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最低繳存金額
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州公積金最低繳存金額,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公積金最低繳存金額
繳存比例:假設單位5%,個人5%
規定: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
繳存基數:2100元
規定: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調整)。
則個人繳存金額=2100*5%=105(元)
單位個人繳存金額=2100*5%=105(元)
每月繳存金額=個人繳存金額+單位個人繳存金額=105+105=210(元)
所以廣州公積金最低繳存金額為210元。
繳存基數: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876元。
職工繳存基數等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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