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熱)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
為規范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健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學校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三)保護現場。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學校食堂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3.3銷售科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3.4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后,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2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4.3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4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于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立即召回并銷毀。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后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后,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當正在運行的電梯出現事故時,為達到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或降低人員重大傷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二、使用范圍:
本處理程序適用于本單位電梯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事件。
三、職責:
1、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保安人員、中控室人員共同負責電梯事故應急處理。
2、單位內安全管理負責人帶領當班保安、安全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執行本應急方案。
四、程序:
1、本單位電梯一旦發生事故,首先確定電梯事故分類:按破壞程度等作出正確判斷;處理時要鎮靜,不要盲目操作,按事故分類有針對性進行事故緊急處理。
2、值班人員應通知相關部門采取科學工藝措施、技術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3、通知單位負責人(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通知相關負責人和職工到位。
4、組織專門隊伍搶救受傷人員,通知醫療單位做好救治工作。
5、調集車輛、通訊工具、搶救器材。
6、組織人員成立搶險救災專業隊。
7、加強現場警戒和保衛工作。
8、采取妥善措施,保護好文件檔案、技術資料、操作記錄和數據,計算機數據和資料,儀器儀表數據,控制室記錄,其他聲像記錄等資料。
9、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記錄,并迅速向所屬街道(鎮)安全辦公室及所屬上級單位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上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電話:XXXX。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4
一、凡在本公司內生產、經營、生活等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勞動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二、公司設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組成。其職責是:組織指揮公司重大事故應急分隊和員工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總經理、生產部長分別擔任正副隊長的公司重大事故處置應急分隊。分隊成員由各部門及生產車間員工組成。其職責是:服從命令、反映迅速、積極搶險、維護秩序。
四、重大事故發生后的一般處置順序:
(一)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
1、首先切斷有關電源、氣源、火源等;
2、救出受傷害員工;
3、搶移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4、采取滅火、防爆、降溫、疏散無關人員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二)由公司領導出面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情經過、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簡明扼要地向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報“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終止后,組織專門人員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
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協查。公司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專人對外交涉。
七、本預案在重大事故發生后將立即啟動。有關責任人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并造成后果,將追究其一切責任。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5
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綜合協調組
(二)事故調查組
職責:組織開展事件調查、現場處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范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事發單位迅速控制事態,對問題產品采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三)現場維穩組
職責:負責深入現場,收集各種信息,及時反饋指揮部,做好患者親屬安撫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
(四)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
職責:組織媒體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協調媒體采訪,跟蹤網絡輿情,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視情況籌辦新聞發布會。
(五)專家咨詢和應急檢測協調組
職責:抽調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調市內檢測機構開通綠色通道,開展應急檢測,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建議
(六)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資金、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處置督導組
職責:負責督導落實各工作組職能職責,對違反處置工作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或查處。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應急響應
酒博會期間,各區縣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立即上報市局值班室。經核實屬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區縣政府處置,市局進行指導;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實后,報市政府并開展處置。
三、事故處置
(一)控制問題食品。事故調查組對事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疑問題食品和原料、工具、場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查清問題食品及原料的來源和市場流向,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或銷毀問題食品。
(二)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進行抽樣和檢測,盡快查明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
(三)追蹤來源流向。事故調查組核實問題食品的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及流向,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并通報有關部門協查。
(四)加強現場穩控。現場維穩組對事發現場、酒店、醫療機構等場所出現的患者家屬進行疏導穩控。
(五)及時報告情況。綜合協調組持續協調各組開展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變化動態和處置工作進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六)專家研判。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對事件性質、原因進行研判,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七)新聞宣傳。收集相關信息資料,關注網絡輿情,接待相關媒體,撰寫新聞通稿,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處置不良信息。
(八)響應終止。當事件原因調查清楚、安全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領導小組做出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的'決定。
四、工作紀律
(一)強化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高度負責,嚴禁脫崗,全體干部職工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二)認真履職,確保隨叫隨到。酒博會期間,周末照常上班,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全體干部職工要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開展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6
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么處臵,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臵:
1、因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時,如果停電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做以下處理:抽取樣品送化驗室檢驗,如果檢測結果符合標準,將其并入合格品內,以待銷售,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不合格處理制度》執行。
2、原材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評估受影響的程序和范圍,并確定處臵方式,如已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執行。
3、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本廠產品檢測不合格時,應確定不合格的產品范圍,采取銷毀、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如已經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執行,組織相關人員分析不合格的范圍,必要時應修改工藝,工藝參數等。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7
