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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評制度(通用1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考評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績效考評制度 1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務:本季度內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評的'工作不超過3個,由任務布置者進行考評;
(2)崗位工作:崗位職責中描述的工作內容,由直接上級進行考評;
(3)工作態度: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80分,重要任務滿分90分,崗位工作、工作態度分別為45分。對于沒有“重要任務”項的崗位,原則上其他兩項的分數乘以200%為總分。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員工對“崗位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自評不計入總分;
3、直接上級一般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5、具體考評步驟在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五、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文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2、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原則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
3、考評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評工作前要參加考評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4、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在本制度基礎上由人力資源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績效考評制度 2
一、績效考評目的
為順利推動公司績效管理,明晰責任、持續不斷地改進和提升公司、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各項目標的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評原則
1、目標責任性原則:公司采取目標管理的績效考核模式,編制的績效考評項目要明確具體,對工作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責任的輕重、業績的高低等做出明確的界定和具體的要求。
2、可操作性原則:制定的績效指標應具備可操作性,要實現個人與所在部門的績效相掛鉤,以目標責任為導向,引導員工用正確的方法做正確的事,不斷優化工作效能。
3、客觀性原則:考評者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事實或工作表現為依據,對被考評者的業績和行為進行客觀評價,切忌摻雜個人感情、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4、時效性原則:各級考評者在進行考評時必須嚴格依據規定的程序進行,績效考評是對考評周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考評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評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評期的業績。
三、績效考評對象
1、部門:公司各職能部門;
2、個人:公司所有崗位,但不包含公司總監級以上(含)、新入職試用期員工和考評周期內因請假或因其它原因缺崗達半個月(含)以上的人員。
四、績效考評機構與職責、各部門分工
1、公司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共8人):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財務總監、營銷總監、行政部副總監、總經辦主任、生產部經理
2、職責
(1)組長具體職責如下:
a)負責對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工作提出總要求,審批各部門年度目標設定、考評制度的制定與修訂工作,并作為"上一級責任人"對象簽訂所分管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書。
b)負責審批直接分管部門年度目標分解及各項考評指標、評價標準的制定。
c)審批被考評對象最終考評結果,按程序完成每月"直接上級"對象的考評工作;最終仲裁公司各部門及公司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績效申訴的問題。
(2)各成員具體職責如下:
a)根據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總要求,負責所分管部門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控制與監督工作,確保績效考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b)負責審核所分管部門設定的年度目標,審批年度目標分解及各項考評指標和評價標準的制定,并作為"上一級責任人"對象簽訂所分管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書。
c)按程序完成每月作為"直接上級"對象的考評工作,審查分管部門被考評對象考評結果匯總,最終仲裁分管部門個人績效申訴的問題。
3、各部門分工
(1)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制度和修訂工作,提供績效考評的工具和方法,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培訓工作,引導和督促各部門績效考評工作的實施;同時,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員工績效申訴,建立績效管理檔案和進行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分析與總結。
(2)公司各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年度目標的設定并與公司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根據年度目標,分解部門每月目標并執行,接受公司組織的'績效考評管理工作,如實的申報各類考評數據;建立并完善本部門的績效考評指標和評價標準,合理
制定部門內部各班組、崗位的績效考評量表并按照公司績效考評辦法執行考評工作。
(3)員工是績效管理的參與者,參與績效考評量的制定,并按要求完成績效考評的各項指標;對績效考評工作的不足提出意見或建議。
五、績效考評方式及流程
1、考評維度設計:考評維度是對考評對象進行考評的內容。具體設計如下:
(1)部門考評維度包括業績目標和職能部門服務指標等兩個維度。業績目標:指根據部門職能和公司要求對各部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職能部門服務指標:指各部門根據部門職能,需服務公司其它部門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
(2)個人考評維度包括業績目標和態度等兩個維度。業績目標:根據部門業績目標對部門內部各崗位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態度維度的各項指標分為:責任心、協助性、積極性、紀律性四項。
績效考評制度 5
一、 目的
1、 為了更好的引導員工行為,加強員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績效,發掘員工潛能,同時實現員工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2、 為了更確切的了解員工隊伍的工作態度、個性、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基本狀況,為公司的人員選拔、崗位調動、獎懲、培訓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信息依據。
二、 適用范圍
績效考評主要是對全體正式員工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已轉正的正式員工。新進實習員工、競爭上崗的見習員工、轉崗、晉升、降職等特殊階段員工的考評另行制定,不適合此考評,但可以引用績效考評結果的客觀數據信息,作為決策的依據。
三、 考評分類及考評內容(考評結構圖見附表1和附表2)
根據考評崗位不同,分三類:一線員工、機關職員、管理人員,分別進行績效考評,三者的考核范圍和側重點不同。
1、一線員工績效考評
(1) 一線員工包括:營業員、總臺服務員、禮賓員、收銀員、舊金回收員、顧客關系員、交易員等在賣場工作的普通員工;
(2) 一線員工半年考評一次,每年底綜合考評一次。
(3) 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匯總成績,顧客意見調查意見匯總,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銷售完成率、工作計劃完成和工作目標達成評定等
(4) 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行為品格(10%):百分考核記錄情況 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星級服務規范履行情況、顧客意見調查結果匯總 考評員工服務行為,顧客表揚加分,顧客投訴扣分。 滿意加1分,不滿意減1分
(注意:因調查次數多少不同,加減分不機率不等現象,為此要記錄調查次數折平均折合后才具有可比性)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加班等 考評員工出勤、加班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動加班一次加1分,任勞任怨服從計劃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非曲直各項工作任務協作配合性尤其是臨時性工作任務主動積極承擔加1分,無故推卸減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理解并宣傳公司政策 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項政策方針。 (關鍵事件加減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 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要防止只扣分不加分,防止對不良行為過于敏感而對積極優良行為卻感知不到)
注意:品行考評分數記錄只累計,不在日常工資表中直接體現,只作為考評本期考評原始數據依據。各部門主管在記錄員工日常表現時一定要分清,不要重復獎懲。
(5) 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 銷售業績(40%):平均銷售任務完成率;換算成40分制。
② 工作職責履行情況(10%):有失職行為減分,按要求高效高質量完成本職責工作或其他臨時性工作加分。不間斷記錄,每月評一次。半年匯總一次并進行完全評定一次。(要多獎勵,多加分,多給員工肯定鼓勵員工不斷能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③ 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交給員工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效果,由任務布置人負責評定,每次大型活動或任務結束評一次,或每月部門主管評一次。(依據04年下發的《關于大型活動組織的規定和要求》對所有參與活動組織工作的人員進行表現記錄)
④ 業務技能測試(10%):部門組織的各項較重要的考試和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平均分。(由部門出題、組織,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測試成績人力資源部備案)
注:非營業員崗位:“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占30%,“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占20%,“業務技能測試”成績占20%。
2、機關職員考評
(1) 機關職員包括總辦、財務、企劃、人力四部門的主辦級以下人員(不含主辦)
(2) 機關職員半年考評一次,一年綜合考評一次。
(3) 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匯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工作計劃制定及完成、工作目標確定及達成評定等
(4) 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成績的25%)
