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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撞擊和拖拉、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應為銅、鋁合金。
五、液體危險品無聊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并按要求啟閉閥門,并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鐵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無聊要及時處理,清理干凈,不得留有殘液。
六、危險品倉庫、貨場,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
七、危險物品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信號,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庫房、貨場區的附近,不準進行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必須經批準,采取安全措施,派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十、庫區、場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務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十一、裝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倒置和摩擦,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二、進入庫區、場區的汽車、拖拉機必須帶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十三、庫房、貨場區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十四、庫房、貨場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五、二種性質相互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時裝運和同庫存放。
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氣體(液氨等),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凈,要留有余壓,防止物料竄入。
十七、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十八、在危險品倉庫、貨場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十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必須即使清除干凈。
二十、危險物品裝卸前,應檢查倉庫、貨區、車體應干燥,車內不得留有殘渣。
二十一、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二十二、機械作業時機具應能防止產生火花,隨時檢查齒輪泵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二十三、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隨時檢查,使其運行正常。
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采購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和易制毒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工作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規、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
三、危險化學品的購買,應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辦理相關手續;危險化學品購入后,驗收必須有三人參加,查驗數量、查看封口、有無殘損、破漏、水濕,驗收合格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四、使用易燃品時要注意防明火和試驗中磨擦起火,遠離火源;使用易爆品時要注意防掉地和碰撞等外力施壓引爆條件;使用劇毒品、腐蝕品時注意防赤手取樣,皮膚接觸,及時清洗用具,處理廢液。
五、貯藏危險化學品要專柜隔開,每瓶加保護圈,避光、防潮、防碰撞、防火、低溫貯存。
六、實施專柜保管、專冊建帳、雙人雙鎖、領用登記、消耗下帳、雙人簽字。
七、標簽應醒目,有明確的防火、防爆、劇毒標志。對標簽損壞或分裝成小包裝時,要及時粘貼與原標簽相同內容的標簽,以防誤用。
八、儲藏間每天通風半小時或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保衛科每月對專用消防器材、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公安部門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規定,嚴格按規程操作,確保人身安全。
十、危險化學品保管人員工作調動時,要履行移交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三方簽字方可離崗。
十一、危險化學品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按規定及時上報主管領導,醫院根據需要適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十二、每季度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一次,如有落實不到位者,每項考核兌現5分。
十三、對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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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2、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銷售人員需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熟識其物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消防方法、儲運須知及泄漏處理。
3、按時進行安全評價。對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易危險化學品生產批準書的公司采購危險化學品。
5、每次采購易制毒化學品,由采購人員到當地公安機關申領《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
6、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委托具備運輸資質的公司承運。
7、制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并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8、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當記錄購買公司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1年。每天要核對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誤售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9、不得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公司銷售危險化學品。公司的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嚴禁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危險化學品購憑證、準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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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易燃、易爆、放射性、劇毒及腐蝕性試劑,均屬此專項管理之列。
2、凡購買上述藥品,須填寫專購申請單,經科主任簽字,并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采購。
3、劇毒及放射性試劑,設專帳,專人負責,專柜加鎖保管,腐蝕性、易燃、易爆化學試劑,應與一般化學試劑分開保管。以上各類化學試劑不得放在實驗室內。
4、易燃、易爆氣體的.高壓鋼瓶,按規定涂上顏色,鋼瓶要固定。操作人員應經常對接頭、閥門、管道進行檢漏,以保證安全。
5、存放與使用易燃、易爆試劑的場所附近,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并定期檢查,如發現失效,過期的消防器材,應立即報告中心保衛人員更換。
6、劇毒試劑、危險品領取、發放與使用,應詳細記錄和使用人員簽名,用剩部分應立即退還保管員,要做到物帳相符。
醫療機構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危險品倉庫在主管科室領導、保衛部門的監督下,積極開展工作。
二、危險品物資入庫時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入庫前必須檢驗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合格后方可入庫,否則不得入庫。
三、庫房應建立嚴格登記、入帳、保管、出庫、使用制度,庫存帳、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旬結。
四、庫房選派管理人員及政治可靠、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專人、專柜管理。
五、危險品入庫后分類按架號、位號存放,保證該品不潮、不凍、不腐、不霉、不變質、不漏、不爆。
六、嚴格執行倉庫崗位責任制,防盜、防火、防破壞,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七、物品發放時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發放要有編號,領、用、退各個環節必須有專人負責,并有人監督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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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相關科室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嚴格遵守此管理規定。
二、危險品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即保衛科與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與使用科室須有專人管理,有安全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三、各相關科室應落實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員擔任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關安全管理細則
四、凡臨時儲存危險品的庫房,均應達到通風、配足滅火器,做到防盜、防火。
五、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支庫存帳目”,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一次,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帳記錄,用多少領多少,確保安全使用。
六、保衛科有專人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并對危險品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作好檢查記錄,遇到節假日前,保衛科組織力量,對危險品安全集中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于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險物品如發生失竊、大火、爆炸等危險情況時,保衛科人員立即趕赴現象進行撲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進行處置,造成嚴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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