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城鄉居民醫保整合
2016年貴州省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方案制度政策細則出臺,下面是由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貴州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
貴州省衛計委制定了《2016年度貴州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指導方案》。根據《方案》,將對經轉診參合患者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全年度累計起付線政策,每參合人員年度累計起付線1500元。另外,納入補償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8000元以下部分將獲55%補償,超8000元部分將獲65%補償。
最高支付限額繼續穩定在20萬元
2016年,新農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繼續穩定在20萬元(不含大病保險補償),門診、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穩定在65%左右,其中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24種重大疾病的補償比應達到全省限定費用的80%左右。全面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在新農合基本補償基礎上,提高不低于10個百分點的補償。新農合當年統籌基金結束(含風險基金)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的25%。
《方案》還提出,全省統一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以市(州)為單位統一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實行同級醫療機構相同起付線、起付比、不予報銷項目及結算工作流程、結算方法。
11類保障對象不設起付線
《方案》明確了2016年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對經轉診的,省級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000元,省級I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 1500元。起付線以上,納入補償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8000元以下的,補償比例為55%,8000元以上(含8000元)的,補償比例為65%;非轉診的,省級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500元,省級I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2000元,高于起付線部分補償比例為30%。
《關于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推進精準扶貧的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的11類醫療救助保障對象,經轉診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不設起付線。
各地可根據2015年度參合市、縣域內住院實際補償比、病人住院流向和資金等情況,適度調整鄉、縣、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在醫聯體定點醫療機構內雙向轉診,只收一次起付線,上轉患者只需補足高級別醫院起付線,下轉患者不再收取起付線。
假肢助聽器也納入補償范圍
《方案》規定,患者在縣內醫院住院,住院期間因缺乏相應檢查設備需要到外院檢查,所發生的檢查費用納入當次住院費用,一并按政策規定報銷。
院前檢查方面,參合患者在某醫院住院,入院前七天內的、該院的、本次住院疾病相關的門診檢查費用計入當次住院費用一并計算和補償。參合患者因同一疾病在上級醫院檢查后到下級醫院住院的,上級醫院相關門診檢查費也可計入當次住院費用一并計算并補償。
還鼓勵各地根據資金情況制定對老年人住院補償的優惠政策,并將參合群眾假肢和助聽器的配置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最高補助額每具大腿假肢為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為800元;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配備助聽器每只為3500元。
貴州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
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貴州省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380元。同時,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人均120元。
據介紹,為進一步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穩步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解決困難群眾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貴州省今年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貼標準將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同時,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人均120元,完善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據了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制度建立之初,就確定了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國家加大了投入力度,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水平不斷提高,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從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14年的320元,增長了7倍。同時,為幫助困難群體參保并享受基本醫療保障,政府對困難群體參保個人繳費部分,再給予補貼。2015年再次提高城鄉居民參加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有利于增強醫保制度保障功能,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和提高待遇標準。
據了解,新增資金重點用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將有效減輕群眾、特別是患大病的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使人民群眾更充分享受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獲得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待遇。
更多相關文章推薦:
2.城鄉居民醫保整合
【貴州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相關文章:
2016貴州城鄉居民醫保補助08-02
城鄉醫保整合運行201608-13
海口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流程03-16
醫保整合10省已開始201608-13
湖北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整合制度11-27
安徽六安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11-17
湖北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整合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