① 行為品格(5%):從百分考評記錄 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從言語行為等典型事件 考評員工職業素質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等 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為積極完成工作,自覺主動加班加點,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各項工作任務尤其是臨時性關鍵工作任務時的協作性和配合性,如主動積極承擔更多工作加1分,無故推卸扣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扣分時要考慮員工實際工作情況)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恰當地宣傳公司政策 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政策。(及時、自覺、主動為公司聲譽、方針政策作正面宣傳加1分,反之加語言不錄使公司聲譽愛損扣1至2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 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 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5%)
① 業務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10%)——針對專業技術人員或對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的崗位。
② 日常工作的自我管理情況(10%)——如對員工每月(每周)的工作計劃、目標制定情況、工作合理性安排情況等進行評定。(計劃時間安排是否恰當,是否適宜,可操作性如何,具體工作安排效率如何?由上級主管進行評定,員工自己評定)
③ 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針對大型活動或工作計劃中的任務分配,評定員工所負責的任務的完成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后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評定)
④ 工作職責履行情況(20%)——直接上級對員工定期進行評定,失職減分,承擔職責外工作加分。(注意只扣分不加分現象,要多給員工肯定鼓勵)
⑤ 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5%)——每月直接上級對部門和員工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和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評定。
3、管理人員績效考評
(1) 管理人員主要是公司在崗的正式任命的主辦級以上(含主辦)管理人員。
(2) 考評周期:一年考評一次,每個月匯總各項評定成績。
(3) 考評方法:百分考評匯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部門工作計劃制定和總結評定、對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下屬員工表現和總體考評成績、每年一次的民主評議或兩票制考核等。
(4) 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言行品格(10%):從百分考評記錄 考評管理人員遵章守紀和自我約束能力。
從言語行為、向員工宣講公司政策、指導教育等典型事件 考評管理人員是否支持和正確宣貫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確教育、引導員工行為。
②職業素質(10%):(年度評議一次,上級評、下級評、同級評等)
u 行政部辦公室——平衡、謹慎、可靠、謙虛、守時、親切、寬容;
u 人事部——公正、高尚、慎重、誠實、敏銳、親切、善勸等;
u 銷售經營部——主動、熱情、靈活、敏銳等;
u 市場企劃部——機警、遠見、信心、勇敢、進取、創新、應變等;
u 財務部——認真、細致、嚴謹、智慧、開源、條理等;
u 企管部——靈活、熱情、愛心、溫善、耐心、節儉、善勸等
③工作態度(5%):遲到、早退、事假等 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關鍵時刻能組織員工加班加點完成任務加1分,關鍵時刻斤斤計較耽誤工作進展扣1分。
部門間、同事間工作協調配合情況 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協作性和責任感。(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④精神面貌(5%):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積極正確地宣貫公司各項方針政策 是否自覺地向員工傳達一種積極的精神狀態。
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和下屬的態度、特殊時期的表現等
考評管理人員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 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 部門工作安排與分配(10%)——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統籌安排能力,(由企管部評準時性,由總區域高層領導評定計劃和目標的質量,部門主管自評,下屬評定其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② 部門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和部門工作績效的改進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工作職責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對部門工作的改進能力。(上級領導評、其他部門評、管理人員自評)
③ 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領導下屬對工作對公司的總體貢獻價值。(企管部根據監督情況進行評定,公司大例會進對各部的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評定)
④ 部門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5%)——考評管理人員在領導下屬員工完成臨時大型活動或任務的執行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由活動總負責人評定,高層領導對總負責人評定,同時進行典型事件記錄)
⑤ 下屬員工工作表現和考評成績(5%)——考評管理人員教育、指導、管理下屬員工的能力。(從部門違紀情況和下屬員工總體考評成績考評)
⑥ 各項財務指標考核(10%)——經營部門銷售指標、利潤指標和成本節約等,職能部室的成本控制和利用指標等,此項由財務部結合當期的實際情況,考慮外部因素后綜合評定。
⑦ 各項綜合能力評定——由直接上級對管理人員的分析決策能力、管理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表達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定。(此項評議在年底管理人員述職時進行評定,作為平時匯總分項成績的補充。)
⑧ 二票制考核:按公司二票制考核規定執行,即每年對所有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員工和領導投票考核,員工投票達60%支持率和贊成率即通過第一票,通過第一票后進行第二票上級領導投票50%以上支持和贊成率即通過,兩票全通過后公司將下任命書。
注:最后兩項不作考評內容,只作管理人員述職二票制考核的參考成績。
四、績效考評具體執行步驟
1、 每個月企管部提供員工百分考評情況,人力資源部對每人的百分考核進行分類、統計記錄;
2、 人力資源部同時對員工病事假情況進行統計,定期進行換算成百分制;
3、 日常工作中,每個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工作行為表現、典型事件進行記錄,并按規定進行加減分,部門主管和員工對工作計劃實施和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評定。企管部負責收集資料信息上交人力部。
4、 每半年人力資源部進行收集匯總百分考評、出勤情況、各部門三個月的記錄和評定表,每年七月初組織半年度的綜合考評,作為日常考評記錄成績的補充,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一小部分比例。
5、 每年七月份人力資源部將各項成績按比例劃分,采取科學的折合方法,把員工的各項成績換算成可比較的百分制成績,并按一定的比例劃分出優秀、良好、中、差。
6、 每年七月底,人力資源部把員工半年度的績效考評成績匯總上報,同時把每人成績反饋到部門和員工,要求各部門對員工進行績效改進的面談并提出改進計劃上報人力部(作為下半年考評的依據),
注:績效改進面談期間同時也是“考核申訴期間”,具體按考核申訴規定執行。
7、 每年八月初,人力資源部針對半年度的績效考評綜合成績,提出獎懲、薪級調整、崗位調動、人才儲備、培訓發展教育等各項結果處理建議方案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具體實施。
8、 每年底進行一次管理人員的二票制考核,同時進行全面的綜合的民主評議。作為管理人員日常考評記錄的補充,占管理人員績效考評總成績的一小部分比例。
9、 每年底員工考評如半年度考評,再加上上半年績效考評成績,綜合后為員工全年的員工績效考評成績。
10、 下一年的第一個月中旬完成年度考評,下旬完成成績匯總和信息反饋,第二個月提出獎懲、薪級調整、崗位調動、培訓發展教育、人力儲備等各項結果處理措施建議方案,批準后執行。
五、績效管理工作中各部門或管理人員的責任劃分
(一)人力資源部是績效管理實施監督和結果運用的部門,對考核制度、考核技術的科學性、實用性負責,為提高管理隊伍的績效管理能力負責。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人力資源部具體擔負如下職責:
提出公司統一要求的人事考核實施方案和計劃;
宣傳公司的績效管理制度和計劃,公布考評的標準和與此相關的各項處理政策;
為評估者提供績效考核方法和技巧的培訓與指導;
收集各項考評原始資料信息,進行定期的匯總,為員工的考評成績提成信息反饋和改進建議。
組織實施職能部室的績效考評,組織進行每年一次的二票制考核和年度的民主評議;
監督各部門的績效管理按計劃和規定要求落實執行;
針對考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晉升、降級、崗位調動、培訓等結果處理建議,并根據領導批示進行執行;
收集考評評估意見,進行績效管理評估和診斷,不斷改進提高管理人員的績效管理水平;
整理各各種考評資料并進行歸檔、備案、保存。
(二) 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是一線經理,即各部門的主管或經理。因為對每一個普通員工的績效管理和考評,是由部門主管或經理直接執行的。
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各部門的主管或經理主要擔負如下職責:
設立本部門工作計劃和目標,并指導下屬作好各崗位的工作實施計劃和達成目標的標準要求;
對下屬的品行導向和績效改進進行持續的溝通、指導和監督;
按要求定期對自己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計劃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定,并定期上交人力資源部;
為下屬員工提供績效考評結果反饋,并幫助下屬制定改進和提高實施計劃。
協助人力部門宣傳績效管理思想、制度及相關要求,同時客觀及時地反映本部門對績效考評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企管部按期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百分考評、員工出勤情況記錄、各部門工作計劃或總結上交情況、各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公司大例會進對各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定數據表等資料信息。
六、 績效考核審訴制度
員工如果對績效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有重大疑義,可以在拿到績效反饋信息表的15天之內,向企管部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企管部或人力資源部接到投訴后,雙方合作共同對申訴事件進行處理。
對申訴的處理程序如下:
1、 調查事實:與申訴涉及的各方面人員核實員工申訴事項,聽取員工本人、同事、直接上級、部門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和相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事情的經過和原因,以使能對申訴的事實進行準確認定。
2、 協調溝通:在了解情況、掌握事實的基礎上,促進申訴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和理解,與申訴雙方當事人探討協商解決的途徑。
