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為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對火災的預防能力;同時為保證發生火災事故時,在消防隊到達前,能夠有效地控制和撲滅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文昌街道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2.成立組織機構
2.1文昌街道成立消防應急指揮部,由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辦事處政法委員任副總指揮,各有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消防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主任由安全辦主任兼任。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范、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
2.2消防應急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2.2.1總指揮職責:負責街道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2.2.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的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指揮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2.2.3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的職責:負責消防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協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
2.2.4指揮部成員職責:負責街道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部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3.預防措施
3.1設備配置
按照消防法規結合文昌街道實際對重點部位和場所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更換到期的消防器材,確保各種滅火器保持良好狀態。
具體如下:
3.1.1辦公樓內各樓層出口處均設有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
3.1.2辦公樓內每層應配有1211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1.3辦公樓內及周圍設有多個室內(外)消火栓。
3.1.4辦公區間內根據物質及燃燒特性,配置好不同類型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
3.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2.1街道每年組織一次模擬火災事故疏散演習。
3.2.2加強配電房、變壓器、辦公場地等關鍵部位的巡視,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3.2.3成立街道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3.2.4結合年度考核對各科室消防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問題要整改到位。
3.3滅火器材使用
3.3.1滅火器是一種簡易的滅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撲救初期火災。
3.3.2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可以撲救石油產品、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一般物質初起火災,射程為5米。使用方法將滅火器提到距離火場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幾次,使干粉松動,使用時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滅火器,將噴嘴對準火焰,壓下壓桿即可。
3.3.3手提式“1211”氣體滅火器適用撲救各種油類、電器設備、精密儀器以及一切有機溶劑的初起火災。射程為3米,滅火后不留污跡。使用方法同上。
3.3.4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要兩個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將管帶抖開,雙手緊握干粉槍,轉動握柄,將槍口對準著火處;另一人拔掉安全銷,打開控制柄干粉即噴出。將火撲滅后,要注意防止復燃。
4.火災處置
4.1較小火災的處置
4.1.1當班人員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首先對火情進行判斷,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必要時迅速切斷起火地點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4.1.2立即通知負責人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工作。
4.1.3根據需要,負責人可調集其他崗位人員(如門衛等)進行增援或配合滅火,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4.1.4滅火后,將事故情況報告給公司消防應急指揮部。
4.1.5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備用狀態。
4.2較大火災的.處置
4.2.1如發生較大火災,當班人員應立即通知負責人,由其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4.2.2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
4.2.3通知街道消防應急指揮部,匯報火災情況。
4.2.4消防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赴火災現場進行支援。
4.2.5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后,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4.2.6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備用狀態。
5.指揮疏散
5.1火災發生后,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盡快撤離。
5.1火災發生后,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5.3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熏嗆,并設法向外界呼救。
5.4身上著火以后千萬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焰。
5.5人員疏散后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6.火災逃生
火災發生時,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6.1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
6.2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溫度,如門柄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
6.3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
6.4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
6.5緊急出路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樓梯間后及時把防煙門關閉。
7.事故調查程序
7.1報案
7.2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到來。
7.3做好現場人員的筆錄工作,保管好現場筆錄。
7.4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的調查。
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我街道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有條不紊的開展滅火救災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消防法》的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方面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我街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章處置原則
第三條“堅持專責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按照《消防法》規定的各單位和公民的義務,做好報警、組織和參加撲救火災工作,有關單位應根據火災應急辦公室的決定,采取相應的措施配合消防滅火。
第四條“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尊重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應急辦公室各成員必須服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并向應急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組成的各小組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備齊全,關鍵時刻及時到位并發揮應有作用。發生重特大火災時,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五條“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消防和各相關部門應以拯救生命和疏散人員作為優先考慮和竭力實現的首要目標。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集中一切力量,以充分的準備,以準確迅速的戰斗行動和有效措施消滅火災和處置火災發生后的次生災害及消除社會負面影響。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成立前進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負責發生重特大火災時組織和現場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在處置火災時的物資、人員、設備調集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前進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胡潛、郭國先任組長、黃妍、單建堯、郁竣耀、武海蓉、沈立、胡飛洋任副組長,成員為黨政人大辦公室、綜治民政科負責人、經濟發展科負責人、社會事務科負責人。根據需要可成立滅火戰斗、治安交通、綜合保障及應急搶險等應急小組。
