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應急預案精華【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治安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治安應急預案1
一、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建立以田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并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系并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干羅老師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并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系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志,負責到路口引路
(一)多人參與的大規模毆斗、集體鬧訪、集會游行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事件;
(二)盜竊、破壞、侵占學校重要設施等嚴重妨礙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等正常秩序的治安事件;
(三)毒麻品、放射物被盜、泄露,高壓容器爆炸、建筑設施倒塌、人員嚴重踩踏等及其它可能造成師生重大傷亡和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公共安全事故;
(四)造成師生重傷或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五)自殺、不明原因死亡等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意外死亡事件;
(六)突發自然災害等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突發事件。
三、突發治安事件的等級劃分和處置權限
本預案劃分為四個等級,根據不同情況,由不同權限的負責人啟動各級預案并組織實施。突發治安事件分四級指揮權限分別為治安科長、分管副處長、處長、主管校領導。
四級預案:發生一般性治安突發事件時,由治安科長征得分管副處長同意下,調派全科人員組織實施。必要時可執行部位封閉。
三級預案:發生較大治安突發事件時,由主管副處長征得處長同意下,統一調派全處各科室人員組織實施。必要時可執行區域封閉。各科室負責人在接到命令后,負責本科室人員的調派和區域指揮工作。
二級預案:發生重大突發治安突發事件時,由處長在征得主管校領導同意下,調動全校保衛人員組織實施。必要時可執行校園臨時性封閉。各副處長接到命令后,負責分管科室人員的調派和區域指揮工作。
一級預案:發生特別重大治安突發事件時,由主管校領導在學校黨委同意下,啟動《吉林大學防范和處理突發性事件工作預案》,調動全校各部門組織實施。
四、處理突發治安事件的要求
(一)反映迅速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立即向上級領導、公安機關報告的同時,要立即組織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果斷放棄其它次要工作或休息時間,無條件的選擇最快的交通方式趕赴現場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二)沉著果斷
處理突發治安事件時,要保持保冷靜,要按照應急處理程序,迅速實施人員疏散、救援搶險等各項工作,做到忙而不亂。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果斷采取必要的現場控制措施,防止危害和影響的進一步擴大。
(三)確保安全:處理突發治安事件過程中,要堅決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師生員工迅速脫離險境。在確保師生員工安全的前提下,保衛人員也要注意自身安全,盡量避免損失。
(四)嚴格控制:遇有不法侵害事件、治安災害事故,應特別注意對嫌疑對象進行控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立即對現行犯罪人員予以制服,嚴防嫌疑人繼續實施犯罪和乘機逃躥。要注意做好現場封閉和現場保護工作,控制事態的發展,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新聞媒體需黨委宣傳部同意),嚴防有人借機生事。
(五)在進入敏感期和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全處人員要進入高度戒備狀態,無論是否為工作期間,都必須保持通訊聯絡工具處于良好的接收狀態,以便隨時接受緊急工作任務。在不可抗拒造成的治安災害事故發生,導致通訊無法聯絡的情況下,所有保衛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學校,參加學校的搶險救援。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到達指定地點投入工作。在節假日休息期間離開本市外出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批準,以保證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有足夠的警力調配。
五、其它要求
(一)各校區保衛辦要根據此預案,結合本校區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出本校區具體的預防和處理突發治安事件工作預案。
(二)保衛處各科室和各校區保衛辦,要組織本部門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或要部門制定的相關預案,切實將各自的預案落到實處。
治安應急預案2
為加強和規范泰山區發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廣大干部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發改委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我局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泰山區發改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的消防法規、我局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泰山區發改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泰山區發改局分管領導同志和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職責:指揮協調機關全體人員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1、報警:泰山區發改局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委辦公室和機關事務管理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辦公室接警后,應立即向委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通知機關各科室和全體人員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科室人員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4、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5、火災撲滅后,由辦公室、保安室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六、責任追究
各科室要負責查找所屬科室的火災隱患,辦公室要加強樓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的火災防范,安裝各類消防警示標牌,使火災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科室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泰山區發改局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治安應急預案3
根據集團公司下發通知與要求,為扎實做好公司及各項目汛期預防工作,保障公司跟業主財產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 責:負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跟各項目排水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保證排水系統完好有效;加強各項目的巡視檢查,及時查找漏點,避免因漏雨導致的電路短路、設備損壞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各項目的高配間,必須保證正常供電;負責各項目避雷設施設備的檢修工作,負責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按照本防汛救災預案組織維護跟搶險工作。
(二)、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成立四個工作組
1、成立防汛搶險組
組 長: 成 員:
職 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工作,各項目經理組織搶險人員對各管理區域進行全面檢查,確定積水區域事故發生原因,制定局部應急措施,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2、成立設備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 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用水泵進行排水)工作。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組織人員利用排水泵等設備對積水嚴重區域進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區域正常。
3、后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 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搶險通訊、統計、后勤保障工作。在發生汛情時,做好公司內部信息的傳遞跟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統計匯總由于汛情造成的損失情況。
4、應急救援組 組 長: 成 員:
職 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汛情援助工作。當某項目發生重大險情時,及時抽調人員進行救援。
二、防汛物資:雨鞋、雨衣、鐵锨、編織袋、手電筒、鐵絲、排水泵、托線盤等,并設專人負責,確保防汛物資24小時可領用。
三、各項目經理為各區域防汛責任人;加強防汛意識培訓,對重點部位要檢查到位,發現險情及時上報部門或公司領導,并采取積極措施,避免險情擴大。
四、防汛期間所有防汛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時,項目經理必須在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時,實行全員全崗值班制度。
