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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失業保險費率調整2017
近日,青海省調整失業保險費率,具體情況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2017年1月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可降至1%,執行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我省在2016年5月1日,已在政策范圍內對失業保險費率進行了降低,相較國家政策,提前8個月實現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作目標。
據了解,2016年,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要求,經過認真分析測算,統籌考慮降低企業成本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我省決定在2015年已降費率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從2016年5月1日起,再降低1個百分點,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低至0.5%,個人費率0.5%不作調整,期限暫按2年執行,到2018年4月30日止。此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業成本,減輕了企業、職工的繳費負擔。
經測算,我省提前8個月實現失業保險費率目標,為企業減負近億元,預計2017年落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減輕單位繳費負擔2.6億元。
延伸閱讀:青海:兩年支付穩崗補貼資金3.56億元 穩定就業崗位23.3萬個
近年來,我省促進供給側改革,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2015年以來,全省共支付穩崗補貼資金3.56億元,共有1798戶/次企業享受政策。企業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開展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為職工發放生活補助等方式穩定就業崗位23.3萬個。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保障了全省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部門《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于2015年8月24日印發了《關于擴大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凡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并采取多種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均可按其上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補貼。
統計顯示,2015年我省支付793戶(中央行業企業39戶)企業穩崗補貼資金1.93億元,涉及職工總數20.4萬人。2016年我省支付1005戶(中央行業企業42戶)企業穩崗補貼資金1.63億元,涉及職工總數22.7萬人。截至2016年末,撥付至企業的穩崗補貼資金已全部使用完畢,未發現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穩崗補貼資金和擅自擴大支出項目等違規問題。兩年來,企業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開展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為職工發放生活補助等方式穩定就業崗位23.3萬個。支持青海鋁業有限公司、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西寧特鋼集團等化解產能過剩企業發展,分別享受穩崗補貼780萬元、660萬元、887萬元,撥付至企業的穩崗補貼主要用于繳納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繳費壓力,降低了企業成本,保持了職工隊伍的基本穩定。
下一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繼續發揮失業保險穩崗援企減負作用,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三位一體的的功能,不斷提高政策效益評估水平,提高各類企業享受政策的覆蓋面,健全完善穩崗補貼資金撥付、管理、使用等工作,確保穩崗補貼資金作用有效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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