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應急預案15篇(推薦)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水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水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松陽縣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松陽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在先,常備不懈。提高村民對農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識,把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預警措施,完善信息網絡建設,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做好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屬地村為主、專業處置的管理體系。鄉政府和各村委會按各自職責范圍做好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斷。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源日常管理與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快速,措施果斷,及時控制。
四、適用范圍
松陽縣四都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農村供水安全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均適用本預案。具體包括:
(一)化學性污染。以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污染飲用水源,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發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病、傷寒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的突發事件。
(三)其他突發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五、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鄉政府根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處置工作。
1.鄉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張玲燕
副總指揮:胡俊
成員:谷凌峰劉斌毛偉明夏禮勝包禮輝
金新林
2.鄉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和部署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對農村供水安全提出應急行動要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指定現場指揮、副指揮和工作人員;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與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指導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完成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3.辦事機構及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工作。
4.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主任由胡俊擔任,成員由谷凌峰擔任,日常事務由鄉防指辦牽頭,各相關科室共同負責辦理。
(二)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處理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傳達鄉應急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并檢查督促落實;建立和完善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警機制,制訂、修訂和管理本預案;指導各村做好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準備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和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及時收集、分析農村供水安全的有關信息,向鄉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六、應急措施
發生農村供水安全事件后,鄉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態擴展,并向縣應急、水利等職能部門報告。同時啟動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向上級匯報。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的等級,鄉政府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具體如下:
(一)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鄉指揮部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通知相關村村民停止用水,保護現場及時與政府部門聯系,分工負責處理控制和排除隱患。
(二)保護現場等待上級部門調查取證污染事故發生原因和情況。
(三)組織人員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排除隱患工作。
(四)通知相關村干部組織村民投入應急預案工作,搶險、搶修、以及后勤工作,盡快恢復供水。
(五)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應立即啟用備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緊急情況下向縣指揮部報告調配縣消防救援大隊或社會車輛進行送水等。按照縣“一站一策”方案解決村民用水問題。
(六)如發生由于飲用水污染引起人員中毒,應立即向上級醫療衛生部門匯報組織醫治搶救,以保證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七、信息發布
農村供水安全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八、應急終止
農村供水安全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解除預警及應急措施,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也以撤銷。
九、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鄉政府和相關村負責,對農村供水安全造成的傷害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消除突發事件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十、事件評估
鄉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進行評估,對污染區的清理、污染物的處置、后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措施,并指導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態恢復工作;對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預案需修改的內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報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結案歸檔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對整個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檢驗報告、信息分析、決策記錄、執法文書、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補漏、分類、歸檔。
十二、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
鄉政府應建立和調整充實專業應急隊伍(名單附后),定期組織培訓和實戰演練,掌握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知識和方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醫療衛生
負責四都鄉醫療衛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農村供水安全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醫療救治隊和醫療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專業特長等基本情況,并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
(三)裝備物資
鄉政府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搶險物資,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
(四)資金保障
鄉財政保障和設立一定的農村供水安全處置經費,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農村供水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所需資金。
(五)監督管理
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水源突發事件預防與避險常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公眾自我防范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公眾防范農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強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農村供水安全實戰演練,磨合機制、鍛煉隊伍、完善預案,切實提高防范和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的實戰能力。對參加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附則
本預案由松陽縣四都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十四、實施事件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2
1范圍
為盡快有效控制供水管網突發大面積停水事故,最大可能保障居民、企事業單位正常用水,維護社會穩定,降低公司漏損,確保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管轄內供水管網遭遇突發事故時的應急搶修過程。
2管理內容
2.1職責
2.1.1供水管網搶修由各供水分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搶修作業,平時負責組織日常培訓和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一旦出現險情或接上級通報要求,搶修人員立即轉為戰時狀態;
2.1.2公司相關人員立即組成應急搶修指揮部,并成立后勤保障組及現場搶修組兩個小組。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后勤保障組由公司安全辦、總經辦、信息辦、供水營業部、物資設備部等組成,現場搶修組由供水分公司組成。
2.2組織職責
2.2.1指揮部職責
2.2.1.1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派員擔任現場指揮;
2.2.1.2組織各小組開展救援行動,排除現場險情,控制事態發展;
2.2.1.3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根據情況,請調增援力量;
2.2.1.4及時調集搶修所需人員、設備器材及物資,制定搶修方案;
2.2.1.5發生重特大事故,及時提出建議,報上級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2.2后勤保障組職責
2.2.2.1及時協調公司內各部門的力量,合理調配人員、車輛,確保應急搶修所需;
2.2.2.2及時協調媒體報導工作,做好用戶來電咨詢和解釋工作;
2.2.2.3配合做好現場搶修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2.2.4如預計連續超24小時不能恢復正常供水,應配合協調與相關外單位聯系,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證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2.2.2.5做好搶修現場相關事件資料收集,及時表揚先進,鼓舞士氣。