為保證我校師生在地震發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實施地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依據《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高度負責,分工協作,服從全局,緊急處置,全力做好各種防震工作。
二、地震應急機構
根據工作要求,成立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開展防護工作。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及各級部主任、班主任等
(二)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及時掌握情況,并向上級領導匯報;貫徹傳達領導的命令,組織有關各組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理,并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進行搶險救災。
三、應急措施
1、發生地震時,教師要先看清自己所處的位置,要有序組織學生,堅持學生優先原則,盡力保護學生安全。(所有教職工)
2、平時要教育學生地震中的逃生及自護的基本方法,熟悉幾條逃生路線(所有班主任)
3、教育學生不能慌張、哭鬧或隨意亂跑,要聽從成人的指揮,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所有教師)
4、成人要學會如何保護好學生,如果在室外活動要把學生集中到操場中間空曠場地或集中在樹木周圍;如果在室內不要試圖跑出樓外;最安全、最有效的辦法是及時躲到兩個承重墻之間最小的房間,如洗手間、廁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間內側的`墻角,并且注意保護好頭部,千萬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時,頭靠墻,使鼻子上方雙眼之間凹部枕在橫著的雙臂上面,閉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覺要叫醒學生并有序組織學生躲在床底下或墻腳下。(所有教師)
5、時刻與學生在一起,鼓勵學生及給予學生心理上的安慰。(所有班主任)
6、保安要密切關注校校校舍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校長。(XX)
四、震后應急行動方案
1、地震發生后如果能撤離,要迅速組織教職工及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并由領導小組及時上報災情,房屋損壞及人員傷亡情況,同時保健醫生要實施救助工作。
2、各班教師做好孩子的思想和安撫工作,消除地震恐懼感。如果地震發生后不能迅速撤離或被困于室內、或被建筑物擠壓等千萬不要驚慌,要就近檢查學生身體狀況,并盡量為學生找到飲食,同時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發出報險信號,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分管領導及全體教職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把保護教職工及學生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地震發生后一定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凡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學生校財產和學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2、學生校內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領導小組要做好疏散路線和避難安置場所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4、學生在校臨震應急期內停止一切教學活動。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8
為全面加強學校燃氣安全綜合治理,有效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維護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學校實際,特根據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1)、成立學校用氣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
A、組長負責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布署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并落實用氣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B、副組長負責落實學校用氣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用氣安全事故,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C、小組成員負責各年級、各部門突發用氣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用氣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用氣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制定制度,嚴格落實。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用氣管理制度》、《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簽訂用氣安全責任狀,嚴格制定學校用氣安全防范預案:
(一)各班主任要經常向班級的學生進行用氣安全宣傳,提醒學生在校外要注意用氣安全,防止用氣事故的發生。
(二)班主任要對本班學生進行用氣安全講解,有重點地做好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三)值班教師要對用氣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用氣安全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要將其報告給相關執法單位進行處理。
三、開展活動,加強教育
為了提高師生的用氣安全意識,學校要經常組織各類用氣安全知識比賽活動,如利用主題班會觀看用氣安全教育片等,使師生充分認識到用氣安全的重要性和其產生的危害性,提高用氣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氣力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成員:值日教師、班主任教師等。
(1)、在場人員(包括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應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最近醫院救治或撥打120給醫院,撥打120同時向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開展工作。
(2)、教導處要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一旦發生用氣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3 、聯絡、教育:
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各班主任要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9
一、安全事故處置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常見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2、及時報告校長或分管領導。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4、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二)食物中毒處置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報警。
2、立即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同時將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傳染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傳染病時及時通知家長隔離治療。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環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治療、病理和傳染源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五)其它傷害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醫院診治。
2、及時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及時通知受傷者的家屬或家長。
4、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搜集有關材料,妥善處理事故。
三、應急電話
應急指揮z
手機z
牌界派出所z
牌界醫院牌界供電所z
牌界水廠z
醫療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消防:119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0
為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飲食服務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學院學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將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及學校大局放在首位,貫徹“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實“預防為主、規范處置”的方針,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隱患,杜絕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盡一切努力保證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全體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處置水平。加強日常管理,及時發現并排除食品安全隱患,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開展。建立由飲食服務中心主任擔任組長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中心辦公室負責督各食堂、班組落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各項措施,組織各食堂、食品流通單位每年進行一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
(四)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證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個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和處置。
三、領導機構
飲食服務中心成立學校食堂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飲食服務中心主任
副組長:飲食服務中心副主任
成 員:辦公室及直屬人員、各食堂班長
四、應急處置預案
在第一時間予以控制和妥善處置,降低事故影響和損失,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患者進行救治、對造成中毒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具體應急措施如下:
員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員或負責人報告,管理員或負責人要認真核實后,立即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中毒單位、地址、發生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癥狀,不得隱瞞、緩報和謊報。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立即主動停止食品務經營活動,積極組織救助病患者,盡可能按照就近原則聯系醫療單位進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注意應急處置方式方法和維護穩定,避免引發群體性心因性反應。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監督部門確認。