3、 提出處理意見:在綜合各方面的意見的情況下,對申訴所涉及事實進行認定,確認在績效管理中有是否存在的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
4、 落實處理意見: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總經理、并監督落實。
七、 績效管理和績效考評應該達到的效果
辨認出杰出的品行和杰出的績效,辨認出較差的品行和較差的績效,對員工進行甄別與區分,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了解組織中每個人的品行和績效水平并提供建設性的反饋,讓員工清楚公司對他工作的評價,知道上司對他的期望和要求,知道公司優秀員工的標準和要求是什么?
幫助管理者們強化下屬人員已有的正確行為,促進上級和下屬員工的有效持續的溝通,提高管理績效;
了解員工培訓和教育的需要,為公司的培訓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公司的薪酬決策、員工晉升降職、崗位調動、獎金等提供確切有用的依據;
加強各部門和各員工的工作計劃和目標明確性,從粗放管理向可監控考核的方向轉變,有利于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有利于推動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八、 績效考評結果處理
1. 考評成績匯總后對一線員工、機關職員、管理人員分別進行正態分布和排序:前5%優秀,20%良好,30%尚可,20%差,最后5%較差。
2. 前5%優秀的員工作為加薪或晉升的對象,前10%的員工將給予一次性的榮譽和物質獎勵。最后的5%作為降級的對象。
3. 前10%作為進入人才儲備庫,人力資源部將配合部門主管為此部分員工作職業發展規劃和指導,同時作為公司重要崗位提拔首要考慮對象。
4. 后25%作為重點培訓教育和改進的對象,人力資源部將配合部門主管為此部分員工提供教育、培訓、工作績效改進等相關的指導。
5. 對于不按規定和要求配合工作,違反規定提供虛假資料信息,及其他不良行為的,將按照百分考核制度的相關規定獎懲。
6. 其他處理政策和措施有等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績效考評制度 6
根據黨委、政府下發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績效考評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準確、客觀的反映各職能處(室)及工作人員當前的工作狀態,并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提供幫助。
第二條 績效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評先選優、津貼掛鉤、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第三條 績效考評要堅持一致性、客觀性、公開性和公平性原則,各處(室)每半年考評一次,工作人員每月考評一次,全年進行總體考評。
第二章 考評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根據州黨委、政府和 的要求,并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對各處(室)的考核內容:
一、處(室)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處(室)領導干部責任分工及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
三、處(室)各項制度分解、落實的情況;
四、參與機關各項創建活動的情況;
五、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的情況。
第五條 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對單位工作人員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來考核。
第六條 考評分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第七條 處(室)的績效考評標準:
優秀: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并且有大局意識,協作意識和創新意識,能解決工作難題。達到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標。(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能提前按標準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工作處于一般狀態,滿足于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處于落后狀態,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影響了單位整體工作進程。(74分—60分)
第八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
優秀:工作積極主動,并且樂于協助他人解決工作問題。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勤于思考,能夠提前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沒有工作熱情,能夠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態度惡劣,并影響他人,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74分—65分)
第九條 處(室)的“總體要求”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任務”由處(室)根據全年工作任務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后實施。
第十條 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評的“工作任務”由各職能室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后實施。
第三章 考評步驟
第十一條 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半年向各職能室發放《半年工作考評表》,處(室)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每個工作人員發放《月度工作考評表》。
第十二條 各處(室)領導填寫《半年工作考評表》的“半年工作總結”和“半年工作自我評價”部分,工作人員填寫《月度工作考評表》“本月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自我評價”部分,處(室)的《半年工作考評表》交分管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工作人員的《月度工作考評表》處(室)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
第十三條 分管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后要與處(室)領導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處)室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后要與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四條 各處(室)及工作人員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工作考評表》初步考評意見反饋后,交至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第十五條 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考勤、上級反映、群眾投訴、處(室)的互評意見等各方面的情況)審查各處(室)交報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考評表》,及時糾正錯誤,并確定最終的考評意見。
第四章 考評結果處理
第十六條 對半年考評不合格的處(室),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根據《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對該處(室)領導進行誡勉教育;年年終考評不合格的處(室),機關效能建設小組對該處(室)領導進行效能告誡一次,該處(室)領導及全休工作人員不能評優;連續二年不合格的處(室),該處(室)領導當年考核為不稱職,并根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的運用執行《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對當月考評不全格的工作人員,對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向該工作人員提出誡勉教育。連續二次考評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由機關效能建設小組提出效能告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績效考評制度 7
一、考評原則:
公開、公正、公平。
二、考評流程:
每月5日進行。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負責考評,部門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考評,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負責考評。
三、考評方法:
按考評5項內容計分,95分以上為優,94~80為良,79~60為中,60分以下為差。
四、獎懲條例:
1、獎勵:
凡符合以下條例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⑴季平均考評分值在95分以上者;
⑵工作業績突出,對公司業務有重大貢獻者;
⑶工作積極主動、團結互助,受到好評者;
⑷對工程項目存在的隱患或不合理及時采取措施,避免經濟損失者;
⑸對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一定經濟效益者;
⑹合理控制各項費用支出,防止“跑、冒、滴、漏”,有顯著成績者;
⑺保護公司財產(設備、資金、資料、聲譽等),見義勇為者。獎勵方法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經濟獎勵。
2、處罰條例:
出現以下情況,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領導,酌情處理;
⑴季平均考評分低于80分,每低一分扣季度獎金額德一個百分點(即季度獎金額÷100)季平均考評分低于60分,調崗或解聘;
⑵無故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5元,二次扣發當月工資10元,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無故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10元,二次扣發當月工資20元,累計早退三次按曠工半天計;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⑶對外不遵紀守法、對內不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⑷制造事端、破壞團結、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
⑸工作中不顧及公司聲譽,言行惡劣,給公司造成損失;
⑹私自或指使他人涂改、銷毀、偽造原始憑證或資料,影響公司利益;
⑺私留公司各類資料不交或向外界泄漏公司機密并給公司造成損失;
⑻因工作瀆職造成公司財產、經濟損失并造成極壞影響。懲罰方式分為口頭批評、書面通報、經濟處罰、除名。
本辦法自xx年6月試行,考評表于每月1日前連同考勤表報送辦公室備案。
績效考評制度 8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 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系數=∑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 =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性行為,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 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 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績效考評制度 9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級能夠對部下具有的擔當職務的本事以及本事的發揮程度進行分析,做出正確的評價,進而做到人盡其才,客觀合理地安置組織成員,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績效,亦是對員工職務的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重要依據,明確員工的導向,保障組織有效運行,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