2.2.3現場搶修組職責
2.2.3.1在規定時限內趕赴現場,通過對現場查勘,明確搶修工作重點,提出搶修方案;
2.2.3.2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匯報指揮部,并安排相關班組展開疏散、求援、通告沿線用戶等工作;
2.2.3.3組織調配現場搶修人員、設備器材與物資,按各自分工開展搶修作業;
2.2.3.4搶修完畢后,按規定組織驗收,并清理搶修現場。
3事故危險源分析
3.1當供水管網遭受地震、洪災、施工作業損壞及人為破壞,導致供水設施毀損時;
3.2城市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時;
3.3因其它原因,造成供水管網嚴重損壞時,如因橋梁損壞、煤氣管線的爆炸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沖撞等;
3.4上級有關部門應急調遣。
4應急啟動
當接到供水管網突發性事件應急搶修命令后,各小組在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下,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4.1搶修現場指揮及搶修小組成員應在時限內趕赴事件現場,了解現場情況,制定初步搶修方案,并向指揮部匯報,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4.2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聯系煤氣、電力、通訊等其他管線單位。安排閥門班組利用GIS管網信息系統了解現場所須關停閥門位置,實施關閥停水并書面通知沿線用戶;
4.3檢漏人員及時對漏點實施定位;
4.4搶修人員組根據搶修方案組織相關設備器材和工具進行搶修;
4.5搶修完畢后由供水營業部對施工質量進行質量驗收;
4.6驗收合格后,開閥通水,并進行管網沖洗;
4.7沖洗完畢后,由水質檢測人員進行取樣化驗;
4.8通水后再次經供水營業部驗證,搶修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修復;
4.9全部搶修作業完畢后,現場搶修組及時將搶修情況報告指揮部,撤出搶修現場;
4.10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管理制度》執行。
5應急資源
5.1供水營業部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員工開展管道搶修知識培訓。
5.2所有人員必須將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隨時待命,以便應付突發事件。
5.3應急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中心:120
5.4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5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應急演練。
供水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楊灣鎮農村飲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望江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望江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灣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化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2.1三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公司負責人。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2.2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負責太和供水熱線。
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負責人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2.3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鎮政府領導和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3.搶修措施
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3.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3.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我鎮各水廠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級的級別最高。
1.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管線分公司搶修隊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報水廠廠長和楊灣鎮政府辦公室。
1.2搶修負責人∶水廠搶修隊隊長。
1.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
1.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1合。
1.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報公司經理和供水熱線。
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自然村或影響1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2.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鎮供水分管負責人和鎮政府辦公室。由鎮政府責令所在村向影響區域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2.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2.3搶修措施;由搶修負責人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水廠廠長到達現場,協調水廠有關人員參與搶修,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2.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發電機2臺、φ50、φ100水泵各1臺。
2.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負責人和當地政府。
3.一級∶指管道口徑在DN110~200之間的爆管,停水影響10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3.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供水熱線。由供水熱線發布停水信息。由水廠負責人向當地政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2搶修負責人∶水廠負責人。
3.3搶修措施∶由搶修責任人現場指揮,組織公司相關人員參與搶修,與交警部門聯系疏導交通。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協助搶修,與新聞媒體和用戶溝通聯絡。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8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3.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8噸吊車1輛、大貨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2臺、φ100水泵2臺。
3.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廠長、政府分管領導、上級主管部門等。
3.1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水廠廠長組織管道搶修,并負責對水廠內部各級人員發布信息。
對外部信息發布由水廠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向用戶、上級領導、媒體、交警隊等。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本部。
3.事故升級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通知供水熱線,并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4.1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4.2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4.3、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5.1鋼管∶DN200、DN160、DN110、DN90鋼管或鑄管各儲存不少于100米。
5.2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頭各10個,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個。
5.3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5.4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4.1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類含量高,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如投毒、運輸車輛側翻、化工廠泄漏等。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楊灣鎮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處的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新聞媒體告之用戶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2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分管領導,由鎮分管領導現場指揮,水廠廠長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縣環保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5.附則
5.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指導全鎮村組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金堡鎮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本鎮各村組的供水實際,制定預案。
(二)工作原則。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指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它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鎮長統一領導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各村組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金堡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副鎮長任副指揮長,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國土所、財政所、社會事務辦、學校、供電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二)辦事機構。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周嵩任辦公室主任,蔣憲芬、揚郴兩位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1.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時了解掌握各村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上級單位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相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數,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
(一)1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村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六類: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訊
五、應急預案體系
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級:
(一)鎮級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金堡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及上級應急領導機關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黨政辦)
2.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認為破壞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村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各村組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會為兩級。鎮級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鎮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及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在鎮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1級應急相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應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請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八、應急處置
對于鎮、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方便用戶儲水。
4.維修好水井,方便群眾就地取水。
5.啟用運水車,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供水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于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宏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于海、湯敏剛、張成峰、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松、許桂華、許凱、黃云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小學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里。
(4)應急處置
(a)對于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并在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應急預案6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5、指揮部聯絡電話:
略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
近期天氣變化,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供水應急預案7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x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x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xxx水利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和關于印發《xxx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于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宏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于海、湯敏剛、張成峰、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松、許桂華、許凱、黃云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小學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x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里。
(4)應急處置
(a)對于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并在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x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x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x。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x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x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應急預案8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做好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搶排險工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視,整合鎮、村、組各級干部力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一、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況
1.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兩處。一是龍水村6組牌坊壩,二是麻央村6組馬草井,輪換供水。
2.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供應場鎮居民、政府、衛生院、中小學人口約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鎮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
大楠鎮黨委書記
大楠鎮政府鎮長
副指揮長:
鎮人大主席
武裝部長
副鎮長
成員:
鎮安辦主任
環保員
水利員
水管員
黨政辦主任
衛生院院長
派出所所長
龍水村聯系村干部
麻央村聯系村干部
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由支書、主任、組長、保潔、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等組成的.領導小組。
2.加強責任落實。一是高度重視,鎮政府和村兩委提高思想認識,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切實抓好措施落實和風險防范,以高度的責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二是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巡查任務納入到日常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發現水質異常現象,可能威脅供水安全時,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擴大。
3.堅持預防為主。鎮、村、組干部要清楚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護區的邊界范圍,做到情況一目了然,對水源地周邊的種養殖業和村民污水排放情況實行監控,充分利用走訪、會議等形式加大對村民的宣傳教育,指導水源地周邊群眾按規定實施生產生活活動,不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噴施農藥和亂倒垃圾。
4.在水源地設立了警示標牌。以便提高涉及農戶和其他群眾的警惕。
三、應急措施
1.巡查員在巡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水源地有被環境污染事件,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指揮部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啟動預案。
2.報警方式:采用通訊聯系,報警要及時準確,鎮黨政辦電話4661069,若電話中斷,應立即派專人傳遞信息。
3.應急措施:應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單位、住戶暫停供水飲用,做好二次供水準備,縣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衛生、防疫部門對水進行化驗檢測。對有可能中毒人員送醫院觀測治療,徹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靜應對,清除影響,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一定要頭腦冷靜、科學應對,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注意帶來的社會影響,不在媒體公開和網絡發表、正確引導,相信黨和政府的應對能力。
供水應急預案9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通過加強用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用水安全意識、完善供水設施、降低用水風險,創建平安校園。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并完善學校安全制度。
2.副組長:負責落實學校安全制度。
3.其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制度的學習、宣傳、落實、檢查及校園突發事件的監控、報告、處置、總結等工作。
(三)應急處置小組
1.指揮組
組長:xx組員:xx
2.保衛組
組長:xx組員:保安隊員
3.處置組
組長:xx組員:xx
4.救護組
組長:xx組員:xx
5.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6.保障組
組長:xx組員:xx
7.調查組
組長:xx組員:xx
8.報告組
組長:xx組員:xx
三、防控措施
1.加強用水安全教育。
2.完善校園供水設施。
3.加強供水設備檢查。
4.定期對二次供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檢測。
四、應急處置程序
1.當發生水污染事件后,發現者應立即關停二次供水設施,并立即向學校值班領導匯報情況。
2.學校值班領導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并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情況,同時上報衛生主管部門。
3.學校主要領導應立即組織召開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置方案。
4.認真做好應急用水的`保障工作,必要時向消防部門請求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
5.若發現有人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6.認真做好師生心理疏導工作,穩定師生情緒。
7.若須公安部門配合,應立即撥打110電話,同時配合公安部門調查。
8.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對水箱、水池及相關管道反復沖洗消毒,待水樣送檢合格后恢復供水。
供水應急預案10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文件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街道村莊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市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市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街道內各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基本情況
全街道36個村,全街道總人口約3.1萬人。農村人口約為3.1萬人。目前4個自然村(南曲格莊村、北曲格莊村、南龍旺莊村、南埠村)是農戶自備井,25個自然村是村莊集中供水,7個自然村是城市管網供水。
六、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龍旺莊街道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街道各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為指揮長,辦事處專職副書記為副指揮長,各工作片長、雙管單位為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莊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街道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七、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較大)、Ⅱ級(一般)。
