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n id="w48us"></dfn><ul id="w48us"></ul>
  • <ul id="w48us"></ul>
  • <del id="w48us"></del>
    <ul id="w48us"></ul>
  •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16 12:38:35 制度 我要投稿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差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1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_____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_____天及以上的由_____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3個工作日內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_____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按照基本工資的80%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_____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為無薪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8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晚育

      晚育者產假可前后長至四個月。

      3、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女職工享有98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1至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________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________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午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后到達,視為遲到,______:______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______分鐘以內,扣除工資______元;遲到、早退______分鐘,扣除工資______元;連續三次以上遲到_____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_____次罰款_____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4、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5、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6、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公司各項費用支出,提高員工的辦事效率,使公司各項管理形成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的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書面說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及計劃所需資金,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領導批準,最后將出差申請或出差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出差。

      2、經批準后的出差人員(只允許部分新來人員)可向公司申請預借差旅費,并應在借款事由中注明出差地點及天數等事項,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辦理借款手續。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就出差事項完成情況,向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進行匯報,同時由財務部結合本辦法核對相關的出差記錄及費用明細。

      4、出差人員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差旅費包干標準和有效出差單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費用開支報銷辦法的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5、凡與原出差申請中所注明事項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差旅費補助標準

      1、對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的住宿、伙食、通訊等費用,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對差旅費補助實行按出差地區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地區

      級別直轄市及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及以下

      副總級住宿:200元/人天住宿:1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

      餐補:25元/人天

      話費:按照當月話費的90%給予報銷

      經理級住宿:120元/人天住宿:85元/人天

      餐補:25元/人天

      話費:按照當月話費的90%給予報銷

      業務推廣人員

      一級住宿:30元/人天

      餐補:25元

      每月50元(話費必須出具正規話費單,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二級住宿:40元/人天

      餐補:25元

      每月100元(話費必須出具正規話費單,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級住宿:50元/人天

      餐補:25元

      每月150元(話費必須出具正規話費單,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四級住宿:60元/人天

      餐補:25元

      全年2400元每月50元(話費必須出具正規話費單,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五級住宿:70元/人天

      餐補:25元

      全年3600元每月50元(話費必須出具正規話費單,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3、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7時之間(可乘坐硬臥標準)或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購買硬臥車票乘車的不再享受住宿補貼。凡符合乘硬臥標準而實際乘硬座出差(除乘坐動車組和軟臥外)出差,按照實際車票報銷,住宿、餐補照常享受。

      4、兩人及以上人員共同出差的,按照本人出差住宿補貼標準的80%給予報銷(原則上由一人集中報銷);異性兩人同時出差同一目的地,按照每人享受實際住宿補貼標準執行;集體出差人員的相應餐補照常享受。

      5、外出參加會議期間,組會方提供食宿的,相應的公司餐補和住宿補貼不再享受;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會議,出差人員住宿補貼照常享受;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會議,出差人員就餐補貼照常享受;食宿均不提供的會議,就餐與住宿補貼照常享受。同時,參會期間的會務費必須提供正規的具實報銷。

      6、對于公司委派的學習、培訓、工作等需要長期駐外的人員,經領導批準據實報銷。

      7、外聘顧問或講課老師出差發生住宿、就餐費用按照正規實報實銷;公司技術部市場服務或其它外出出差補貼參照業務推廣人員住宿就餐補貼標準執行;所有崗位當天往返,僅享受餐補,一律不享受住宿補貼。

      8、出差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報部門經理,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9、其它特殊人員或特殊崗位出差辦理公司業務或其它重要工作,相應的出差報銷,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本辦法酌情處理。

      三、其它規定

      1、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出差人員須保留完整車(船)票作為報銷依據,據實報銷。部門經理簽字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非出差過程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2、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報銷時需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依照財務管理制度中費用開支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銷。

      3、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目的地為石家莊地區以外的地區)當日往返,餐補按每天25元執行,不享住宿補貼;司機單獨出差一天以上并需要住宿的,按每日55元(餐補25元,住宿30元)補貼標準執行。有同車隨行人員且職務在市場經理以上崗位的,不再享受住宿補貼;同車隨行人員在市場經理以下崗位按照本人出差補貼標準的80%給予報銷(原則上由一人集中報銷)。司機出差話費補貼按照每月30元執行。

      4、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5、出差借款,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用地總量不得超過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

      第十九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下列原則編制:

      (一)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四)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五)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相平衡。

      第二十條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土地用途。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根據土地使用條件,確定每一塊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