六、當辦公室值班人員接防汛通知后,應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及全體防汛人員。
七、各項目值班人員接到業主求助信息后,應及時通知當值領導跟項目
防汛主要成員迅速到現場查看情況,及時處置;當遇到管理區域內出現大面積積水時,應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調集水泵等相關設備進行疏通、排水,同時上報公司領導。
八、平時,辦公室人員內勤人員跟各項目客服人員應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并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天氣異常情況,同時做好防汛期間值班人員簽名,及重大汛情記錄。
九、防汛物資應加強管理,汛期結束后交倉庫保管,以備后期續用。
治安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為了維護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學校集體財產和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二、治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防范措施:
1、定期檢查治保工作,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2、對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要做好齊抓共管,各負其職,各功能室器材由相關老師負責,每天巡查一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
3、教師下班后及時關門,辦公桌抽屜中禁止存放現金。
4、各課室多媒體教學器材由任課教師負責,要嚴加管理,搞好防范,防止被盜竊。
5、出納人員要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不得將大量現金存放在校內和家中。
6、加強門衛管理,對學校的大門、教學樓各教室、功能室在放學后及時上鎖,并且打上二道防盜系統,加強防范。
四、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以下幾種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及保安要快速反應,及時按預案處理:
(1)對出現有擾亂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公物的一切違法違紀行為,所有領導、男教師和門衛進入事件現場,要堅決制止違法亂紀行為并報警。
(2)學生帶兇器進入校園,由發現事件人立即收繳,并做好控制工作,將學生帶到教導處進行處理教育。
(3)發生偷盜事件,由門衛或值夜教師第一時間告知校長或其它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需在最短時間內趕回學校處理情況。如果情況緊急,可致電派出所協助,并保護好作案現場。
(4)對歹徒持兇器闖入校園行兇,應持械全力圍賭,全體男教師協助制服歹徒,扭送公安機關。由第一發現的老師負責報案,領導小組成員及時向上級機關匯報。
(5)若期間發生學生受傷,由兩位老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情節嚴重得報120急救,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
治安應急預案為了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結合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蔡x
副組長:王x、徐x
成員:白x
總指揮:蔡x
職責:負責協調、匯報、調動。副總指揮:王x
職責:人員調動、支配、前線指揮通訊聯絡組:肖x
職責:救災人員的聯絡、與家長、社會溝通信息疏散組:白xx
職責:負責師生疏散、轉移。物資保障組:王x
職責:救災物資供給、后勤保障搶救組:幼兒園全體教師
職責:組織幼兒園疏散等。
二、具體操作
(一)校園內發生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2、主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幼兒園,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指揮部宣布幼兒園進入全面應急狀態,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導小組負責把所有幼兒園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救護受傷幼兒園和其它傷員。
7、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救護、社區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保證幼兒園應急組織信息暢通。
8、警戒保衛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后,單位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二)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調查清楚來電、來信人的身份和意圖,維護單位和人員安全。
一、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或單位領導報告。
因個人糾葛收到恐嚇電話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響個人人身安全或單位安全,則必須向單位領導報告。
二、收到匿名恐嚇電話時,要保持鎮靜,對來電人的無理要求,不要馬上拒絕,通過商談的形式延長通話時間,盡可能從對方獲得最多的信息。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機應記下對方的'電話號碼,否則可用寫字條、做手勢的方法示意身邊的人員,向電信局查詢電話號碼,有條件的可對恐嚇電話作錄音。
三、單位領導(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對恐嚇電話和信件進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專人在收到恐嚇電話的話機旁值班,電話機應裝有來電顯示和錄音裝置。
2、若來電來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圖明確,對方因個人糾葛失去理智而實施恐嚇行為的,單位應當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該事件。
3、若來電來信人匿名,單位領導應通過來電人的口音、音色、口氣、語調、語言特征和通話內容,來信人的筆跡、信件內容進行分析,并在單位中發動干部職工提供線索。通過初步推測作案人的動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對于匿名的恐嚇電話和信件事件,應當立即向公安局報告,應當爭取警方盡快加入事件調查。對于破案的計劃和策略要保密。
五、對于與單位及職工無經濟或其他糾紛,為勒索錢財或報復社會的人物的恐嚇電話和信件,單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應當提高戒備,制訂預案,隨時準備應對突發事件。對于有可能受到襲擊的人員和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其安全。
(三)單位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單位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單位的門衛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單位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門衛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或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單位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單位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單位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單位應當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四)單位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園長報告。
可疑郵包是指:郵戳異常(寄包人地址與郵戳地址不符)、字體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狀、重量、氣味、包裝包扎、郵包內的聲音都異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單位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單位應當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單位應當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當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單位應當配合警方組織應急人員在單位內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單位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單位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治安應急預案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各類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應對各類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指的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x、x、x、請愿以及集體罷餐、罷課、x、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各種涉及民族、宗教、外事等政治性活動的突發事件;各類校園非法傳教、x活動;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引發的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公共事件等。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園水面冰冰面溺水事故;學校組織的大型群體活動和外出實習、考察、參觀、社會實踐等教學活動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水、電、氣、熱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學校穩定安全的其他突發災害事故等。
(三)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x、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針對校園網絡和信息系統發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災害性事件等。