(一)Ⅱ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中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I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街道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街道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八、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街道各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街道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街道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負責組織實施本街道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應急處理,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街道政府將采取向受災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九、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街道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調村莊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1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農村供水安全中突發性事件,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坡渡鎮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本鎮供水應急體系的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并組織實施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羽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許先海鎮武裝部長、副鎮長
副組長:梁林鎮人大主席
韋鵬鎮黨委副書記
代浪鎮紀委書記
戴吉祥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梁開軍鎮人大專職副主席
鄒靈鎮科技副鎮長
梁振縣綜合執法局坡渡分局局長
王剛坡渡派出所所長
劉維成縣市監局坡渡分局負責人
成員:謝小會鎮黨政辦負責人
田力鎮水務站負責人
王仲鎮財政負責人
汪杰鎮綜治中心負責人
何勇坡渡中心校校長
婁方剛坡渡衛生院長
韓曉峰坡渡自來水廠負責人
楊光衛駕駛員
各村第一書記、支書或主任、各村民小組組長、供水工程管水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水務站,由田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等工作。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一是及時了解掌握各村(社區)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護情況,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應急工作。二是應急響應啟動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務、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一是負責編制全鎮農村農村供水應急預案。二是負責全鎮農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三是落實工作中應急領導機構制定的應急措施與辦法。
二、供水安全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
(一)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人均日取水量不到5公斤),影響規模超過1000人(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工程建設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工程建設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應急突發供水事件分類
一是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二是因持續干早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三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四是深井取水導致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五是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六是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縣氣象局發布的旱情信息與縣環保局、衛生局發布的水污染信息。并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聯系電話:0851-26746005
(二)監測信息。
1.水旱災害防御(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水污染防治(縣環保局、衛生健康局、縣疾控中心);3.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維護(縣水務局、縣供排水公司)。
五、應急響應
(一)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應急相應預案。
一是鎮級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30分鐘內將情況報縣人民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做好搶險救援。二是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采取向受災區域派出送水車(鎮消防車),啟動應急備用水源,無備用水源時,應當啟動異地調水,及時組織人員對受損工程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群眾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不低于35升的規定。
一是在鎮級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二是鎮級應急領導小組要配合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三是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旱災影響恢復供水。四是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各村(社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坡渡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責任追究
本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關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二是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三是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四是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五是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12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供水現狀
農村供水的運營管理模式主要分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統一管理和村鎮自管兩種模式,擔負農村6鄉3鎮1場的農村飲水,供水人口達17.65萬人。目前農村日供水量最高3.4萬立方米,最低0.64萬立方米,年供水總量達834萬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農村水廠有9座,機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鋪設管道1768.37公里,其中農村供水管網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網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況:匹里青凈水廠水源為從科克塔斯水庫水源,其余水廠水源為機電井抽取深層地下水。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農村自來水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發生的突發性事故導致供水系統發生重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1、農村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糞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災害導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機電設備等生產設施毀損;
3、消毒、供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嚴重泄漏事故;
4、農村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等供水設施發生管道損壞,大面積爆管,或因其他災害導致大面積停水或供水嚴重不足;
5、傳染性疾病爆發、流行,影響供水安全;
6、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大面積減壓等;
7、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8、其他不確定因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所造成影響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供農村供水事件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Ⅰ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1個水廠80%以上的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廠飲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病毒、細菌等部分指標嚴重超標,必須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濃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質進入水源地,水廠必須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時內不能恢復水源水質要求的。
⑷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破壞等情況導致水廠取水水源嚴重不足,或水廠消毒,輸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使2座水廠無法正常生產時間達3天以上。
⑸因一個水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供水片區2萬人無水的,并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Ⅱ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個水廠供水片區50%~80%的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一般化學、細菌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濃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質進入水源地,水廠必須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時內不能恢復水源水質要求的。
⑷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破壞等情況導致水廠取水源嚴重不足,或水廠水消毒、輸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使一個水廠供水片區30%以上,無法正常生產時間達3天以上。
