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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鄭州市區民辦小升初政策解讀
鄭州市區小升初2017年政策正式公布,從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鄭州市區小升初民辦學校繼續按照“三統一”原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設計綜合素質評價的階段性評價工具。下面一起來看看2017年小升初政策解讀,希望對小升初家長們有幫助哦~
繼續實行“三統一”
2017年鄭州市市區小升初民辦學校招生,將堅持“行業自律、誠信招生、自愿報名、自主錄取”的原則,積極探索落實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的有效路徑。
據了解,與去年一樣,小升初民辦學校招生采取小學生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綜合素質評價方式自主錄取新生。
與去年一樣,2017年,鄭州市市區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評價工作,將繼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設計綜合素質評價的階段性評價的評價工具。在評價上,鄭州市區小升初民辦學校依舊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時間節點,統一評價流程、完善評價結果使用,統一錄取模式”等措施,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落實“評價即育人”的指導思想,發揮招生評價對小學階段教育教學工作的導向功能。
階段性評價工具還是五個維度
今年,鄭州市區民辦學校的階段性評價依然側重于“品德發展水平、科學素養水平、身心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五個維度。
鄭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評價與課程、課堂一起被稱為教育內涵發展、品質提升、本質展現的三大建設。評價既是一個育人的環節,又是一個育人的過程,所以必須確立“評價即育人”的理念。評價是一種文化建設,是一種價值追求。發揮評價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主動發展,是新課程改革的重要理念之一。
這三條“硬杠杠”不能碰
今年,鄭州市教育局要求,鄭州市區各民辦學校要自覺遵守招生紀律,自覺規范招生行為,共同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評價工作有利于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升,有利于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同時,鄭州市教育局專門為民辦學校招生定了三條“規矩”:
1.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提前開展招生宣傳、報名、錄取等招生環節的任何工作。
2.任何民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和其它社會機構舉辦、或同意或默許社會培訓機構和其它社會機構舉辦以學校校名冠名的以小學畢業生為對象的學科競賽、各類培訓班、“銜接班”、提高班、體驗班等等。
3.嚴禁在小學階段舉辦各類學科競賽,嚴禁各區舉辦面向轄區內小學生的各類學科競賽。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團體和學校均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
鄭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凡有違上述要求者,在2017年民辦學校評先表優和年檢中,對相關學校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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