(四)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職業病危害、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以及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氣象災害、洪澇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以及由各類自然災害誘發的次生災害等。
(六)影響學校穩定安全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可能出現相互交叉和關聯,如某類突發事件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突出重點,統籌應對。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動態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以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為核心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全面負責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第四條 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學校黨委書記與校長是維護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政齊抓共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各單位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重要任務。
第五條 預防為主,教育輔導。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解決好師生員工關心的問題,積極做好教育疏導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與安全隱患排查化解工作,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努力把不穩定因素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校園與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第六條 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相關部門、院系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及時掌握情況,迅速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門、各院系整體聯動、群防群控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格局。
第七條 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工作。要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可請求公安、司法等部門介入和援助。
第八條 加強保障,重在落實。要從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領導重視、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軟件建設,夯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九條 學校綜合應急預案。學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十條 專項工作應急預案。各職能部門、院(系、部)對照本預案的適用范圍,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分工,針對不同對象、時段、大型活動或具體工作制定專項預案。專項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須及時報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急預案。各單位根據本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及時報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培訓和演練。學校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不斷增強預案的適用性、科學性和實效性。要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工作,確保預案能夠被熟練掌握和應用。
第四章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第十三條 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負責全校安全穩定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決策,組織和指揮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研究確定事件性質、類型、級別,決定啟動應急機制,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決定報送上級部門的信息與請求內容;決定對外公布、公開的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
第十四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分管安全穩定工作的校領導任總指揮,分管相關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總指揮,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和處置。根據突發事件類別、性質和學校職能部門職責等,在相應職能部門設立指揮部辦公室。
第十五條 各單位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受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全力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第五章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程序
第十六條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在處置上要快速響應、指揮有力、措施果斷,各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要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高效開展處置工作。
第十七條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堅持以下信息報送原則:
(一)迅速
最先發現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或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有關部門、領導或各級穩定安全工作機構報告。學校應立即向上級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準確
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誤報、漏報、瞞報。
(三)續報
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維護安全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并通知相關現場指揮部,按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同時與事發地保持密切聯系,進一步核實情況。對重大信息,維穩辦公室按領導小組意見,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應急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二)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措施;
(四)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的反應;
(五)事態現狀、處置過程和結果;
(六)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上級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應立即進入指揮狀態,維穩辦公室協助指揮部工作。各相關單位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訊聯絡順暢、快捷,按事件的性質規模、范圍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緊急情況需外部協助的立即向有關部門求助,必要時可預先通知校內廣播、網絡等媒介做好信息播報準備。在事件處置過程中,要與上級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可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關規定,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控制的主動權,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信息,并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輿論。必要時向公眾或媒體公布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 有關事件詳情和應急處置措施等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圍、影響程度等情況,通過有關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教育主管部門網站、校園網等平臺發布。
第二十四條 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信息。
第六章 應急保障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單位應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有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第七章 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指揮得當,組織嚴密,措施得力,出色完成任務者。
(二)及時準確報送事件情況,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
(三)為處置突發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
