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管理制度 1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審核生產制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并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核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核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并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并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匯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生產管理制度 2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生產管理制度 3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生產管理制度 4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五)“三同時”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
(七)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八)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九)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
(十六)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制度 5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生產管理制度 6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生產管理制度 7
1、清洗噴油嘴時應注意快速接頭連接是否可靠
2、檢查底盤或拆油、水管自我保護,拆油管和油箱時注意燃油泄漏。
3、系領帶和穿著寬松衣服時盡量遠離發動機蓋打開且已著車的車輛。
4、搬運較重零部件盡量使用手推車
5、燒焊、點焊時注意周圍是否有油氣
6、地板上有油漬和水漬立即擦干
7、禁止車間內吸煙
8、車間作業用電安全
9、氧氣瓶和遺缺瓶放置在一起
10、過夜車輛放在舉升機上沒有落到安全位置
11、站內每個人知否都知道滅火器擺放位置
12、車輛升起到定位后,應將放置在安全保險位上
13、升車放車前,無論車下是否有人都必須養成提醒的習慣
14、分解減震器總成時,盡量使用座型拆卸器拆卸,同時切勿晃動
15、車間內限速5KM,禁止開快車、急轉彎、急剎車
16、禁止打鬧,拋工具或備件
17、啟動發動機前應作提醒動作
18、維修作業不按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損失擴大、操作人員受到傷害
生產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生產管理制度 9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持證上崗登記(附表一)
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和取得資格證書的情況。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等。
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花名冊(附表二)
三、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登記卡(附表三)
四、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附表四)
安全教育是指對施工人員的現場教育及班組級教育。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險性較大的行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施工現場安全一般規定
1、參加本項目生產的成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得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得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5、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四口”“無臨邊”防護,一圖五牌,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規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施工人員負責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員做到“三不傷害”,一不傷害自己,二不傷害他人,三不被他人傷害;禁止酒后作業,禁止追逐打鬧,禁止竄崗;
8、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胡亂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得,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0、上高處前應檢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11、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確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用有效得隔離措施。
12、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有上而下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3、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于20cm未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準堆放小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14、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
17、氧氣,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保管,嚴禁在明火附近作業,嚴禁吸煙,焊接作業時必須做好防火滅火措施,禁止火花飛濺,并需要配備看火監護人及合格滅火器。
18、各班組交接工作時要記錄清楚,并有專業人員進行檢查記錄。
19、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氣、機械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二)、臨時用電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2、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設置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分級配電。電氣設備必須在第三級上接電源。兩級保護指在三級配電中有兩級要安裝漏電保護器,其中第三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配電箱安裝高度底部距地面為1.2m至1.5m,開關箱中的閘刀嚴禁用鍘刀,均采用空氣開關。
3、用電設備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嚴格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保護”制。每臺機械設備必須有單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一個開關只能管一臺機械設備。
4、嚴禁將漏電保護器作為開關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電保護器,以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
5、漏電保護器發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繼續使用。
6、非電工嚴禁拆裝保險絲;開關箱內的電器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非電工嚴禁操作。電閘保險絲斷了,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險絲,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7、線路、設備、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經常性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維修前必須切斷源頭電源,并懸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派專人進行看守。檢修完成后得到現場指揮人員的送電通知后合閘送電。
8、施工臨時用電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不穩定地方,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能纏繞在鋼筋上,一旦漏電,會造成大面觸電,造成更大的觸電事故。
9、施工電器設備外殼要接地、接零;安裝、巡查、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為專業電工,并持有證件。其他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0、用電作業人員在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報告解決。: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項目部也將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活動。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預防措施,并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督和實施;我部還定期對項目部人員和施工隊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項工程開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做好預防方案。
第二章安全會議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安全工作會議。
二、職責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派負責人主持會議。
2、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三、會議分類
1、安全會議: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專題會議,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2、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現場經驗交流會,事故現場分析會等。
四、會議內容
1、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貫標學習,前期安全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上級安全工作傳達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五、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考核。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10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考勤,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5、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可以和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記錄下發。