二、考核范圍:
實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或者未轉正者不參加季度、年終考核)。
三、考核原則:
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換算比例:
績效考核計算公式=KPI績效(50%)+360度考核(30%)+個人行為鑒定20%
績效換算比例:KPI績效總計100分占50%;360度考核總計100分占30%;個人行為鑒定總計100分占20%。
五、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本事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Keyperformance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經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度考核:是一種從不一樣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并供給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人員。
個人行為鑒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提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績效考核指標及細則:
KPI績效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資料制訂,每個被考核人有10項考核資料,總分為100分,根據工作權重分別計分。占績效考核總分的比例為50%。
主管級以下人員,在360度考核中分數,為部門管理類人員的平均分。
個人行為鑒定考核
個人行為鑒定考核總分為100分
遲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曠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忘記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分
每月請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一天扣除1分依次類推、
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每次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
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每次分別獎勵10分、20分、40分
提出合理化提議且被公司采納并經實踐證明確實有益者,根據實際情景給予獎勵
無故不參加公司舉行的會議、活動、培訓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七、考核時間: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7個工作日內結束。
八、考核等級比例:
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普通員工: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5%;
普通職員: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10%;
主管:占個人總工次結構的15%;
經理: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20%;
副總經理: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30%;
或者結合個人職等進行績效津貼比例劃分。
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12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70%。
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九、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在公司服務滿1年按考核成績予以年度調薪(針對職員類),具體參考標準如下:
優等:基本工資x12%
甲等:基本工資x6%
乙等:基本工資x3%
丙等:不調整
丁等:解雇
生產直接人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規定調整。
十、考核紀律:
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或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扣除當月績效獎或扣分處理。
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將給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績效和崗位津貼。
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
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績效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十一、考核仲裁:
為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持續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組,人員為各部門權責負責人,組長為人力資源部經理。
考核小組負責處理以下事務;
A、對考評人的監督約束
B、考核投訴的處理;
C、討論并經過各部門設定的績效考核指標;
D、每半年檢討考核制度,視情景修訂考核制度及指標。
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三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考核面談的第5天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審。
十二、績效面談:
績效面談是提高績效的有效途徑,各部門主管權責主管必須在考核結束后一星期內安排績效面談,辦公室職員的上司安排單獨績效面談,普通員工能夠“考核總結會議”的方式進行,但對于最優秀員工與最差員工,應予以單獨面談,并在考核結束后的10內將面談記錄原件交到人力資源部,部門留存復印件。
績效面談的資料詳見考核表背面的《績效面談表》,面談記錄的資料將作為員工下一步績效改善的目標,培訓安排的參考。
十三、本辦法執行初期每半年檢視討論一次:
以后視實際執行需要修訂,考核小組總結討論后交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呈報總經理審核后批準執行。
十四、本辦法的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十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績效考評制度 10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績效考評制度 11
一、績效考評制度
(一)考核指標
(1)教學質量:評估教師的教學效果、教學設計和教學方法等方面的表現,包括教學計劃、教案質量、課堂教學效果等。
(2)學生評價:采用學生評價教師的方式,包括學生滿意度、學生成績提升、學生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評價。
(3)園所評價:從園長、副園長、行政人員等角度對教師的工作進行評估,包括團隊合作、溝通能力、責任心等方面的綜合評價。
(4)專業發展:評估教師參加培訓、研究課題、專業資格證書等方面的表現,以及教師的自我學習和專業發展能力。
(二)評估方法
(1)定性評價:通過觀察、聽課、訪談等方式收集教師的`工作表現和學生反饋意見,進行綜合評估。
(2)定量評價:采用問卷調查、考試成績等量化指標對教師進行評估,并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進行綜合評價。
(三)考核周期
(1)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的績效考核,對教師在過去一年的工作進行綜合評估。
(2)定期考核:每學期或每半年一次的績效考核,對教師在一段時間內的工作進行評估。
(四)考核結果與反饋
(1)績效等級劃分:根據考核結果,將教師的績效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等級。
(2)考核結果反饋:向教師詳細介紹考核結果和評估意見,提供針對性的個人發展建議和支持。
二、激勵機制
(一)獎勵制度
(1)榮譽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頒發榮譽稱號和證書,如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等,以表彰教師的杰出表現。
(2)獎金激勵:設立獎金制度,根據考核結果給予一定金額的獎金,作為教師工資的一部分。
(二)職稱晉升
(1)評聘制度:設立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制度,根據教師的工作表現、專業背景和學習成果等方面的綜合評估,逐級晉升職稱。
(三)培訓和發展機會
(1)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教師參加專業培訓課程,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
(2)研究課題支持:鼓勵教師參與科研活動,提供研究經費和指導支持,促進教師的學術成長和專業發展。
三、薪酬福利制度
(一)基本薪資
(1)崗位薪酬:根據教師的職務級別和工作年限確定基本薪資,具有普遍適用性。
(2)地區補貼:根據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和人才競爭情況,給予相應的地區補貼。
(二)績效薪酬
(1)績效工資:根據教師的績效等級和考核結果,給予相應的績效工資獎勵,作為額外補助。
(2)年終獎金:根據教師在一年內的績效評估結果,發放年終獎金,作為對一年工作的激勵和回報。
(三)福利待遇
(1)社會保險:為教師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福利。
(2)節日福利:在重要節日給予教師一定的福利待遇,如過節費、禮品等。
(3)培訓支持:為教師提供崗前培訓、職業發展培訓、職稱評聘培訓等支持。
績效考評與薪酬福利制度在幼兒園教師管理中起著重要作用。它既能評估和激勵教師的工作表現,也能提供相應的薪酬福利,以保持教師的積極性和職業發展動力。
績效考評制度 12
1.0 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 職責
3.1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安全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2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安全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3物業部分管經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安全員、消防員的月檢,主管的周檢工作。
3.4公司分管經理(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主管的月檢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處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固定崗安全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封閉廣場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2巡邏崗安全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交通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3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時,必須依照《安全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交接班。
4.1.4停車場安全員(車管員)每日當值工作必須符合安全處《停車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5當廣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全處《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中要求參與工作的安全處員工,必須依規程盡職盡責。
