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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應屆畢業生簽約須知
簽約是商業交易的公證方式,是商業活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簽約雙方形成事實上的約束關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校應屆畢業生簽約須知,歡迎閱讀與收藏。
1、畢業生在求職簽約過程中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有隱瞞和欺騙的行為。應做到誠信簽約,慎重簽約,一旦與用人單位簽約就不可以隨意違約。全體畢業生應共同維護高校大學生的誠信品牌。
2、簽約前,畢業生應多方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包括單位的發展歷史、規模、效益、管理制度、薪酬待遇及人才培養體系等,對一個單位的企業文化與價值觀也應有所了解。力求做到結合自身的興趣、能力和需要,在充分了解企業的情況下,做出理性的選擇。
3、當畢業生將手中唯一的一份《就業協議書》寄給用人單位,即表示接受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機會,雙方已進入正式的簽約程序。畢業生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盡快簽署《就業協議書》,如發現用人單位有拖延的情況,應主動與用人單位聯系詢問情況,必要時可向學院或學校就業中心尋求幫助。
4、《就業協議書》的簽約雙方應盡可能采取現場簽約的方式,若因條件限制需進行異地簽約,則簽約雙方應保持良好的溝通和配合,盡快履行簽約手續。先行簽約的一方有責任督促對方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簽署《就業協議書》。
5、畢業生在收到用人單位已簽字蓋章的《就業協議書》后,應盡快確認協議書中的內容,如發現有任何問題,應及時與用人單位聯系。如對協議書沒有異議,應盡快在協議書上簽字,完成簽約手續。
6、異地簽約過程中,若畢業生在收到用人單位已簽字蓋章并返回的《就業協議書》后,又提出改變就業意向,不愿意繼續簽署協議的,必須獲得用人單位的諒解和同意,并持用人單位同意不再簽約的證明方可到就業中心申領新的《就業協議書》,另行擇業。
7、在簽約過程中,要把和用人單位約定好的內容全部寫進《就業協議書》中,任何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雙方已簽署好的協議書應當不留有任何空白處。
8、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如有其他約定,可在附加條款中注明。如對用人單位提出的條件有疑問,可要求給予一定的考慮時間,切不可因急于簽約而喪失自我保護意識。
9、《就業協議書》為雙方協議,不是三方協議,在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學校只是作為鑒證方對已簽署完畢的《就業協議書》進行鑒證登記。
10、《就業協議書》簽定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送交學院和校學生就業中心進行鑒證登記。
1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條文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畢業生收取押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費用。畢業生如遇到此種情況,應加以拒絕,并在必要時向學校尋求幫助。
高校應屆畢業生簽約流程
第一步領取協議書
畢業生持經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推薦表回執,或單位直接開具的帶有其人事部門公章的接收函后,方可到學院領取就業協議書。
第二步填寫協議書信息
領取三方協議書后,畢業生需將協議書上的個人信息和單位信息中的單位名稱填好,并在本人簽字欄中簽字確認。本科生需要學院先蓋章。
第三步錄入就業網信息
畢業生登陸人民大學就業信息網career.ruc.edu.cn,在信息核對欄中錄入用人單位信息及準確的戶口遷移地址和檔案轉寄地址。如果數據不完整,學校將無法記錄畢業生的簽約單位。
第四步協議書蓋章
學生持三方協議書、用人單位接收函(或是推薦表回執)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備案。
最后,學生把協議書交由用人單位簽約。
畢業生到無人事權的用人單位就業時,其檔案關系必需掛靠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三方協議需加蓋人才服務機構的公章或由人才服務機構直接來函同意接收后,方可辦理有關就業手續。如接收非當地生源畢業生,用人單位需為其解決落戶指標。畢業生的簽約單位應當與接收其戶口、檔案的單位相一致。跨省市就業者需敦促用人單位及時辦理當地人事部門的人事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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