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合同【優選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借款合同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民間借貸居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乙方義務
甲方委托乙方聯系、介紹需要資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 )。
1.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系,積極向甲方提供放貸機會;
2. 乙方應謹慎審查借款人的經濟條件、物業情況、收入水平,并如實向甲方反映,以確保甲方的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相匹配;
3.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協議;
4.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5. 借款人發生逾期還貸情形的,乙方有義務追繳,并積極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其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保證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元。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成本的負擔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間活動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擔保責任
鑒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紹,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對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 2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問題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有網友咨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3、企業與企業之間簽署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兌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
(1)根據《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必繳納印花稅。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借款合同印花稅常用知識
問:公司給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稅怎么算,是根據借款合同還是根據具體的發生額,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發生的時候可能借了還,還了又借,每次發生的金額也不一定相同,這樣一年根據發生額累加的金額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額,請問一下公司應怎么算印花稅?
答:關鍵是合同怎么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如果不是周轉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借款金額貼花。
印花稅同其他稅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⑴征收面廣,稅源廣泛。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征稅,其稅源廣泛。
⑵征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稅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較簡便而且征收費用少。
⑶不退稅、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稅款,不予退稅,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稅重罰。印花稅稅負輕,最高稅率為1‰,最低稅率為0.5‰,但對于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稅對象,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并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 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稅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并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關于借款合同 3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該借款乙方已經收到,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萬元,轉賬__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經營需要.
乙方應將借款用于合同約定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金額%的違約金,同時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
第五條、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償付完畢后兩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 4
貸款方:__ ___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___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整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每月償還利息或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還款保證人(需擔保人親筆簽名和附身份證復印件),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本人同意為借款方 向貸款方借款(大寫) 萬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方未能履行借款合同,本人自愿償還借款方所欠貸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罰金。貸款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貸款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九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一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
配偶承諾書
一、本人作為借款申請人 的配偶,對借款申請人向貸款方提出的貸款申請承諾如下:
二、本人完全同意借款方上述借款及提供擔保的行為,同意借款方于貸款方簽署的相關借款合同或文件的全部條款并且承諾受該條款的約束。
三、本人承諾將于借款方共同承擔該筆借款的償還義務。如借款方不能履行借款合同,貸款方可依法處置抵(質)押物,并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本人于借款方身份關系的解除或財產的分割不影響對貸款方的償還責任、
借款方配偶(簽字):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 6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于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復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三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后,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 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 8
經(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公證單位
借款單位(章) 貸款單位(章)公證機關(章)
負責人(章) 審批組長(章)公證員(章)
經辦人(章) 信貸員(章)
注:“借款方”與“貸款”之間的空檔填寫貸款種類。
關于借款合同 9
借款合同仲裁書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XXXX78020xx,借款合同仲裁。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xxxx
聯系人:劉xx 聯系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XX年9月至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X年9月至XX年3月的社會保險,合同范本《借款合同仲裁》。
事實與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關于借款合同 10
工程借款合同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并經_____________批準,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_______‰;年息為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后,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 11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由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關于借款合同 12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發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合同編號:
第一條 本合同有關當事人及貸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明編號:
住 所:
郵 編:
手 機:
電 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表一: 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表
貸款資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劃付到以下賬戶: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賬號:________,即為借款人收取了貸款。
表二:住房公積金貸款購置及抵押房屋概況
此處簽章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第一頁和第二頁內容的認可和確認。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第二條 總則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貸款人受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三條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
一、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條表一所列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購買自住住房具體描述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改變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即監督貸款準確劃入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賬戶(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
三、本貸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開始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仍執行合同約定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當日相應期限檔次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約定的貸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則本合同將按新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執行。
第四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自貸款劃付后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借款,每月還款日為貸款劃付日的在該月的對應日(遇節假日順延),若在某月沒有對應的還款日,則設定當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
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活期存款賬戶,且保證所提供的賬號真實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直接扣劃約定的月還款額,借款人應在該賬戶內保持足以按約定的月還款額還款的存款余額,以備貸款人劃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一。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還清全部貸款。月最低還款額是國管中心按確定的方法計算的每月最低還款金額,本合同履行期間月最低還款額的調整按其有關文件執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可以調整月還款額,但調整后的月還款額不得低于本合同確定的月最低還款額,否則視為無效調整;調整后的月還款額高于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的,貸款人按照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進行劃收。借款人調整的月還款額應為一元的整數倍(約定還清全部貸款或承諾償還逾期貸款除外)。調整月還款額應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三個工作目前,按照國管中心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貸款人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劃收借款人還款時,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貸款人按約定的月還款額劃收;不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貸款人實際劃收的金額小于月最低還款額,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還款額,或貸款到期日須償還借款的,貸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劃收,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不足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并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逾期貸款罰息利率和計算辦法計收罰息,直至該款項清償之日為止。
