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
沈陽市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的8.6%(含生育保險6‰)、在職職工按本人上年工資收入的2%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一、參保范圍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國有、集體、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私營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退休人員和在沈陽就業的外籍員工。
二、參保繳費
用人單位應于每月規定時間內到所屬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核定手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由市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三、業務經辦時間及經辦流程
用人單位應首先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然后為其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一)經辦時間
用人單位醫療保險的參保申報日期為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業務期內辦理當月人員增減變動等業務。
(二)經辦流程
1.參保單位當月無人員變動繳費核定
網上核定:參保單位確認當月無人員變動的,于上月最后兩個工作日至當月13日,登錄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站“單位辦事大廳”提出申請,申請提交成功2個工作日后,在網上打印當月繳費核定單。
2.參保單位當月有人員變動繳費核定
參保單位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辦理繳費核定:
(1)窗口核定:參保單位于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所屬醫保局辦理人員變動,確認當月再無人員變動后,提出核定申請,由工作人員為其打印當月繳費核定單。
(2)網上核定:參保單位于每月1-15日在所屬醫保局辦理人員變動,確認當月再無人員變動后,在當月1-13日登錄市醫保局網站“單位辦事大廳”提出申請,申請提交成功2個工作日后,在網上打印當月繳費核定單。
四、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的8.6%(含生育保險6‰)、在職職工按本人上年工資收入的2%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辦理流程
一、申請條件
在本市從未參加過醫療保險并符合參保條件的,首次辦理醫療保險的人員。
1.《沈陽市城鎮靈活就業等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適用于市級統籌范圍內,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按靈活就業身份退休人員、自由職業者及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明確勞動關系等人員
2.凡是本市市級統籌范圍內具有本市居民戶籍的農業戶口居民,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3.農業(外地)戶口的從業人員,在本市已隨原單位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后繼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并從事自由職業的、同時以個人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
4.2008年年底前,已經認定的國有和集體破產、困難企業的在職職工
5.外地戶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已參加本市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的人員
6.參加本市個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外籍人員
7.自愿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宗教神職人員
8.依據相關文件經特別批準,允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人員
二、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與本人頁),如需代辦加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04年1月1日以后領取過失業保險金(攜帶《失業證》)/參軍(復員證)/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畢業證書)/出國留學人員(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刑滿釋放人員(刑滿釋放證明)
3.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4.宗教神職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由本人或代辦人持相關材料到所屬醫保局辦理參保手續,并領取打印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登記單》和《醫療保險費銀行繳費通知書》
2.本人或代辦人持《醫療保險費銀行繳費通知書》在當月20日前到選定的銀行按核定金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3.本人或代辦人于參保次月1-15日持《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登記單》、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所屬醫保局領取社會保障卡和《就醫手冊》
4.領取社會保障卡后,于當月20日前到選定的銀行服務網點開通金融功能,實現社會保障卡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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