生產管理制度 10
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平衡生產能力,制訂公司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和協調、平衡、檢查、分析以確保計劃的完成和超額完成,使生產達到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生產管理的內容
1.完成和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
2.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協調配合,組織實施。
3.全面實現經濟效益,做到質量好,成本低,利潤高。
二、 生產管理的`范圍
1.負責制訂本公司生產計劃,設備大修計劃,圍繞生產為中心制定措施,確保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計劃。
2.根據季節和生產計劃,生產設備完好情況進行供水調度工作,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質量。
3.負責對各生產環節進行協調、平衡,確保生產計劃的完成。
4.加強質量管理、定額管理和設備維修工作,并做好廠內的生產調度,對各技術經濟指標、生產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上報。
5.有關生產執行情況和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提出建議。
三、制訂生產計劃
1.按全面計劃管理要求制訂公司生產計劃,設備大修理計劃進行統一安排。
2.每年的設備更新、添置和技改項目,由生產運行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計劃。
四、生產調度工作
1.公司供水調度工作要根據各季節和生產計劃、生產設備的完好情況,用戶用水規律等因素進行調度,在確保服務壓力情況下節約電耗,盡量達到均衡生產。
2.在調度中要及時了解信息,保證信息流暢和反饋,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3.檢查和了解生產設備的運行和利用情況,做好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4.經常了解和掌握原材料供應情況,督促做好生產物資的供應工作。
生產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生事故后,事故項目部應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救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行車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危化品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影響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條安全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只有重傷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設備、財產損失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
2、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萬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如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并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揮部接到報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報告事故的簡要情況。項目部負責人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第六條指揮部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局有限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第七條安全事故報告規定
一、輕、重傷事故:
事故發生項目部,輕傷應在10日內,重傷5日內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
二、死亡事故
1、一般傷亡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應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10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2、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指揮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5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領導。公司公司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3、特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4小時內報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規定上報。第八條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
1、發生死亡事故的,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盡快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分月報表和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各項目部在次月2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說明。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第十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開展事故調查,為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證。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
1、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查明責任項目部和主要責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正確把握"四不放過"的原則,從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中,汲取教訓,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隱患、預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條輕傷事故、重傷事故、一般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權限和處理決定,由各項目部明確規定調查權限和處理程序。但對于重傷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一般傷亡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般死亡事故,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指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項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在聽取指揮部安全部門的意見后,做出事故處理決定。指揮部并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
對于影響重大的一般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或直接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影響重大的,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局有限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委派安監部門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指揮部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事故處理意見等,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會做出事故處理的決定,經局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時,有權向事故有關項目部和個人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在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要注重與當地安監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自覺接受當地安監部門和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0日內,項目部調查組應將調查報告報送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同意,調查工作結束。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當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報告指揮部。
第十八條發生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事故責任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向指揮部就事故過程、原因、善后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和管理現狀的認識、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體事項"說清楚"。
第十九條"說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揮長主持,視情況在指揮部領導、安委會委員,安全、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范圍內,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四章事故處罰程序
第二十條輕傷、重傷、一般傷亡事故(含一般設備、財產損失事故)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事先征求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做出決定后,指揮部抄報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設備、財產損失事故),事故項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外,應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意見,由指揮部做出對事故項目部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的決定。
生產管理制度 12
一、生產作業管理
1、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進行作業,做好生產中的自檢工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產品質量不達標,公司有權對相關責任人酌情處罰。