第七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火災事故現場,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匯報,立即召集科室成員研究、制定對策,處置工作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同時迅速調集各種力量參加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協同作戰,以及向社會各界發出通知。
街道經發科負責火災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
新灣派出所負責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果斷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對現場的處置進行情況和所需的人力物力等情況及時報告辦公室。根據預案派出相應警力,負責火災現場的安全警戒和保證消防搶險隊伍的交通安全。及時疏散周邊群眾,積極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街道綜治科負責協助做好處置火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義務消防中隊組織人員及時進行滅火和救援工作,人武部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加強外圍警戒、人員疏散、運送物資的工作。
街道財政科負責在整個火災撲救工作中所需物資和后續工作中所需經費的落實。
街道民政科協助做好善后工作。
村街道建設辦提供火災現場周邊設施情況,保證消防部門的合理破拆,同時根據火場應急辦公室的要求,保證火災現場水壓等工作。
前進衛生院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的人員救治工作,并負責對火災事故后現場和周邊地區的防疫檢查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街道經發辦對火災現場的環境保護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
黨政人大辦公室負責火災現場的物資調集、通訊等后勤保障工作。
新灣供電站根據應急辦公室的`要求進行停、供電等工作。
街道廣播站負責報道工作和新聞單位接待工作。
第四章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第九條火災事故應急報告程序,是保證成功撲救火災事故的有效保證。
報告內容包括:
1、火災發生的時間和現場的位置及基本情況;
2、有無人員被困和大致人數,被困人員中有無外賓或其他重要人員;
3、現場有無化危品和其危險性,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4、可能發生的嚴重后果;
5、火災現場需要立即調集的人員和物資的情況;
6、已采取的措施和實時發展情況;
7、根據情況建議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第五章事故處置和善后工作
第十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自己的職責迅速開展各項事故處置工作,盡可能地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十一條重特大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各部門應迅速采取相相應措施,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群眾的生活秩序。
經發辦負責協調衛生、環保等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安全監測,防止環境污染、疫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
第十二條應急辦公室對在火災處置中有重大優秀表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追究火災處置中,因主觀麻痹準備不充分而導致搶險工作有重大失誤或接到命令消極對待,處置工作不到位而影響搶險工作正常開展有重大失職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應急辦公室在確認各項工作處置無誤后,下達結束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的命令。
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全街道消防安全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各類消防安全事故,重點是出租房火災事故防控。
4、啟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
(1)火勢較大,有可能造成重大財產和經濟損失時。
(2)超出企業、單位、村組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跨街道行政區域和跨部門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3)街道辦事處認為需要啟動的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傷人員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人員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消安委的領導下,由街道辦事處統一指揮、協調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村組和街道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服從上級政府預案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和調度。各類企業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機制。
3、專業管理,部門協作。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火災事故及災難的救援實施工作,配合其它相關部門,并服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4、常備不懈,平戰結合。各行業消防安全監督(監察)、主管部門要作好風險評估、物質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建立本系統(行業)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預防、預警機制,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5、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火災事故及災難時,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街道辦事處上報案情的同時,應抄報上級主管部門,抄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各類應急救援資源應服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
2.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街道辦事處是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擔任,街道消防科、綜治民政科、經發科、城市管理科、社會事務科、前進衛生院、新灣派出所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街道消防安全科,負責街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與協調,辦公室主任由消防科長兼任。應急救援辦公室聯系電話:82905663。
2.3街道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1)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2)組織、指揮、協調街道消防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2.4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日常工作。
(2)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
(3)編制和修改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4)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及演練。
(5)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并將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和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6)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救援的信息,擬出初稿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后上報。
2.5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5.1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的單位、街道辦事處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并由街道辦事處領導擔任組長(特殊情況可臨時指定)。具體職責是:
(1)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組織救援隊伍開展施救工作,負責技術鑒定和技術咨詢。
(3)組織受安全威脅的人員緊急疏散。
(4)控制火勢的擴大和蔓延。
(5)組織人員保護重要設備、設施和物資安全。
(6)確定并設置危險警戒線。
(7)向指揮部及時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
(8)組織救援隊伍撤離。
(9)撰寫現場搶險救援報告。
(10)聯絡、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
(11)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2.5.2搶險救援工作組
搶險救援工作組由消防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組成,根據事故持點可吸收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具體職責是:
(1)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參與搶險救援工作重大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
(2)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資。
