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1、為加強本公司檔案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公司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從事經營、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公司檔案分為受控檔案和非受控檔案。
3、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后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總經理審閱后歸檔。
3、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歸檔范圍
1、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型發言、會議記錄等。
2、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4、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四、歸檔要求
1、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的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歸檔的文件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3、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歸檔。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
5、檔案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文件之間的密切聯系并進行系統的排列。
6、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
2、按照歸檔范圍、要求,將文件材料按時歸檔。
3、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努力維護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檔案的利用
1、公司檔案只有公司內部人員可以借閱,借閱者都要填寫《借閱單》,報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借閱,其中非受控文檔的借閱要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受控文檔的借閱要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2、檔案借閱的最長期限為兩周;對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催還,發現損壞、丟失或逾期未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處理。
3、必須嚴格保密,不準泄露檔案材料內容,如發現遺失必須及時匯報,追求責任。
4、不準拆卷及任意抽、換卷內文件或剪貼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復制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領導批準才能摘抄或復制。
5、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不準在檔案材料中寫字、劃線或作記號等。
6、不準轉借,必須專人專用。
7、用畢按時歸還,如需延長借閱時間,必須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另行辦理續借手續。
七、本制度即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
第一條 為加強檔案信息管理,充分發揮檔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應用檔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檔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數據、視頻、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 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 調度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運行管理部門是檔案信息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制、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審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 各種檔案信息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保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運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 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制改造后的圖紙并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調度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 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 檔案信息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 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保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復印件。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 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持文件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5
一、文書檔案歸檔制度
1.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價值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交行政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職檔案員(各部門內勤)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歸檔的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可靠(文件的正文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復)無缺頁、破損現象。
4.下發文件不僅要在硬盤、軟盤中保存留檔,還應留有書面材料存檔。
5.凡歸檔的文件必須留原件存檔,書寫整齊,用毛筆、藍黑色鋼筆、碳素筆抄寫,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檔案員有權退回原部門重新書寫。
6.重要文件如部門需用可進行復印,但原件必須歸檔。
7.機關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一律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立卷、歸檔管理。
二、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工作盡職盡責,自覺遵守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閱、鑒定、銷毀、移交等工作。檔案質量和工作質量符合“規范”要求。
3.負責公司有關部門檔案工作監督指導、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檔案庫房各項制度的落實。
5.積極提供檔案的利用,充分發揮檔案利用效果,認真總結經驗,為領導決策和機關各項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三、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2.兼職檔案人員要熱愛檔案工作,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把好案卷質量關,按時完成兼管檔案的任務。
3.兼職檔案員應于次年2月底前,將整理好的檔案向檔案室移交。
4.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專職檔案員的.監督指導。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四、部門立卷制度
1.凡本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屬本部門立卷歸檔范圍。
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對本部門的文件資料進行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兼職檔案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按綜合檔案室提出的各項要求立卷,保證立卷質量。