加強信息發布管理,統一信息發布口徑,作好輿論引導,同時安撫好中毒患者,穩定患者情緒,避免引起社會恐慌、媒體不實炒作和造成執法應急管理資源浪費。
保護好現場,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護。保管好可疑食品、飲水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場所以及對可能受污染的區域采取控制措施維持原有的經營狀況;對剩余的食物予以暫時封存;將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同時主動追回售出相關食品。
在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專業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顧客的嘔吐物、排泄物等;同時詳細敘述中毒的情況;積極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后勤保障工作。待現場調查結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監督人員要求銷毀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對現場和所有餐炊具進行徹底消毒。是否繼續營業,聽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的處理結果和通知。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1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需要成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
2.2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事故級別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以及管理工作。
2.4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進行技術指導。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國家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衛生、工商、質檢、農業、商務、海關、環保、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a.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與事故有關地區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b.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必要時及時上報。
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國務院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國務院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3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藥品監管局或者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
3.3.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和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相關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3.3.4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3.5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3.3.7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與處置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當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并及時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國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區)人民政府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國家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并部署省(區、市)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國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一同協調指揮。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1)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建議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省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省(區、市)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有關工作小組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市(地)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省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急響應:
加強對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督導,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
4.1.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1)市(地)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報告和建議,決定啟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市(地)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相應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加強對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監督,協助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難。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者指揮部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或者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6.6演習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國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2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工作原則
1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2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 .反響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迅速反響、妥善處理,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當地、及衛健、市監等部門,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 .負責制定和實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協調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負責師生的緊急疏散,穩定師生及學生家長情緒,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 .向當地、衛健、市監、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
三、應急處置程序
1 .及時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相關負責人接到1報告后,應在知悉事故并經初步核實后小時內,按有關規定向當地、衛健、市監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等。
2 .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120療機構搶救(特殊緊急情況首先撥打附近衛生院、急救中心)。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3 .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存,并提供留樣食物。
4 .配合調查
配合衛健、市監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 .信息通報
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 .善后處理
(1)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2)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3)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食堂等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可重新啟用。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3
1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給群眾帶來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省商務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全市畜禽屠宰環節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相關監管部門開展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1.4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指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的畜禽屠宰環節所發生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依據《省商務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預案》分四級,即: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1)受污染畜禽產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I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1)屠宰環節受污染的畜禽產品流入兩個以上地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的;(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源于屠宰環節畜禽產品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后,并有擴散趨勢的;(3)1起由屠宰環節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4)省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安全事故(Ⅲ級)。(1)受污染的屠宰環節畜禽產品流入2個以上縣(市),已造成嚴重健康后果的;(2)1起由屠宰環節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3)市(地)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畜禽產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2)1起由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縣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畜禽屠宰環節安全事故。
