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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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后在校外托管機構托管、托輔,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托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托管、托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托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審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審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托管、托輔。
2、學生在校外托管、托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托管、托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托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托管、托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托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托管、托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托管、托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與學校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x
日期:20x年x月x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20xx、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3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在切實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職責的.基礎上,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負責學生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應把安全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結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說話,按時回家。
2、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爬籃球架、墻壁、樓梯扶手等。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去游泳池或河溝內洗澡。
4、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5、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12周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騎自行車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載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能邊走路邊看書。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
6、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火柴等危險物品到學校。
7、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
8、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9、教育學生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打游戲或網上聊天。
10、請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或離開學校,不允許提前,也不允許遲到。以避免因無監護而發生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門口等候區不打鬧,不做危險游戲,放學后,必須徑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學生記住以下電話,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1)被盜、被搶劫:110(2)火災: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學生對以上電話號碼不要隨便撥打,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上述要求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周恩來紅軍小學(西校區)。
保證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4
各位家長: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我校上午8時10分上課、11時30分放學,下午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14時20上課、16時40分放學,夏季15時20上課、17時40分放學)。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 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布有水塘、河流,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d、我國法律規定年齡未滿12周歲少年,禁止騎自行車上路。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至六年級結業前有效。)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5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在托管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所有托管學生若因在托管期間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我校無關,應有托管承辦人和監護人承擔。
1、學生在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等危險物品,因此發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x
日期:20x年x月x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做好學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精神,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暑假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暑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行車走路不闖紅燈、不搶道,不騎快車、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2.防溺水安全: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不會水性的學生下水施救。
3.用電安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等。
5.飲食安全: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后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能購買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凈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不準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氣,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室外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災害方面的安全:不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掌握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救、逃生的知識,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盡量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網吧,禁止到游戲室、臺球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準未告知家長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玩、恐怖、等網絡游戲等。
9.學生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學生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發展,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你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讓我們的孩子高高興興回家去,安安全全到校來!
學校(蓋章):xxxx小學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 )年( )班 學生(簽字):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日期: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8
一年一度的暑假來臨了,這個熱情的暑假期間,我們“三下鄉”服務隊伍將和您的孩子共同度過一段快樂的時光。您的孩子在暑假補課期間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我們在安排好自己教學工作的同時,也注意到了您孩子暑期人身安全問題。為了確保學生補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們在此誠摯地作出以下承諾:
1、孩子無論是身在學校,還是外出校外,我們都會督導他(她)注意人身安全,并且在最大范圍內給予您的孩子以保護。我們會教育孩子外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未滿12周歲小學生不能騎車上街、上路;與此同時,由于部分參加的二年級的學生還小,顧希望家長能親自接送小孩上學、放學;三、四、五年級的學生,我們會組織小孩排好隊有秩序地上下學,對此,我們會分好小組護送小孩上學和放學,特別要注意在馬路的兩旁專門安排負責護送小孩安全過馬路的人員,以保證活動期間小孩子的安全問題。此外,請家長在孩子回到家里之后,給我們打個電話報平安。
2、暑假補課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我們會教育孩子們多補水,做好防暑工作;注意飲食衛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發霉、腐爛食物,防止疾病的發生。
3、我們會通過教育的方式讓孩子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我們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孩子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我們會教育孩子不攀爬高處或危險地帶,不翻墻,不攜帶危險物品,不玩火、不玩電。
6、我們會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做到節約水電、節約糧食。
7、我們會教育孩子要與同學和睦相處,不打架,若與同學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我們會進行合理的處理。
8、我們以上的的工作需要您的配合,在孩子出現任何不良狀況時,及時與我們聯系,希望家長對我們的工作給予支持。