五、檔案保管制度
1.各門類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配備檔案員負責檔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各類檔案應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檔案員對室藏檔案材料要經常進行檢查,對已到借閱期限尚未歸還的檔案材料,要及時跟蹤追還,防止丟失。
4.庫房要保持清潔衛生,溫度要經常保持在14—24℃,相對濕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檔案的現象發生。
5.檔案庫房內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定期檢查。
6.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停電時,一律用手電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與檔案庫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隨時關好庫房門窗,確保安全。
六、檔案保密規則
1.檔案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紀律,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各項制度。
2.凡到綜合檔案室查閱檔案者,都要認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嚴格履行檔案查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準帶出檔案室,確需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在指定時間內歸還檔案室。
3.查閱檔案時,不得翻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文件材料、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將文件、材料帶進公共場所和其他場所,不準帶回家中,要及時交給檔案管理部門。
5.對于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國家公司機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據《保密法》的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其責任。
七、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凡借閱者,應自覺履行借閱手續。
2.凡借閱檔案,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并在借閱期限內按時歸還。
3.借閱人員對檔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借他人。
4.借閱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復印、抄寫檔案資料。
5.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借閱材料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檔案材料完好無損時,方可辦理歸檔手續。對摘抄、復制的檔案材料,經認真核對,正確無誤時,方能簽字蓋章。
6.一旦發現檔案材料在借閱過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毀損現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其他
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6
一、制度內容
為做到客戶服務部與客戶的良好溝通,掌握客戶的人員構成、公司性質、物業費交納情況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綜合的客戶信息系統,而客戶檔案可以協助客戶服務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為充分利用客戶信息并管理好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標
客戶檔案資料全面、準確、有效。
三、適用范圍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
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1. 收集客戶單位資料
2. 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之押金
3. 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4. 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5. 客戶資料補充
6. 客戶聯絡資料
7. 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8. 客戶與管理處往來文件
9. 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10. 客戶維修記錄
11. 客戶投訴記錄
12. 客戶單位有關的工程檔案(與二次裝修工程有關資料)與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項
1. 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 協調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加強橫向溝通;
3. 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及跟進;
4. 接聽客戶投訴,解決客戶投訴;
5. 接聽客戶工程報修電話,及時聯系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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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并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并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征地、拆遷批復、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系,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鑒定,提交檔案報告,并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8
一、為規范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 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 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 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 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 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 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 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七、檔案的借閱
1.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 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 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毀
1. 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 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 凡屬于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4. 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 在銷毀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9
1、局辦公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
2、一般性發文由辦公室起草制發。業務性發文由具體負責該項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辦公室負責審核把關,登記編號后報局長或局長授權的主管副局長簽發。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單位進行校對后,由辦公室印刷、裝訂、發放、存檔。
4、積極推行辦公自動化,除公文和較大型綜合材料、外,一般性簡單材料盡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擔。
5、凡需打印的材料,須經各業務主管局長同意,明確印制數量、完成時限后,交辦公室主任轉簽微機室工作人員辦理,并做好登記。微機室工作人員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種材料。