1.5事故(事件)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原則,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機制。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把預防作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工作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公眾和企業經營者自我防范和應對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設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商務局立即成立并啟動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小組),在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統一領導下,發揮應急處置作用。應急處置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主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畜禽屠宰監管處、畜禽屠宰稽查大隊組成。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設在畜禽屠宰監管處。
2.2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根據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區位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實行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堅持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事件)發展,有效開展應急工作,切實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3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實施屠宰環節重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推動督促和指導相關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事件),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事件)處置中的具體問題;向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小組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處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建立相關工作制度,確保快速反應,準確掌握情況,高效有序處置。
2.4工作組設置及職能
根據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需要,應急處置小組設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在所應急處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將處置情況報告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
2.4.1事故(事件)調查組
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事件)發生原因,評估事故(事件)影響,盡快查明事故(事件)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事件)防范意見;對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
2.4.2事故(事件)處置組
負責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和處罰;監督、指導事故(事件)發生地定點屠宰企業對檢出的病害畜禽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配合有關監管部門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關肉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2.4.3新聞宣傳組
負責組織事故(事件)處置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2.4.4專家組
應急處置小組在需要處理有關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應邀請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組成專家組,負責對事故(事件)進行深層次分析評估,為事故(事件)處置提供支持和幫助。
3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3.1監測預警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監管部門通過行業管理、媒體監督、群眾舉報、公眾反映、日常執法等各種形式監測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已確認的不安全肉品;對監測信息進行深層分析,對可能引發發生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肉品或事件,提出行業預警信息;通過加強行業管理等措施預防發生較高肉品安全風險事故(事件),控制或降低屠宰環節肉品安全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加強肉品安全信息管理,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肉品安全信息預警體系,及時研究分析肉品安全形勢,對肉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屠宰環節肉品安全預警信息來源:
(1)專項監督檢查、專項執法檢查、肉品質量監測;
(2)畜禽屠宰管理部門的事故(事件)報告;
(3)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事故(事件)報告;
(4)衛生部門風險預警信息;
(5)相關監管部門情況通報;
(6)經核實的消費者投訴舉報;
(7)經核實的新聞媒體曝光信息。
3.2事故(事件)報告
建立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的報告和通報,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3.2.1報告要求
1、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發生地畜禽屠宰管理機構應及時報告同級商務主管部門及市商務局。不得遲報、漏報或瞞報。
2、應急響應期間,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應及時向市商務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3.2.2報告內容
報告應當包括事故(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事件)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事件)簡要經過、事故(事件)原因等內容。
3.2.3事故(事件)評估
在同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領導下,配合同級衛生等有關部門開展肉品安全事故評估。
4應急響應
4.1突發事故分級響應
根據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分級,肉品安全事故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響應。并按響應級別和責任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流程如下:
(1)應急處置小組及時召開會議,制定具體措施。
(2)部署、指導事發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派出人員,會同當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開展事故應急、調查、處置有關工作。
(4)及時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5)參與新聞發布、信息公布的相關工作。
(6)根據事故(事件)原因,協助當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制定管理機制和措施。
4.2應急處置措施
較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發生后,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針對事故(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工作組,視情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事故(事故)危害。
(1)對涉案畜禽產品進行檢驗,盡快查找事故(事件)發生的原因,依據《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和省財政廳、商務廳《關于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規范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檔案的通知》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違法者進行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肉品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就地或異地封存與事故(事件)有關的畜禽產品及相關產品;待現場調查完結后,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肉品專用設備、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肉品及原料,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銷售并對病死、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予以解封。
(3)市商務局組織事故(事件)發生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及時組織研判事故(事件)發展態勢,并向事故(事件)可能蔓延的地方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4)依法從嚴查處因突發肉品安全事故而導致的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過程中,符合《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級別調整和響應終止條件的,各級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按響應級別權限規定,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或響應終止的建議。
5應急保障
5.1通訊及信息保障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要暢通通訊網絡,設立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和舉報投訴渠道,確保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發生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期間,市商務局應急處置小組與事發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保持熱線聯系,保證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及時傳遞、既時掌握、準確報送。