      第二十二條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不占或者盡量少占農用地。

      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

      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第二十三條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在江河、湖泊、水庫的管理和保護范圍以及蓄洪滯洪區內,土地利用應當符合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輸水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一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

      第二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列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內容,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六條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于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權限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二十七條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進行土地調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配合調查,并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土地調查成果、規劃土地用途和國家制定的統一標準,評定土地等級。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立土地統計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共同制定統計調查方案,依法進行土地統計,定期發布土地統計資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提供有關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統計部門共同發布的土地面積統計資料是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據。

      第三十條國家建立全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

      第四章耕地保護

      第三十一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并進行驗收。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單位將所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采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并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后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后,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占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準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

      (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農田保護區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劃區定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三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三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準后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占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一條國家鼓勵土地整理。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造中、低產田,整治閑散地和廢棄地。

      第四十二條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于農業。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五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經營,興辦企業。

      第五十一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五十二條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標準,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

      第五十三條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

      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準。第六十一條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重建、擴建。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六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八條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第六十九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自己無權處理的,應當向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書,有關行政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七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土地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二條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并給予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行政處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三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

      第七十六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條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第八十一條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第八十二條不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

      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八十四條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適用本法;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六條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一、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二、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三、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四、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呈請技術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財務部銷差后應于兩日內呈報核銷,如兩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扣除。

      五、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餐費。オ

      六、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飛機、汽車、火車、出租等費用,憑票報銷。オ

      七、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長出差時間,須經營銷總經理特準者,后方可承認報銷費用。

      八、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一律開除。

      九、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補費、通信費、辦公費用等。

      十、出差費的報銷

      1、出差人員出差完成后,憑所花費用的各項單據,由營銷總經理審核,技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方可予以報銷。

      2、出差費用的各項標準由營銷總經理規定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8

      1、 宗旨: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名詞定義: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明確出差流程,確定出差各項補貼標準,有效控制出差費用,規范出差管理。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溫州市力德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出差審批流程

      1、公司人員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經部門經理確認,部門人員出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分管副總審批即可;部門負責人出差,需由分管副總確認,總經理審批;副總出差由總經理簽批。

      2、若出差人員需要預支差旅費,必須持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經審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總簽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須由總經理簽字,總經理不在,可由分管副總代簽。

      3、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將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在出差途中,確因工作需要,調整出差地點和時間,應事先征得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同意,并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費不予報銷,超出時間按曠工處理。

      4、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員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時間,并進行有效監控。

      四、差旅費報銷標準(見附表)

      1、交通費

      (1)依票據報銷。出差人員以乘坐普通車、船、火車座票、硬臥為主,坐車時間超過8個小時者,可以乘坐上一級標準。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需報總經理批準(外地需電話聯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補辦手續),否則超額費用自負。

      (2)市內公車費:按出差補貼標準進行報銷。

      2、住宿費

      (1)住宿費報銷限于在該地停留兩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則上要求當日返回;住宿費以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超出部分自負。

      (2)長期出差:確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鄰)出差天數超過7天以上者,住宿標準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員工住宿標準下浮15%(異性員工住宿標準不變)。

      3、通訊費:為便于公務聯系,享有通訊費的員工手機一律不得擅自關機,否則不享有當日通訊費。

      4、特殊情況報銷標準

      (1)赴外地開會(學習)者,若會議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已由主辦單位統一開支,或支付的會議費中已包含伙食費、住宿費內容的,不再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費。

      (2)出差人員若住宿費、伙食費及車旅費已由客戶、公司業務相關單位支付的,不允許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報銷,違者,一經查實,酌情處以1-2倍罰款。

      (3)陪同領導(專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出差、接待賓客、代表領導出席會議或參加活動按票據實報實銷,但要在報銷單上加以說明或附會議通知。

      (4)出差超過6小時,不足24小時,按職務補貼/24小時*實際出差的時間;

      (5)出差家鄉無差旅補貼,僅報當日公交車費;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人員差畢報銷差旅費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確認考勤(即出差時間)后,方可到財務部憑《出差申請單》及票據根據財務制度報銷。

      2、出差人員差畢,必須一周內向財務部門報銷結帳,多退少補,不得拖帳,不足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以財務審核日期為準,超過報銷期限,要進行處罰,15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20%扣除結帳,30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30%扣除結帳,30日以上不予報銷,并追回欠款。

      3、差旅費報銷單據要求單據齊全(指車票及住宿發票),粘貼整齊,分類有序,時間地點相符,其單據由出差人員所在部門經理負責核對,財務部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4、如果報銷項目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事后不予以報銷。

