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協議書范本(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協議書范本(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協議書1
發包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承包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于烏魯木齊市 路 號 怡和山莊 小區 幢 號房屋。房屋層高為 / 米,建筑主體結構為 框架 ,建筑面積 / 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 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后的租金視經營情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并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 經營之用(經營項目必須明確、具體),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范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項目;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項目的,必須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進和增設他物,必須經出租人書面批準,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范圍:租賃合同期滿后,附著在租賃物上的設備承租人不得拆除,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準,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 仟元,在租賃期滿后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設備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符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權收取或委托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準承租人關于經營項目變更申請,并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必須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并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必須符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衛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項目必須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制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15 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 300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設備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 15 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情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該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責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 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過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
承租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承包協議書2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范圍不得超出餐飲范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抵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衛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后,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后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后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后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后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日期:
日期:
承包協議書3
甲方單位:
乙方負責人:
承包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與共同遵守,經協商簽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獨立承擔生產,保質、保量、安全生產等管理事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一切規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實行,(另乙方工人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
①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
②材料、水、電、辦公用品、宿舍、飯堂設備。(如乙方損壞以上項目,將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有權押乙方30天的工資作為生產違規獎罰金,但年底必須全部結清工資給乙方。
四、所有生產質量和相關賠款問題由承包人自負。
五、部門員工日常生活行為(包括宿舍分配,寬帶安裝,工資預支,私開小灶等等)均需由承包人全權負責管理。
六、員工必須遵守廠規,遵守法律,做到愛廠如家,節約水電,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的良好風尚,精通工藝、工序,做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為廠為社會貢獻力量。
七、如有乙方員工有違法廠規、法律的,甲方可立即開除出廠,違反法律送政法部門處理。
八、車工做到農歷22,甲方可報銷車費;
九、在生產過程中,甲、乙雙方有不一致的觀點或考慮不周的,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不健全的地方可參觀有效的勞動合同法參考解決。
十、在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生產周期,按時交貨,絕不擅自挑單,但甲方必須保證材料供應齊全,如有誤期不交貨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如因布料、色卡、樣板確認等造成的誤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
承包協議書4
發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
一、 承包形式為甲方對乙方已售出的產品提供售后服務
二、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 承包地域:
江西省南昌市
四、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
1. 應承包協議規定,我方要對南昌市所有美的小家電產品進。
行售后服務,包括:技術檢測、維修、零部件的更換。
2. 應承包協議規定,我方將維修網點增至25個。
3. 新增加的店面按照對方的規定進行設計,裝修。
4. 我方交給乙方150萬的保證金。
(二) 乙方
1. 應承包協議規定,乙方對甲方的服務給予回報。
1.1服務的產品在保修期內,每次的服務費為45元并以出廠價提供配件。
1.2服務的產品在保修期外,甲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行定價,乙方可以以出廠價提供備件并為此次維修提供服務費6元。
2.乙方為甲方提供為期三周的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
3.乙方支付甲方新設的維修網點的裝修費用。
4.協議期滿后,只要客服滿意度達到80%乙方必須與甲方續簽。
5.乙方為甲方提供價值八十萬的原裝配件。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違約,乙方可以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罰金。
2.如果乙方將服務轉包第二方或以任何借口試圖不以出廠價提供原配件,乙方將有權提出賠償。(嚴重時可以索回保證金)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選擇以下解決途徑。
1. 向黑白家電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南昌市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自 起生效。
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發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一份,送仲裁委員會。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
簽約地點:
承包協議書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經營承包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遵照執行。
一、 承包標的:
九龍廣場 樓 號商鋪
二、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共 年。
三、 承包費:
承包費為元。
四、 交款方式:
雙方在簽定本協議后,乙方必須在20xx.3.5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交清全年承包費。
五、 承包規定: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店鋪從事與經營無關以及其他超過60分貝的.經營活動和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六、 保證金:
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交納保證金 元,承包期滿,甲方收回店鋪后,退還保證金。如乙方損壞房屋設施、物品或水、電、物管等費用未結清,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余額退還乙方。
七、 其他遵守事項:
1、 甲方將店鋪交付乙方后,房屋及設施和裝修、招牌的維修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拆墻打洞,隨意裝修。如乙方確需對房屋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處理。承包期滿后應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或按現狀不得有任何損壞無償交付甲方。
2、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造成房屋及附屬物、設施的毀壞、丟失,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3、 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鋪轉承包他人。確需轉承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與新承包人簽定承包合同。
4、 乙方在承包期內(含未提交甲方前)店鋪及房內物品、附屬設施和店名招牌所發生的火災、安全、意外事故、建筑裝飾和店名招牌的垮塌斷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必須做好各種防火防災工作,事前制定各種防范措施制度,并嚴格認真檢查執行,乙方應對房屋、設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現的種種事故隱患進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以避免事故發生。如發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須及時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以避免影響到甲方聲譽,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責任或部分責任推給甲方。
6、 承包期內,執行門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種費用、職責概由乙方負責,包括房屋及招牌所發生的一切維護、修繕(如漏水、垮塌、開裂等等)水、電、氣、視頻費、衛生費、物管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直接向有關部門按期繳納。
7、 承包期滿,乙方必須按期歸還甲方店鋪,并不得損壞房屋內裝修。甲方不補償乙方裝修費。乙方應在租期屆滿后一日以內將店鋪按約定交還甲方。
8、 乙方承包期滿,如不再承包,由乙方自己全部負責處理各種存貨和處理好各種遺留問題。
9、 乙方必須保證在營業執照范圍內合法經營,并嚴格遵守商場內的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文明、誠信經商,如有違反,和發生經營糾紛則由乙方全部承擔其產生和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10、乙方必須嚴格依法及時繳納經營承包期內發生的稅收費用及其他各種應按規定繳納的費用。
11、乙方的所有經營活動內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的所有承包經營活動均由乙方承擔其全部法律各經濟責任。
八、 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
3、因城市規劃需拆遷時;
4、乙方違約經營。
九、 爭議解決方法: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訴訟。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承包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鄉鎮及村委的整體規劃進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樹木。
二、甲方同意將河里的一切資源由乙方經營和管理。
三、河堤兩側承包延線由河北吳家村大橋向下至小鄧格村沒水橋向上60-80米處,總長度為1000米左右,河堤上兩側面至村民耕地向外3米處都由乙方管理。
四、甲方同意將河堤上現有山林木歸乙方所有,看護、經營和銷售。
五、承包期限為十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承包費用按每年柒萬元人民幣計算,共10年,總承包費用為柒拾萬元人民幣,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納20xx年至20xx年的承包費用貳拾壹萬元人民幣,剩余承包費用按每年平均交納或每三年交納一次。
七、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將河堤承包給乙方期間,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負責村民與乙方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如有類此情況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承包給乙方期間,要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寶貴建議。
3、甲方應認真履行協議中所規定條款,承擔起自己的義務和責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的義務和責任。
1、在承包期間要認真的實事求是的將河堤按照鄉鎮整體規劃進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與維護。
2、要處理好上層建筑與群眾之間的關系,履行協議中所有條款。
九、甲乙雙方在承包期間內如有分歧(因政策上或其它意外原因),雙方應及時提出相應的方案,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無法解決,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決的權利。
十、以上條款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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