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學校集會管理,確保集會安全有序進行,避免或減少突發安全事件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大型集會活動,是指學校、各處室和班級在校內或校外所舉辦的活動。
(一)藝術節、愉快周末等文藝演出活動;
(二)各類慶祝、慶典活動;
(三)課間操、運動會、體育單項競賽活動;
(四)專題報告會;
(五)其它大型集會活動。
二、集會的審批制度
大型集會活動按照誰主辦(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申報審批和備案制度。校長室是常規集會活動的審批部門。
1、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慶祝、紀念集會等活動,由學校黨委、行政集體研究批準或經主管校領導審批。
2、各處室、各年級組織的大型集會活動,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報政教處備案。
三、集會的組織管理
集會的舉辦單位應提前一周向學校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審查備案手續。
1、集會活動的總體方案。包括活動內容、規模、時間、地點、人數、交通工具、參加活動的對象和主要領導。入場方式、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等。
2、集會活動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實施方案以及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3、集會場所的基本情況。
4、集會紀律要求。
四、應急組織機構
(一)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學校校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各部門科室負責人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組平時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對全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監督工作,適當的時候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練;事故發生后實行首長負責制。
2、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向教育局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十分鐘內達到事故現場,各工作組按預案開展工作。
4、負責師生的思想穩定及事故的善后處理、調查工作,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5、根據上級的授權,按統一要求,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的相關信息。
6、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預案終止前,必須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
(三)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由分管校級領導擔任,負責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搶險救援組:各職能處室職工和專業部教師,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本著“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3、現場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及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4、組織人員的疏散組:教導處主任、各班主任、現場教師,負責組織事故現場師生的疏散工作,特別是教室、實驗室、多功能室、網絡教室等人員密集的場所,要有序的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到安全的避難場所。
5、傷員救護組:少先隊大隊部、校醫,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救治和醫院搶救工作的聯系。
6、救援物資保障組:總務處主任,負責救援物資的組織和4保障。
7、家長接待工作組: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班主任,負責接待受傷學生的家長,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穩定家長的情緒。各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全力參與搶險救援,把搶救師生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突發情況的處置各級值班人員要在職在位,發現突發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到場并妥善處置。
1、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立即組織師生開展自救和互救。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19”、“120”、“122”等報警求助電話。
2、立即通知值班領導、老師和校醫及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3、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室員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發現場。當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搶救被師生,展開滅火工作。
4、值班老師或任課老師按照學校規定的疏散撤離路線和順序,組織學生撤離。同時,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先組織撤離受到直接威脅的班級和人員,其它班級有序的快速撤離。確保無擁擠傷亡發生。
5、值班領導和老師按照分工到教學區及樓梯口組織疏導學生疏散和撤離。
6、總務處要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并根據要求,對發生危險的地段進行封閉。
7、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嚴禁大聲喧嘩,保持良好秩序。
8、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總務處對水、電、暖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同時,搶修受損設施。
9、通知有關人員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10、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和師生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2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報告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區教育局,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2、認真做好外出活動前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3、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并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3
一、制定預案目的
校內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內開展的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受到損失和危害等重大事件。為防范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為了確保校園內各種活動能在安全、有序、健康的環境中順利進行,強化對學生大型活動及集會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提高對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處置和協調能力,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確保大型活動期間校園內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的事端。
2.確保大型活動期間校園內不發生重大火災、交通事故及其他影響穩定的重大安全事故。
3.確保參加大型活動人員的安全。
二、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時。
三、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組長:xx全面組織協調領導應急處理工作
副組長:xx具體負責組織各應急處理小組的`工作
組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四、應急求援的一般程序
學校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了本預案,并按下列程序執行。
1、信息報送
當大型活動或集會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保持鎮靜,沉著應對,了解情況后立即報救援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使災情盡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報送內容:事發時間、地點;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的經過、有無人員傷亡;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等。
報送程序:分兩級報送。
(1)事發個人報送。事發現場人員在現場救助的同時立即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并隨時匯報事件的處置情況。
(2)學校報送。學校接到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報告后立即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并隨時匯報事件的處理情況。
2、現場施救與自救
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后,在信息報送的同時學校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并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采取專人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監控險情等方式關注事態發展。
3、后期處置
在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五、培訓與演練
學校在平時的教育教學過程中,作好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的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的安全。
六、落實責任
學校的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應急小組負責人和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運動會、體育節、藝術節、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4
這篇小學大型活動及師生集會應急預案范文是我們精心挑選的,但愿對你有參考作用。
為了加強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校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升旗儀式、廣播操、集會、文藝演出等);
2、在校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集會等);
3、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參觀學習、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校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學生集合、解散時,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校外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
1、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彭占恒
副組長:王澤軍
組員:各班班主任
2、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二)由年級組或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
1、實行申報制度,要將活動的安排提前三日報校長室。
2、要上報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活動申報必須得到學校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4、學校指派其他行政領導參與全程指導。
5、教導主任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班主任負責整隊指揮并做好本班組織管理工作。
6、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班主任應備好學生聯系電話。以上是我校制定的大型校內、校外集體活動的應急預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這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以做到安全第一,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5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損害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機構
組長:楊會年
副組長:于農、繆獻文、汪義泉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二、責任分工
1 、組長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 、副組長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救援工作;
3 、組員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 、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三、應急措施