4.1.6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的內務、作息標準應當達到安全處《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7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每日當值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應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8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在使用警用器械、機動車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處《保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9安全處干部的產生應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安全處員工必須按《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參加培訓和達到培訓要求。培訓合格后上崗。
4.1.11安全處各級干部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12安全處各級員工除應嚴格按安全處的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消防員的工作標準
4.2.1消防管理中心監控室消防員每日當值工作應嚴格執行《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日常消防檢察、監管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防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時應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保安巡邏機動車使用、保養、維修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組織消防演習時應嚴格執行《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和《滅火預案標準作業規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必須定時參加相關知識培訓,達到《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內務作息應當符合《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必須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員工在參加干部競爭上崗時應嚴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競爭。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均應嚴格執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標準作業規程,克盡職守,達到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除應按消防管理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外,還需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4.3考評評分結構
4.3.1績效考評由日檢、周檢、抽檢內審、管理評審構成,各種檢查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3.2安全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
a) 崗位工作質量(滿分20分);
b) 交班質量(滿分10分);
c)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d) 內務質量(滿分10分);
e) 工具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f) 服務質量(滿分20分);
g) 執行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h) 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3.3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質量(滿分3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內務質量(滿分10分);
d) 工具設備使用/運行、保養、維修質量(滿分10分);
e)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f) 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g) 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3.4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評分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質量(滿分1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滿分10分);
d)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滿分10分);
f) 工作責任心質量(滿分10分);
g) 處事公正性質量(滿分10分);
h) 遵守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i) 團結配合質量(滿分10分);
j) 道德水準(滿分10分);
4.4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4.4.1安全員考評扣分細則:
a) 崗位工作質量考評扣分細則:--固定崗安全員.每次檢查發現不符合《封閉廣場物品、人員出入標準
作業規程》要求的每發現一項一般不違規扣減該象評分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嚴重違規,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6-20分。扣完為止;--治安應急分隊巡邏安全員.每次檢查發現不符合《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該項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6-20分。扣完為止;
b) 安全員交接班違反《安全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發現一項,一般違規 扣減交接班質量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c) 安全員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不按《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工作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d) 安全員內務不符合《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e) 安全員在使用保安裝備、器械時違反《保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量后果的,視情況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f) 安全處員工在競選干部時,必須遵守《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4-10分。扣完;
g) 安全員必須按《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要求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h) 安全員當值時違反《物業部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言行舉止、儀容儀表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20分。扣完為止;
i) 安全員除應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否則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4.4.2消防員扣分細則
a) 崗位工作質量扣分細則:消防管理中心監控室消防員當值工作時違反《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防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滅火預案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6-20分。扣完為止;
b) 消防員不按《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參加和進行消防培訓或達不到培訓要求,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c) 消防員違反《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達不到內務要求標準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d) 消防員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時違反《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治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e) 消防員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不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20分。扣完為止;
f) 消防員除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應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規程工作,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4.4.3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a) 嚴格按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中的規定的操作要領、程序作業,組織、監控/檢查工作,每項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10分。同時應判斷發生違規的主觀因素。屬培訓未達標造成的,在檢查表培訓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自身工作技能、素質低造成的,在檢查表工作技能欄目內同時扣分;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在檢查表責任心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處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檢查表公正處事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團結不力、配合不暢造成的,在團結配合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道德水準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準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如同時數項違規,應在違規的所有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直至對應項目分值扣完為止(一般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b) 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當值時儀容儀表、言行舉止達不到《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c) 保安、消防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力,員工工作或本部門、本班組工作效果達不到各個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視程度在相關規程欄目內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