2、測量、安裝人員應服從調度安排,準時到達客戶家,注意文明作業,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3、車間實行前、后工序交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與廠長或質檢負責人溝通,妥善處理。
4、成品應由廠長或質檢負責人檢驗合格后,再對產品進行清潔、打包、入庫。
5、在生產過程中應注意節約,嚴禁浪費,出現劣質新產品須登記備案,填寫事故記錄單,追究責任人并經廠長批準進行處罰,責任人簽字,從月底績效工資中扣除。
二、報表管理
1、填表規范:內容充分、求實、求精、字跡清楚工整。
2、各崗位報表單據保管清潔、編排有序、內容明了。
3、按工作流程快速、準時、內容正確地傳遞報表單據。
三、車輛及駕駛員管理
1、公司的車輛應保持出車率100%,保證隨時派,隨時出發的良好狀態。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車容、車況進行審核抽查,司機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對車輛進行清掃、維修和保養。
3、公司定期審核路單上的公里數與加油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追究司機責任。
4、司機出車應憑廠長簽發的派車單,嚴禁開公車辦私事,嚴禁將車交非司機駕駛、禁止酒后駕駛。
四、庫房管理
1、嚴格執行出、入庫管理程序,簽字手續必須齊全,采購發票無庫管入庫簽字,經辦人不得找廠長和總經理簽字報銷。
2、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出庫時必須持經工藝員或廠長簽字的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并做到限額領料。禁止先出庫后補辦出庫手續,外購外用材料于歸廠3日內補齊出入庫手續。
3、庫管是庫房的`直接責任人,應保持庫房整潔,堆放整齊,標志明顯,帳、卡、物相符。庫房材料應分類、定點存放,以備查找。
4、每月30日對庫房材料進行盤點,并于下月5日前將盤點結果報公司,為當月成本核算提供依據。
5、建立最低庫存標準,庫管發現庫存已達到最低標準后,及時報廠長,聯系公司進行采購,防止停工等料影響生產。
6、必須嚴格按倉庫管理規定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記錄,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
生產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公司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進取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景。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景(安全生產職責區與管理工作職責區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景,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XX、XX)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景。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相應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生產管理制度 14
1.目的
達到有序組織生產,穩定生產的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生產過程的組織、調度管理。
3.生產組織
3.1計劃(總結)管理
3.1.1各車間根據當前裝置運行情況及設備運行周期,于每月15日前上報本單位生產計劃。
3.1.2生產計劃包含月度整體運行安排、檢修計劃、產量消耗計劃、工藝指標執行情況、化工輔材消耗情況、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系統現在存在問題、質量目標、安全環保目標及完成計劃目標的措施。
生產管理部每月18日召開生產計劃會,參會人員:各業務部門,生產領導,各車間正職。
3.1.3生產管理部每月20日前編制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核后報人力資源與綜合管理部,作為下月生產任務依據。
3.1.4公司本部生產計劃包含生產運行總體安排、氨及尿素產量消耗任務安排、輔材消耗、安全環保、產品質量。
3.1.5各級生產計劃必須與檢修計劃相銜接,避免盲目性。
3.1.6各車間要按生產計劃組織生產檢修,所列措施逐一落實,生產管理部進行督查并考核。
3.1.7每月28日前生產車間對上月生產總結上報至生產管理部,總結要體現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3.1.8生產管理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生產總結。每月第二周周二組織月度生產例會,對上月生產情況進行總結、考核。
3.2生產臺時管理
術語
3.2.1工藝臺時指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工藝指標、超壓、超溫、誤操作等使工藝惡化、指
后會議室;
3.2.2.2化工班組全體人員及車間值班干部。
3.2.3內容:
3.2.3.1班前會:
3.2.3.1.1參會人員簽到。
3.2.3.1.2由交班班長介紹系統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注意事項及上級文件或領導指示等。
3.2.3.1.3由接班班長安排當班重點工作及要求。值班干部進行補充。
3.2.3.1.4由參會人員對生產運行情況進行溝通協調,并提出解決措施。
3.2.3.1.5履行交接班程序。
3.2.3.2班后會:
3.2.3.2.1參會人員簽到。
3.2.3.2.2由班組成員匯報當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措施。
3.2.3.2.3由交班班長點評當班生產,指出當班生產操作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總結處理問題的.處理情況,并提出應改進的措施。傳達班中接收的公司文件精神及領導指示。
3.2.3.2.4車間值班干部進行點評。
注:如當班生產中出現各類事故,由當班調度長進行組織,事故主要班組責任人(包括車間值班干部、主操、副操、電儀人員)參加調度班組班后會,對事故經過及原因進行初步了解分析。
4要求:
4.1調度班組會議由調度長主持,車間班組會議由班長主持。
4.2由生產管理部統一印制及發放班前班后會記錄本,每個班組各一本。
4.3參會人員于班前班后會記錄本簽到。
4.4會議記錄由當班調度進行記錄,會議內容如實進行記錄。
4.5各參會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勞動紀律。
4.6生產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要如實進行匯報,并切實解決相關問題。
生產管理制度 15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準。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設備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準,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并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復誦無誤后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系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并復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應向班長匯報,班長應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后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班長應立即匯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系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后必須匯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后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設備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后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特別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設備出力和配比,監視并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定范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設備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信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設備運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著整齊、堅守崗位、不閑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表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參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1.3.1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2.1.3.3領導全班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2.1.3.4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2.1.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2.1.3.9批準、審查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1.3.10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1.3.11發布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1.3.14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2.1.3.15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2.3.1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2.2.3.3領導全組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2.3.4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意見和要求;
2.2.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2.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準、審查本組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2.3.9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2.3.10發布本工序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2.2.3.14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制備、配料并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3.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3.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3.3.3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3.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日志和技術記錄;
