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中心值班制度(精選12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宿管中心值班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1
宿管人員工作是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崗位,肩負著宿舍樓內的學生安全和具體管理學生行為規范的責任,為確保宿管員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按時交接班(每天交接班時間為上午九點)
交接班時雙方需對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交接班情況記錄。
1、逾時十五分鐘內不到崗接班者視為遲到。
2、逾時十五分鐘以上一小時以內不到崗接班者按工作失誤處理。
3、逾時一個小時以上不到崗接班者按曠工處理。
4、未到交接班時間提前離崗的均按曠工處理。
5、交接班時,如接班人員未到,上一個班值班人員需及時告知宿管處領導,待宿管處安排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6、值班室內不能出現脫崗情況款。
7、禁止在當班期間酗酒。
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1、堅守值班室,做好宿舍樓的守護工作,禁止非宿舍內人員進出,對來訪人員按有效證件登記出入時間,無有效證件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
2、帶出宿舍樓的物品必須逐一登記,并出具相應物品的放行條。
3、對宿舍樓內的安全,每個班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對學生報告的安全等重要情況,要及時到場核實并告知宿管處領導,以便及時了解、處理。
5、對宿舍樓內出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了解、核實,告知宿管處,否則,按不作為處理,若因此引發事故要追究值班者責任,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罰。
6、值班在崗但不履行工作職責,從而引發的相應事故,當值宿管員負直接責任,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罰。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2
1、值班教師和生活老師必須全面履行值班職責。來訪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來訪記錄表,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
2、值班教師按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關宿舍大門。
3、值班教師夜間要對學生進行查鋪,對查鋪未到的學生要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落實情況。值班老師要巡視宿舍23次,特別是火災隱患與用電安全隱患,要加強防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若處理不了,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重大問題不能解決,要及時報警。
4、值班教師和生活老師要經常巡視宿舍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確保宿舍安全。
5、值班教師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學生生病、打架等),并做好情況記錄,并及時報告政教處處理。
6、對學生宿舍的門窗要加大檢查力度,發現有缺損的地方要及時報告宿管處搶修。女生宿舍尤其要加強對進出人員的盤查,嚴防不良人員進入滋擾女生。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3
一、每天由一名宿舍值班員負責24小時值班。值班時間為:早上7:30至次日早上7:30。
二、值班人員嚴格按時到崗,根據宿舍有關規定對住宿生進行檢查管理。
三、值班人員要對當天宿舍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重大問題上報上級主管。
四、嚴格訪客管理制度,對任何外來的人員要認真盤查登記。與外來人員(包括家長)交涉時,要有禮貌,不得與其發生爭吵。
五、認真記錄學校工作人員進入宿舍工作時間及事項。
六、值班室不得讓閑雜人員、無工作相關的人員逗留。
七、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無事不得串至非個人負責樓棟(串崗)。
八、做好水電維修記錄工作,做好值班記錄,以備后查。
九、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喝酒、打撲克、私自脫崗。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4
1、嚴格堅守值班崗位,不擅自離崗、串崗。每日二十四小時內,時刻保持值班室有人。
2、上課、自習時間全面清房。對因故留宿學生的寢室,要關門上鎖,并做好記錄。逐一檢查各寢室的門是否鎖好,記錄未鎖門和使用壞鎖的寢室。
3、每次清房之后,還要反復巡視各樓層寢室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4、堅持每晚查房制度,即每日一小查,周六全面查。對外宿和晚歸的學生登記在冊,周末匯總報送宿管處。
5、每日熄燈就寢時,巡回檢查各樓層寢室紀律情況,督促學生熄滅燭光,維持宿舍秩序,保持安靜。
6、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把好宿舍進出人員關。
(1)上課、自習時間內,嚴格學生進入宿舍。因故需要進入宿舍的,必須憑系、部或班主任的假條。
(2)學生下課后,一律憑胸卡進入宿舍,不是本棟宿舍的學生不準入內。
(3)嚴禁異性學生和外來人員進入宿舍。
(4)嚴禁非本棟學生和校外人員入舍就寢。
7、做好畢業生離校時寢室公用財產的驗收和行李的檢查,辦理離舍登記手續。
8、熱情接待來校學生的家長,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9、每日按時送電、關電,按時關門、開門。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5
