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起社保費改由地稅機關征收
近日,從河南省政府獲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社會保險費改由地稅機關統一征收。
明年起,由地方稅務機關實施“五險”統征,依法統一征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
同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改革后,單位職工應繳費額,由地方稅務機關委托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并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
用人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稅務機關自行申報、足額繳納。繳稅的同時,社會保險費可一并繳納。其他以個人名義參保或者續保人員,可選擇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方式,并在選擇確定的繳費期內按時申報、足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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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河南社保改由地稅征收 您的社保該怎么繳?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將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那么,具體到每個人,社保費繳納方式的改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據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一直由單位統一繳納社保的人來講,社保費改由地稅征收,其影響個人感覺不到。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要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繳費人按照政策規定直接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河南省地稅局繳社保費的方式非常多樣,有以下幾種。
一是上門申報。用人單位和個人可在全省任一地稅辦稅服務大廳申報繳費。
二是網上申報。單位繳費人可以登錄網上辦稅大廳,申報用人單位和代扣代繳職工社會保險費。自然人繳費人可以通過登錄自然人繳費平臺,經驗證后,進行申報繳費。
三是自助辦稅。自助辦稅主要為自然人(靈活就業、城鄉居民)提供社保繳費服務。自然人通過自助機驗證居民有效身份證信息獲取社保繳費登記信息,繳費人確認核定信息無誤以后,通過刷卡完成繳費。獲取不到社保繳費信息登記的,需要攜帶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的登記表到稅務大廳進行人工確認登記信息。
四是銀行代征。銀行代征主要為自然人(靈活就業、城鄉居民)提供社保費繳納服務。由銀行通過與稅務部門的交換平臺交互獲取核定信息,通過自有渠道進行費款的征收,然后向稅務部門報繳費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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