2.3.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并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2.3.3.8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3.3.9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3.3.10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卷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3.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2.3.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3.3.14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
2.4.2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并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4.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4.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生產管理制度 16
一、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不安全因素
2、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及文件,認真執行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合同規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規定。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專項安全防護管理措施。
3、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正常運行,項目部特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領導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丁宏標
副組長:陳建華、陳錦標
組員:楊繼平蘆阿季紀維堯李鳳林林艇
職責:
(1)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決策。
(2)負責審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采用和實施。
(3)負責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和控制情況,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予以監督核查。
(4)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5)負責應急救援的啟動、指揮和綜合協調。
(6)負責獎罰事宜的研究和決定。
4、項目經理職責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⑵按規定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目標責任書。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規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業,嚴格執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⑶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施工技術措施。按規定要求審批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⑷負責組織項目的安全大檢查工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格執行重大隱患事故管理規定,做好急發性事故的專項處理。
⑸負責組織特殊工種每周一次,一般工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并建立活動記錄。
⑹負責組織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帶病作業。
⑺負責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⑻接受工人、技術人員、安全員的合理建議,不斷改進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創造安全、文明的生產環境。
5、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職責
⑴對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負技術責任。
⑵對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制度、規定等及時向職工、民工傳達,貫徹執行。負責職工安全規程的學習、考試和考核工作,對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要親自編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確保安全施工。
⑶對重大起重作業及其它危險作業要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認真審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時親自指導施工。
⑷經常督促檢查各種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保證處于完好狀態,不帶病作業。
⑸參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⑹負責指導各工種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圖紙,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對重大事故要親自填寫事故報告。
6、專職安全員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情況,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應馬上制止。不聽勸阻的,有權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員講明情況或直接報告項目經理。
⑶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要親自檢查指導,協助現場指揮人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⑷參加工地召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討論,并參與制定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
⑸及時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和安全月報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場的二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技術臺帳。按時向生產技術部報告“百日安全”活動和“安全周”活動的情況。
⑺協助分公司經理或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⑻積極開展文明施工安全規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臺帳。
7、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⑴對本班組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起到日常的檢查監督作用。經常檢查施工(生產)現場安全情況,督促職工、民工做好安全設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協助安全員或班組長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制度,并帶頭模范地遵守,對違章作業者進行批評教育,予以制止。
⑶幫助班組長堅持開展好安全日活動。填寫和整理班組施工安全情況。
⑷幫助和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⑸經常檢查班組內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認真整改。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⑴在公司(項目經理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技術上接受安全員、施工員指導,組織本班工人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規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⑵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根據本班工人技術熟練程度和體質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堅持班前安全交底,檢查工作場所安全情況和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班后小結和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⑶督促檢查本班職工、民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負責解決
本班組施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的危險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有權拒絕冒險作業和違章指揮。
⑷負責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⑸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組織本班組工人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辦法和預防措施。及時正確地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
9、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現場照明用絕緣膠線,不得用花線、塑料膠芯線。
(3)施工現場的電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未培訓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操作工作。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5)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6)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7)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8)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9)配制環氧樹脂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須戴好防護用品。
(10)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氣電纜膠。高空澆筑時,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12)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以上觸電保護,杜絕漏保護范圍。