1.值班時間:早上7:30-次日早上7:30,要求晚上住在學校;
2.早上對學生到校和對班主任早自習到崗情況進行抽查;
3.中午靜校對年級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4、上午、下午體育大課間情況進行檢查;
5、上午、下午上課期間進行巡課;
6.下午第一節課對教職工在崗情況進行抽查;
7.晚自習對年級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8.晚上對宿舍值班教師到崗情況和學生就寢情況進行檢查;
9.早上和下午分別對校園內教師私家車停放情況進行抽查,發現亂停的要及時通知保安處理(傳達室備有車號和名單);
10、值班記錄在物管中心,物管中心要及時把值班記錄中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相關部門、年級落實并備案;
11、實行值班領導問責制,誰值班誰負責到底,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6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修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7
一、安全
1、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寢室留宿。
2、男士除工作需要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女教師宿舍。
3、宿舍人員晚上9點以后不得再進出宿舍。
4、離開宿舍后應拔掉用電設施的電源、關閉水源,并反鎖大門。寢室鑰匙要專人保管,不得隨意配鑰匙。住宿人員自備暖壺,在幼兒園打水,不可用快壺燒水喝。
5、在宿舍里不可點蠟燭、生火、不準私接電線,不得使用任何電熱器具(電熱寶、電褥子等)。
6、自己的貴重東西要妥善保管。
二、作息
1、每天要按時整理床鋪,自覺保持宿舍整潔。
2、午休及晚間,宿舍人員要保持安靜,不要打擾樓里居民和鄰居的正常生活及休息。
3、按時回寢室,不可無故外宿。因故外宿,必先通知領導。
三、文明風氣
1、禁止在樓道里嬉戲打鬧,打擾樓內居民的休息。
2、生活態度嚴謹,與異性交往有禮節,不讓男士進入宿舍。
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結交社會不良青年。
4、與室友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有共同奮斗目標,氣氛和諧。
四、清潔衛生
1、寢室衛生排定衛生值日表,寢室衛生每天有人負責,周四全體宿舍人員一起進行清潔衛生大掃除,周五中午查衛生。
2、值日教師負責公共衛生、日常用品擺放,其他人負責整理個人物品。個人洗漱物品全部放進自己的水盆里,并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
3、講究個人衛生,勤洗勤換。
4、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得隨意潑水、扔紙屑,不得隨意倒飯菜、扔果皮等,不得在室內窗臺上擺放任何物品,不得存放隔夜垃圾。要時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5、寢室內禁止擺放任何食品,食品一律放在廚房指定位置。
6、保持廁所清潔,不可亂扔廢紙。
7、不得向水池、便池傾倒雜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五、公物使用
1、不得弄污墻面、破壞地板,違者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2、節約用水用電,水龍頭用后要及時關緊。
3、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管理監督
1、宿舍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上制度,如不遵守而出現的一切事故,自己承擔,與幼兒園無任何關系。
2、每周檢查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與個人每月考核有關系。
3、宿舍水電費由住宿老師自己承擔。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8
1、教師及家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共同搞好教師宿舍區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師宿舍的教職工及家屬,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電阻絲等大功率的電器,以防教師宿舍電路短路、老化等問題出現。如電路出現了問題,應及時給總務處匯報,安排專人進行維修。
3、在陽臺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無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嚴禁在上下樓梯間擺放、堆積煤塊、雜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師宿舍前后、樓道玩火、放鞭炮等,嚴防事故發生。
5、教職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6、值周行政、老師要經常到教師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防消防事故發生。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9
1、管理好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
2、按時開關學生宿舍大門,不擅離崗位,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搞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杜絕盜竊、火災等事故。
3、督促學生搞好宿舍區衛生和個人衛生,開展衛生檢查評比、文明宿舍評比工作。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檢查和督促學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與就寢,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
