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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1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學校各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對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略)
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分工
①現場指揮組:(略)
主要職責:負責安全事故現場的指揮及人員調度。
②通訊聯絡組:(略)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疏散、救護、處理等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
③疏散領導組:(略)
主要職責: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有序地進行救援工作。
④處理行動組:(略)
主要職責:負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理,做好及時送醫院治療的'準備工作。
四、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啟動應急預案。
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務室檢查,無法處理時應及時送往醫院。
③同時向教育局、衛生局、食監局等部門報告。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⑤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⑥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五、預警與報告
1.加強日常監管
學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堂、校園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購、操作加工過程、貯藏、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師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
2.報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縣教育局和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六、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配合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校園穩定。
2.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教育局,同時抄報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2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地控制和消除食品衛生安全等學生食堂突發事件,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品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工作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1、學校成立學生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小組。
2、學生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成員:
組 長:校 長
副組長:主抓安全的副校長
組 員:學校其他校委會成員及食堂管理員、食品安全員、采購員。
3、工作職責:
(1) 對全校學生食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具體全面負責和協調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善后處理工作。
(2)負責應急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做到信息準確、公開、透明。
(3)負責協調組織學校內外醫療的救治工作,并及時掌握相關動態。
(4)負責對食堂相關食品的查驗工作,并會同相關衛生防疫和監督部門組織好各項檢驗工作。
(5)協調處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學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訴后,應當立即報告應急小組負責人,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1、主動迅速組織病人就醫,避免貽誤治療。進行救治同時,安排相關人員現場與就診學生詢問了解病因,并報學校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2、應急小組負責人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動,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3、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在30分鐘內,電話上報縣教育局(聯系電話:xxxx)和縣食品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局,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應急小組負責人應盡快組織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員到現場,準備接受相關調查。
5、積極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6、學校制定新聞發言人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正確應對媒體。
三、總結報告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理總結,分析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做好學生食堂的規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衛生安全的漏洞,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3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仇東水
副組長:吳永成
組 員:朱六才、笪紅兵、徐新東、鳳維建、束傳武、陶友宏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制訂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修訂、完善,并上報上級。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熏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癥狀(如腹瀉)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出現嚴重癥狀者,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小店食品、礦泉水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4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地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江蘇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x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按照“全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綜合協調、分工協作、統一指揮、群防群治、整合資源、依靠科學、及時反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2事故分級
按食品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2.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危害范圍跨越省級行政轄區,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我省處置范圍的;
(3)需要報請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部門負責處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傷害人數50人以上的;
(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造成傷害人數50人以上的;
(6)省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l)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徐州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l)事故影響范圍涉及x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街道辦事處,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組織體系(附件1)
3.1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根據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衛生局)的建議和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擔任,成員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主要職責:
(1)啟動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3.2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衛生局),負責日常工作,主任由區衛生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發改經貿委、監察局、文教體局、公安分局、農工辦、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工商分局等有關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職責:
(1)貫徹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區政府、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授權,會同區委宣傳部,向新聞單位或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3.3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衛生局):負責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工作,落實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提出處理意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區發改經貿委: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協調供應;負責屠宰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區文教體局:負責協助區衛生監督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區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或責成有關部門作出處分決定。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區本級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資金的落實及管理,并督促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加強應急救援資金的管理工作。
區農工辦:負責組織對種植、養殖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種植、養殖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環保分局:負責污染環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指導轄區內的污染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區工商分局:負責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應急救援各項工作。
3.4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3.4.1事故調查組
由區衛生局、監察局、文教體局、農工辦、衛生監督所、工商分局等部門參加,同時委派食品安全監察員、食品安全專家參加。職責為:協調指導區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預測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見;負責事故發生地的整改監督和督察工作。
3.4.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部門和區監察局負責。職責為: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3.4.3醫療救治組
由區衛生局負責。職責為:迅速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4.4案件查辦組
由區公安分局和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職責為: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3.4.5綜合保障組
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衛生局)、公安分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地有關職能部門參加。職責為: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社會安定,協助調查組、處理組、救治組、查辦組開展工作和保障工作入員的生活,匯總信息,報告和通報情況。
3.5街道辦事處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應當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和區政府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由街道辦事處有關科室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委員會。
3.6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家組建專家咨詢委員會。主要職責:
(l)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
(2)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監測、預警與報告(附件2)
4.1監測系統
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區農工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加強農產品農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必要時經授權檢測信息。區衛生局、工商分局聯合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相關信息,定期食品安全綜合信息。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4.2預警系統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上報的可能導致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嚴重的可報請區政府同意后,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3信息報告
4.3.1事故報告
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街道辦事處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于半小時內向區政府和上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4.3.2責任報告單位
(l)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4.3.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義務報告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信息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3.4事故報告要求
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應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初步判定病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時間、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盡可能報告事故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信息。
階段報告應報告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及時上報。
總結報告應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意見。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
