度。財務公章、轉賬支票由會計保管;
八、杜絕借用公款。凡委機關干部、職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墊付,公事結束后將原始憑證按時上交財務,并按財務規定執行報銷。
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采購。各股室無自行采購權。小額采購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人員采購;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額物品,由相關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書記同意,書記批準。
十、加強財務監督。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發現違反本財務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通報批評并取消相關科室、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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