(13)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保安器必須分開,保安器必須選用省級審批許可生產的產品。
(14)電工要做好鋼腳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設備接零保護。接地與接零不得在一個工地同時混用,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電阻要符合要求。
觸電保安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保證安全使用要求。總配電箱第一級動力用電觸電動作在電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電必須在30—50MA及以下,開關箱內觸電保安器規格應在施工機具配套,一般機具(拌和機、卷揚機)應選用≤30MA觸電動作電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動器、潛水泵、水磨石機及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15MA觸電動作電流。
10、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焊割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擋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續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電弧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3)多臺焊接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4)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接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7)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焊接。
(19)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
(20)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接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二、安措費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項目部提取安全措施專項費用購買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繩、安全帶、高頻無繩電話以及應急救援措施設備,指定專人保管,成立應急救援小組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和培訓是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做好勞動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新上崗工人、變換工種工人教育、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充分運用工地的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新工人進場必須經過三級教育才能進入操作崗位,項目部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要對新工人、農民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和工種安全規程教育;班組長、班組安全員要對初次進入小組的生產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對老工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隊必須把“六大紀律”、“十個不準”制成比較永久固定的標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對違反“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者,經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5、一般工種堅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工種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要求地進行,并做好記錄。
6、各施工隊對配屬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職工一樣要求,嚴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檢查使施工現場在生產過程中人的行為、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衛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與未然。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事故、季節性檢查和預防性檢查等。
2、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專職安全員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科室人員組成。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各工點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每月現場檢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員經常性的現場查詢檢查監控。
4、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掌握工程施工動態,負責整改工作落實,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應和施工作業隊一起想辦法,指導幫助、監督施工作業隊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5、對船舶作業施工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否則不得進行水上作業。
6、對危險物品及重點風險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實施從預測分析到全過程監控的辦法,運用科學的監控和檢查手段,控制重點部位傷亡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與未然。
7、在檢查中出現安全技術措施未能到位,機械、電氣設備存在嚴重不安全因素等,應及時向施工隊和有關職能部門匯報。
8、各施工隊成立由隊長為組長、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設備員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
9、執行項目部有關安全檢查規定,施工作業安全檢查小組,每周對施工現場機械、電氣等,尤其是對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必須嚴格“隊、班組日檢”、“項目部周檢”的檢查制度。每月過一次安全日活動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重大問題要有專題報告。
10、施工作業隊安全員協助施工隊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11、各類安全檢查出來的隱患,統一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12、各級安全員發出整改通知單后,整改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對實施有困難的項目應排出整改計劃。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驗收后,須要填寫“整改反饋單”和整改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報安全科。
14、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隱患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因素,項目部將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隊必須限期整改和解決,對以種種理由拒不執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15、安全生產中碰到需要有關部門解決或者需要上級部門協調的“安全業務單”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16、對安全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單”以種種理由拖延、刁難落實整改工作的,將按項目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以保證安全檢查的實際效果。
17、安全檢查獎、罰按項目部的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船舶機械設備操作工和維修工必須按規范操作和維修。
六、“三同時”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嚴格按照象山大目灣新城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七、工傷保險繳納和管理制度
項目部應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一時有困難的可以考慮為從業人員,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減輕和分散工傷事故所帶來的風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承包人負責。
八、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項目部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帶,特殊工種人員的防護眼鏡、口罩、專用膠鞋、水上作業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員及時搜集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等資料存檔。
九、危險源管理制度
危險源即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項目部對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及危險隱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隱患。
十、事故報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隊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三小時內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在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必須保護現場,劃分安全區域;進行有關善后處理;對現場進行治理整頓,保證后期施工安全。
2、項目部對于作業人員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等情況,經發現后,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事故應急搶險和救援管理
項目部對各水上作業的施工隊船舶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救援設備及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應搶險急救援培訓,確保在施工當中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獎懲制度