6、收到上級機關或交辦的公文,由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報局長批示,按照批示意見送有關領導或責任部門辦理。
7、辦公室負責催辦,做到緊急公文跟蹤催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一般公文定期催辦。
8、公文辦理完畢后,由辦公室根據《檔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整理(立卷)、歸檔、個人不得保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9、辦公室對上級機關和本機關下發的公文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書人員在辦公室主任的具體領導下,全面負責文秘工作。業務工作同時接受政府辦、檔案局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辦公室主任簽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務副局長簽批,然后按簽批順序傳遞、承辦。
12、文件收受及傳閱要及時,一般性文件兩天之內必須傳閱完畢,兩天之后文件未傳完時,文書可直接向傳閱人催要。特殊急辦文件,辦公室必須當時送達相關領導,及時落實。
13、日常文件處理做到收、發、傳、歸及時準確科學有效。
14、嚴把印信使用關,發文時必須由分管局長同意,然后由局長簽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時使用公章,必須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務副局長簽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記,介紹信使用必須由辦公室主任簽批。
15、文書要嚴格執行借閱,保密等項規章制度。
16、除屬名信外,公務信件均由文書拆閱,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務的副局長簽轉。
17、一般業務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檔保管,重要檔案需送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要將重大活動、事件、獎勵等事宜主動進檔,統一管理。
18、年末文件歸類做到科學、及時、有序、各類卷分類科學,有利用價值。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后及時交專(兼)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第三條 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兩份打印的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歸檔范圍:
1、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以及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第六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借閱檔案要認真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薄》。
2、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3、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檢查,如發現遺失、污損、或隨意涂改情況的,要追究借閱者責任,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第七條 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必須編制《檔案銷毀清冊》,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核對清楚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1
一、人事檔案管理范圍:專業技術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類人員(包括出國不歸、失蹤、除名、逃亡職工和殘死亡、離休、退休職工)的人事檔案。
二、除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
三、檔案的管理
(1)根據氣候的不同變化,經常注意檔案的通風、溫度、清潔、防火、防盜、防曬、防潮和防蛀。
(2)對所管理的人事檔案必須逐人登記注冊。
(3)每季度核對一次檔案的分類、編目、序號,發現編錯或放錯位置需糾正;裝卸檔案要按登記冊全面檢查檔案,發現漏缺檔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材料,對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材料拒不交出者,應追究其責任。
(5)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管理方法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科學化。
四、人事檔案是全面應干部、工人歷史和現實情況的實物材料,構成包括下列十項內容。
(1)履歷表及其他簡歷材料等。
(2)自傳材料;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3)各種鑒定;審計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類考核、評價材料及畢業成績單、學歷證明等。
(5)歷史審查材料及甄別復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認定材料等。
(6)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獎勵材料
(8)執紀執法部門形成的涉及個人的材料。
(9)任免呈報表,確定或晉升技術職務、學位、學銜審批表,出國人員審批表,調整工資審批表,工資級別登記表,離休、退休、退職審批表等。
(10)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閱和借用人事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隨意查閱人事檔案,如必須查閱有關人員檔案情況,需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管理人員提供。
(2)必須查閱檔案時,只限于組織、人事部門派出的中共黨員干部到檔案室查閱所需情況。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的檔案。
(4)查閱檔案者,必須填寫對查閱問題,查閱日期等逐項進行登記。
(5)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禁在檔案卷內涂改,圈劃及撤換檔案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被查檔案內容,違者應追究責任。
(6)查閱檔案時,不得抄錄檔案內容,如特殊情況,須經人事部門負責人允許后方可抄錄,抄錄的材料應盡快送回檔案室處理。
(7)外調人員一般不得查閱檔案,如特殊情況需查閱時,必須持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介紹信,并有兩名正式黨員方能查閱。
(8)檔案在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以借出,但借出時要及時登記,按期歸還,如不按時歸還,要及時催收,以免遺失。
六、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1)檔案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轉遞,不能公開郵寄或本人自帶。
(2)檔案轉出要及時追收回執,以防檔案丟失。
(3)收到外單位的檔案,要及時核對,核對無誤差后,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后退回回執。
七、凡歸檔的材料,均應經過認真的鑒別;屬于歸檔的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完整無缺把好"入口關";需經組織審查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蓋章簽字后才能歸檔。
八、凡歸入檔案的`材料,均應按照組織部《關于干部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的暫行規定》整理,不應歸入干部檔案的材料,不得入檔;
九、保管檔案工作人員守則如下:
(1)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檔案材料或泄露檔案內容。
(2)嚴禁在檔案庫吸煙,保護檔案安全,經常打掃和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
(3)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檔案材料。
(4)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5)堅持黨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政策,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2
一、目標