(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遇險人員緊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組
通信信息工作組由消防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通信信息管理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保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的通信暢通。
(2)收集現場搶險救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建立應急處置情況動態通報制度,及時向各組通報情況。
(4)收集社會各界對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反映。
(5)傳達上級領導的批示、指示。
2.5.4醫療衛生工作組
醫療衛生工作組由前進衛生院和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員進行醫療救治。
(2)對遇難者進行傷亡初步鑒定。
(3)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4)監測大氣、水資源等環境污染情況。
(5)向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報告。
2.5.5治安交通工作組
治安交通工作組由街道巡防大隊、新灣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
(1)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2)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
(3)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
(4)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
(5)守護押運救援物資、資金和設備。
2.5.6新聞宣傳工作組
新聞宣傳工作組由文化廣播站召集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組成,職責是:
(1)負責制定新聞報送方案。
(2)負責擬定新聞報送內容。
(3)負責組織新聞報送工作。
(4)負責新聞記者的接待和采訪工作。
2.5.7善后處理工作組
善后處理工作組由勞動保障站、綜治民政科和行業主管部門組成,職責是:
(1)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
(2)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工作。
(3)指導事故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
(4)負責接待上訪人員。
(5)指導事故受災群眾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2.6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1)街道消防、安監部門:負責工礦商貿企業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
(2)派出所、巡防大隊:負責道路交通、火災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負責其它事故災難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維護以及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期調查取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負責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裝飾裝修,街道基礎設施工程,街道公用運營的各類事故災難救援的組織協調。
(4)經發科:負責生產經營企業各種消防事故災難救援的組織協調。
(5)前進衛生院: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救治藥品的組織協調。
(6)勞動保障站:負責已參加工傷保險傷亡人員的醫療賠償、工傷康復、傷殘等級鑒定工作。
(7)文化站: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災難新聞報送工作。
3.應急響應與預案啟動程序
3.1分級響應標準
按照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響應、II級響應、III級響應。各級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如下:
I級:造成1O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O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O人以上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OOO萬元以上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超出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跨鄉(街道)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II級: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OO萬元至900萬元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超出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跨鄉(街道)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Ⅲ級: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
3.2分級響應
當發生I級響應標準的消防生產事故時,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
當發生II級響應標準的消防安全事故時,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
當發生Ⅲ級及以下響應標準的消防安全事故時,街道辦事處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預案啟動程序
本預案啟動程序如下:
(1)根據各方面報告的情況,對情況特別嚴重的事故,由街道辦事處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2)應事故發生地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請求,由街道辦事處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應急行動
5.1預案啟動后街道辦事處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確定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和進入狀態的工作。
(2)召集有關工作組組長參加應急行動戰前動員會議,完成應急處置力量的調集組織。
(3)下達應急行動命令,內容: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當地已經采取的措施;各應急工作組的任務及對各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等。
5.2各應急工作組根據街道命令分別采取以下應急行動。
(1)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傳達上級指示,明確各自任務、集合地點、出發時間,需準備的物資、器材等。
(2)進入準備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指定專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并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一旦接到街道辦事處開展應急工作的命令,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5.3進入工作狀態的各工作組應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與街道辦事處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當發生本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
5.4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以屬地為主,凡進入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的工作組應服從現場指揮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動。
6.應急終止
6.1應急終止條件
應急終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
(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
(4)無疫情發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6)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由現場指揮組召集各工作組組長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后,書面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并抄送區消安會。
(2)街道辦事處接到事故書面請示后,立即召開會議決定。
(3)街道辦事處根據決定,向現場指揮組和各工作組下達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并將決定報區消會。
(4)由新聞宣傳組上報新聞單位,向媒體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有關應急處置的情況。
(5)由現場指揮組組織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并在24小時內寫出現場搶救書面報告,分別報街道辦事處和區消安委,并抄送各工作組組長單位。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
7.1.1街道辦事處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繼續負責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1.2善后處理工作組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傷人員的后期醫療處理工作。
(2)事后補償、重建、保險理賠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工作。
(3)事發地群眾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