(四)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據法律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以及不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延誤處置良機或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二)對突發事件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三)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
(四)各部位值班人員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管理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各級領導干部不能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性事件聯系不上,不能及時到達現場組織應急處置的。
(六)出現突發性事件后,因信息溝通不及時、組織協調不妥當、解決處置不得力等,導致突發事件對外報道不利,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七)阻礙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預案由鄉新學院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鄉新學院維護安全穩定工作應急預案》(院黨字〔20xx〕13號)同時廢止。
治安應急預案6
(一)成立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周燕娟
組 員:王悅芳 蔣曉紅
(二) 突發群體的性社會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向幼兒園園長報告。
(2)向鎮、市教育局領導報告。
(3)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公安機關。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應急小組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治安事件應急小組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鎮、市教育局匯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和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3、 處理群體的性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幼兒、控制事態。
(三)幼兒園突發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園長報告。
(2)根據案情報告鎮、市教育局主要領導。
(3)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應急小組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四)治安事件應急電話:
治安應急預案7
為了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切實做好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網絡和信息安全,完善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管理措施,預防和及時處置網絡和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確保網絡和信息系統的通暢運行,維護我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 我校網絡或信息系統遭受各種人為攻擊、破壞或自然毀損等災情,造成系統中斷、設備損壞、數據丟失等故障的安全事件,均適用本預案。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件、事故損毀事件、人為破壞事件、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其他信息安全事件等。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成立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統籌全校網絡信息的災害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學校網絡和信息安全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問題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設立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黨委宣傳部。
第四條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密切協同、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五條 學校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
第六條 學校各二級學院在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校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第四章 監測與預警機制
第七條 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依據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級。
I 級(特別重大):發生全校性大規模網絡癱瘓和全校重要業務系統停機,對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發生嚴重信息內容安全事件等事態發展超出學校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II 級(重大):發生全校性大規模網絡癱瘓和全校重要業務系統停機,對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造成嚴重損害,或發生信息內容安全事件等事態發展超出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控制能力,需要學校各部門協同處置的`安全事件。
III 級(較大):學校部分區域的網絡與信息系統癱瘓,發生局部性網絡攻擊或小范圍信息內容安全事件,對學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損害,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可自行處理的安全事件。
IV 級(一般):較小局部范圍網絡或信息系統受到一定程度損壞,對學校工作產生一定影響,但不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的安全事件。
第八條 學校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要求,組織對本部門建設運行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開展網絡安全監測工作。各部門將重要監測信息報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九條 堅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不斷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監測,及時收集、分析、研判監測信息,主動發現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傾向或苗頭,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使各種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十條 在監測中發現可能發生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的,發現部門要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及時上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預警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技術分析,并根據問題性質和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報級別及處置意見。
第五章 應急響應及處置
第十一條 應急響應機制
I 級應急響應:網絡管理辦公室先行通過技術手段緊急處置,同時將具體情況上報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會商后將事件詳細情況上報至教育廳、公安等相關部門,由上級部門會同學校統一協調指揮后續應急處置工作。
II級應急響應:網絡管理辦公室先行通過技術手段緊急處置,同時將具體情況上報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由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黨委宣傳部、網絡管理辦公室、保衛處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后續應急處置工作。
III級應急響應: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業務部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備案后報分管校領導。
IV級應急響應: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工作,處置結果通報相關業務部門。
第十二條 應急技術處理程序
基于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不同形式,針對性的實施以下應急技術處理程序:
(1)自然災害事件。指地震、雷電、火災、洪水等災害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安全,然后再保障設備安全(包括硬盤拔出與保存、設備斷電與拆卸、搬遷設備等)。
(2)事故損毀事件。指電力中斷、網絡損壞或是軟件、硬件設備故障等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應迅速分析故障特征,查明原因,若學校不能獨立處理,必須立刻通知相關單位(供電局、網絡運營商、軟硬件產品維護單位等),馬上組織人員進行系統修復。
(3)人為破壞事件。指人為破壞網絡線路、通信設施,黑客攻擊、病毒攻擊、恐怖襲擊等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應首先判斷破壞來源與性質,然后斷開影響安全的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連接,跟蹤并鎖定破壞來源IP地址或其它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