9、為了孩子的安全得以保障,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若是在家或則在我們所負責的范圍之外,我們概不負責!希望家長理解、配合、支持。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9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范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責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定期檢查重要設備設施如校舍、建筑、電線線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和安全要求,受損、泄漏或陳舊老化的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的安全檢查。
4、嚴格按照學校制度和國家《衛生法》要求做好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5、定期檢查微機室、實驗室等設備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加強消防檢查,及時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消滅火災隱患;消防通道必須暢通,消防應急指示燈和消防標識齊全。
7、做好體育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學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發現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管理者負責。
9、樓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須安全、暢通;走廊護欄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設備應處于正常狀態,受損時要及時維修。
10、校園內教學用房、輔助用房、食堂、圍墻和門窗、花臺、石梯、體育設施、活動設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有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學校維修更換。
11、加強對校園內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傷害。
學校(蓋章):
校長(簽章):責任人(簽章):
年月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0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3、學校在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7、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8、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0、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1、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課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3、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以上諸條望學校、家庭、學生共同遵守,確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年級: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1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滋事、打架斗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伙到河里、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學校負責人: 班主任老師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教育局
**實驗學校
20xx年6月15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2
為了確保學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事故第一時間聯系告知家長,在職權范圍內應急處理。
2、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督促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安全隱患。
(二)具體事項:
1、學校、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值班領導對校內安全處置負責,班主任和值班人員對分管區域的安全負責,家長對學生在校外的安全負責。
2、時間:午休:11:40-14:10,共160分鐘(包括午飯時間),下午上課14:30,午休時間學校將關閉大門,14:10學校開大門,任何學生14:10之前不準進校,在家午休同學,午休期間(11:40-14:20)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臨時有調整的時間,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學生告知家長,家長教育學生按時午休,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并在班主任處存留兩個常用聯系電話號碼,有換號者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時溝通聯系,否則責任自負。家長在午休期間要監護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在家休息,并根據離學校路程的遠近確定好學生從家出發的時間,保證他們在2:00-2:20這段時間內到校。如果學生過早離家,家長要跟蹤監督并及時與班主任聯系。如果孩子在午休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沒有提前進行教育,由班主任負責;家長沒有管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們提前離家,由家長負責。
3、日常教學時間,住校生午休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無請假手續私自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等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4、在家午休的,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孩子的安全。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作息,午休期間,家長要履行監管責任,禁止孩子從事與午休無關的事(如:打牌、上網、看電視、下河洗澡),更不允許孩子離家或提前離家外出,家長提醒孩子按時起床到校學習,教育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
在校午休的,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按時休息,不得違紀,家長和班主任搞好紀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執勤教師搞好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若發現學生一次嚴重違紀或三次一般違紀,責令家長領回孩子在家午休。班主任負責教育好學生,使他們認識到不進行午休的危害,同時派紅領巾監督崗的同學對違紀學生進行檢查。
5、下午第一節課,上課教師及時清點人數,若發現缺勤學生,由任課教師或班長及時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告知家長,家長應查明情況后迅速告知班主任。
6、對于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7、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嚴禁在午休期間或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等;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上學、放學路上,教育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走路,杜絕事故發生。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10、夏季安全隱患較多,家長教育孩子嚴禁到水庫、河塘,水井等危險處玩耍戲水,出現溺水事故責任自負。不要亂買攤點的食品和飲料,防止食物中毒。
11、此責任書自實行午休時間起生效,以上午休期間由家長負責的,出現一切后果,由家長負責與學校無關。
12、此責任書未盡事宜,以《校規校紀》及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匯編》和相應法規為據。
附:經年級班班主任調查、家長同意,您的學生在午休。
學生簽字:xxx
家長簽字:xxx
班主任簽字:xxx
家長聯系電話:xxxxxxxx
學校蓋章
20xx年4月24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后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爬在樓道欄桿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桿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桿下玩耍。否則,造成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范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沖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后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蓋章)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日期: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4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范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責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定期檢查重要設備設施如校舍、建筑、電線線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和安全要求,受損、泄漏或陳舊老化的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的安全檢查。
4、嚴格按照學校制度和國家《衛生法》要求做好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5、定期檢查微機室、實驗室等設備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加強消防檢查,及時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消滅火災隱患;消防通道必須暢通,消防應急指示燈和消防標識齊全。
7、做好體育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學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發現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管理者負責。
9、樓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須安全、暢通;走廊護欄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設備應處于正常狀態,受損時要及時維修。
10、校園內教學用房、輔助用房、食堂、圍墻和門窗、花臺、石梯、體育設施、活動設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有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學校維修更換。
11、加強對校園內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傷害。
學校(蓋章):xxx
校長(簽章):xx責任人(簽章):xxx
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5
“安全重于泰山”,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長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學生(簽名):學生家長(簽名):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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