五、貸款逾期,貸款人按國管中心規定的頻率執行逾期金額的扣劃,直至借款人足額清償。
六、本合同中的約定的月還款額是指:
1.借款人未調整過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的月最低還款額;
2.借款人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調整后的月還款額;
3.劃收當期,借款人未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調整的月還款額;
4.借款人多次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貸款人劃收前借款人按規定辦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調整金額。
七、貸款人劃收借款人還款資金的償還順序如下:
1.貸款未逾期的`,按照先還利息、后還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2.貸款逾期的,按照先還逾期部分,后還非逾期部分的順序進行償還。對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時間先后順序,逐期償還,對于同一期逾期貸款,按罰息、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八、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方式對本貸款執行新的貸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借款人在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的次月按調整后的月最低還款額按期還款,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無論借款人與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業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購置、建造、大修等原因發生何種糾紛,都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
借款人與房屋出賣人協議解除合同或者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合同解除時,應當將貸款本息一次性返還貸款人。
第五條提前償還全部貸款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可采用以下兩種途徑:
1.在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
2.在非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借款人與國管中心另行約定還款日進行償還,每期限約定一次,須在還款日三個工作日前向國管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對于提前償還的全部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貸款實際使用期間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條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價值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房產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在抵押房產受到任何損毀無法恢復、被司法機構查封、扣押或價值減少時,抵押人須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貸款擔保。
三、抵押人應積極配合貸款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并承擔與辦理抵押登記相關的稅費、登記費等費用。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貸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產的,應先提前償還全部未還貸款,提前還款手續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執行。
五、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房產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且租賃合同中須注明:自租賃房產的抵押權人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起30日內,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須退還該租賃房產。
六、貸款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以本貸款所購房屋。
七、貸款人可按照國管中心的要求將本合同項下債權和抵押權一并轉讓他人,抵押人應繼續按照本合同對轉移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直至債務清償完畢。同時,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代表借款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并簽署有關文件。
八、抵押期間,貸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權對抵押房產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九、抵押房產的處理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處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的稅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二)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罰息;
(三)清償本合同項下剩余全部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和賠償金;
(四)剩余金額退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時,貸款人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十、借款人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抵押解除,貸款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由于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按影響的天數和金額,每天支付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0.4的違約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貸款手續;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或支付有關費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貸款,即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本貸款;
(五)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出租、出售、轉讓、贈與、遺贈或重復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復抵押房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
(七)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違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借款人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約定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計收罰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貸款的,就貸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挪用貸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三)借款人發生本條第二款違約情形,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如發生本條第二款所述任何違約情形,貸款人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幾項權利:
(一)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二)發出各種形式的貸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貸款提前到期;
(四)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費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關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一)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
(二)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或為保證貸款債權不受損害而替借款人墊付的各種費用;
(三)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借款人要求為本合同辦理公證的,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日期的計算
貸款人向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其日期的計算均從貸款人將通知交付郵局之日,或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的住址之日,或從傳真、電報、電傳發出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向貸款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的日期計算亦按上述方法執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和解除須由有關合同各方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死亡或傷殘,借款人或其抵押房產的繼承人應及時書面告知貸款人和國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發生其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愿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承擔的所有義務的,在簽署《履約保證書》后本合同繼續有效。否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四款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金融規章。
二、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無效時,應向國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簽字,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進行公證,則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續后,于公證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借款人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包括單位電話、住所電話和移動電話)以及工作單位、單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變動,應于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貸款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如有變動,應采用在貸款人網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國管中心執兩份,用于抵押登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關各方簽字(蓋章)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見證:(簽章)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 13
()農銀借合同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借 款 方 保 證 擔 保 人
(1) (2) (3)
保證擔保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關于借款合同 14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5、保證條款:________________。
6、違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關于借款合同 15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項目經營活動____,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請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三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人民幣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項目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_5000000__,人民幣(大寫)_伍佰萬元整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_24%/年___。
第五條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額匯入借款方賬戶__。
第六條還款時間、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2、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還清,匯入貸款方賬戶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
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人擔保負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
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擔保,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
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關規定的
利率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
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貸款方的責任造成借款方損失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
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
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__。
貸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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