6、熱心幫助住宿生解決生活困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六、醫務人員職責
1、 堅持預防為主的醫療方針,經常對師生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使師生樹立“講衛生光榮、不講衛生恥辱”的觀念。
2、 配合有關部門和人員搞好學校的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指導學生會生活部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經常檢查評比。
3、了解和掌握學生健康,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和師生的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格檢查。
4、經常檢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員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制度,預防腸道傳染病。
5、及時采購、管好、用好藥品,妥善保管好各種醫療器械,認真做好醫療器械的清潔消毒工作和室內衛生工作。
6、改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師生的醫療工作,做到熱情、體貼、仔細、耐心,高度負責。
7、嚴格執行醫療規程,防止醫療事故,遇有學生突患重大疾病時,要主動熱情關懷,協助解決實際問題,及時轉院治療。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10
一、宿舍管理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員必須堅持24小時在崗,不得隨意離崗。
二、落實學生宿舍常規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制度,認真做好宿舍清潔衛生的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學生就寢管理,維護就寢紀律,嚴格按照《利川職校班級量化考核細則》進行檢查和考核,如實填寫每日考核表,次日課間操前交學生科。
三、嚴格執行宿舍安全保衛措施。準時關、開宿舍大門;嚴禁學生在室內點蠟燭、燒火、吸煙、使用電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熟練掌握滅火器和監控設備使用;嚴禁任何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留宿;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識的教育和檢查,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以及各種管制刀具、錘、棍等危險器具帶入宿舍;經常檢查宿舍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和報告。
四、制止學生一切不文明行為。宿舍管理員應加強對宿舍的.監控和巡查,禁止學生在宿舍樓道內追逐打鬧、踢球、亂扔垃圾、亂涂亂畫、亂張貼、浪費水電及破壞門窗、床鋪、監控、宿舍公共設施等行為;指導學生開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嚴禁在宿舍內起哄、打架、吸煙、打牌、賭博等。如發現上述情況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值周組、班主任或學校處理。
五、認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關愛學生,積極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經常對學生進行生活指導,善于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幫助學生解決困難,發現學生生病及非正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迅速向相關班主任、值周組或相關人員報告。
六、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關燈、開關門,按規定時間管理學生進出,上課時間一律鎖門,禁止學生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竄樓。對非正常作息時間進出的學生要進行盤查和上報。
七、規范節假日留守學生住宿。實行節假日留守學生住校登記和查房點名制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嚴防安全漏洞,維護好學生和學校財產安全。
八、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積極作用。宿舍管理員應經常召開宿管部干部、室長會,總結各寢室紀律、衛生及內務整理情況,并要求學生做好會議記錄。
九、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宿舍管理員應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嚴禁宿舍管理員給學生銷售煙、酒等危害學生健康的商品,嚴禁給學生手機充電,嚴禁給學生燒開水,嚴禁將宿舍大門鑰匙交給學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亂配鑰匙。
十、建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學校不定期對宿舍和宿舍管理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按《利川民族職校教職工考勤制度》作曠工處理,并每次扣發崗位津貼(工資)100元;宿舍管理員在崗不履職,不按崗位職責認真安排、指導、督促、檢查和檢查考核不屬實的,每次視具體情況扣發津貼(工資)10-50元;宿舍管理員違反學校規定或職業道德,給學生銷售煙酒、燒開水、手機充電等,學校檢查發現或師生舉報查證屬實的,一次處罰100元;因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或瀆職、失職造成工作責任事故,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11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員值班期間要嚴格按照《寢室管理員工作職責》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如工作未達到標準將給予警告,每月警告累計三次者扣除100元,以此類推;