      5、審批責任:出差報銷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審批或審核者把關不嚴造成差錯,要首先追究審批者或審核者責任,并酌情處以差錯部分1-2倍的罰款。

      六、出差紀律

      1、每次出差以車、船、機票的日期為準計算:員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須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須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個小時上班。

      七、附則

      1、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若有異議或不完善之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2、本制度若有與以往制度相抵觸之處,均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出差審批

      (一)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應至少提前天填寫《出差審批單》,根據《出差審批單》內所需填寫的事項明確出差事由、地點、時間等,根據公司出差審批權限規定經有權批準人批準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立即出發,無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請審批單的,應該事先口頭請示有權批準人批準,在出差回來后個工作日內補報出差審批單,并說明補報原因。

      (二)將審批后的《出差審批單》遞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有權對出差人員的出差事項進行監督,并提出疑問,經查實確需出差的情況由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憑《出差審批單》記錄員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代訂往返車、船、飛機票;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如有)暫支款項。

      (三)未按上述程序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時間按曠工論處,并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四)超出出差報銷標準而需特批費用的必須事先口頭向集團分管副總裁級別

      二、出差審批權限

      (一)分管副總裁、集團總裁直管中心總監及城市區域公司總經理出差由集團總裁或董事長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備案;

      (二)集團總部各中心員工(包括中心總監)由分管副總裁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復核(無分管副總裁由總裁直接審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總經理(含)以下員工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出差由授權委托人代簽)。

      (一)員工按公司崗位級別及出差規定的標準,持有效票據在限額內據實進行報銷。

      四、出差天數計算

      出差天數的確定:以車、船、飛機票所載時間為依據,按自然日計算天數。

      五、出差借款審批及標準

      (一)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填寫的事項進行明確出差事由、時

      間、用款額度,按照《出差審批單》的審批流程辦理,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暫支款項;

      (二)出差時間在天及以上(指從離開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為止)

      可借支出差借款,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間所發生費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據實報銷;

      六、差旅費用報銷限額標準

      指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及市內交通費(出差期間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地鐵等短距離合理交通費,一律在本制度規定標準內報銷;凡公司提供車輛的均不予報銷市內交通費。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門不能提供公務車的情況下,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市內交通費用(此費用不在出差補助范圍內)。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簽約賓館或同標準賓館,到公司有簽約賓館地區出差者,由當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門根據《出差審批單》統一安排入住簽約賓館,若遇簽約賓館入住滿員,則在本制度規定的住宿費用標準內統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在當地每日發生的吃飯費用。凡駐地公司或主辦單位(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提供伙食,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餐飲補助。

      4、出差補助(包括市內交通及餐飲補貼及出差津貼等雜項支出)等。

      (二)根據出差城市不同消費水平劃分如下:直轄市:上海、天津、北京、重慶;

      省會城市: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海口、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拉薩、南寧、呼和浩特、銀川、烏魯木齊;

      沿海城市:大連、秦皇島、青島、煙臺、威海、連云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頭、廈門、三亞;

      其他地區:除上述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區。

      1、員工連續出差滿天(含),視同公司派駐外地工作,應當在當地租房,租房標準、市內交通、餐飲補貼及駐外津貼等出差補助費用采用職務級別標準執行。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備注: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3、集團副總裁和區域公司總經理級別及以上的人員不享受餐補,其他人員按“餐補標準”據實執行;

      4、凡是長期駐外人員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據級別按“住房補貼限額標準”執行;

      5、駐外津貼為公司對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期駐外而給予的福利,按“駐外津貼

      6、凡是長期駐外人員(不分級別)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補助,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憑有效票據報銷。

      1、短期出差人員即除長期駐外人員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員。

      2、員工因公短期出差(天以內),其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其核定標準中包括員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和餐飲補貼。短期差旅費標準如下:

      (備注: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七、出差期間相關補助標準細則

      (一)集團副總裁、區域公司總經理及以上級別在外地出差期間,如當地有公司,由當地公司安排公務用車,其他級別人員按以上標準在限額內報銷市內交通費;凡是駐外人員報銷交通補貼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車補貼福利(按出差天數計算),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車的,副總裁級別以下人員原則上乘坐班車,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車輛則按“交補標準”據實執行;

      (二)機場往返:總監及以上級別可自主選擇交通工具去出發地機場;經理及以下各級員工原則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發地機場(航班時間在早上點之前,晚上點之后出差的員工可報銷出租車費,要求乘坐出租車按多人同車原則執行,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