以妥善保管人事檔案,有效保守機密為宗旨,確保人事檔案材料的完整、安全,統一規范人事檔案管理。
二、適用范圍
此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內部所有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執行。
三、職責劃分
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核對、保密、統計等。
2. 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則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
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制度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并負責制度的編寫與執行。
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審議并授權主管簽核,總裁負責最終審批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內容
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與管理:新員工入職時需提交《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人事管理課據此建立員工人事檔案(涵蓋員工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信息),及時歸檔。具體操作流程包括材料鑒選、分類、確定歸檔位置、目錄錄入和存檔。
2. 確立分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檔案包含員工入司時的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在職期間的相關材料。
3. 員工檔案自入職之日起建立,按部門、職務分類。離職時將其納入離職員工檔案。
4. 員工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相關部門應在《員工離職通知單》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封存并轉移檔案材料。
5. 定期檢查核對員工檔案,并確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6. 在員工調動過程中,檔案管理員應取出需要調動的員工檔案,在賬冊上注銷,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遵守保密原則并要求收檔單位簽字蓋章。
7. 妥善管理人事檔案,不得帶出公共場所。接收原單位轉遞的檔案材料,不得擅自修改或泄漏。
8. 人力資源部每月25日統計人事檔案數量、收集補充情況、整理狀況、保管情況和利用率。
五、注意事項
嚴格按照國家和公司規定執行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查閱檔案需經過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都不得擅自更改、泄露檔案內容。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檔案工作,規范村級檔案管理,服務新形勢下的農村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村級檔案是指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在黨組織建設、村民自治、生產經營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村級檔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級組織對村級檔案進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條村級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則。
村級組織應將檔案工作作為村級工作的重要事項,健全相應的工作制度,明確領導、健全機制、保障經費,確保檔案的真實、完整、規范和安全。
第五條村級檔案工作在業務上接受鄉鎮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農業部門和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六條村級組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有條件的村應當設立專用檔案柜和檔案庫房集中管理檔案。
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備相應的檔案管理知識,并經過一定的檔案業務培訓。
第七條村級組織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當按照要求規范整理后歸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縣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村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見附件)的規定,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村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條村級檔案一般包括文書、基建項目、設施設備、會計、音像、實物等類別。各類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歸檔時間如下:
(一)文書類應當按照《文書檔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xx)或者《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 22-20xx)的要求進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歸檔。
(二)基建項目類應當按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并參照《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 28-20xx)的'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
(三)設施設備類應當在開箱驗收后即時歸檔,使用維修記錄等按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進行收集管理。
(四)會計類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的要求進行收集整理,在會計年度終了后于次年3月底之前歸檔。
(五)照片應當按照《照片檔案管理規范》(GB/T 11821-20xx)、《數碼照片歸檔與管理規范》(DA/T 50-20xx)整理,由拍攝者在拍攝后1個月內將照片原圖連同文字說明一并歸檔。
(六)電子文件應當按照《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 18894-20xx)收集歸檔并管理。
(七)實物和其他門類按照檔案工作有關規定及時歸檔。
第九條檔案制成材料和裝訂材料應當符合檔案保護的要求。
第十條檔案庫房應當采取防火、防盜、防水(潮)、防光、防塵、防磁、防高溫、防有害生物等措施。
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檔案的保管狀況,確保檔案安全。對音像檔案和電子檔案,要定期檢查信息記錄的安全性,確保檔案可讀可用。
第十一條不具備檔案安全保管條件的,應當將檔案交由鄉鎮檔案機構代為保管,村級組織可以保存檔案目錄等檢索工具以方便利用。
第十二條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后10日內,應當履行檔案交接手續。必要時可以在選舉前將檔案暫存鄉鎮政府。村以及村民小組在設立、撤銷、范圍調整時,應當將檔案妥善移交。
檔案工作人員離任時應當進行檔案移交,履行交接手續,防止檔案散失。
第十三條銷毀已達到保管期限的檔案時,應當成立檔案鑒定工作小組及時進行鑒定。
鑒定工作小組由村級檔案管理人員和形成檔案的村級組織的人員(或者村民代表)組成,鑒定后應當形成檔案鑒定報告。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清點核對并編制檔案銷毀清冊,經過必要的審批手續后按照規定銷毀。
禁止擅自銷毀檔案。村級檔案銷毀清冊應當永久保存。
第十四條村級檔案工作應當積極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檔案管理軟件,建立檔案電子目錄和全文數據庫,逐步實現檔案的信息網絡共享。
第十五條村級檔案工作應當建立檔案查閱利用制度,為本村各類組織及其成員、村民提供服務。查閱檔案要遵守利用規定、履行查閱手續,不得有涂改、損毀、調換、抽取檔案等行為。
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圍繞村中心工作或村級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利用需求,加強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積極開展檔案編研工作,如編寫村史、村志、大事記等。
