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管理辦法2篇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員工教育培訓管理,促進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培訓質量和效果,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培訓工作以“培養學習型員工、打造學習型銀行”為目標。通過開展多層次、多領域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業務技能,為推進業務經營全面起飛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條培訓工作堅持“學以致用”原則。根據全行業務發展需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員工培訓計劃,使培訓工作有利于“起步、起飛、騰飛”發展戰略需求,有利于員工形成持續學習、終生學習能力,促進員工隊伍綜合素質提高。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鹽城農發行全體干部員工。
第二章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五條培訓內容包括一般技能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
(一)一般技能培訓。主要開展適用于全體員工的通用技能培訓,包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計算機應用、公文處理、商務禮儀、安全保衛等內容。
(二)專業技能培訓。主要開展提高員工專業崗位勝任能力培訓,包括市場營銷、信貸與風險管理、財務會計、業務軟件系統、文秘、法律事務等內容。
第六條培訓形式分為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
(一)內部培訓主要以行內業務骨干為培訓師資,采取短期培訓班、培訓會、條線工作會議等形式開展培訓。
(二)外部培訓主要采取邀請外部專家開辦專題講座,參觀訪問先進單位,現場觀摩學習等形式開展培訓。
(三)通過定期舉辦員工崗位技能比武、業務知識專項競賽等活動,引導員工開展持續學習、自我培訓。
第三章培訓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七條員工教育培訓工作由市分行黨委統一領導,人力資源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市分行機關各部門、各縣(市)支行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完成。
第八條人力資源管理部作為教育培訓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行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制定;
(二)審定各縣(市)支行和機關各部室培訓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加強內部培訓師資建設;
(四)負責組織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培訓任務;
(五)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和學分檔案,對培訓效果實施考核評估。
第九條建立兼職培訓管理員隊伍。市分行機關各部室和各縣(市)支行明確一名兼職培訓管理員,負責處理教育培訓工作日常事務。
(一)機關部室兼職培訓管理員職責
1.統計分析本部門年度培訓需求,反饋至人力資源管理部;
2.根據人力資源管理部確定的年度計劃,制定培訓實施方案。
3.擔任本專業業務培訓內部講師,準備培訓資料;
4.負責對下級條線部門培訓效果的督促考核,分解落實培訓責任;
5.組織員工參加上級行舉辦的各類培訓。
(二)縣(市)支行兼職培訓管理員職責
1.統計分析本行員工年度培訓需求,反饋至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
2.督促本行員工開展自我培訓,分解落實培訓責任;
3.負責組織本行員工參加各類培訓。
第四章培訓需求與計劃
第十條確定培訓需求。每年11月初,由人力資源管理部向全行員工發放下年度《培訓需求調查表》,各兼職培訓管理員將本部門、本單位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于11月底前反饋至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人力資源管理部根據反饋的培訓需求,結合黨委發展思路,年度經營目標、員工崗位勝任能力現狀,形成年度培訓需求報告,匯報市行黨委。
第十一條制定培訓計劃。人力資源管理部根據經市行黨委審核的培訓需求,與相關部室協商溝通,設立具體培訓項目,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提交行務會討論確定。
第十二條細化培訓實施方案。按照經行務會討論確定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專業,由市分行相關部室制定培訓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培訓項目的負責人、培訓對象、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教師以及培訓經費預算等。
第五章培訓實施
第十三條培訓實施過程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進行,如需調整,培訓主辦部門須提前通報人力資源管理部,報經行領導批準后予以調整。
第十四條每個培訓項目原則上都要預留現場測試時間,對每位員工進行現場考試,考察培訓目標實現情況,考試成績作為參訓人員計算學分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培訓主辦部門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及時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建立培訓資料檔案。
第十六條培訓期間,培訓主辦部門要堅持“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培訓過程管理,詳細記錄參訓人員出勤、課堂紀律、考試成績等方面的'培訓表現,并及時將培訓實施情況反饋人力資源管理部,確保培訓效果。
第六章培訓效果考核與評估
第十六條實行學分管理。每年為員工建立一張《員工培訓學分登記卡》,存入個人檔案,記錄每位員工參加各類培訓情況及所獲學分,年底計算員工年度平均學分,并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年度平均學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七條建立動態培訓考核體系。在每個培訓項目實施方案中設立具體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出勤情況、課堂紀律、心得交流情況、現場測驗成績等內容,并對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賦分。根據每位員工在培訓中的現實表現對考核指標進行評分,計算個人學分。
第十八條實施雙向考核,加強培訓項目評估。每個培訓項目結束后,進行培訓效果評估,組織參訓人員填寫《培訓評估調查表》,對培訓課程安排、授課老師進行評估,評價本次培訓效果,不斷提高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2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并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于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并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后,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匯總。并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于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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