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同意介紹信
在報考事業編單位或者公務員的時候,是需要出具相關的單位同意介紹信。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閱讀單位同意介紹信,相信能帶給大家啟發。
單位同意介紹信【1】
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經人事部門(或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正式就業手續,是我單位正式在職人員,現同意其報名應聘平陰縣XX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xxxxxxxxx單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單位同意介紹信【2】
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是我鎮(鄉)XX年農村改革分流人員,現同意其報名應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xxxxxxx鎮政府(或黨委)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同意報考證明” 讓“面試生”左右為難
“直接找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一擔心被拒絕,二擔心以后在單位不好混;花錢私自刻個章,又怕面試時被發現,以‘作弊’為由拒絕錄用。”眼下正值國家公務員考錄大規模面試進行時,是“破釜沉舟式”以辭職來換取一紙真證明,還是自己刻章弄個假證明,讓眾多闖到面試環節的考生們左右為難。
考生:
百余字證明 要開太難
在百度上的“公務員吧”和“公務員論壇”上,近段時間討論得最多的兩個熱點:一是怎么開同意報考證明,二是如何準備面試。這源于眼下正是國家公務員考錄大規模面試進行時。而在面試前,凡進入到這一環節的考生均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以便讓招錄單位對考生進行嚴謹的資格審查。
在國家公務員局的網站上,提供了規范的“同意報考證明”格式供考生下載。全紙證明僅百余字,只需要考生按格式打印出來后,讓單位蓋上公章即可。不過,就這個章,讓很多考生犯難了。
現在在昆明某勘測院工作的張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難題。去年12月5日,他參加了國家公務員招錄考試,競爭水利部的一個職位。筆試成績出來后,他順利進入了面試。按水利部的公告,張先生需要攜帶現在勘測院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2月下旬趕到北京參加面試。“現在的單位每個月工資有六七千元,公積金也有兩千多元,年終獎也不錯,逢年過節都有過節費,待遇算是不錯的了。我的勞動合同還有兩年才到期,要是找單位領導去開這個證明,單位肯定不給開。就算開了,萬一沒面試上,回來后估計也不好混了。”張先生說,而且,最關鍵的是,院里今年打算裁員,如果這個時候單位知道自己已經去考公務員,這份工作算是徹徹底底地丟了。加之對“國考”最終結果的'不確定,左思右想之后,他還是沒敢找院領導開這個證明。
同樣,在“公務員吧”,相當一部分考友也在為這個問題糾結。網友“明月清風”說,為了開這個證明,他特別請了領導吃飯,席間小心翼翼地說了這個請求,但領導當時臉色就變了,說分公司開不了,必須到位于外省的總公司開。沒隔多久,領導就以“減輕工作壓力”的理由,把兩個項目從他手里拿了過去。“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證明沒開到,領導也對我不滿了。”
單位:
考前先溝通 不會為難
明明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卻又去報考公務員,還要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對于考生這樣的做法,部分用工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表示,如果員工在報名之前就跟單位溝通的話,會協助其開這個證明;但如果先斬后奏,心里終歸不舒服,可能不會開證明。“不是刻意為難,只是不想被瞞。”這是用人單位共同的心聲。
昆明威睿商貿有限公司人事部李經理就說,他們單位以前就有一個員工,來了兩個多月就去考公務員,也是要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當時我心里也不高興,不過,后來還是給她開了,因為是新員工,走了對單位也沒多大損失。”李經理說,如果員工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協議,中途考公務員,沒有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時,其實是違約的,單位是可以追究員工責任的。在這個意義上講,不開證明也無可厚非。只不過,人都是講感情的,如果因為一個證明阻礙了員工個人今后更好的發展,也不是單位所愿。“我們沒別的要求,就是老員工,特別是骨干級員工如果要考公務員,提前告訴我們,我們就可以物色新的人選接替他的工作,這樣就不會影響單位正常運作。”李經理說。
街頭刻章
起價翻一倍 生意火爆
單位開不到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審查時又必須要這張紙。于是,面對極為難得的“國考”面試機會,不少考生選擇了花錢私刻公章,鋌而走險。
張官營和小壩立交橋是昆明市刻章集中地之一。昨日,記者來到小壩立交橋,街邊三三兩兩地站著拉客的婦女。見有生意上門,幾個人一擁而上,“要不要刻章?速度快,質量好。”當問及普通公章多少錢一枚時,一名婦女回答,“200塊,隔天就可以取了,要是急的話,再加100塊。”見記者有些猶豫,那名婦女又補充,“現在生意忙得很,價格自然高了,你要是誠心刻的話,最低150塊,保證跟真的一模一樣。”同樣,另外幾名拉客婦女報的價也從120元至200元不等。而據之前昆明媒體報道稱,張官營、小壩附近刻章的價格為“100元兩枚”。因此,較之以前,刻章價格有了大幅度上漲,至少翻了一倍。
提 醒
私刻公章違法
偽造將被禁考
當得知部分考生花錢私刻公章時,昨日,文書律師事務所的彭律師大呼,“這是違法行為!”彭律師解釋,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于刻字業違反管理規定承制公章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為人或者企業的負責人以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失去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省公務員局相關負責人還提醒,無論是“國考”還是“省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都會同時填寫一份《誠信承諾書》,里面就承諾自己提交的所有材料、個人信息等均是客觀真實的。如果考生自己私刻公章、偽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經發現,即認定為作弊行為,除了取消當年的考試資格外,還將計入全國“公考誠信系統”,處以五年禁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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