(4)有害信息處置。指派專人對存在問題的網站、網頁及郵件信息等進行全時監控;其次,盡快采取屏蔽、刪除等有效措施對有害信息進行清理,并做好相關記錄;采取技術手段追查有害信息來源;如發現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重大有害信息,還要及時向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報告。
(5)病毒侵入處置。當發現計算機系統感染病毒后,立即將該計算機從網絡上物理隔離,同時備份硬盤數據;啟用防病毒軟件進行殺毒處理,并使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一時無法查殺的新病毒,要迅速與相關病毒軟件供應商聯系解決;如感染病毒的是服務器或主機系統,要立即告知使用部門并做好相應清查工作。
(6)軟件遭受破壞性攻擊處置。重要軟件系統及其相對應的數據必須存有備份,同時還要采取異地避災等方式保存于安全處。一旦軟件遭受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報告和停止系統運行;檢查日志等資料,確認攻擊來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
(7)網絡線路中斷處置。網絡線路中斷后,應迅速判斷故障節點,查明原因、盡快修復。如屬網絡運營商負責維護運營的線路,立即與運行商維護部門聯系,及時進行修復。
(8)設備安全處置。若機房發生被盜,應立即聯系保衛處報警;若發生火災,應遵循下列原則:首先保證人員安全;其次保證關鍵設備、數據安全;三是保證一般設備安全。人員滅火和疏散的程序是:值班人員應首先切斷所有電源,同時電話報警。值班人員戴好防毒面具,從最近的位置取出滅火器進行滅火,其他人員按照預先確定的路線,迅速從機房中有序撤出。
(9)其他事件處置。上述沒有列出的、屬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 后期處置
第十三條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四條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并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各部門要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并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
第十六條 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做好網絡安全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防護、應急處置、應急技術支援工作,建立必要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第十七條 加強對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裝備、工具的儲備,及時調整、升級軟件硬件工具,不斷增強應急技術支撐能力。
第十八條 學校為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利用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支持網絡安全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專家隊伍建設、基礎平臺建設、預案演練、物資保障等工作開展。
第八章 責任與獎懲
第十九條 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學校對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預案由黨委宣傳部制定、修訂和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治安應急預案8
為了做好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確保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和自救,實現人員人身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張輝
副組長:陳長靈
成員:張召輝、江穎杰、岳鵬、王標、沈波。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局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組織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五、工作人員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局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其主要內容是: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使員工達到“三懂三會”的標準,使員工掌握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年按照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治安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加強本院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做好醫院突發火災和緊急疏散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醫務人員和病患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為確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監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等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醫院本部突發火災和緊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為切實做好醫院消防安全的預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原則,確保醫院在突發火災時的緊急疏散能夠及時、迅速、有序地得到處理。
二、組織體系
1.組織機構人員分工(應明確到人或崗位)
1.1指揮部
總指揮:由醫院值班領導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到場后,移交指揮權。
1.2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1.3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做出決策,向各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人員疏散行動,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移交指揮權,配合公安消防隊行動。
2.滅火行動組
2.1負責人:保衛科長;
2.2成員:職能科科長及醫院義務消防員;
2.3職責:第一滅火力量在60秒內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滅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鐘內到達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展開滅火行動。
3.緊急疏散引導組
3.1負責人:醫務科長;
3.2成員:職能科及各科主任護士長;
3.3職責:接到火警信息后,科主任、護士長引導本病區的工作人員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樓層有無人員滯留。要求對應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及重要科技資料;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護救護組
4.1負責人:總務科長
4.2成員:保衛科及后勤各班組長
4.3職責: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車道,打開地下消火栓井蓋,協助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視情況撥打“120”求救,并協助醫務人員送傷員至醫院救治;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5.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
5.1負責人:基建工程科長
5.2成員:由工程設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5.3職責:切斷非消防動力電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設施、設備電源,迫降消防電梯,在一層停止并鎖定客用、貨運電梯,停止空調運行,操控防排煙設施、消防泵等自動消防設施,如聯動控制發生故障,則由工程設備部門值班人員趕到設備處實施手動控制,為防火和疏散提供設備保障。
三、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發現火情
在班工作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按下附近手動報警按鈕或用電話向消防控制室報告,發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員(或就近工作人員)應立即形成第一滅火力量并在60秒內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趕到現場展開行動。
2.火警確認
消防控制室對任何火警信號必須核實,核實火警以人員語言確認為準。
3.報警及進入應急狀態
確認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3.1消防控制室將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置于“自動”狀態,迫降消防電梯,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3.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向“119”公安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3.3防控制室通知配電室切斷起火層日常用電路,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設備電源控制柜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3.4通知當班人員就位,各級人員到位,展開滅火疏散行動:
(1)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在3分鐘內趕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設施(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等)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救,公安消防隊(第三滅火力量)到場后協助開展火災撲救;
