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1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匯總后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序與權限: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
—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獎罰權限: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采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鉆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舍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匯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月考勤匯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匯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年度匯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周期。
11)年度匯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曠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準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設備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煙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志,收聽(看)廣播、錄像、電視者,
21)前廳、后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后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制作場所或禁止吸煙區域吸煙;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20-50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準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斗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2
一、績效考核對象:
公司財務部經理、主管及工作人員
二、績效考核時間:
每月1號之前,內控組對財務部經理、員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交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審核后交人力部根據相應數值計算工資后交財務發放相應數額工資。
三、績效考核內容:
1、硬性指標:每月部門費用的控制情況;部門員工的工作失職、失誤;部門單據、文檔的管理;
2、軟性指標:其他部門和供應商滿意度
四、績效考核方法:
被考核人員每月考核后所得平均總分值的百分比比率對應其當月績效工資:
如某員工工資為1000元,(崗位工資為800元+績效工資為200元),而其當月績效考核分值為80分,因而其當月工資為:800+200×80%=960元
被考核人員每月考核后所得分值換算為百分比對應其當月績效工資同步百分比:
(一)、硬性指標考核方法為:
1、部門費用控制:對部門產生的費用(預算、分配、實際費用)進行全方位的控制,若本部門預算費用分配與實際發生的'費用一致且在財務預算范圍內節省部分按比例獎勵給部門。若其他相關部門產生費用不在其部門費用預算范圍內(且無特殊批示的)每超出一個百分點10元。
2、若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工作、指標等任務則扣除應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應分值。
3、各項指標達到要求后且超出規定范圍加10分。
(二)、軟性指標考核方法:
1、其他部門滿意度(投訴超出每月3起)扣40分。
2、供應商滿意度(由于工作態度遭投訴每月3起以上)扣10分。
3、若達不到相應指標則扣除應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應分值。
4、各項考核指標達到要求后且超出規定范圍加5分。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3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4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5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會計和倉庫工作人員。包括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保管員、統計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負責人的考核人為董事會。
財務部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考核人為財務負責人。
三、考核方法:
1、個人自評:個人自己打分。
2、部門評價:部門主管打分。
3、董事會評價:董事會打分。
四、考核時間:
1、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應于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于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2、財務負責人應于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總經理,總經理于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董事會,經董事會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工作表現)考核(考核的重點):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權重:70%。
2、職業操守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3、組織紀律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范等。說明:2—3項考核占總考核分數的30%六、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
3、C級(合格級)65—79分
4、D級(較差級)60—64分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
七、考核紀律:
1、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當月30日之前未按時交績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負責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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