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程度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4.4.4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發。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輕微程度不合格。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4.4.5其他欄目是為本公司相關作業規程所包括,或超出本規程4.4.1/4.4.2和4.4.3所列處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設置,如果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10分。
4.4.6檢查、考評時,如出現《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所列明的應受嘉獎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常考評完畢在總分中追加1-20分(但總分不超過100分),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進行獎勵。
4.4.7獎評時受考人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觸犯《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所列出的必須加以懲處的情形,則除在考評檢查表相應欄目內扣完相應分值外,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追加處罰。
4.5扣分細則的解釋權在公司品質部
5.0記錄
5.1《安全員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2《消防員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3《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副主管、班組長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安全處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6.3《公司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6.4《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
績效考評制度 13
一、績效考評目的
為順利推動公司績效管理,明晰責任、持續不斷地改進和提升公司、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各項目標的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評原則
1、目標責任性原則:公司采取目標管理的績效考核模式,編制的績效考評項目要明確具體,對工作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責任的輕重、業績的高低等做出明確的界定和具體的要求。
2、可操作性原則:制定的績效指標應具備可操作性,要實現個人與所在部門的績效相掛鉤,以目標責任為導向,引導員工用正確的方法做正確的事,不斷優化工作效能。
3、客觀性原則:考評者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事實或工作表現為依據,對被考評者的業績和行為進行客觀評價,切忌摻雜個人感情、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4、時效性原則:各級考評者在進行考評時必須嚴格依據規定的程序進行,績效考評是對考評周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考評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評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評期的業績。
三、績效考評對象
1、部門:公司各職能部門;
2、個人:公司所有崗位,但不包含公司總監級以上(含)、新入職試用期員工和考評周期內因請假或因其它原因缺崗達半個月(含)以上的'人員。
四、績效考評機構與職責、各部門分工
1、公司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共8人):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財務總監、營銷總監、行政部副總監、總經辦主任、生產部經理
2、職責
(1)組長具體職責如下:
a)負責對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工作提出總要求,審批各部門年度目標設定、考評制度的制定與修訂工作,并作為"上一級責任人"對象簽訂所分管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書。
b)負責審批直接分管部門年度目標分解及各項考評指標、評價標準的制定。
c)審批被考評對象最終考評結果,按程序完成每月"直接上級"對象的考評工作;最終仲裁公司各部門及公司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績效申訴的問題。
(2)各成員具體職責如下:
a)根據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總要求,負責所分管部門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控制與監督工作,確保績效考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b)負責審核所分管部門設定的年度目標,審批年度目標分解及各項考評指標和評價標準的制定,并作為"上一級責任人"對象簽訂所分管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書。
c)按程序完成每月作為"直接上級"對象的考評工作,審查分管部門被考評對象考評結果匯總,最終仲裁分管部門個人績效申訴的問題。
3、各部門分工
(1)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制度和修訂工作,提供績效考評的工具和方法,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培訓工作,引導和督促各部門績效考評工作的實施;同時,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員工績效申訴,建立績效管理檔案和進行公司績效考評管理工作的分析與總結。
(2)公司各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年度目標的設定并與公司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根據年度目標,分解部門每月目標并執行,接受公司組織的績效考評管理工作,如實的申報各類考評數據;建立并完善本部門的績效考評指標和評價標準,合理制定部門內部各班組、崗位的績效考評量表并按照公司績效考評辦法執行考評工作。
(3)員工是績效管理的參與者,參與績效考評量的制定,并按要求完成績效考評的各項指標;對績效考評工作的不足提出意見或建議。
五、績效考評方式及流程
1、考評維度設計:考評維度是對考評對象進行考評的內容。具體設計如下:
(1)部門考評維度包括業績目標和職能部門服務指標等兩個維度。業績目標:指根據部門職能和公司要求對各部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職能部門服務指標:指各部門根據部門職能,需服務公司其它部門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
(2)個人考評維度包括業績目標和態度等兩個維度。業績目標:根據部門業績目標對部門內部各崗位所設定的各項考評項目;態度維度的各項指標分為:責任心、協助性、積極性、紀律性四項。
績效考評制度 14
1、目的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范圍
實施時間
適用范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注: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
3、月度考核職責
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4、管理規定
實施原則
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于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對考評結果將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考核內容和分值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于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于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考核權限
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一。
第二考核人對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一考核人溝通、達成共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后決策權。
第一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后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考核結果的計算
各單項內容考核均采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一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并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并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考核結果的應用
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鉤;詳見附表二。
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鉤。
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一;年度內,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一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并不做任何補償。
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并不做任何補償。
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規定的標準發放。
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在一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考核結果的分析
績效考核完畢后,人力資源部應于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并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各項結果占總人數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采取何種措施預防。
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5、操作流程
月度考評流程:
直接上司評估與第二考核人確認與被評估人面談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被評估人簽名分店、人力資源部兩方留存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5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日按考評結果發放考評月薪金及浮動獎金。
餐廳經理/主管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15號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16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1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號發放考評月基本薪金,20號發放考評月浮動獎金
績效考評制度 15
第一節管理原則:
一、為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崗位工作職責和操作規程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規范績效考評工作的實施程序,確保對員工工作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定。
三、績效考評旨在對員工的工作成績和效果進行考評,同行政獎罰配套實施。
四、各部門負責人依據各工作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制定崗位工作標準和相應的績效考評細則。
五、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部門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評職責:
一、總經理負責績效考評監控與結果的審批。
二、服務中心經理負責部門主管員工月檢、抽檢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審核。
三、部門主管和品質管理員負責部門員工日檢、周檢工作的具體實施。
四、行政人事部負責的與考評結果的統計。
第三節考評體系:
一、操作層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由日檢、周檢、抽檢構成。
二、非操作層員工的績效考評由周檢、月檢、抽檢構成。
三、服務中心經理績效考評由月檢、季檢構成。
四、日檢、周檢、月檢、抽檢的考評過程相對獨立,分數互不影響、制約。
第四節考評方法:
一、日檢:
(一)部門主管、品質管理員對操作層員工
(二)考評人員每天不定時對操作層員工的當天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并將考評結果記錄在《部門工作日檢記錄本》和《員工績效考評表》中,次月1日計算當月考評總分。
二、周檢:
(一)部門主管和服務中心經理對操作層員工和部門主管。
(二)考評人員每周末前對被考評員工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并將考評結果記錄在《部門工作周檢記錄本》和《員工績效考評表》中,并于次月1日計算當月考評總分。
三、月檢:
(一)總經理對服務中心經理和部門主管,服務中心經理對部門主管;
(二)考評人員每月末對被考評員工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并將考評結果記錄在《部門工作月檢記錄本》和《員工績效考評表》中。
(三)考評人員將當月考評結果于當月31日前報服務中心經理審核,再交服務中心綜合部統計抱總經理審批。
(四)每月考評分數由部門負責人向員工公布,員工如有異議可申請復核。
四、抽檢:
(一)總經理、服務中心經理、主任助理對部門主管和員工。
(二)月不定期對某些部門的某些崗位進行抽檢,并將抽檢結果記錄《部門工作抽檢記錄本》和《員工績效考評表》中,并于次月1日計算當月考評總分。
第五節評分結構:
一、管理正(副)主任、主管級員工績效考評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10分);
(二)管理效果(滿分10分);
(三)培訓質量(滿分10分);
(四)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五)工作技能(滿分10分);
(六)工作責任心(滿分10分);
(七)處事公正性(滿分10分);
(八)團結協作性(滿分10分);
(九)執行公司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十)其他質量(10)。
二、管理員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20分);
(二)管理效果(滿分20分);
(三)工作技能(滿分10分);
(四)工作責任心(滿分10分);
(五)培訓質量(滿分10分);
(六)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七)執行公司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八)其他質量(滿分10分)。
三、維修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20分);
(二)設施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執行質量(滿分10分);
(三)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規程執行質量(滿分10分);
(四)工具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五)培訓質量(滿分10分);
(六)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七)工作技能(滿分10分);
(八)執行公司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九)其他質量(滿分10分);
四、護衛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40分);
(二)培訓質量(滿分10分);
(三)內務質量(滿分10分);
(四)工具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五)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六)執行公司其他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七)其他質量(滿分10分);
五、保潔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50分);
(二)培訓質量(滿分10分);
(三)工具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四)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五)執行公司其他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六)其他質量(滿分10分)。
六、綠化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分值構成如下: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滿分50分);
(二)培訓質量(滿分10分);
(三)工具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四)規范服務質量(滿分10分);
(五)執行公司其他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六)其他質量(滿分10分)。
第六節扣分細則。
一、扣分準則:
(一)崗位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當值工作時違反崗位標準作業規程。
(二)管理效果:非客觀因素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目標工作任務,或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
力,員工工作或本部門工作效果達不到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
(三)培訓質量:不按規定參加培訓、培訓考試不合格、對下屬員工培訓不到位。
(四)規范服務質量:當值工作時不符合《物業服務中心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儀容儀表或言行舉止達不到要求的'。
(五)工作技能:管理素質、工作技能較差。
(六)工作責任心:不履行工作職責、推卸責任、弄虛作假、不能勇于公務、缺乏奉獻精神。
(七)處事公正性:處事偏差、挾私報復、有失公正。
(八)團結協調性:不團結,協調配合不暢。
(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執行質量:當值工作時,違反設備設施運行管理規定
(十)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規程執行質量:當值工作時,違反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十一)工具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質量:不按規定使用、維護、保養工具設備,非自然損耗和特殊原因損壞。
(十二)內務質量:員工宿舍內務不符內務管理規定要求的。
(十三)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質量:違反公司其它標準作業規程工作。
(十四)其它質量:不能按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二、扣分標準:
(一)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考評項目1-2分或1-5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5分或6-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扣減6-10分或10-20分,扣完為止。
(二)對員工崗位工作質量、管理效果、規范服務質量、其它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執行質量進行考評,發現違規現象(行為)時,除應在上述對應考評項目內進行扣分外,還應同時分析造成違規的主觀原因,如屬因培訓不到位、不合格造成的,應同時在培訓欄目內扣分;如屬自身工作技能低、素質差造成的,應同時在工作技能欄目內扣分;如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應同時在工作責任心欄目內扣分;如屬處事不公正造成的,應同時在處事公正欄目內扣分;如屬團結配合不暢造成的,應同時在團結協調性欄目內扣分,扣分標準同上。
(三)考評時發現違規行為同時觸犯兩個以上的考評項目,則應同時在對應的考評項目中同時扣分,直至扣完對應欄目分為止。
(四)其他質量如果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
(五)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程度輕微不合格;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第七節考評分數統計
一、每月評總分:
(一)操作層員工每月總分=100分-(∑日檢扣分+∑周檢扣分+∑抽檢扣分)+加分;
(二)部門主管級員工每月總分=100-(∑周檢扣分數十∑月檢扣分十∑抽檢扣分)+加分;
(三)服務中心經理每月總分=100分-∑月檢扣分
二、(半)年度考評總分:
員工(半)年度考評分=∑每月考評分/∑月份
第八節考評獎罰:
一、月度考評獎罰:
(一)月績效考核工資:綜合部根據《部門月考評分數統計表》,依據以下公式計算月績效工資:
員工月績效考核工資=月績效考核工資總額(每月考評總分/100)
(二)月績效考核處罰:符合《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應處罰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常考評完畢后同時執行相關處罰。
(三)月績效考核獎勵
1、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8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符合《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應受嘉獎的,給予相應獎勵,并可同時視情況在正常考評完畢后在總分中追加1-20分。
二、年度考評獎罰:
(一)年終獎金:員工的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基數*(員工年度考評分/100)
(二)年度考核處罰:符合《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有關條款的,同時執行相關處罰。
(三)年度考核獎勵:
1、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8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符合《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有關條款的,可授予相應獎勵。
第九條考評紀律:
一、考評人員在考評時,應獨立檢查、判斷、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評分,只能在復核時與考評人員商討,意見不統一時,需在備注欄中說明。
二、考評人員必須依照考評標準進行評分,嚴禁隨意評分。
三、考評中如發現考評項目有漏項或表述不清時,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反映,由綜合管理部及時進行補充,考評人員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評分。
四、考評中不得循私舞弊,否則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并在考評人員次月的考評項目中予以扣分。
績效考評制度 16
1.0目的
規范干部的選拔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選拔保安、消防干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的選拔錄用。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競爭上崗”策劃及組織工作。
3.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干部的“競爭上崗”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策劃
4.1.1總經理策劃成立“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小組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經理、人事部及品質部有關人員組成,“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競爭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4.1.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競爭開始前20天發出通知,告之競爭上崗的有關事項:
a)“競爭上崗”的程序為報名→提交競職報告→理論考試→民主評議→平時表現考核→軍事考核→現場答辯→聘任→工作交接→小結‘
b)明確競爭職位的類別(級別、崗位);
c)明確參加競爭員工的資格要求。
4.2報名
4.2.1所有有資格參加“競爭上崗”的'員工可自愿報名,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競爭開始的15天前,報名時需要親自到人事部領取《競爭上崗報名表》認真填寫,按時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報名表后叫“競爭上崗領導小組”。
4.3競職報告
4.3.1所有競選者親自完成一式兩份的“競職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競職報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個人簡歷:
b)對所競爭崗位的認識;
c)管理方案。
4.3.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評委人員在“競爭上崗”開始前對全部“競職報告書”進行審閱。
4.4理論考試
4.4.1“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對所有參加“競爭上崗”者統一進行理論知識考核,考核形式為書面考試,命題工作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試題在考試前應嚴格保密。
4.4.2競爭者理論考試成績必須及格方可參加隨后的競爭,及格分為60分。
4.4.3競爭班、組長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參考;競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則計入總分。
4.5民主評議
4.5.1競爭班、組長級干部,應進行民主評議;競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評議。
4.5.2民主評議方法:
a)由參加競者所在部門的員工依據《民主評議表》規定內容進行評議;
b)民主評議采用評議者獨立打分方式;
c)民主評議的得分為所有有效的民主評議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評議得分計入總分。
4.6平時表現考核
4.6.1“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參加競爭者上半年度的人事獎罰情況進行評分;
a)起點分均為6分;
b)年度內受嘉獎依次加0.5分,記小功一次加1分,記大功一次加1.5分,優秀員工者假1.5分;
c)年度內受警告處分一次扣0.5分,記過一次扣1分,記大功一次扣1.5分。
4.6.2平時表現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7軍事考核
4.7.1軍事考核內容以《競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為標準。
4.7.2軍事考核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邀請部隊有關人員擔任,評分依據為《競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3軍事考核時采用現場亮分的形式,軍事考核得分為每為評委給分的平均分。
4.7.4軍事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8現場答辯
4.8.1“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數決定是否進行初賽。
4.8.2現場答辯出場順序以抽簽結果為準,競爭者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場。
4.8.3現場答辯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按排,評委一般為7人或9人,評委組成人員將于答辯開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現場答辯得分采用每位評委依據《現場答辯評分表》結合自己的判斷打分,然后進行綜合的方式。綜合的規則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后將其他評委的給分相加除以有效評委的人數,即得出該競爭者的答辯得分。
4.8.5參加競爭員工可以在答辯開始前2小時內對評委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但需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公司將在收到申請后迅速開會研究,并于答辯開始前答復申請者。
4.8.6在答辯中如果出現某位競爭者的某項得分為零,則不論該競爭者的其他各項得分為何值,最后結果為不合格。
4.8.7參加“競爭上崗”者在自己未出場之前,不允許旁聽其他競爭者的現場答辯。
4.9錄用
4.9.1現場答辯結束后,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當場宣布競爭者的最后綜合得分。最后得分由民主評議分、平時表現分、軍事考核分、理論考試分、現場答辯分相加得出。
4.9.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競爭者的最后得分高低在答辯結束后,當場公布競爭上崗各崗位的優勝者。
a)所有優勝者最后綜合得分都必須及格(60分);
b)若出現最后綜合得分相同的情況時,則由評委對平分者加試3分鐘的現場測試,然后再次打分決出勝負。
4.9.3公司總經理代表公司與競爭優勝者簽訂錄用合同,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一個月。
4.10主管經理負責在競爭結束后次日,安排新老干部工作交接事宜。
4.11競爭上崗的干部,若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將按公司有關的規定處理。
4.12小結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競爭結束后半個月內對本次“競爭上崗”工作進行小結,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改正建議。
5.0記錄
5.1《競爭上崗報名表》
5.2《競爭上崗民主評議表》
5.3《競爭上崗現場答辯評分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考核標準作業規程》
6.2《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0附錄
《競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績效考評制度 17
一、目的
為完善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系統,驗證本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對項目部各部門、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表現有效管控,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管理工作。
三、職責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組織機構,全面負責評定計劃的擬定、組織安全績效評定工作、負責對績效評定的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2、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協調。負責收集并提供績效評定所需的資料。
3、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對評定結果通報和資料存檔保管工作。
四、標準化評定內容
1、周期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
2、材料收集
(1)安全部門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和生產與安全管理執行情況的信息。
(2)安全部門收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標準執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3)安全部門收集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及其他要求執行情況。
(4)各部門收集本部門的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5)安全部門將績效評定計劃報項目部負責人審批,并發至各相關部門。
3、實施評定
(1)各部門應將收集的信息提交項目部安全部門,項目部安全部門整理后交相關負責人審核,作為負責人在績效評定會上總結安全標準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績效評定計劃的依據。項目部安全部門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2)各部門負責人總結匯報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上次評定會議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3)各部門負責人就績效評定內容進行總結匯報并提出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建議交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組織機構討論。
(4)參加會議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
4、結果公布
(1)項目部安全部門對評定會議討論情況做出結論。就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做出正式評價,分清和落實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人,確定改進/改進或糾正/預防措施。
(2)根據績效評定會議記錄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經相關負責人審核,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按項目部文件發放形式發放至各部門。
5、結果執行
(1)對取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標準化工作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執行相關獎罰。
(2)對未按糾正/預防措施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加重處罰。
績效考評制度 18
1.目的
規范機電維修設備的使用,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機電維修常用設備的操作。
3.內容
3.1手電鉆
3.1.1使用電鉆,一定要穿膠皮鞋,在潮濕的地方工作必須站在橡膠墊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3.1.2電鉆外殼必有接地或中性線保護。
3.1.3電鉆導線要保護好,使用時如發現電鉆漏電、震動、高熱或有異聲時,應停止工作找維修電工修理。
3.1.4電鉆未完全停止轉動,不能卸換鉆頭,停電或離開工作地點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3.1.5如用力壓電鉆工作時,必須使電鉆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別牢固。
3.2臺虎鉗
3.2.1臺虎鉗上下不要放置工具,以免工具滑下傷人。
3.2.2使用轉動臺虎鉗工作時,必須把固定螺絲扳緊。
3.2.3鉗口要經常保持完好,磨平時要及時修理,以防工具滑脫。鉗口固定螺絲要經常檢查,以防松動,不準使用滑扣的.螺絲。
3.2.4虎鉗的絲桿、螺母要經常擦洗加油,保持清潔,如有損壞,不得使用。
3.2.5用虎鉗夾持工件時,不許使用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錘錘手柄。
3.2.6工件必須放正夾緊,手柄朝下。
3.2.7工件超出鉗品部分太長,要加支承,裝卸工件時,須防止工件摔下傷人。
3.3沖擊鉆
3.3.1沖擊鉆外殼必須有接地保護。
3.3.2使用沖擊鉆,一定要穿膠皮鞋,在潮濕的地方工作必須站在橡膠墊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3.3.3沖擊鉆在使用前須檢查電源線是否完好,正反轉工作是否正常。
3.3.4沖擊鉆未完全停止轉動,不能卸換鉆頭,停電或離開工作地點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3.3.5在使用沖擊鉆時,使用者應站穩扶好,特別是高空作業時更應注意。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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