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或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書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區教育局,經同意后方可實施。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積極加以督察和指導。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傷人員較多、情況比較復雜時,應同時向110求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參與活動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四、善后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首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下,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告知事件原因、處理辦法和可能的結果。
五、法律服務
涉及學校責任或第三方責任的,盡早向知法律顧問通報情況,征求其依法處理的措施和辦法。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校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升旗儀式、廣播操、集會、文藝演出等);
2、在校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集會、夏令營、看電影等);
3、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參觀學習、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校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活動有記錄、有總結。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學生集合、解散時,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校外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
1、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龔建蘭
副組長:張開明
組員:周文浩、胡國華、李立勇、周方平
2、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二)由年級組或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
1、實行申報制度,要將活動的安排提前10日報校長室。
2、要上報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3、活動申報必須得到學校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4、學校指派其他行政領導參與全程指導。
5、年級組長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相應年段體育老師負責整隊指揮,班主任做好本班組織管理工作。
6、所有人員保持通訊暢通。班主任應備好學生聯系電話。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前款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一)體育比賽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展覽、展銷等活動;
(四)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
(五)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六)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動。
影劇院、公園景區、賓館酒店、會議中心、娛樂場所、商貿場所、各類院校等在其日常業務范圍內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參觀游覽、會議論壇、文化娛樂、商品促銷、招生招考咨詢等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第三條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建立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協調、解決大型活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監、質監、建設、衛生、食藥監、交通、文化、體育、城管等部門和政府應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和本級政府確定的職責,對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責任
第六條大型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的活動安全負責,其主要負責人是活動安全責任人。主辦者、場所管理者及其他參與大型活動的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職責。
主辦者是指大型活動的發起人。
承辦者是指具體組織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或者組織,其主要負責人是指承辦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
場所管理者是指將其所有或者實際占有、使用、管理的場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給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第七條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對大型活動進行安全風險預測,其中足球賽、焰火晚會、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2萬人以上的文藝演出活動,應當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三)建立并落實大型活動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備取得大型活動安全服務資格的專業保安人員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員;
(五)制定、落實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經費預算,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資金、設施、設備、場地;
(六)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七)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違法犯罪行為;
(八)保障臨時搭建設施安全,配備充足的消防設備和器材;
(九)通過新聞媒體、現場廣播、票證背書等形式,向參加活動人員宣傳告知交通管制、現場秩序、票證管理、安全檢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機關以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一)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物品和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進入;
(十二)按照公安機關核準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控制人數、發售票證。
第八條主辦者委托其他單位承辦大型活動的,應當選擇有資質、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承辦者。
主辦者應當支持、督促承辦者落實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辦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動安全的要求。
第九條大型活動場所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承辦者提供大型活動場地平面圖、人員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特種設備年檢報告等資料;
(二)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
(三)設立安全緩沖通道、區域,設置引導指示標識,配備安全檢查、入場人員計數設備;
(四)確保視頻監控設備完好有效,視頻監控覆蓋主要進出口及活動區域,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保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車場地,負責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導,并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七)不得將場所提供給未取得安全許可的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
第十條大型活動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應當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本崗位應急救援措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條大型活動參與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現場安全工作人員的管理、指揮和疏導,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拒絕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入活動現場;
(二)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器具;
(三)在活動現場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投擲雜物,圍攻活動組織者、參與者以及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承擔安全保衛工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衛工作職責;其現場管理人員應當經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承擔大型活動入場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應當按照與承辦者簽訂的安全檢查服務協議以及公安機關的要求,制定安全檢查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專業的安全檢查人員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檢查儀器、設備,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行檢查。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檢查方案,發現可疑物品、禁止攜帶的物品和違法犯罪行為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處置。
第十四條安全風險評估機構應當根據大型活動安全標準和實際情況開展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發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風險程度、風險防范和控制建議等內容。
第十五條票務公司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核準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出票,對檢票人員進行培訓,接受公安機關對出票情況的監管。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范;
(二)受理、審核承辦者提交的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材料,實施安全許可;
(三)制定安全監督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進行指導;
(五)建立大型活動不良安全信息記錄制度;
(六)組織治安、消防等部門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七)指導、監督和檢查安全工作的落實;
(八)對大型活動票證實施監管;
(九)維護活動現場及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時處置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和其他突發事件;
(十一)依法查處大型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大型活動監督管理職責,并做好相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承辦者對臨建設施組織驗收,參與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質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
建設部門負責大型活動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及專家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活飲用水及相關場所公共衛生的監督,做好傳染病防控等監測控制工作,提供醫療急救保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組織醫療救治。
食藥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督、監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采取應對措施。
交通部門負責大型活動公共交通服務保障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文藝演出活動的組織者資格和節目內容的審查。
體育部門負責體育賽事活動的審批或者備案。
城管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周邊公共區域內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管。
政府應急機構根據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動承辦者等申請,協調應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大型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一)舉辦場所跨縣(市)、區的;