(2)應急疏散組通知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廣播、喊話等方式,各疏散引導員在預案規定的崗位上,引導人員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帶,并清點人數,向到場消防隊報告。
(3)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保障指揮部與各組之間通訊暢通,消防用電不間斷,各消防設施運行正常。
(4)安全防護救護組實施區域警戒,清理車場通道,打開地下消防井蓋迎候消防車;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四、火警解除
火災撲滅后,徹底清查起火現場及相關部位,確認已完全撲滅,煙氣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對象都已安全疏散完畢,征詢公安消防人員同意后下達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員負責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原因調查。
五、附則
火災疏散程序:
1.發現火情后要冷靜面對,立即呼叫周圍人員。組織滅火及報告醫院消防監控中心和上級領導。
2.火勢較小時,組織人力應用病區內的消防器材和自來水積極滅火,火勢猛烈時,馬上撥打電話“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3.關閉鄰近火情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4.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5.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貴重儀器設備及有價值的科學資料。
治安應急預案10
一、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李立勇、周方平
二、滋擾校園治安的應對措施: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24小時在崗,不準擅離崗位,按時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記,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
2、外來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主動向其宣傳學校政策,勸其停止違法活動,不能擾亂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治安,勸其立即離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領導,及早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職責
1、學校門崗為滋擾校園治安事件第一責任人。
2、門崗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門衛制度,按照制度辦事。
3、發生滋擾校園治安時,要嚴把大門,保持好和校園內部指揮領導的聯系,做好配合。
治安應急預案11
為維護我校的正常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事故,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學校建立治安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行政領導和骨干教師組成。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中心校各班班主任、各村小主任教師、民辦幼兒園園長。
二、定期研究檢查治保工作,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即使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三、對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要做好齊抓共管,各負其職,各功能室器材由相關人員負責,每天巡查一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進行賠償。
四、教師下班后及時關門,辦公桌抽屜中禁止存放現金。
五、各教室的電視等由班主任負責,要嚴加管理,搞好防范,防止被盜竊。
六、出納人員要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不得將大量現金存放在校內和家中。
七、一旦發生以下幾種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按預案執行。
1、對出現有擾亂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公物的一切違法違紀行為,所有領導、男教職工和門衛進入現場,要堅決制止違法亂紀行為并報案。
2、學生帶兇器進入校園,由發現事件人立即收繳,并做好控制工作,將學生帶到教導處、辦公室處理教育。
3、發生偷盜事件,門衛和第一知曉人應在第一時間告知校長或領導小組成員,需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處理情況。如果情況緊急,可致電三江派出所協助(0839—4800110);并保護好現場。
4、對歹徒持兇器闖入校園行兇,門衛應持械全力圍堵,全體男教師協助制服歹徒,扭送公安機關。相關人員及時報案和向上級匯報。
5、若行課期間發生學生受傷,由任課教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家長。
6、若住校生晚上突然生病或受傷,由住管員立即送往醫院,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家長。
八、加強門衛管理,學校的大門、教學樓、教師住宿樓、學生住宿樓及教輔用房在夜間要及時上鎖。
治安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穩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保障養老機構人員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生命高于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把手責任制。
(三)堅持“預防為主、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的原則。
(四)堅持“及時、合法、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對民政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服務對象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范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自我防護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過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規范風險防范制度、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斷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抵御風險能力,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處置措施
(一)民政服務機構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養老機構要及時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應急局、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福利院等下屬單位要及時向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做好群眾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鄉鎮(街道)民政辦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置小組匯報,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四)縣級應急處置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嚴重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及縣應急處置小組匯報,并派工作組赴現場指揮搶救及善后處置工作。
(五)如發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情況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并通知其家屬。
(六)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及時成立事件調查小組,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召開服務對象以及相關人員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穩定服務對象情緒,做好事故后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八)各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務機構應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以及所產生的'后果,對照目前民政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必要的整改,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十)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的將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根據火災情況判斷,如能快速撲滅的,應迅速組織人員,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滅,切斷有關電源。
2.如果火勢較大,無法立即撲滅時,要馬上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民政局,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3.組織人員采取必要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4.如有發現人員受傷,應根據傷情進行急救或送醫院救治。
5.當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沿消防應急通道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和搶救工作。