7.1.3醫療衛生工作組要繼續做好對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置工作。
7.2保險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向保險機構要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7.3事故調查及總結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調查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調查,街道辦事處直接組成調查組或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救援指揮組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街道辦事處,同時報送區消安委。根據現場指揮組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街道辦事處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部門。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應急行動預案,報區消安委備案。
8.2救援隊伍保障
(1)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村組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2)大型企業集團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報街道辦事處和搶險救援工作組組長單位備案。其它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8.3宣傳、培訓和演練
(1)宣傳
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常識宣傳教育工作。企業與所在地村組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2)培訓
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各級管理機構、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并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參加培訓。
(3)演練
街道辦事處指導、協調、監督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發布,由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2)街道辦事處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3)街道辦事處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9.2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獎勵
在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災難搶救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9.2.2責任追究
在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質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9.3其它事項
(1)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施行。
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4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轄區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范圍
轄區內的各種火災。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后,第一時間報告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和值班領導,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或值班領導啟動《禮儀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單位、部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并視火災情況上報區消防大隊、市消防支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村(社區)、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
組長:周宗飛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組長:王險鋒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副組長:楊勝貴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秦榜念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陳運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
喻春林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劉寧四級主任科員
成員:羅云峰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歐陽裕璐公共安全辦公室負責人
羅雪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人
黃曉波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人
陳明紅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人
杜曉琴黨群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
鄭繁武社區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鄧厚園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母貝財政所所長
謝良其退役軍人服務站副站長、武裝干事
王偉派出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羅萬剛自然資源所所長
楊月瑾禮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公共安全辦,王險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偉任副主任。陳信信、丁清剛為辦公室成員,報警電話119,值班電話xxxxxxxx。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社區)負責人(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著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并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長:各村(社區)負責人
成員:各網格員、聯戶長、群眾(企業管理人員、職工)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三個小組。
第一小組:志愿消防隊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10分鐘內必須從街道辦出發。
第二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出發;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第三小組:機關干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衛生服務中心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區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求援。
組長:楊勝貴(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副組長:楊月瑾禮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員:各村(社區)干部
4.后勤保障組
街道辦黨政辦和公共安全辦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后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后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群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長:王險鋒(分管消防工作領導)
成員:黨政綜合辦公室、財政后勤保障中心所有人員。
5.情況通報組
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組長:陳運(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
成員:黨政綜合辦公室所有人員
6.治安維護組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長:王偉派出副所所長(主持工作)
成員:派出所所有人員
7.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后,街道辦事處要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區消防大隊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區管委會。
組長:王險鋒(分管消防工作領導)
副組長:王偉派出副所所長(主持工作)
成員:公共安全辦辦所有人員
五、紀律要求
各村(社區)、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委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與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員:xx(副主任)xx(委員)xx(委員)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與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與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與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與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與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與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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