第十六條對在村級檔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檔案工作人員和其他組織、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商同級民政部門和農業部門,可以結合本辦法和本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及細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國家檔案局、民政部、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村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附件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4
一、檔案歸檔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
1.公司在籌備、成立、經營、管理及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歸檔范圍。
2.公司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檔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3歸檔文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準確、系統、簽署完備。
4.歸檔文件材料必須準確地反映企業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面貌。
5.歸檔文件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保持同一案卷內文件材料的有機聯系。
6.歸檔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紙質、光盤、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各種載體形式。
7.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為正本,本企業編制的文件應附發文底稿。
8.歸檔的具有永久、長期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保存。
9.非紙質文件材料應與其文字說明一并歸檔。
10.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漢譯文的應與漢譯文一并歸檔,無譯文的要譯出標題后歸檔。
11.為便于保管和利用,歸檔的文件材料用的紙張必須優良,紙面清潔,書寫文件材料應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禁用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及復寫紙等不牢固的書寫材料。書寫工整、圖像、字跡清晰。
(二)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
(參照企業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表)
(三)歸檔時間: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應在辦理完畢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連同收發簿一同移交檔案室歸檔。
2.凡專項工程、專題項目、科研課題等由發生部門將文件材料整理后經部門領導及項目負責人審定后向檔案室移交歸檔。周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
3.外購設備儀器或引進項目的文件材料在開箱驗收或接收后即時登記,安裝調試后歸檔。
4.工程項目在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接收歸檔。
5.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及有關部門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內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6.電子文件邏輯歸檔實時進行,物理歸檔應與紙質文件歸檔時間一致。
7.榮譽檔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統一歸檔。
8.聲像檔案在每次活動結束后整理歸檔。
9.相關會議(技術會議、專題會議、年度工作會議),在會議結束后歸檔。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當事人在回來后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11.變更、修改、補充的文件材料隨進歸檔。
12.公司內部機構變動和職工調動、離崗時留在部門或個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隨時歸檔。
13公司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隨時歸檔。
二、檔案查(借)閱制度
檔案借閱是檔案室的日常業務工作,是檔案更好地為生產提供利用服務的基本形式,為做好檔案管理工作,特制訂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者,一般只允許在檔案室閱檔室查閱。查閱內容根據檔案密級程度,取得相關領導簽字,同時做登記。
2.本公司有關人員如有實際情況必須借出者,須辦理相關手續,超過兩天以上歸還者,須經領導批準簽字。但要如期歸還。
3.借閱檔案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閱檔案交還時,須當面查看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反映給主管領導。
4.外單位借閱檔案者,須持單位介紹信,且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只限在本室查閱,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內容也須經總理同意審核后方能帶出。
5.凡屬不成熟的現行技術資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檔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屬密級檔案,必須正確地標明密級,并妥善存放。
2.非綜合檔案室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檔案庫房,庫房門窗及箱柜應隨關鎖。
3.全體職工對密級檔案、文件、資料均須嚴格執行企業保密規定,不失密。否則應追究責任。
4.凡查閱密級檔案,均須辦理審批和借閱手續,一般只允許在閱檔室查閱,不得帶出或復制,確屬需要者須辦理相關手續。
5.查閱人員對檔案內容承擔保密義務,違反規定造成后果者必須追究責任。
6.檔案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
7.定期對保密檔案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入庫檢查:
1檔案出入庫房要清點、登記。定期對庫藏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做到賬、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
2.入庫底圖應批邊分類裝袋,照片、磁帶等聲像檔案應存放入專用檔案盒(袋)內。
3.定期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證檔案的安全。
二、檔案庫房管理:
1.檔案庫房未經許可,外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2.檔案柜、卷排列科學、合理、整齊、美觀,便于調卷。
3.庫房門窗須安裝窗簾,庫房內采用白熾燈且照度不超過100勒克期。
4.避免光線直射檔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曬檔案。防止有害生物對檔案的危害。
5.庫房內應有空氣調節和溫濕度計等設施,及時做好溫濕度記錄,溫度應控制在14度——24度,相對濕度控制在45——60%。
6.庫內及庫外應科學地安設溫濕度記錄儀表,庫房應專門安裝空調設備。
7.庫房必須配備適合檔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煙,定期檢查,杜絕一切發生火災的可能。
8.檔案庫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有害氣體、防潮、防濕、防蟲、防塵。
9.對庫藏檔案應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處理。
10.每年9月定期對庫藏檔案進行一次抽樣檢查,掌握檔案管理情況,為科學管理積累資料。
五、檔案鑒定、銷毀制度
1.根據《檔案法》及《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編制本企業的檔案保管期限表。其中會計檔案見會計檔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從長。
3.從檔案的內容、來源、時間、可靠程度、名稱等方面監別檔案的價值。
4.檔案通過鑒定,要求保管期準確,案卷質量達到規定標準。如果鑒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修改、補充。
5.銷毀檔案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銷毀前要造具清冊、提出銷毀報告、會同總工辦核查、總經理審批。銷毀檔時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由鑒定小組指定人員會同保密、保衛人員銷毀或監銷,防止失密。
檔案銷毀時要有二人以上監銷,并在清冊上簽字
六、檔案保管統計制度
