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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不再按稅收綜合征收率交稅
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按各項稅收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繳納各稅,原按稅收綜合征收率計征各稅的政策停止執(zhí)行。以下是yjbys小編整理提供的相關消息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7月3日,記者從省地稅局了解到,隨著國家稅務總局“金稅三期”稅收征收管理系統的上線,由地稅部門征收的出租房屋各項稅收政策也有相應調整。
據介紹,按稅收政策,出租房屋應征收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營業(yè)稅等多個稅種,計算較繁雜。去年我省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曾下發(fā)通知,對出租房屋地方稅收實行綜合征收率征收,簡化了計稅方法。比如,個人、企業(yè)或單位出租住房,只按照綜合征收率4%計征各稅。
隨著“金稅三期”的上線,按照規(guī)定,這一政策停止執(zhí)行。現在,出租房屋的納稅人在客戶端或者辦稅窗口申報繳納稅款時,“金稅三期”系統中設定的稅率即為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納稅人要按照系統要求填寫申報表,并按系統中計算的稅額按期繳納稅款。
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稅收政策
一、出臺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的意義
為了平衡省際間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省政府決定對我省出租房屋實行綜合征收率。
二、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稅收政策規(guī)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5﹞54號)第四條規(guī)定:“個人、企業(yè)或單位出租房屋,以租金為計稅依據,按以下標準計稅:個人、企業(yè)或單位出租住房,按照綜合征收率4%計征各稅;個人、企業(yè)或單位出租非住房,達不到營業(yè)稅起征點的,按照綜合征收率7%計征各稅;達到營業(yè)稅起征點的,按照綜合征收率12%計征各稅(企業(yè)或單位綜合征收率不含企業(yè)所得稅)”
三、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執(zhí)行時間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5﹞54號)第四條及《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地稅函〔2015〕176號)文件的規(guī)定,出租房屋實行綜合征收率自2015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政策"口子"有望放寬 "灰色"群租房能否"漂白"
近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表示,為滿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租賃需求,住建部考慮允許將現有的住房按照安全、舒適、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間出租。這一表態(tài)引起廣泛關注,一時間,游離于監(jiān)管灰色地帶的“隔斷間”“群租房”要“合法化”的傳言不絕于耳。
在鄭州租房市場上,“群租房”的現狀如何,存在著哪些問題,相關部門采取了哪些管理措施?連日來,記者進行了調查。
走訪:三室兩廳改出9間房
記者以畢業(yè)大學生租房為由,聯系了多家房產中介公司。
在東風路與花園路附近的藍堡灣小區(qū),一家房產中介說,如果要租一整套房,價格比較貴,“20平方米的公寓,也得1400塊錢(每月)”。如果與別人合租會便宜一些,租金在700元到1000元之間。
這家中介的業(yè)務員小張帶記者先后看了南陽路、政七街附近的4套房子。這4套房子均位于老舊小區(qū),且無一例外都經過了改造。
小張說,這4套房子都是他們托管來的,當時跟房東有約定,可以進行適當的改造,“幾乎所有的托管公司都會進行改造,我們公司相對好一些,大部分只隔出一個房間”。
記者又聯系了幾家房產中介,才知道小張所說的“相對好一些”的含義。在經三路與鑫苑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個高層小區(qū)里,一套130平方米、三室兩廳的房子,竟被隔斷成了9個房間。除了原有的3個房間外,客廳、餐廳以及房內的公共空間被隔斷成6個房間,每個都非常狹小,僅能放下一張1.2米寬的床和一個柜子,并且都沒有窗戶。即便如此,這些房間也全都租出去了。
問題:鄰里矛盾不斷,安全隱患不少
走訪中,記者發(fā)現,群租房確實存在著不少問題。
“同住一個屋檐下,難免磕磕碰碰。”在北大學城,22歲的小宋說,他是在外地上的大學,來鄭州后跟別人合租。“水電氣費是均攤的,可有的房間裝了空調、有的房間沒裝,有的人做飯、有的人不做,為這事兒沒少吵架拌嘴。”小宋說,作息規(guī)律不同、生活習慣不同也經常引發(fā)矛盾。
而在藍堡灣小區(qū)居住的王女士,說起群租氣都不打一處來。隔壁房子租給一家飯店當員工宿舍,住了十來個人,每天吵吵鬧鬧,垃圾經常往門口一堆,幾天都不清理,弄得樓道里臭烘烘的。為此,她交涉過不少次,也找過物業(yè),甚至報過警,但都未奏效。
更大的問題是安全隱患。記者走訪中發(fā)現,“隔斷間”墻壁大多采用的是木板、石膏板等易燃材質,房內的電路被改造,留下的通道又過于狹窄,不利于人員疏散。中介公司在房屋租出后,又缺乏后續(xù)管理,安全隱患很難及時消除。
規(guī)范:期盼出臺操作性更強的細則
記者注意到,住建部負責人“允許現有住房改造后按間出租”、“允許商業(yè)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等表述,此前從未出現過。在2015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應當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違反規(guī)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或者用途的不得出租”。
但鄭州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分割搭建出租等情況在實際住房租賃中大量存在。“鄭州市場上絕大多數是個人房源對外出租,向房管部門備案的較少,查處起來比較困難。同時,由于近兩年鄭州租房需求持續(xù)增加,所以改造‘隔斷間’有市場需求,很難杜絕。”
此外,如何界定“群租”也是個難題。這名工作人員說,雖然《鄭州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實施方案》提出,“出租居住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但這屬于政府指導意見,不能作為執(zhí)法依據。正是因此,他們在管理過程中,更多采用的是引導、勸阻、下發(fā)整改通知書等方式,約束力有限。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省正在依據6月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起草我省的意見,他期待著,能出臺操作性更強的細則、標準,來指導、規(guī)范房屋租賃市場。
采訪中,一些房產中介和租房者均表示,雖然“群租”確實存在著很多問題,但卻能解決大批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政府不應該“一禁了之”。一些房產專業(yè)人士認為,政府在規(guī)范“群租房”的過程中,應該更多地考慮發(fā)揮市場的作用,培育更加安全、有序的住房租賃市場,滿足人們的租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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