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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行的公文。你所見過的通知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廣大市民應從維護首府平安和諧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銷售點放孔明燈、點旺火、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各種危害,移風易俗,切實樹立公共安全、現代文明和節能環保意識,自覺遵守本通告。
對違反本通告造成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市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2
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民俗之一,但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加劇霧霾天氣,產生噪音污染,易釀成火災事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于在中心城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從即日起,XX區以下區域內,禁止在任何時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除XX寺鎮全鎮,牛圈子溝鎮蛤蟆石村、馬架子村、水泉村、桲欏樹村、碾子溝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溝鎮柳樹底村、山神廟村、大窩鋪村,大石廟鎮東溝村、袁家莊村、馬家莊村、雙廟村、車子溝村、陳家溝村、雞冠山村、石門溝村、西北溝村外所有區域。在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監、城管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1.違反《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責令其停止燃放,處X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2.違反《通告》規定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安監部門依法處理。
3.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職工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為了“保衛藍天、美化環境”,共建我們共同的美麗家園,請廣大居民朋友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告別煙花爆竹陋習,養成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們向全區廣大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1、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請廣大居民自覺遵法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在互聯網+時代,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從事相關活動,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清新空氣、整潔環境,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
2、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請廣大居民開展普法宣傳,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型媒體傳播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居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廣大居民自覺維護法律法規,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XX區是我們的共同家園,禁放煙花爆竹需要你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參與。移風易俗,踐行綠色文明生活方式,為共建共享美好家園做出應有的貢獻!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3
銷售時間:20xx年2月16日至2月19日(農歷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一)。
燃放時間:20xx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杭政辦函〔20xx〕199號)的要求,對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達Ⅱ級或橙色預警(含)以上的`,即使為燃放時間,主城區范圍內同樣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關于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4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環路外禁止燃放地點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配電室、燃氣站、停放車輛多、人員密度大、救援難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邊x0米范圍內居民小區也為禁放區域,同時,本小區曾經發生過由于煙花爆竹引起業主家陽臺著火、玻璃炸裂、車輛受損等事件。現根據政府通知及廣大業主強烈要求,京通苑物業在此提示大家:
1、春節期間,禁止在本小區內燃放煙花炮竹。
2、公共區域不許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請廣大業主/住戶積極配合,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水火無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務需求,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竭誠為廣大業主服務,共同為營造安寧和諧的園區環境而努力。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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