項目部凡發生重傷以上工傷事故,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責任,除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和態度好壞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依法懲處。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對施工現場必須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并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辦公室和職工宿舍應落實防火責任人,并在門上掛牌標識,各船舶應有禁煙火牌,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項目部按各施工隊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待該工程施工完成,無安全事故發生,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
十五、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項目部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例會應當在每周或半月召開一次。各施工隊負責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例會。建立例會制度,開會時建立簽到表,會后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等有關資料歸入安全生產臺帳中。
生產管理制度 17
為維護公司形象,創造優良的工作環境,提高生產效益,創造更高的價值,制定本制度。
一、車間隨時保持地面整潔、衛生,物料擺放整齊有序,下角料、廢料放入指定地點(容器),機具隨用隨保養,設備無油污、表面干凈。
二、下料區
1、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亂碼亂放。
2、工作平臺保持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拖拽,經常保持平臺干凈。
3、下料成品放到下料成品區指定區域,成品堆碼規矩,注清標識,不同風管應用標志性物品區分,不得亂放,風管必須標注清楚,不標注、標注混亂、標注不清的每件罰款5元。
4、下角料和廢料放入指定區域(容器),隨下隨清走,并保持衛生。
三、復合板開槽區
1、保持設備、工作平臺整潔。
2、廢料放入指定地點(容器),保持地面整潔。
3、成品碼放整齊有序。
四、成形鉚接區
1、保持本區域的衛生,成品、半成品擺放有序、整潔。
2、所有風管輕拿輕放,不得在地面上拖拽,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
3、嚴禁在車間抽煙,發現煙頭1個罰款10元,可累計。
4、所有的.生產垃圾,應即時處理,隨時保持整潔衛生。
5、保持風管外觀的整潔。
五、溜膠區
1、保持本區域整潔衛生有序。
2、保持風管的外觀整潔。
3、風管輕拿輕放,嚴禁拖拽,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
4、工序所造成的污損,應及時清理,同時檢查各工序的漏洞并及時予以修補或更改。
六、法蘭組
1、保持本區域整潔有序。
2、所產生的生產垃圾及下料角,應放入指定容器,碼放整齊,并予以注明,放到指定區域。
3、保持設備的整潔并及時保養。
4、成品及半成品碼放整齊,并注明標識。
以上衛生制度,請廣大員工共同遵守執行。
生產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人員、設備不足或生產能力負荷已達到飽和程度時。
2、特殊零部件無法外購也無法自制時。
3、外協廠有專門技術,利用外協/加工的外協件質量較好且價格合理時。
第二條方法與標準
1.審查方式
書面審查與實地調查。
①要審查外協加工及外協制造的申請是否符合規定,數量是否適宜。
②外協加工申請被核準后,由外協管理人員決定是否由外協廠承擔外協加工,如果沒有,則選擇三家以上廠商的資料,填寫外協廠商資料調查表。
③進行實地考查時,應由生產部質量管理委員會指定質量、生產、技術、外協管理人員組成調查小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員都要參加,要視零部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將調查結果填入廠商資料調查表中。
④進行實地調查后,可選定其中一家廠商試用。
2.審查標準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要審查外協廠商的下列內容:
①質量情況。
②供應能力。
③價格情況。
④管理水平。
選擇其中評分最高的供應廠商作為最終的協作廠商。
第三條試用
在選好最佳外協廠商以后,還必須經過試用,只有對目標產品的試用考核達到規定的標準時,才能正式作為本廠生產部的協作廠商。
1、試用合同規定試用期三個月,每個月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通知試用廠商。
2、試用考核。試用期間對試用廠商進行考核。
3、試用開始時,試用廠商要將樣品送來接受檢查,經判定合格才能繼續大量地加工制造外協件,以供應給本廠裝配成品用。
第四條正式確立合作關系
1、正式確立合作關系的判定標準:試用考核期間的成績達70分以上者則正式作為本生產部的協作廠商。
2、正式合同的內容:與試用合同格式相同。
第五條外協件加工管理
1.外協管理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規定由外協管理員負責外協件加工生產的管理事務。
2.外協資料
外協件加工時要給外協試用廠商或協作廠商提供相應的外協件技術資料。
①零部件圖樣。
②工序程序圖。
②操作標準。
④檢查標準。
⑤檢驗標準。
⑥材料的規格、數量。
3.外協指導管理
①使外協廠商確實按照本廠生產部的要求與規定進行加工。
②協助其提高質量。
⑦經常聯系協調,了解外協件的加工進度和加工質量。
④指導外協廠開展質量教育與質量考核。
4.外協核價
外協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在由本廠生產部負責供料時
外協件加工總價=外協作加工單價×外協件加工數量×(1-報廢率)
①外協件加工數量必須經負責生產的管理員認可,有時可由過磅員重新進行核算。
②報廢率(抽樣測量)或報廢數資料由質量管理部門提供。
5.外協督促
應該使外協加工件保證如期交貨。
第六條質量管理
1.入廠驗收
①按雙方商定的驗收標準及抽樣計劃驗收。
②執行進料管理流程。
2.外協質量管理與定期考核
為使外協試用廠商或協作廠商供應的產品符合本廠生產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必須對其產品進行檢驗。要每月巡回檢驗各協作廠商加工的外協件,對每個協作廠生產的外協件三個月中要做一次或二次以上的抽檢,對試用的外協廠商,三個月內要做兩次以上抽檢。
第七條存在問題的投訴
1.投訴程序
(1)驗收時的投訴
①驗收人員將檢驗報告通知相應的外協管理人員存檔,以作為下次驗收的依據。
②外協管理人員將驗收情況通知協作廠商或試用廠商,促使其針對外協件質量缺陷進行改進,其改進資料存檔,作為考核依據。
(2)生產時的投訴
①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由外協廠商引起的,生產單位要及時通知生產管理部門。
③外協管理人員通知協作廠商,將檢驗資料存檔,作為日后對外協廠質量考核的依據。
(3)日常檢查時的.投訴
投訴問題發生時,除要通知協作廠商或試用廠商針對存在的質量缺陷進行改進外,自身更要做好質量檢驗考核管理工作,如果有外協件質量問題投訴發生,還要依照合同的規定罰款。
第八條指導教育與考核
1.負責單位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對于有關外協的質量管理、外協件生產管理與設計,外協管理單位負有指導教育與考核的責任。
2.實施方式
①協作廠商高層人員的觀念訓練。鼓勵外協廠商的高層管理人員接受新觀念或參加本廠召開的產品開發座談會、質量管理座談會。
②開展協作廠商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鼓勵外協廠商的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專業培訓或質量管理培訓,安排其參加本廠舉辦的專業質量管理培訓班,使其了解本廠的質量管理政策及組織;本廠的進料驗收、制造流程及成品的質量管理及最后檢驗,本廠外協件驗收使用的儀器、量規、抽檢表以及判定外協件合格的標準。
(2)其他協助
依據外協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協助外協廠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管理制度、原料管理制度、外協件加工方法改善制度等。
生產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
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
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三會:
一會打火警電話;
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生產管理制度 20
一、總則
為提高全員安全素養,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教育職工把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產學問與技能,必需強化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業,削減事故的發生,防止國家與集體的財產遭受損夫,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依據國家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組織機構
1、公司成立職工教育委員會,定期研討職工安全教育情況,審定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中安全教育內容。
2、公司安全處負責日常工作,并將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組織實施。
3、本著分級管理,對口負責,互相協作的原則,各部門、基層單位負責對職工不間斷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但凡新招的職工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需經過公司三級教育前方可上崗。參觀、參與勞動人員必需由公司門進行特地教育后,指派專人帶著方可進入施工場所。
2、公司分期分批舉辦安全管理培訓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組長教育
凡擔任班組長工作的人員必需接受安全生產學問教育。公司每年將舉辦若干期班組長安全培訓班,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凡從事電工、起重機械、金屬焊接(氣割)、卷揚起重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門按管理系統特地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可上崗,并定期參與復審。
5、復訓教育
對特種作業及特種裝備操作,危險作業的人員公司將每年進行一次考核。違章作業(指揮)人員必需由門舉辦違章學習班,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后,重新上崗。
6、變換工種教育和跨地區轉換場地教育
凡變換工種及調入人員中生產人員必需經門教育。考試合格前方可擔任所變換的工種作業。
7、全員教育
必需堅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利用派班會、班前班后會等多種形式,學習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有關安全學問。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周措施,必需有本單位負責人親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學習記錄,公司將每年在安全生產周活動日子進行安全學問競賽。
8、復工教育
無論何種假期或原因脫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崗前必需由門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經培訓者不準上崗。