2、按照學校規定,辦理學生的入住、退宿、請假等手續;
3、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需提前說明。無辜脫崗扣除50元/次。
4、嚴格請、銷假制度。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需自己調整好值班,并由寢室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的,需上報政教處。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每月無故曠工2次及以下者扣除100元/天,并給予警告;每月累計曠工3次者,扣發半月基本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每月累計曠工4次及以上,扣發當月基本工資,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嚴格按照《宿舍管理制度扣分細則》對各寢室進行量化評比考核,每天做好登記,每周一對上一周情況進行匯總,每月3號以前對上一月情況進行匯總,并及時上報學校。
9、服從學校的其他工作安排。
10、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學生傷害或重大損失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因個人工作表現突出,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宿管中心值班制度 篇12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素養的宿舍管理員隊伍,為學生營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現將宿舍管理員的工作職責規定如下:
一、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學院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熟悉學生公寓的情況(包括學生住宿的分布房間和本宿舍樓消防緊急出口、設施設備等),基本認識本公寓的學生,關心愛護學生熱情為學生服務;
三、宿舍管理員實行輪流值班,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遲到、早退、脫崗。有事要請假,請假者必須經后勤服務中心關負責人批準并辦理交接手續方可離崗;
四、上班期間認真工作、忠于職守、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織毛衣、喝酒、看報、打牌、看電視、玩電腦等);
五、嚴格執行學生作息時間制度,并督促學生自覺遵守。按時開關宿舍大門,督促學生按時上課、按時睡覺,檢查學生作息的情況,并定期向后勤服務中心上報;
六、做好出入登記和訪客登記,保證宿舍安全;
1、對攜帶貴重物品或大量物品出宿舍者,要查驗學生證或身份證,做好登記記錄;
2、禁止小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從事叫賣、推銷活動,禁止學生在宿舍內買賣商品;
3、禁止外來人員及異性進入學生宿舍。確因需要進入本宿舍樓的,必須問明原因,查驗證件,做好登記。嚴禁不明身份的人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及時處理并報告后勤服務中心;
七、負責本公寓家具和設備(門、窗、桌、凳子、柜、水電、消防設施等)的檢查、報修和驗收工作,做好學生入住前和離宿前家具、鑰匙、電話、水電設備等的配置和收回工作;
八、經常檢查學生公寓的住宿及宿舍資產情況,發現擅自調換房間或校外住宿的學生,亂搬、亂拆、亂拿學院資產、損壞消防設備和浪費水電的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處理,并向相關輔導員及后勤服務中心反映;
九、配合做好每月學生公寓水電的抄表記錄并及時張貼本公寓水電費用表。對違章亂搭亂拉電線、網線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及上報,對使用大功率違章電器的要按規定予以沒收,上交保衛部處理;
十、定期配合學工部檢查宿舍衛生情況,做好衛生評比登記,公布宿舍衛生評比結果;
十一、發現宿舍內吵鬧斗毆、打架或遇到火警、盜竊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到場,果斷處理,若發生火警應第一時間打開所有的逃生通道,組織好人員疏散,并及時報告保衛部;
十二、認真執行并落實學生公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有檢查、有記錄材料;
十三、落實一日工作巡查要求(上午9:00、下午15:00、晚上22:30)各進行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若處理不了及時上報,負責學生公寓的各類上報材料和報表;
十四、做好住宿學生的名單登記造冊工作并根據要求安排好學生住宿;
十五、負責本公寓學生宿舍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報修工作;
十六、做好院系領導和輔導員深入學生寢室工作的協助工作;
十七、加強對入住學生的教育,引導促使學生自覺遵守《學生公寓管理制度》,保持與學生輔導員的聯系,配合學生輔導員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十八、文明執勤,熱情服務。虛心接受學生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并作出適當的處理,無法處理的事項及時向后勤服務中心反映;
十九、使用勤工助學要根據勤工助學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嚴格管理;
二十、對宿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后勤服務中心進行核實獎懲;
二十一、完成后勤服務中心及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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