4.4通報制度
4.4.1接到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上報區政府的同時應及時向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部門通報,對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4.2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向相關部門發出《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通報》(附件2.1),通報內容包括:主送單位、事由、通報意見,一般要求7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
(l)農業種植環節以及畜禽、水產養殖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由區農工辦負責查處;
(2)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由區發改委和其他有關部門會同市質監局負責查處;
(3)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由區工商分局負責查處;
(4)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由區衛生局負責查處;
(5)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區有關部門根據職責負責查處。
4.5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個人不履行或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行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收受的投訴、舉報,根據監管環節將《食品安全事故投訴、舉報登記表》(附件2.2)轉發區有關監管部門,區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后,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一般要求5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
對區有關部門報送、媒體披露、消費者投訴舉報及領導批辦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向有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發出《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附件2.3),內容包括:主述單位、事由、核查要求,應當明確核查事項及上報查處結果,一般要求5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必要時應根據要求隨時上報有關查辦信息。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情節、危害范圍及程度,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通報》或《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發出后,要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實、件件有查處結果。
5應急響應(附件3)
5.1應急響應
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實施。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當事故升級或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及時報請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2應急響應措施
5.2.1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響應
(l)區政府應急響應
區政府成立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區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省、市應急指揮部,在省、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2)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應急響應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即轉為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開始履行職責。啟動有關工作小組,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開通與事故發生地各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通訊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和指導應急救援;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參加救援。
(3)街道辦事處應急響應
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5.2.2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l)區政府應急響應
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2)必要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
5.2.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區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區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5.2.4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時,應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及時提高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己逐步消除的,應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相應降低預警和響應級別。
5.3信息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承擔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上報省、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4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匯總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并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6后期處理
6.1善后處理
區政府按照事故等級分級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參保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按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6.2總結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轄區內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醫療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啟動應急救援工作,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7.2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人員、食品安全專家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7.3技術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負責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7.4物資保障
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所需經費列入本部門、本單位財政預算。
7.5通信保障
協調各級通信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督促各電信運營企業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7.6資金保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安排本部門、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經費,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7.7演習演練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區有關部門指導全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區性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7.8宣傳、教育和培訓
相關部門及單位應當對廣大消費者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及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8責任追究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救治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9附則
9.1名詞術語解釋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區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進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9.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5
一、應急預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在日常食品加工和供應中,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果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將是非常嚴重的。因此,制定一份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是非常必要的。制定本應急預案的目的在于:確保學校師生的食品安全,保障他們的身體健康;降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率,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及時、科學、有效的應急處理,減少事故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的內容和流程
1、應急預案的內容
(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了應對突發事件,學校應成立應急管理小組,由學校領導帶隊,包括后勤保障、食堂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對應急事件進行統一調度和指揮。
(2)應急處置措施
在應急處置措施中,應針對不同的事故情況,制定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一般情況下,應急處置措施分為以下幾種:
a、食品中毒事故:立即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停止該批次食品供應,并進行封存、留樣等處理。
b、廚房火災事故:首先進行緊急疏散,采取滅火措施,保護周邊設施和人員的安全。
c、其他突發事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3)應急演練和培訓
為了提高應急處理的能力,學校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演練和培訓的內容應包括應急預案的流程和措施、應急處理中的技能和方法、危險品的識別和處理等。
(4)應急物資準備和保障
學校應保障應急物資的充足和質量。應急物資包括急救箱、滅火器、口罩、消毒液等。應急物資需要進行定期檢查和更新,保證其能夠在緊急情況下起到應有的作用。
(5)應急處置后的跟進處理
應急處置后,學校應對事故進行徹底的調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并進行相應的整改措施。同時,學校應及時向師生和家長通報事故處理情況,消除恐慌和誤解,保證公開、透明。
2、應急預案的流程
應急預案的流程包括預警、應急響應、處置、恢復和總結五個階段。
a、預警階段:食堂負責人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或其他突發事件,向應急管理小組報告。
b、應急響應階段:應急管理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
c、處置階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對事故進行
控制和消除。
d、恢復階段:恢復食堂正常運行,對受到影響的師生進行相關的衛生
保健措施。
e、總結階段:對事故進行徹底調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并對應急預案進行優化和完善。
三、應急預案的實施與檢查
1、實施
學校應急管理小組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在實際應急處理中,應按照應急預案的流程和措施進行操作。
2、檢查
學校應建立應急預案的檢查制度,對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檢查和評估。同時,學校應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食品安全。
四、結論
制定一份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對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流程和措施、應急物資準備和保障、應急處置后的跟進處理等內容。同時,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檢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過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檢查來不斷優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在實際應急處理中,應急管理小組需要高度重視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以及應急處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學校還應不斷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加強對食品安全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切實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和健康。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興化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堂“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并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屬地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預防與控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并主動接受鄉鎮的領導和監管,經常進行工作匯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境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4.快速反應。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
本預案適用于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員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或國外,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報送相關信息。
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復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隨后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后,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后,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于事發后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商量后進行處置,并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衛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要先查驗記者證,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并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系電話等。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并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關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匯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系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2.現場處置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衛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3.穩定安撫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后解決辦法等。