5.2人員技術保障
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要加強領導干部值班值宿,領導在崗帶班,有專人值班,全員備勤。要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人員應急處置的技術能力和工作水平。
5.3物資、設備及經費保證
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產品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事故(事件)發生時,委托檢測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據。要確保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配置,做到隨時應急,隨時使用。畜禽屠宰管理部門用于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的費用應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5.4宣傳培訓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屠宰企業經營者、執法監管人員及廣大消費者的肉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肉品安全知識,增強肉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為科學處置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提供支撐。
6附則
本預案由哈爾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7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校園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成員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領導。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長
成員:學校食堂負責人、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各班班主任、校醫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發生;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等應急工作安排;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醫、食堂負責人等報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負責立即核實并向組長匯報,按規定向教育主管部門、衛生部門、餐飲服務監管部門報告;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并做好家長情緒穩定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3、學校食堂負責人:貫徹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向副組長報告發生在食堂管理范圍內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員救治、現場調查、封存、采樣等相關工作;
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具體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學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配合做好現場調查、封存、采樣等相關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強對學生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健康習慣,正確應對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負責本班學生的晨、午檢,詢問并記錄學生發熱、腹瀉、嘔吐、頭暈、頭痛、面色異常等患病體征;負責向副組長報告本班學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篩查、患病學生救治、情緒安撫、心理疏導等工作;
6、校醫:負責校內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向副組長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各班班主任、校醫要提高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銳性,對發現的可疑線索要立即調查核實并向副組長報告,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
(三)應急處置程序
同一班級有1名以上、同一年級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嘔吐、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班主任或校醫等相關責任人應立即向副組長報告,副組長應迅速組織人員核實首發病例、典型癥狀等相關信息并向組長匯報,由組長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后,學校行政領導、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按以下程序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及時組織人員將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的學生分散就近送醫(禁止急救車直接到校接學生);安排人員守護,做好患者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配合醫院、醫務人員救治病人,做好嘔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檢材的`采集,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個案調查,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問題;
2、指定人員對有共同就餐史的學生進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詢問用語、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體性心因性反應等嚴重后果;
3、副組長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衛生、餐飲服務監管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人數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況;如懷疑或者有人死亡,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4、開展心理疏導,穩定師生、從業人員的情緒,禁止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5、指派專人保護食堂現場,禁止人員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輔料、留樣樣品及食堂監控視頻資料,防止人為破壞;
6、將食堂從業人員召集到加工間外的指定地點等候;
7、配合做好現場調查、采樣等工作,按照監管部門的指導,做好現場的后續處理;
8、安保人員做好外來人員出入登記、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工作。
(四)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消除事故影響。
2、責任追究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責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檢察院、紀檢監委等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3、總結報告
事故善后處置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由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告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及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教體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迅速反應、妥善處理,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當地政府、教體局及衛生、食藥監等部門,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制定和實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協調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師生的緊急疏散,穩定師生及學生家長情緒,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向當地政府、衛生、食藥監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
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相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知悉事故并經初步核實后1小時內,按有關規定向當地政府、衛生、食藥監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搶救(特殊緊急情況首先撥打附近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配合衛生疾控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信息通報
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善后處理
1.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2.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3.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食堂等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可重新啟用。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組織機構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鎮政府、教體局;
2.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輕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鎮政府、教體局分管領導。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若學校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鎮政府、教體局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詳細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惠東華僑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鎮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并封閉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
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和物資保障
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安排專人負責與鎮政府、教體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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