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項目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項目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筑公司項目管理制度1
第一條、項目辦工程管理人員條件
1、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施工現場管理實踐經驗,并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
2、需具備較高的工作責任心、自覺性和原則性,并能吃苦耐勞,熱愛本職工作。
第二條、工程管理人員堅持主材料必須進場驗收。
凡主要材料進入工地,須會同監理人員對材料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并同時簽證,必要時,還須有顧客簽證。作好記錄以備檢驗。
第三條、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和設計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標準,符合以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四條、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3、產品包裝和商標樣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4、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5、實施生產許可證或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的產品,應有許可證或質量認證的`編號、批準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條、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要求質量監督人員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按照國家和企業的相關標準,施工作業規范,開展質監工作。正確處理好顧客、企業、施工隊三者的相互關系,事事處處顧及企業的利益和信譽,
第六條、工程管理人員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逐項、逐條進行進場材料驗收,并在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記錄決不允許弄虛作假,項目建設或交付使用后,如發現存在問題,經檢查,驗收記錄和實際情況不相符時,必須追究責任。
第七條、項目辦負責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作為公司項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員,承擔以下責任:
1、施工現場有違規行為,每次扣罰50元;如在施工現場重復發現三次以上違規行為,作下崗處分
2、主材料進場如不及時參與檢驗、驗收,每出現一次扣罰50元,如發生質量上的問題,由項目辦負責人和工程管理人員負全責,作下崗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3、出現投訴且反映的問題屬實,確認是責任人員責任的,每出現一次扣罰當月工資;如屬重大失職行為,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作下崗處理并賠償損失;
4、項目辦管理人員管理工程項目全年無差錯的,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10000元。
建筑公司項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項目經理部人員及勞動紀律管理
第1條項目經理部的人員變動和調整要遵循嚴進嚴出的原則。
第2條項目經理部的人員考核要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第3條工作時間的規定:有關工作日及節假日的時間規定參見企業總體管理制度。
第4條不準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并填寫《請假單》,以備記錄并將記錄納入到績效考核之中。
第5條工作中嚴禁聊天和從事其他娛樂活動,影響他人工作。
第6條必須維護工作環境的整潔,愛護公共設施與財物。
第7條對辦公物品的領用進行統一管理,要先計劃、批準,后統籌、安排、領用,避免浪費。
第8條不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響企業及部門利益和形象的行為,應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
第9條不準接受外單位的宴請或收受與變相收受禮品,如有發現立即進行嚴厲處罰。
第10條項目經理部人員如需進行對外招待,必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11條項目經理部對所有招待費、交通費實行統一管理,即發生費用前要經過申請和批準,發生費用后要經過審核,然后統一報銷。
第二章、項目經理部工作目標管理
第12條項目經理部工作目標和計劃的種類
。1)工程進度目標和計劃。
。2)工程質量目標和計劃。
。3)工程安全與文明施工目標、計劃。
。4)項目經理部總體目標與計劃。
(5)項目經理部資料與文件管理計劃、目標。
。6)項目經理部崗位與人員編制目標、計劃。
第13條項目經理部工作目標、計劃的考核
(1)項目經理部的各級工作目標生效后,項目經理部按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工作目標、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項目經理部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工作目標、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影響目標、計劃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將工作目標與計劃的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項目經理部工程進度、質量管理
第14條項目經理部進度、質量管理以進度、質量與目標及簽訂的合同、協議為依據。
第四章、項目經理部工程現場管理
第15條項目經理部工程現場管理以簽訂的承包與合作合同、協議及制定、審批的目標與計劃為依據。
第16條工程現場管理必須貫徹企業的形象宣傳策略,有利于擴大企業的影響力和提升企業的無形資產。
第17條具體管理辦法同進度、質量、投資管理。
第五章、項目經理部資料與文件管理
第18條項目經理部工程資料和文件必須體現工作責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現追溯性不強或資料分不清責任的情況,資料管理人員與相應工作環節的負責人員對資料和資料反映的`相關工作環節負全責。
第19條項目經理部的工程資料與文件必須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如出現資料失真或不準確、不及時的情況,資料管理人員與資料反映的相關環節的負責人對該工作負全責。
第六章、項目經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條項目經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時、透明的原則。
第21條項目經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為項目經理部內部與項目經理部外部兩個部分,所有項目經理部人員必須建立信息系統的概念,即企業是一個整體信息系統,項目經理部則是企業的一個信息子系統。為使企業保持整體良性運作,必須使企業與外部、項目經理部與企業及工作相關部門的信息流動及時、準確,從而產生良好的組織行為,減少消耗,提高效率。
建筑公司項目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公司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與使用流程,加強工程項目文檔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各方協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
工程項目組建立后,由工程部經理或項目經理提出刻制工程項目專用章書面申請,報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印章刻制。
第二條、項目專用章使用
1、領用及使用
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經理指定項目經理到綜合管理部領用,并由專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項目經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門負責人監管,做好專用章使用登記。
2、使用范圍
工程項目專用章系非經濟類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協議及票據上,僅供項目組與業主、監理單位、施工配合單位聯系工作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文檔資料之用,例如設備裝箱清單、施工日志、現場調試報告、現場問題報告、備品備件移交清單、培訓記錄表等。
第三條、工程項目專用章時效
項目專用章只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使用,使用時效為項目組建開始至項目完工、驗收結束。
第四條、工程項目專用章銷毀
工程項目完工驗收后,工程項目專用章由工程項目組上交綜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為3年)。每年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已過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項目專用章進行銷毀。
本工程項目專用章管理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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