4.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后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了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癥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事故發生后,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單位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事故善后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7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規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杜絕食物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的,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本班學生就餐后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惰,對癥處理。
(2)如疑似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可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務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可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A)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B)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C)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D)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E)政教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F)衛生室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情況,可疑食品、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G)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H)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本預案經修訂之日起施行。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8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健康的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苗其武(校長)
副組長:潘冬梅(總務主任)
成員:李雙清、盧紅松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統一組織事故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糾。
3、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總要求:學校各部門發現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核實,有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時(高度可疑),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控制相關食品、封存樣品及協助醫療救治等應急處理工作的同時,第一時間(2小時)內向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教育部門報告。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品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校長考核實行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和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知識培訓班來強化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防護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上報。具體為學校在短時間內師生出現多人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如嘔吐、腹瀉等),及時向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教育部門及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根據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援救。學校發生事故較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長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現場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查。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統一高度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眾指揮,確保到位。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上、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3、對事故處理中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9
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政府、教體局;
2、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一)輕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政府、教體局分管領導。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若學校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政府、教體局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三)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詳細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并封閉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
(四)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和物資保障
(1)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2)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專人負責與鎮政府、教體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10
為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xx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由領導小組、事故調查處理組、4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個工作組構成,各小組組員以及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餐飲副校長
組員:學校辦公室、學生工作部、教育技術中心及后勤集團負責人
職責: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全面統籌安排校內所有資源應對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長:后勤集團總經理
成員:餐飲部經理
職責:配合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負責實施救援工作,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制定整改方案。
(三)醫療救援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學校醫務室
職責:負責與領導小組與各工作小組、各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組
組長:后勤集團副總經理
成員:后勤集團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車輛、救援物資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各工作組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
組長:學校辦公室主任教育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學校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各二級學院黨組書記
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小賣部、創業小屋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三級:
5030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現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及時反映、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后,學校應當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食物中毒時,后勤集團餐飲部、醫務室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中毒人員進行初步調查、核實。
(二)對病人采取以下緊急處理程序:
1.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120對病人進行臨時緊急救助,通知前往救護或組織人員將病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及時提取采取病人有關樣本,如嘔吐物、排泄物,供有關部門作檢測。
4.對可疑食品、生產加工場所迅速采取控制處理措施。
5.保護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6.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設備及用具。
(三)救助體系。一旦出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校長啟動以下各職領導小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擴張,并制定處理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組織力量救援。
2.醫療救援組:立即組織中毒人員去醫院救治,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病情動態,接待中毒人員家長,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過激情況。
3.事故調查處理組:控制現場,維持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出現混亂局面,排查其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往醫院,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協助調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資料。
4.后勤保障小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領導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5.信息及善后處理組:對事故全過程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做好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接待新聞媒體并及時完成完整的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四、應急響應制度
(一)分級響應: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據不同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效的開展救援工作,具體相應級別如下:①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全體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②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調查組、醫療救援組、后勤保障組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二)應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校領導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三)緊急處置:當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報請上級領導同意后,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四)應急終結: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測評確無危害后,學校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并報請上級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
五、緊急報告制度
1、在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時,接到食物中毒報告的工作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報告,應急處理小組必須在收到該信息起一小時內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2、應急處理小組應當掌握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電話。
六、安全教育
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采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責任人;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
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切實做好食品衛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對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應當正確對待,按規定認真做好食物中毒的報告、處理工作。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3.第一時間組織對傷病人員進行救助,及時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或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餐廳大堂經理指揮人員控制現場,嚴禁人員接觸食物毒源。組織人員隔離、封閉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風工作,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穩定人員情緒,阻止事態進一步擴展,控制輿情。
4.2自事故發生之時起小時內向學校醫務室和后發中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中毒人數、危重人數、死亡人數及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發展的趨勢及已經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協助解決的問題。
5.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的材料和樣品,將可以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飪的方法和加熱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調查部門反映。
6.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事后應根據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清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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