      (三)出差人員的出差補助在限額內按自然日天數(出發時間至返程時間)計算,憑出差當地合法票據總額控制、據實報銷。實際差旅費(扣除往返交通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四)工作人員參加會議、講座、培訓或業務活動,會議和活動期間的伙食、住宿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費用從會務費支付的,不得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可報銷駐外或出差津貼;如果未統一安排食宿,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單等證明,方可在財務部門按標準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

      (五)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業務招待費,報銷時需按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項說明和有權審批人書面確認,并不再報銷當日餐飲補貼;

      (六)集團經理級(含)以下及區域公司總監級(含)以下員工住宿費用原則上同性兩人按一套房計算,住宿標準按照就高原則執行;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出差應按各自享受標準作為本次出差報銷的控制標準。

      (七)出差期間,因游覽、探親等非工作需要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包括繞道車票,均由個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間出差補助。員工出差購買繞道車票,且無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間,員工自行解決住宿的,公司給予其享受住宿限額標準%的補貼;

      (九)一次出差任務經由多地完成的,有關票據須一一對應,出差補助亦按照不同區域標準據實報銷。

      八、出差休假

      (一)長期駐外人員執行駐地公司的作息時間。每個月可享受天的帶薪探親假期,

      并報銷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親地至派遣駐地往來交通費。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總部至派遣駐地往來飛機票款的%予以補償。對個別特殊情況可另行審批。

      (二)短期出差人員在出差過程中,如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但是,如遇出差單位公休日,無法開展工作時,可安排休息。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出差前,應事先與相關單位聯系,做好出差計劃。出差回來后,可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調休方式,一對一補足休息日。

      九、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粘貼需報銷發票,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二)《差旅費報銷單》需按時間順序填寫,不得將出差期內某一項費用合計填寫,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單據的張數。

      (三)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申請出差的內容進行報銷,不得虛報、重報、多報或將無關單據列入差費報銷,如有違反報銷規定者,予以倍扣罰。

      (四)業務經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對支出事項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負責。

      (五)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人對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費用標準進行

      (六)財務部門相關審核人員對票據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

      (七)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須周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事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經辦各分、子公司、辦事處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涉及審批的事項中,主管領導因故無法實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權限的人員代理無效。

      出差管理細則

      第四條 出差類型

      (一)近距離出差。即為當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離出差之乘車費用,憑乘車證明可予以實際報銷。

      2、近距離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按遠途出差辦理,如是臨時情況需住宿的,則需要電話申請、批準。

      3、近距離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下需要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填寫{派車單}由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予以報銷。

      (二)遠途出差。即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遠途出差之交通費憑票實際報銷。

      2、遠途出差在其區域內有公共汽車或火車的,須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因時間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車或動車或飛機(但須事前申請批準方可)。

      1)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倉);依程序辦理好出差申請后,憑審核通過后的《出差申請單》,由行政主任統一訂購機票。

      2)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乘坐火車以硬臥為準,若自己需要乘坐軟臥的,按硬臥報銷,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別情況下需要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將書面批準材料報行政辦統一訂購機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可補貼適當的油費,但不報銷交通補貼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車輛外,以乘坐公共汽車、火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宜,經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改乘飛機。

      第五條 出差簽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須提前2~5日提出書面出差申請,做好書面出差計劃,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含副總經理)出差,或分店、辦事處經理須出差2天以上,須報公司總經辦審批方可(分店、辦事處經理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審核)。

      3、部門主管及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報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最后簽批;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出差,由分店、辦事處經理批準。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寫書面《出差申請表》,指派人及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有權限審批的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辦理出差。

      2、因公務緊急,未能按公司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前可由通訊方式電話請示批準,并委托部門員工或同事予以代辦出差手續,出差結束后補簽字。

      3、出差員工(總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管理部辦理出差登記,并將通過審核的出差申請報管理部備案。

      4、出差期間,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須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并將批準結果報行政辦備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回公司后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明,經調查核實后,補辦相關請假事宜手續。

      6、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后,須第一時間用當地座機電話向行政辦報道,如不執行的,不予報銷。

      第六條 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

      出差報銷標準(住宿)略

      出差報銷標準(伙食)略

      2、銷售部門人員出差,根據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費用,由分管領導進行出差時間及差旅費用的預算計劃,報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核后分管領導根據計劃安排部門員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費用。

      3、銷售主管領導嚴格審核銷售人員的出差時間、出差路線,做好差旅費用控制。

      第七條 出差費用預支及報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要預支出差費用的,憑已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依財務程序辦理出差費用預支。