1.檔案庫房須與辦公室、閱檔室分開,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蟲防塵、防霉、防盜和防高溫等“八防”設施,以確保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2.檔案庫房嚴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建立健全檔案的接收、移交、庫藏、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統計臺帳。
4.做好檔案接收、移交、保管、鑒定、利用各檔案構成情況的`準確、及時、科學的統計工作。
七、綜合檔案室主任職責
1.認真學習《檔案法》,深刻領會上級檔案部門關于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努力學習業務,鉆研各類檔案理論基礎知識,充分掌握綜合檔案室庫存檔案的各種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操作自如。
3.檢查督促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對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歸檔的諸多環節應嚴格把關。
4.組織檔案網絡成員進行業務學習,交流檔案管理經驗與體會,開展檔案工作的檢查評比,不斷促進檔案工作的健康發展。
5.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檔案工作,爭取領導支持,做好檔案工作計劃的制訂和落實。
6.組織制定綜合檔案室檔案管理工作目標和發展規劃。
7.負責綜合檔案與各部門分公司的工作協調。
八、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檔案法》和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以法治檔,忠于職守,全心全意為本部門各項工作做好服務。
2.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檔案,做好各門類、各種載體檔案的接收、收集、登記、整理、編目、保管、借閱。
3.積極做好檔案的服務利用工作,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及時準確地提供利用。
4.做好檔案的“八防”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檔案的借閱范圍,不得泄露檔案的保密內容。
6.負責對本部門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加強文件檔案管理,規范公司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利用及歸檔。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人事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并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鑒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毀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毀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
5)提高檔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進信息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并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部負責按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負責部門檔案的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
1)負責對部門檔案管理監督檢查。
五、工作程序
1、檔案資料的收集
1)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資料進行收集,并編制部門《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
2)各部門文件、合同等資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門分別進行整理,并編制《移交目錄》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歸檔范圍及移交時間: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0日前。
b)檔案資料的標識各部門對各自保管的檔案資料編號,編號規則見后。
c)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⑴電子類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電子文件,應當及時存放于指定電腦硬盤內。
⑵文件、合同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并編制《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⑶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于文件盒內,并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文件/檔案柜中。
d)檔案借閱
(1)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填寫《借閱審批單》 。借閱檔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內,不能帶出;必須帶出公司查閱的,需依照借閱權限由相關領導批準;
⑵檔案外借一般只借復印件,需借原件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借閱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⑶借閱檔案用完后,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⑷借檔人必須愛護檔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損、勾畫、剪裁、抽取、拆卸、調換、摘抄、翻印、復印、攝影,不得轉借或損壞;
e)檔案銷毀
⑴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銷毀時,必須寫申請銷毀報告,編制銷毀目錄,報部門總經理批準,批準后方可銷毀。
⑵執行銷毀任務時,必須由行政人事部人員監銷,監銷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銷毀目錄上簽字。最后,把銷毀目錄和批準手續文件,一并存檔永久保存。
2、檔案管理細則
1)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⑴公司對外發出的公文,如給政府的請示報告類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職能部門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條例、規定、命令、決定、決議、指示、計劃、核準文件、證書等文件;
⑶本公司與其他單位來往的文書及權益文書等;
⑷公司領導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工作日記、工作備忘等;
⑺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計劃考核/ 總結、報告、統計報表及簡報;
⑻本公司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正本及過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員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員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檔案資料;
⑽本公司發布的`各類廣告、宣傳材料;
⑾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⑿外出公務活動(如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會議等)所獲得或形成的檔案資料;
⒀財務檔案資料;
⒁各種實物檔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
3、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
⑴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如請示和批復、復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須齊全。
⑵一般資料按一份原件歸檔,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據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檔。經辦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留存復印件或影印本。如因業務處理需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應經總經理批準后妥善保存,行政人事部以影印本歸檔。
⑶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況下可歸檔拷貝件。