7.做好事故調查、整改、匯報和安全再教育工作,縣民政局匯總具體情況后第一時間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養老服務科室報告,在事故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2.迅速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并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民政局報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機構外食物所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與發病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并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6.由現場負責人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馬上切斷電源。
2.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傷者,應用絕緣物體使傷者脫離電源。
3.立即進行人工急救,并通知醫務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或送醫院急救。
4.通知傷者家屬并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應急預案
1.發現服務對象之間或者服務對象與民政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發生爭吵、斗毆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如有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介入,應先將外來人員勸離機構。如事態嚴重應及時報110處理。
2.制止原則:保護服務對象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勸阻雙方住手、住口;將爭吵或斗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有傷者則先送傷員去醫院救治;疏散圍觀人群,減少不良影響,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如果服務機構無法調解,應迅速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民政局,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局派相關人員協助調解。
4.工作人員在制止爭吵、斗毆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勸。
5.民政服務機構負責查清事件原因并記錄,必要時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五)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預案
1.民政服務機構要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禁陌生人入內,人員進出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系公安部門,由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住處。
3.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立即組織老人、職工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
4.對受傷的在院服務對象、職工及時進行救治。
5.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六)服務對象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1.最快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判斷服務對象的實時狀態,做第一時間的救護和保護,避免其受到二次傷害。
2.立即通知醫務人員趕赴現場,視情況緊急處理。
3.盡快通知服務對象家屬。
4.若情況危急,打急救電話120,趕赴現場緊急處理。
5.及時對意外事故進行分析,如有機構自身原因,應及時進行整改,避免造成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防臺防洪應急預案
當發生強臺風和洪澇災害時應立即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接到強臺風警報通知后,由機構負責人帶領相關人員,對機構進行細致的安全檢查,及時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強臺風引發暴雨導致樓內進水時,所在樓層工作人員要立即切斷本樓的電源,防止觸電意外事故發生。
3.因暴雨導致單位積水內澇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水抗澇,并做好服務對象轉移和單位用電、用水等各項保障工作。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八)其它突發事件可參照預案第四條規定妥善處理
六、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仙游縣民政服務機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稱“應急處置小組”),負責指導、預防和處置養老機構突發事件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由縣民政局局長黃金茶任組長,副局長周春盛、盧金福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養老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民政辦和養老機構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工作責任。
七、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八、本預案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治安應急預案13
滋擾校園治安事件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各科室主任
組員:全體教職工
二、滋擾校園治安的應對措施: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24小時在崗,不準擅離崗位,按時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記,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
2、外來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主動向其宣傳學校政策,勸其停止違法活動,不能擾亂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治安,勸其立即離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周領導,及早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職責
1、學校門崗為滋擾校園治安事件第一責任人。
2、門崗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門衛制度,按照制度辦事。
3、發生滋擾校園治安時,要嚴把大門,保持好和校園內部指揮領導的聯系,做好配合。
四、事故報告、處置聯系電話
管理中心電話:
人民醫院:120
派出所:110
消防中隊:119
治安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加強我鎮消防安全應急工作,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消防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全鎮經濟社會穩定和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和諧社會,堅持“依靠群眾、立足基層、夯實基礎、扎實推進”的方針,初步形成“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提升應對各類公共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廣大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
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情況
(一)、領導機構:鎮政府是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行政領導機構。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有效實施,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譚夢覺為組長,分管領導覃江湖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工作領導組,負責應急工作的管理與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由韋明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并要求各村委會、各單位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照本村的管轄范圍和本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預案,并組織實施。
(二)、辦事機構:鎮政府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掛靠鎮黨政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向鎮政府報送的緊急信息事項;承辦鎮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鎮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承辦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應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機構:鎮政府有關部門為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根據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類型,以及鎮政府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分為應急管理部門和應急保障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是指負責某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預防、處置工作的`部門;應急保障部門是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基本生活、醫療衛生、物資能源、治安維護、技術、人員防護和資金保障的有關部門。
二、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設