(二)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活動舉辦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對屬于市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市公安機關認為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管理更合適的,可以委托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
第十九條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組織、協調、保障、直接參與活動的相關人員數量與預計發售票證或者組織觀眾數量之和。
展覽、展銷等具有人員流動性的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同時在活動現場的人員最大數量。
第二十條承辦者申請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時,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表;
(二)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及安全責任人身份證明;
(三)大型活動方案及其說明;
(四)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活動的,提交聯合承辦協議,協議應當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和主要安全責任人;
(五)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六)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材料;
(七)活動場所消防驗收意見書;
(八)按照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事先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
(九)其他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關的材料。
第二十一條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及組織方式;
(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現場平面圖;
(三)安全工作負責人、聯系人,安全工作人員的數量、崗位設置、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識及與保安服務公司簽訂的安保服務協議;
(四)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臨建設施設計方案的評審意見及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六)活動場所可容納的人員數量及活動預計參加人數;
(七)治安緩沖區域的設定及其標識;
(八)票證管理方案,包括票證種類、樣式、總數、發售計劃、防偽說明、查驗措施及票務公司基本情況等;
(九)安全檢查設備配備情況,對入場人員、物品、車輛的安全檢查措施;
(十)預計參加活動的車輛數量,停車場地的設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導措施;
(十一)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措施;
(十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公安機關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作出許可決定后,應當及時將大型活動相關信息通報政府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不予安全許可:
(一)承辦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動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三)場所、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責任不明確、措施無效的。
第二十四條對經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承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擴大大型活動的舉辦規模。
大型活動舉辦時間需要變更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公安機關同意變更的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舉辦地點、內容變更或者規模擴大的,承辦者應當依據本規定重新申請安全許可。
大型活動取消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書面告知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并交回大型活動安全許可證件。
承辦者變更、取消大型活動,應當及時告知活動參加人員,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作出安全許可決定后,應當會同安監、質監、建設等部門對活動場所、設施進行安全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并由檢查人和被檢查人簽字歸檔。
檢查人員發現大型活動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改正,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立即停止舉辦大型活動:
(一)現場發現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內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無法整改安全隱患的;
(三)發售的票證或者參加人員超過核準安全容量的;
(四)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立即停止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
(五)現場治安、交通秩序混亂,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承辦者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規模、內容的;
(七)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
第二十七條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前,承辦者不得發售票證。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后,承辦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證信息,不得擅自改變各區域票證數量。
第二十八條承辦者搭建舞臺等臨建設施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組織由安監和建設部門認可的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方可組織施工,并將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報安監和建設部門備案。
臨建設施搭建完成后,承辦者應當組織專家、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安監部門會同建設等部門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并簽署監督意見。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臨建設施驗收工作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條承辦者、場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動參與者違反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受到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計入不良安全信息記錄。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十一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或者臨建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由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監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場所管理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保安服務公司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保安服務公司未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隱患,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內不得參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條承擔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以上3元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直接舉辦的大型活動,依法不實行安全許可制度,但應當明確具體承辦者,依照本規定落實相應的安全職責。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8
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案例2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xx(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xx(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xx(校醫)(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士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圖書室__(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計算機中心和計算機室有凌均梅負責消防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士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士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士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士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士,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士及各工作人士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士,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士撤離。
2、管理人士及工作人士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士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士及工作人士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9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切實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制度。
1、學生大型活動,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由德育處組織、有班主任負責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做好各個環節的'安全防范工作。
2、班級安全監督員,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3、對發現隱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問題,要在舉辦活動前妥善處理,確保學生的安全。
4、舉辦大型活動前,學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5、舉辦大型活動之前,學校與活動場所部門聯系,檢查活動場所安全措施,發現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因素,學校將終止其活動。
6、大型活動遇突發事件時,要及時通報學校德育處和學校領導,建立安全網絡,保證聯絡暢通。
7、活動期間,如出現意外情況,學生要領導在統一組織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學生撤離現場。
8、大型活動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全力組織搶救,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9、學生出游的車輛,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駕駛的車輛。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庫游泳、洗澡、捕魚。
11、需要乘船時,要嚴密組織,嚴防因混亂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員傷亡。
12、學生在雷雨時,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在大樹、電桿和高壓線下避雨或逗留。
市龍頭小學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小學大型活動應急預案范文02-02
小學大型活動及師生集會應急預案04-08
大型活動安全應急預案12-13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范文10-28
小學大型活動及師生集會應急預案(推薦)06-04
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應急預案02-19
市學校大型活動應急預案08-12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精選20篇)06-06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15篇)03-28
大型活動現場安全的應急預案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