⑸因一個水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供水片區大范圍斷水且影響人口達1萬人以上的,并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Ⅲ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農村一個水廠30%~50%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或出廠遭受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感觀性狀和一般化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一個供水廠供水范圍斷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Ⅳ級是指:
⑴水廠或加壓池的生產設施設備,供水主管等發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個水廠局部片區無質、無水,影響人口達2000人以上,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水廠生產工藝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3項常規檢測指標超標,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
(四)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工作小組及各鄉鎮(場)有關職能部門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指揮部設辦公室,成立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葉爾江·庫依西拜(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周力軍(市農業農村(水利)局黨委書記)
成員單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鄉鎮場、市應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態環境局分局、衛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由綜合協調組織機構、日常工作機構、現場指揮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專家組組成。
三、供水事故應急體系運行機制
(一)預警與報警機制
基層供水站所、鄉鎮(場)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農村水源地、水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③地震、洪水、農村供電系統
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取水和生產安全的。
根據早期信息、監測信息,對應可能引發供水事故進行預警。預警和報警信息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
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件預警的級別(即: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程序和時限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有及時上報突發供水事件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突發供水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大小,基層供水站所都應在1小時內向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報告,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接報后,調查取證,收集情況,初步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
(2)報告方式與報告內容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基層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實向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報告。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如情況緊急,可先采用應急專線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補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①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影響人數,事件發展趨勢;
③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④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⑤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先期處置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預案,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同時,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應急響應
農村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排險、搶修等方面的工作。
(1)應急響應程序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時或即將發生,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并由領導根據突發事件的狀況,初步確定事件響應的級別,宣布啟動應急預案,或根據事件的影響程度向上一級領導報告。成立應急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狀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處置的最新進展情況。
(2)應急響應的主要工作內容
①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②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系、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④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⑥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四)信息
(1)農村突發性供水事件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政府認定后,由專門機構對外進行,滿足市民知情權,得到社會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應及時、準確,供水站及其他部門不得隨意或惡意傳播與供水事故有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的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3)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張貼告示等方式進行。
(五)應急監測
伊犁州生態環境局分局、衛健委按照職能分工分別成立供水質量應急監測組和供水水源質量或環境污染情況監測組,到突發供水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作出分析、預測,提出處理建議。
(六)應急安全與防護
根據供水事件的性質(如水源污染、水質事故),指揮部通過媒介等宣傳渠道,立即向群眾宣傳,主要內容如下:
①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②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對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內的居民及時通知停水,若發生不符合飲用要求的自來水已進入供水管道內,要通知到戶放空管內污水。
③如發生長時間停水,應在停水區設置臨時供水設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發事件時期的應急供應與社會穩定
(1)突發事件時期的應急供應
在指揮部命令,宣布農村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后,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在農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壓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應優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應急供應期必要時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過農村廣播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應急,各單位和家庭利用自備的水池、水缸等設備儲水。
②啟動農業設施自備水源開足設備,保證供水,并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③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或分時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區持續缺水,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⑤對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考慮從周邊縣調運等,必要時無償發放給農戶飲用。
⑥在事件影響區內,盡可能多的設置飲用水發放點,方便居民取水。同時啟用配備送水車,送水到戶。
(2)突發事件時期的社會穩定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發生后,為防止因“水慌”產生社會不穩定以及乘機哄抬涉水商品物價,搶水或破壞農村供水設施取水的事件發生。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物價、工商和所在地的鄉鎮(場)緊密配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應急終止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復正常供水。經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審核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根據市領導指示或者實際需要提出,報市政府或者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實施應急狀態終止。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1.應急終止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經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終止請求,由總指揮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繼續對事故進行跟蹤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1)指揮部指導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2)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編制事件處置工作總結,于應急終止后15天內上報指揮部。
(九)善后處置
突發供水事件終止后,市政府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供水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市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應急保障
市供水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水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醫療衛生、交通、供電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供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指揮保障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地點設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辦公室應指定專門場所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職能包括:
