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保繳費基數2017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下文是為大家精選的2017河北社保繳費基數,歡迎大家閱讀。
河北社保繳費基數2017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實施意見》提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單位按8%繳納,個人按4%繳納。在國家調整職業年金繳費比例時,按照國家規定統一調整。
實施意見所稱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本實施意見適用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范圍與參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一致。
職業年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
職業年金基金由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組成。
職業年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對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單位繳費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職業年金可隨同轉移
對財政全額供款單位的工作人員,跨制度、跨統籌范圍和在本級統籌范圍內由全額供款單位變動為非財政全額供款單位時,轉移時其個人賬戶中單位繳費部分(含利息)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后,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
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工作人員在職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本實施意見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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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調整
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選擇按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至300%為繳費基數
河北新聞網訊(燕趙都市報記者蔡洪坡)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關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做了明確規定。
《通知》指出,參加河北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選擇按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個人繳費基數調整后,計算指數時仍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參數計算,即:本人月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當年實際月繳費基數÷當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參保人員可按月、按季繳費,也可按半年、年度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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