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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再返職場不受勞動法保護
時下,不少企業從節約成本的角度考慮,熱衷于聘用退休人員,而很多退休人員也樂于“發揮余熱”,不過法律界人士提醒,勞動者退休后再工作已不具備勞動法上的“勞動者”資格。企業使用退休人員的,由于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規保護。今年56歲的陸阿姨原是南寧一家國企的會計師, 她說,退休在家心倒反不安,上個月應聘到一家企業做商業代表,每天和原來一樣上班。其實返聘上班并非為了錢,是想從新工作中重新找回自信。 據了解,很多企業和單位招聘退休人員薪水都是面談的,不同的專業技術、工種以及人脈關系企業所給的薪金是不相同的,有高有底。而尤以會計師、工程師、醫師、行政類、技工等行業最為吃香。
南寧市一家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張魏說,公司之所以喜歡聘用退休人員,主要是瞄中這些退休人員技術成熟,不需要培訓,還能帶徒弟。另外,退休人員已開始享受養老金,企業不用再為他們繳納社保。對企業來講也降低了運營成本。一企業招聘人員還透露,退休人員用工靈活,也不用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避免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雖然退休職工“發揮余熱”已較普遍,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退休人員也要注意防范勞動風險。黃師傅是一名高級技師,在原單位辦理了退休手續之后,在南寧市一家私企工作。 8月25日企業老板突然通知他不用來上班了。隨后,黃師傅向企業索要經濟補償和加班工資遭拒。
南寧市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蔣律師說,勞動者退休后再工作已不具備勞動法上的“勞動者”資格,企業使用退休人員的,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規保護。所以,黃師傅向企業索要經濟補償的請求沒有依據 。
眼下,與黃師傅類似的勞動爭議情況不時會發生,因此,勞動者與用工單位都要謹慎處理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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