(一)、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強各類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認真進行整改,對短期內能夠整改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情況復雜、短時期內難完成整改的,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自身難收完成整改的,應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建立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規定的分級標準,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根據鎮政府的要求,開展與其他監測網點、有關部門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積極完成鎮政府部署的檢測和預警工作任務。
(二)、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責任單位要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有關單位報告,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等級予以處置,并按照信息報告時限向縣政府應急辦和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可以同時越級上報,各村委會及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的信息報告員由村文書擔任,負責及時、客觀、真實的把突發事件信息第一時間發送、報告到鎮應急工作辦公室,不得遲到、謊報、瞞報、漏報。
(三)、做好先期處置和協助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同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層群眾要積極自救、互救,服從統一指揮,當上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負責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時,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取證,道路引領,后勤保障、秩序維護等協助處置工作。
三、預案體系的建設
(一)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特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時,及時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參與應急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分管領導或黨政辦主任負責,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相關事件主管單位、事發地等派員參與。
2、治安救助組。由分管政法領導負責,派出所牽頭,事發地單位和涉及單位派員參與。
3、工程搶險組。由分管集鎮、土地領導負責,城建牽頭,土地、農電、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4、醫療救護組。由分管醫療衛生領導負責,衛生院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5、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主任牽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
6、新聞宣傳組。由分管宣傳工作領導負責,鎮宣傳干事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7、物資保障組。由分管領導負責,財政所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8、交通運輸組。由分管交通領導負責,派出所、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9、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分管民政工作領導負責,鎮民政辦牽頭,派出所、綜治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0、調查評估組。由鎮黨政辦負責、安監辦牽頭,民政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1、善后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負責,民政辦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司法所、衛生院、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二)、應急管理工作的啟動
1、先期處置
對本鎮內的各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傷輕重,必須快速作出反應,進行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護現場。
(3)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4)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5)及時向上級專項應急機構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鎮的,要同時向相關鎮通報。
2、按突發事件級別啟動預案
屬于特別特大、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和較大消防安全事件,鎮政府立即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專項預案,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屬于一般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根據具體情況,先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或有關預案。
四、值守應急和信息報告工作情況
對于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事發地村委會和鎮政府有關部門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按照鎮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鎮政府作出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機關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應當采取的措施等。
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和鎮應急辦接到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后,對一般和較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由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指導事發地村委會進行處置,視情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報告;對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鎮應急辦應會同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建議,迅速報告鎮政府分管領導,必要時應同時報告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并按規定做好向縣委、縣政府上報信息有關工作。
治安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醫院發生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醫院職工及家屬和患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緊急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二、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醫院組織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呂恒先
副組長:
丁紅霞、趙振友
成員:李衛東、房斌、劉林、燕穎、郭蕾、王鑫君
2、發生突發事件后,由醫院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小組。
第二條 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一經發現后迅速向總公司辦公室報告,并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力傷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醫院職工及家屬人身傷害的事件。
2、任何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三、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條 可能引發醫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是引發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醫院有精神病癥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打 "110 " 報警電話或者按緊急報警按鈕。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傷員搶救工作,并通知家屬。
3、立即報總公司辦公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四、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 可能引起火災事故的`原因: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醫院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4、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
2、立即切斷著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人員,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上級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醫院職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后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醫院的利益,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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