四、安全教育內容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公司級教育:國家有關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本公司生產特點及留意事項;一般從事井下作業的安全學問及事故案例。
工程部級教育:本工程的施工特點和留意事項;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本單位的事項案例。
班組級教育: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職責;預防事故的措施;工器具,勞動愛護用品的正確運用和留意事項。
參觀、參與勞動人員的教育:所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留意事項。
2、中層施工管理負責人教育內容
國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法規及有關文件;安全管理方法;現代科學安全管理學問及應用;工傷事故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3、班組長教育內容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上級文件及規章制度、規程;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職責;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的理論與應用;工傷事故的處理與現場急救技術。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內容
除進行一般安全學問教育外,按國家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有關內容培訓。主要是本工種安全技術的理論學問和實際工作;工器具、裝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護用品及裝置的運用與檢查方法;發現事故的預防和消退措施;故障的排解技術和發惹事故后的搶救措施。
5、復訓教育內容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采納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時的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案例部析和違章作業(指揮)的危害。
6、變換工種及轉地區教育內容
按變換工種后所擔任的工種安全技術學問和實際操作技能;本崗位留意事項和安全職責。跨地區人員要有接收單位進行新地區概況和安全留意事項教育。
7、全員教育內容
一般安全生產學問;傳達上級有關生產文件,簡報、通報。重溫安全工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和一周來的安全生產情況,發動職工,組織商量,找出薄弱環節,制訂措施;學習、傳授工傷急救技術;學習本地區和本公司有關重大事故的通報,從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訓。
8、復工教育內容
本工種安全工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本單位生產特點及安全留意事項;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新環境的安全技術及要求。
五、安全教育時間
1、新工人進現場三級教育,結合本公司特點:
公司級三天
施工工程部級四天
班組級五天
2、中層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長教育按上級或有關要求而定。不得少于七天。中層施工管理人員每二年輪訓一次。
3、特種人員教育按國家《安全技術考核標準》或企業有關規定而定。
4、復訓,變換工種,復工教育不得少于一天。
5、全員教育每周專題學習(活動)不得少于二小時。
生產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械設備和機械零部件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機械制造企業的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于從業人員2‰且不少于3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超過7人的,應當有不少于15%比例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第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三)安全評價、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四)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體檢;
(五)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六)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第九條機械制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調整工作崗位、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工傷痊愈復工的從業人員進行轉崗和復工培訓;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計劃,保證所需資金,并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十一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有關規定,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二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機械制造企業應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識別,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需要時,企業應當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機械制造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將其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機械制造企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職業病人(含疑似職業病人)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應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重大隱患整改效果要進行安全評價。
第十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工程項目不得違法轉包、分包。
第十六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從合法的勞務公司錄用勞務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并按本規定第十條要求,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十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安全管理臺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第十九條機械制造企業鑄造、焊接、熱處理、電鍍、涂裝、木工等作業,磨料磨具、電碳、電瓷、鉛蓄電池、含汞儀表、電磁線、絕緣材料、塑料品、電焊條的生產,電火花加工以及發動機試車等存在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應有防塵防毒綜合措施。
第二十條機械制造企業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傳動帶、明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軸的突出部分等,應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一條機械制造企業存在高壓、高溫、高速、高電壓與深冷等的各類試驗臺站,必須配備信號、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機械制造企業使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爐窯或場所及其氧、乙炔、煤氣、燃油等管路,根據不同情況應設有減壓閥、安全閥、吹掃口、取樣口、報警顯示和自動切斷裝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設施。
第二十三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
第二十五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六條機械制造企業在實施檢維修作業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和應急措施,并組織落實。對危險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其安全技術和應急措施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對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區域進行動火、檢維修、清污等作業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作業實行審批,并為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配備通風、除塵、照明、檢測檢驗、防火防爆、聲光報警等安全設備設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裝備,并落實專人監護。
第二十八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申請備案。
第二十九條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和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實現達標。
第三十條機械制造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進入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配備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和監測檢查儀器。