①接受、顯示和傳遞農村供水系統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②接受、省級傳遞、市級供水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③為應急處置指揮部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二)信息與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發供水事故的環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建立農村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統。
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徑、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
(三)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隊伍及裝備保障
各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各自的實際工作內容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基本信息,建立裝備儲存庫隨時調用。主要有:公安、消防、醫療救護、專家咨詢和工程技術力量、工程設施搶險專業隊伍及應急管理力量等。
(四)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供水事故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健委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五)治安保障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后,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并負責相關保衛工作。事故所在鄉鎮(場)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迅速組織救災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
(六)物資保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市衛健委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供應;應急工作中應急物資的調用,由市農業農村(水利)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建立突發性供水事件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救災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建立與其他縣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可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七)經費保障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從政府預備費中列支。各有關單位根據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需要,可先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特殊緊急狀態下,經報指揮部領導同意,可先開支后補辦審批手續。
(八)技術儲備與保障
成立突發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委員會。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與有關專家的日常聯系,并針對突發供水事件的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專家信息系統。同時組織有關專家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供水事故開展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方法的研究。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協同市應急管理局或市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鄉鎮(場)、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要結合當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二)宣傳和培訓
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市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的節水意識,提高公眾對突發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關保障部門應加強突發供水事件相關專業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按照供水應急預案及相關的單項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供水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鄉鎮(場)、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要針對本地區特點開展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責任與獎懲
突發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供水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供水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水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十字鄉農村飲水安全,處置出現的突發事件,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質安全處于可控狀態,實現全鄉飲水安全不落一戶,不掉一人,確保我鄉農戶能達到不缺水、飲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農村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燃氣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人為投毒、群體的事件等破壞導致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4.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5.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Ⅰ級(特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2萬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2萬人以上。
2.Ⅱ級(重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3.Ⅲ級(較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
4.Ⅳ級(一般)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事求是,全面覆蓋,全力搶修,保障供水。
二、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全鄉69個人飲工程配備消毒房,消毒器等設備,并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運轉、消毒情況,每月建立消毒臺賬,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同時,制定管護制度,科學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確保供水趨于穩定。截至目前,全鄉11個行政村飲水保障實現全覆蓋,覆蓋人口36937人。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供水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鄉成立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領導指揮部,各村成立村級供水保障指揮中心。
指揮長:楊念毛鄉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十字鄉農業服務中心(水利辦公室),桂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天權及水利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1.鄉級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據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現的突發情況,領導、指揮、部署、協調保障供水應急工作;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供水保障搶修工作落實情況。
2.村級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根據本行政村的具體情況,組建村級保障供水搶修組和巡查組。巡查組對全村的所有用水農戶供水情況進行全覆蓋巡查,發現供水情況不足、工程運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況及時向村指揮中心報告,村級指揮中心根據缺水情況的輕重,安排村級搶修組搶修或向鎮指揮部報告進行搶修,及時消除缺水狀態,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石朱橋水庫為應急備用水源,對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由鄉應急指揮所調度車輛輸送水源。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五、應急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等級、性質劃分,采取相應的措施有效應對,并對預警發布信息時時監測。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6.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鄉民兵預備役)。
六、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十字鄉供水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鄉財政所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二)治安保障
鄉派出所負責維護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擊盜竊水利搶修物資、破壞水利電力設施的犯罪分子,為飲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駕護航。
(三)醫療保障
鄉衛生院負責組織救護隊伍,及時救護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現的受傷人員。
(四)供電保障
十字供電所負責組織電力設施搶修及保障正常供電。
(五)通訊保障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八、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好群眾,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向群眾普及飲水安全常識。
九、附則
本預案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14
為應對即將到來的強寒潮天氣,市自來水公司于1月19日正式啟動公司級冬季防凍應急預案,并傳達至全體職工。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市民防凍保溫意識。
通過“鎮江供水”微信公眾號、公司網站、MY0511夢溪論壇百姓話題、968899客服熱線語音提示、鎮江日報、京江晚報、電視臺滾動字幕、電臺八大頻率等多種形式發布用戶“低溫防凍”提示,定向發送防凍溫馨提示短信20余萬條,通知物業公司和社區做好樓道門窗、管道井檢查門等設施的防凍保溫和巡檢工作,通知有高層的'物業公司及時關閉高層水表井管廊附近的門窗,在各生活小區、自然村張貼防凍溫馨提醒。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水廠、泵站運行安全。
對供水管網主干管、過河管道、老舊管道及消防、排氣閥等供水設施進行重點巡檢并做好防凍保溫工作,增加巡檢頻次和力度,確保管網輸送安全。
三、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到位。
充分考慮嚴寒天氣及春節的影響,加強搶修力量調配,增加人員和搶修設備,保證具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統一調配公司車輛并集中調度安排,儲備足量的水表、管材及管配件。
供水應急預案15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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