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流程
一、今年以前成立單位的操作流程
1、導出單位職工工資明細
在7月18日至月底的申報期,給單位導出2015年12月底的參保人員工資明細,由單位在表格的最后一列填報每人2015年度的月均工資,倒數第二列填1,其他內容不可以修改。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年度工資申報,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系統顯示人員清單,點擊“導出”,保存在單位U盤上。
2、導入職工工資數據
核定基數的第一步,是導入單位人員工資信息。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年度工資申報,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系統顯示人員清單,點擊下面的“瀏覽”按鈕,選擇單位上報的文件,然后再點擊右側的“導入”,系統導入單位上報的職工工資。
3、核實工資保底不封頂數
使用程序JiSuanGongZi.exe來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數。
先在社會平均工資中錄入2015年度的社平工資4536.75,然后點擊“瀏覽”選擇單位上報的工資文件,點擊下面的“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數”,程序計算出保底不封頂數。
4、錄入單位繳費基數
解釋一下上圖中“單位人均月平均工資”和“單位月均工資總額”的關系:
如果“單位人均月平均工資”≥社平工資的60%,核定繳費基數時,單位繳費基數就按照在“單位月均工資總額”中錄入的數字為準;
如果“單位人均月平均工資”<社平工資的60%,核定繳費基數時,單位繳費基數就以單位職工工資的保底不封頂數之和為準,不以在“單位月均工資總額”中錄入的`數字為準;
根據程序計算的保底不封頂數錄入單位基數:
如果程序計算的保底不封頂數>單位填報的“2015年度1—12月工資總額”表中的月均工資數,那么在“單位人均月平均工資”中錄入一個小于社平工資60%的數,比如錄入2400,那么,系統在核定單位工資總額的時候,就會自動計算每個人工資的保底不封頂數作為單位基數。
如果程序計算的保底不封頂數<單位填報的“2015年度1—12月工資總額”表中的月均工資數,那么在“單位月平均工資總額”中錄入“2015年度1—12月工資總額”表中的月均工資數,同時在“單位人均月平均工資”中錄入一個大于社平工資60%的數,比如錄入2500,那么,系統在核定單位工資總額的時候,就會以“2015年度1—12月工資總額”表中的月均工資數作為單位基數;
5、核定繳費基數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單位年度繳費基數核定,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系統顯示出相應信息,點擊的“核定”按鈕開始進行核定。今年本步操作和以前年份在系統內部處理不同,不產生補退收金額部分,補退收金額部分單獨處理。
6、核定補退收金額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基數差額補退收,錄入單位編號,回車后點擊“核定”。
7、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做完基數核定工作后,給單位做201609當期核定。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保費征繳 → 費用核定管理 → 單位當期繳費核定,給單位做當期核定,然后做當期征集,最后以201609的單位和個人基數為繳費核定基數,填寫在“2016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表”中。
6、繳費基數核定回退
如果基數核定發生錯誤,可以進行回退。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年度繳費基數核定回退,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點擊下面的“回退”。
二、今年新參保單位的核定過程
1、導出已有人員工資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個人工資申報核定,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系統顯示人員信息,點擊“導出”,將文件保存在單位U盤上。
2、導入單位上報的工資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個人工資申報核定,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系統顯示人員信息,在中間的“工資申報年月”中的“開始年月”錄入201601,點擊下面的“瀏覽”,選擇單位上報文件,然后點擊“導入”,再點擊“保存”即可。
3、核定基數
選擇菜單:公共業務 → 申報核定 → 繳費基數核定 → 單位年度繳費基數核定,錄入單位編號后回車,再直接點擊“核定”即可。
三、核定結果明細查詢
核定完基數后,在“單位年度繳費基數核定”窗口的下面,有“打印單位核定表”、“打印職工核定明細表”、“打印核定情況表”三個功能,可以選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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