      2、出差人員亦可自己墊付出差費用,出差結束后憑正規票據進行差旅費用報銷。

      (二)出差費用報銷程序

      1、報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部分自付,低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交際費公司不予重復報銷。

      2)交際費用額度事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經總經理核實證明方可。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或正規票據報銷、如若確實無法取得正規收據(例如坐機車。。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實,除追加報銷費用外,另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準而擅自延長出差時間的,或擅自更改計劃出差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同時按曠工論處。

      6)本制度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的,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無相應憑證,則按實際應報銷住宿費用的50%予以報銷。

      8)報銷發票遺失的,只按核準報銷費用的50%進行報銷。

      9)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或汽車在早上5:00后到達出差目的地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10)員工出差期間一律不計加班,若遇國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進行調休。

      2、報銷程序

      1)員工出差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差旅費用報銷,并提交一份出差總結報告及拜訪客戶詳細名單一份,否則不予報銷。

      2)從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后,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正式的報銷票據,餐費補貼、市內交通費用補貼可不提供正式發票,但需填寫付款證明單。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后,依程序進行審核。

      A、部門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

      B、管理部審核;

      C、財務審核;

      D、總經理審核;

      3)財務部門復核程序

      A、財務主管按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票據的張貼、金額復核、主管領導審核意見、報銷

      時間等。

      B、經其復核確認無誤后,報總經理進行最后審批。

      C、對于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D、對于超過報銷時間的,只報銷實際費用的50%。

      E、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報銷、支出說明;

      1)出差小組須指定專人負責差旅費用的管理與支出,其他人員要進行簽字證明。

      2)《費用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的報銷標準進行分發。

      3)出差報銷的費用中,若遇公司不予報銷的部分費用,由出差小組人員進行分攤。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管理負責,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頒發。

      第九條 附表

      出差申請表 略

      參展人員報銷管理補充條例(備注:省外或者省內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職責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均不計加班工資,不計補休。)

      為進一步規范參展費用管理,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效率和銷售業績,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補充條例。

      參展費用報銷由于參展地區的不同,例如國內或國外參展?,或一級城市、二級城市,隨著地區不同,有不同的消費,故而無法采用統一標準,因此對外參展的費用報銷,公司采用{專案處理},由帶隊團長填好{參展計劃表}。經公司批準執行。

      參展計劃表 略

      駐外人員報銷管理條例(古鎮)備注:住宿費用及來回交通費用,由公司統一安排。

      1、由于公司駐外費用會因地區不同,消費不一樣的情況,故而公司采用專案處理模式。

      2、公司駐外辦公室租賃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

      3、古鎮辦事處費用額定如下;

      古鎮辦事處費用報銷標準 略

      4、駐外辦事處平常要做好現金支出流水賬,隨時侯查核對。

      5、駐外單位需在每月5號前做出費用支出明細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經財務部審批后專呈總經理。

      6、駐外單位備有的流動資金,駐外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違者嚴辦。

      7、駐外單位所有單據由駐外單位復印留底,并將原始單據寄回公司財務部審核。

      8、駐外單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實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總經理批準:

      總經辦:

      財務部:

      管理部:

    【出差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出差考勤管理制度08-16

    出差管理制度08-30

    出差管理制度03-05

    考勤管理制度11-03

    考勤的管理制度05-21

    考勤管理制度07-08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12-03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01-16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08-28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本一卡精品视频免费| 99在线精品视频观看免费|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波多野结衣| 99久久99久久精品国产片| 无码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潘金莲 |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不卡麻豆| japanese乱人伦精品| 无码精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影院| 国产91精品一区二区麻豆亚洲|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香蕉依依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 国产亚洲欧洲精品| 久久精品人人做人人爽电影蜜月 | 777欧美午夜精品影院| 99久久99这里只有免费费精品| 中文字幕在线精品视频入口一区| 国产精品热久久无码av| 久久99精品国产| 国产精品对白刺激久久久| 久久精品无码午夜福利理论片| 亚洲日韩国产AV无码无码精品| 日韩精品无码永久免费网站| 久久精品成人欧美大片| 国产精品高清2021在线| 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影院| 午夜精品成年片色多多| 日本精品在线视频| 亚洲精品自产拍在线观看动漫| 国产人成精品午夜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不卡| 精品黑人一区二区三区| 精品乱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麻豆aⅴ精品无码一区二区| 亚洲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麻豆| 亚洲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精品无码成人片在线观看| 天天爽夜夜爽8888视频精品| 合区精品久久久中文字幕一区| 亚洲精品欧美精品日韩精品| 野狼第一精品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