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提前解除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勞動合同終止而給予乙方的補償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雙方的勞動關系自【 】年【 】月【 】日正式解除。
2) 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至【 】年【 】月【 】日,甲方負責繳納乙方【 】月份的城保,個人承擔部分在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 】月份工資及補償金按甲方薪資支付時間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沒有拖欠乙方任何工資待遇和其他相關福利。
3) 雙方同意甲方在【 】月份工資結算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的經濟補償金,此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補償(個人所得稅等按國家規定扣繳)。
4) 乙方按約定與【 】年【 】月【 】日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并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日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之間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和爭議。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終止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6)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裁員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范文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______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______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______元;
e)其它:共計¥______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解除勞動合同范本。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服務于甲方:現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現甲方于乙方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前協商解除(或終止)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1、雙方的勞動關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解除,乙方的工資,加班費等結算至該日。
2、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
3、乙方按規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如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則相關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4、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并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天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雙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小計:補償金基數: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雙方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其他爭議和未結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于仲裁、訴訟、索賠、申訴等形式)基于勞動關系提出其他請求。
甲方(簽字并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現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等相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雙方于 xxxx年 xx 月xx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應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加班費、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計人民幣xxxx元(大寫:xxxx元)(以下簡稱“上述款項”)。
三、甲方于xxxx年 xx月xx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應于xx月xx日前,按照公司規定完成工作交接并辦理完畢相關解除手續。如乙方截止xx月xx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續,支付日期順延至完畢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xxxx年xx月xx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至xxxx年xx月。
五、乙方確認知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自愿的基礎上,認可在雙方簽署本協議書后,雙方結束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再無任何爭議,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為相對方的仲裁或訴訟,亦承諾不會再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向甲方主張本協議約定的事項。
六、乙方保證不對外透露本協議所涉內容,否則,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七、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后,其檔案(含組織關系)移交其戶籍所在地。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決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就解除勞動關系所涉及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后 日內,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按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并將離職證明于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日內交付給乙方。。
4、乙方應為在職期間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雙方解決勞動合同的所有安排和規定,就勞動合同解除及此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收 條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即《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中協議約定的總金額)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字確認: 日期: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5
(一)案例
一名員工協商解除合同,員工提出要按照他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合計17年零半月,但這名員工在公司只工作了6年零半個月,請問,員工的要求合理嗎?
(二)分析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這項規定,應把握兩點:
一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其實際工齡來計算。當然,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應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內的,應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二是因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這名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個月,且本人的 實際工齡沒有可以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的,則你公司應按7個月的工資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即便是按該員工所說,其實際工齡已有17年零半個月,公司也只 須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6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與企業可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該怎么做的問題,下面詳細介紹。
1、由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在員工想跳槽且企業想除名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企業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因此,員工不要主動提出是由自己提出離職的,可在雙方解除協議中回避這個問題, 以免輕易喪失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有些地方法規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其余關于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同時,根據《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于企業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我們提醒員工,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的事情,一些管理優秀的企業在給員工電腦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簽收回執,如碰到企業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此外,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一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采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添加不利于勞動者再就業的記載的方法。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7
案例:
陳某自xx年xx月xx日起進入某酒店工作,任行政人事部門主管,工資每月xx6元,xx年xx月5日,酒店向陳某發出辭退通知,解除與陳某之間的勞動關系,這時,陳某已經懷孕,接到辭退通知后,陳某自行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審批,雙方于當日結清工資,陳某也領取了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xx年xx月xx日,陳某向上海市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xx.恢復勞動關系;.按每月xx,6元的標準支付自xx年xx月5日至恢復勞動關系止的工資。該仲裁委員會未支持陳某的仲裁請求,陳某不服,于xx年月8日訴至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提出了與仲裁時相同的訴訟請求。陳某認為:企業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審判結果:
一審結果:
某區人民法院認為,陳某與酒店自xx年xx月xx日起存在勞動關系。xx年xx月5日,酒店做出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時,陳某在明知自己已懷孕的情況下,未表示異議,而是自己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有關領導審批及蓋章,且陳某與酒店于當日即結清了工資,并領取了一個月的離職補償金。陳某上述一系列行為表明其同意酒店實施的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行為,因此應視為屬于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陳某之后再提出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等請求于法無據,故對陳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二審判決:
一審判決做出后,陳某不服,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依據規定,勞動者在懷孕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至哺乳期結束。但該規定是針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作的限制,法律并未禁止懷孕的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陳某的行為在當時是認可并接受公司的解除行為的。雖然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系酒店先行提出,但所謂的協商,總會經歷一方先提出,另一方繼而表示同意的過程,故即使是酒店先有解除的意思,但陳某以其實際行為接受了單位的決定,在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問題上,雙方可視為已協商一致,現陳某以酒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采納。
最后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陳某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的請求,缺乏事實依據,不予采納。
專家分析: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與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在法定情形下,通過法定程序解除與對方的勞動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動議,另外一方亦接受其動議的情形下,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在本案中,假設如果陳某在收到酒店發出的辭退通知而不填寫《離職通知單》,那么酒店的行為就構成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在酒店發出辭退通知后,陳某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并且交由酒店審批。此時,勞動合同的解除實質上由酒店的單方解除轉化為雙方的協商解除。酒店的辭退通知相當于酒店發出的一份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陳某填寫《離職通知單》,并且交由酒店審批,相當于陳某亦接受酒店的動議,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即這種情形下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屬于協商一致解除。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8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后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入職,在公司工作__________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__________月份的薪資一并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系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后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入職,在公司工作________________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并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系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鑒于甲方落實全國家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精神,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約定的駕駛員崗位,雙方就工作崗位變更未達成一致,現由甲方提出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充分協商,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叁萬陸仟玖佰捌拾捌元整(14月×2642元/月=36988元)。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__月。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年____月。
四、甲方向乙方出具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作出書面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的勞動糾紛,一切關于雙方勞動關系的民事法律責任問題再無爭議。
七、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甲方簽字并蓋章、乙方簽字并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并捺印):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 解除勞動合同:
1、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于20____年12月21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 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后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于20____ 年 5 月29日入職,在公司工作0年6個月23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 1 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 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__年12月24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12月24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并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20____ 年12月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系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姓名):
__年__月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為期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元(大寫___),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保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兩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雙方確認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質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為 年 月 日,工資結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積金截止到 年 月。
三、在公司規定的離職截止日期前,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就擅自不到崗,將按公司規定視為曠工;曠工超過2個工作日將以嚴重違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為由被開除。此種情形公司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補償金。
四、乙方在職期間的年假已經休完,在職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已經享受完畢。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費用:
1、根據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計 (大寫 )元;
鑒于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已達十七年,現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工資的特殊津貼,計 (大寫)元。
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 (大寫)元。
3、支付時間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內,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卡里。
4、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上述費用包含了乙方所應得的法定經濟補償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享有的其它經濟性權益、乙方的一些未結費用以及乙方與甲方存在一些爭議但在解除合同時已經達成一致性意見,可是又不宜于明確列出的其它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糾紛。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上述費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皆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對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經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散布對甲方的任何負面信息或評論。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于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于20__年12月21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后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于20xx年5月29日入職,在公司工作0年6個月23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xx年12月24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12月24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并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20xx年12月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系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姓名):
簽字:
簽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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