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并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依法記錄在案。對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機械制造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并將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整體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機械制造企業違反本規定,有關規定對其處罰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職責。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職責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供給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供給。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貼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貼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供給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供給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研究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提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貼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景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職責。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供給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到達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責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職責。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職責。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到達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到達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貼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一樣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職責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堅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貼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貼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團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貼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職責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職責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供給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能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景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理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資料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供給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能夠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職責單位和職責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法律職責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供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貼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提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供給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供給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二)未根據不一樣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團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貼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職責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職責:
(一)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職責。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到達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搶險救災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安全生產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七十條軍事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按照中央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 23
一、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1、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4、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5、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6、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7、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8、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9、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10、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11、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12、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三)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三、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四、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規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五、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六、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生產管理制度 24
安全生產職責制就是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職責的制度。
一、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廠長(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督促檢查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行政正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二、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的`領導下,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景,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
(6)規定職責范圍內的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進取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到達國家標準;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四、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五、班組長(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工段)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人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六、車間安全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安全人員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車間主任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
(2)負責或參與制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景;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并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5)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貼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6)負責車間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問塵毒情景,提出改善提議;
(7)每一天要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七、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職責;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景;
(3)正確分析、確定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堅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禮貌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生產管理制度 25
第一條生產紀律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范。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型號規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并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并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劃著火柴和未熄滅的煙頭是否落在煙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煙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并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后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后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后雙方在班后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后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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