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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1
一、指導思想
實施教育資助制度,實現資助政策在全園的全覆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教育強縣的客觀要求,是優化教育結構、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財政服務體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
二、組織機構
組長:蘇x
副組長:張xx
成員: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
三、主要內容
(一)資助原則、形式
1、基本原則。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實施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
2、資助形式
(1)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園入園補助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2)園內學費減免政策。幼兒園要從事業收中提取部分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二)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實施辦法
1、補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享受入園補助政策的幼兒人數按照上級文件分配的指標全鎮統籌分配。
2、資助標準。20xx年秋按資助對象人平500元標準。
3、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審程序組織評審。具體評審程序是:
①貧困幼兒家長自愿申請,填寫申請表;
②幼兒家長持申請表到村委會或居委會審核簽署意見,并蓋好公章;
③幼兒園組織評審工作小組認真評審;
④評審結果在幼兒園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拍照保留公示資料存檔;
⑤將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和公示照片上報中心學校,由中心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并將評審資料統一存檔;
⑥幼兒園在中心學校資助工作分管領導、學前教育分管領導、會計監督下,及時將補助金足額發到幼兒家長本人手上,并拍攝照
片存檔,任何人不能代領、代簽,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扣幼兒補助資金,不準將幼兒補助資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標準發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胡敏為第一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靠的`實施方案。各幼兒園要將實施方案(要有幼兒園學費減免和社會助學的措施),上報鄉鎮中心學校備案。
2、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要充分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進行宣傳,召開好各種資助工作會議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
3、完善基礎信息。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要設立資助工作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資助管理員要根據有關要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住處管理系統,在全國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幼兒數量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有關數據,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4、確保資金落實。要切實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各幼兒園每學期也要拿出相應的資金用于減免貧困幼兒的學費,資助貧困幼兒。要廣開渠道,積極開展社會助學活動。
5、加強檔案建設。幼兒園制定資助檔案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資助檔案。將省市縣的資助文件、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受助幼兒名冊匯總表、學前教育基本情況統計表、公示和發放照片、幼兒園經過公示的貧困幼兒減免學費簽字名冊和統計表以及社會助學等有關資料和資助工作情況分學期、分年度裝訂成冊,建檔備查。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資助范圍和對象
在我園就讀的具有巨龍鎮常住戶口的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圍:
1、低保家庭兒童;2、孤兒;3、殘疾人家庭兒童或殘疾兒童;4、軍烈屬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三、具體實施措施
(一)成立"xxx第一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集體認真研究,嚴格審查,確保我園最困難的兒童和家庭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辦理程序
1、資助申請。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先到本班教師處領取《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資助申請表向我園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三張。
2、資格審定。
1)成立幼兒園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于5人。
2)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3)評審結束后,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園務公示欄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公示無異議后,由幼兒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連同申請材料的復印件,經園長簽字同意加蓋單位公章,報至縣教育局審核和確認。
5)建立幼兒資助信息檔案,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保存。
3、資助資金發放
教育局根據幼兒園上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幼兒名單,填報《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匯總表》,再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發放給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的《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3份;
2、受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復印件3份;
3、受助兒童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可一項或多項):
1)低保家庭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3份;
2)孤兒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其復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士子女證明及其復印件3份;
4)殘疾人家庭或殘疾兒童經縣殘聯簽署意見和縣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3份;
5)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相關證據。
4、受助對象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件和規定的復印件,原始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站、宣傳欄、通知、家長會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采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幼兒園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在本園校務公開欄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嚴格工作程序。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序,確定資助對象。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
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
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
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4
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幼兒解決生活困難,培養貧困幼兒積極進取、勤儉自強的優良品質。同時,也為了規范對貧困生的資助與管理工作,結合幼兒園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二、貧困生資助對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區城鄉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兒;
3、家庭經濟困難的單親家庭;
4、家庭貧困的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幼兒
5、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災、疾病等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優先得到資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學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開支非常困難的“留守兒童”。
三、貧困生資助范圍
貧困生資助比例按照在園幼兒總數的10%以內予以資助,
四、貧困生評審程序
1、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負責,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將貧困生情況、申請及名單上報領導小組,進行初審;
2、調查小組入戶調查、了解,請社區、村委會核實。
3、領導小組根據調查小組各方搜集的資料,決定貧困生資助人選。
五、貧困幼兒的管理
1、幼兒園建立貧困幼兒管理檔案,組織對貧困生日常表現進行跟蹤調查,對反饋內容給予及時記錄,保證貧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強對貧困幼兒的教育,通過激發貧困幼兒的斗志,使其樹立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資助貧困生信息反饋和取消資格制。各班級應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兒園反饋受資助幼兒的家庭經濟情況。若在受資助期間出現弄虛作假,偽造經濟困難者,取消貧困資助資格,或視情況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額。
4、貧困生的調整。
(1)原來不是貧困生,由于家庭發生重大災禍等特殊原因需申報的,按規定程序申報。
(2)貧困生受到幼兒園資助后,由于家庭經濟情況好轉的,本人應書面提出主動放棄資助;或經幼兒園調查屬實的,將作相應的調整。
六、貧困生補助資金的使用
每個幼兒按核定的貧困程度給予每學期減免50---500元的保教費。
七、幼兒園辦公室具體負責貧困生資格的審查、年度資助計劃的制定和資助經費的發放。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5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學前教育的幫困助學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的就讀問題,特制定下列幫困助學管理制度
一、成立幫困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對象:
1、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適齡幼兒;烈士家庭的適齡幼兒;以及適齡孤兒。
2、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
(1)持《困難家庭救助證》家庭幼兒;
(2)因災、因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父母一方患大病,喪失勞動力家庭;
(4)經濟困難的喪偶、離異的'單親家庭。
3、資助學生主要是本地的困難幼兒,突發事件造成困難的外地幼兒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三、申請資助要求:
1、出具低保、烈士、孤兒證明
2、出具各村民委員會困難證明。
四、信息收集途徑:
1、新學年開始時發放家長征詢書,由家長上報,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2、教師通過家庭訪問,了解幼兒家庭情況,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五、資助標準:
每學期大班、中班150元,小班每月180元,托班每月220元。
每年元旦、兒童節等節假日為每位困難兒童贈送一定金額的實物。教師注意了解困難幼兒的日常生活,及時反饋上報,幼兒園根據反饋的實際情況隨時給予幫助。
六、幫困助學兒童管理要求
1、注意資料積累,做好歸檔工作
2、簽收單據、各類證明,原件存學校,復印件。
3、簽單收據原件交財務入帳、復印件歸檔。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僻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一是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是我校學前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僻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僻單親家庭子女、家庭僻的少數民族學生、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僻戶子女是重點資助對象。僻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項目
僻生資助項目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僻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我校資助僻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對象時,根據僻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對象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對象。
三、資助程序
資助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僻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區教育局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進行上報、審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信息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審核表》。《資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會(社區)、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分別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后,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確定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確定后,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并加斧章,然后將資助對象名單分別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匯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對象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五、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僻生資助工作。并成立僻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僻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僻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僻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地做好僻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僻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資助對象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僻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僻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僻學生資助工作納入,并占一定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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