⑷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資料一并歸檔保存,并做好電子文件存儲設備信息的備份工作。
⑸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杯、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必須原件歸檔,并保持其完好無損。
4、檔案資料的歸檔時間
⑴即時歸檔下列文件(含電子、聲像資料等)應在傳閱、辦理結束或取得后即時歸檔:
a)公司規定的密級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準文件、證照等;
c)合同、協議書等正本及過程資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關于職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認為需要即時歸檔的資料。
⑵定期歸檔
a)部門應在每月底前整理歸檔當月文件,編制檔案清單交行政人事部;
b)部門每年3月底前歸檔上年度文件與資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⑶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
a)重要電子聲像檔案應實時進行、隨辦隨歸。
b)一般電子聲像檔案歸檔應定期完成,一般每三個月一次制成光盤脫機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須向行政人事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歸檔電子文件數據集,行政人事部核實后刻錄成光盤等載體脫機保管。
5、檔案交接⑴部門內檔案交接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兼)工作變動或離職的,要填寫《檔案移交清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實無誤后簽字,行政人事部見證。
6、檔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經辦部門檢查文件或檔案,編制移交清單;
b)行政人事部根據移交清單,查收案卷與文件,并與部門每月提交的檔案清單核對;
c)檔案完整、齊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
7、檔案保管
⑴檔案編號
a)檔案按類別應賦予統一名稱,其名稱應簡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檔案內容性質為原則,并且要有一定范疇,不能籠統含糊。
b)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后,應參照《檔案分類編號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閱。
c)檔案分類編號內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組織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d)檔案分類及編號的增補、修訂等由行政人事部結合工作和部門要求,組織實施修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e)建立《檔案目錄》存于案卷盒內,便于查閱。
8、附則:本辦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六、相關記錄
1、 《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2、 《文件檔案移交目錄》
3、 《檔案移交清單表》
4、 《檔案借閱審批單》
5、 《檔案分類編號表》
6、 《檔案管理流程》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6
一、基本要求
1、檔案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本公司檔案管理及日常業務由辦公室專職檔案員負責,人事檔案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負責。財務檔案的`日常管理由財務審計部負責。
2、歸檔范圍:公司正式的收文、發文(除公文正文外,還應包括它的)、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年度會計報表、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歸檔價值的文件材料。
3、對本公司規定的立卷歸檔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移交給辦公室專職檔案員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
4、辦公室專職檔案員要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二、歸檔時間和份數
對公司需歸樓的文件必須當天整理歸檔,并注明份數做好記錄。
三、查(借)閱
1、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含部門經理)查閱非密級檔案,副總經理以上員工查閱密級檔案,可直接向管理人員辦理查閱手續;
2、公司部門經理以下員工查閱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核準,并辦理查閱手續;
3、查閱檔案時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不得遺失,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摘錄和復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7
第一條 范圍及職責
1、公司的各類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資料、員工工資資料、經營狀況資料、人事檔案資料、宣傳策劃資料及公司各類公文,有參考價值的文件,均列入檔案管理范圍。
2、各部門需存檔的資料:
2.1 財務部:各類財務報表、記帳憑證、帳冊、部門崗位職責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類重要文件及人事、勞資、行政、物資管理資料;
2.3 策劃部:各類營銷活動方案、策劃思路、平面設計廣告、相關媒體資料;
2.4 信息部:部門管理制度、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內部信息管理系統方案、配送中心設計方案等;
2.5 商場
2.6 招商部:
2.7 學校:學校章程及各類學員、教師管理制度等。
3、各部門須設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的齊全完整及秘密檔案的安全性。
4、各部門資料建檔、歸檔,應按資料類別、性質、檔案管理要求分檔歸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隨時抽查。
5、各部門檔案管理員須定期(每月5日前)將部門資料歸檔情況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專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檔歸存情況,制作報表上報主管領導,對于公司各部門重要機密資料,將由人事行政部專人復制、收集后統一管理。
第二條 借閱
1、公司各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需查閱部門檔案資料,可直接由檔案管理員登記、辦理查閱手續。其他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查閱手續。
2、除決策層領導外,公司各級員工需借閱公司檔案、資料,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嚴禁隨意涂改、翻抄、轉借、遺失;如因工作需要摘錄或復制,須報分管領導批準。
4、檔案借閱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檔案。
第三條 銷毀
1、任何部門、個人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若按規定需銷毀文件,凡屬密級的重要資料須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性文件資料,須經部門領導批準。
3、凡經批準銷毀的`檔案資料,銷毀前須由經辦人、監銷人共同對所銷文檔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將登記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歸存;經辦人、監銷人應保證所要求銷毀的文件、資料全部銷毀、無遺失、漏銷。
第四條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本制度的解答權歸人事行政部。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8
總則
(一)為了加強對工程資料的管理,完善和規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及項目部。
一、管理責任部門及相關人員職責
(一)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度的推進以及各部門檔案管理體系的建立、優化與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經理負責。
(二)總經理負責審批《檔案銷毀登記表》、《文件丟失損毀報告表》。
(三)部門經理負責審核本部門《檔案借閱審批表》、《檔案復制登記表》、《檔案查閱登記表》、《檔案銷毀登記表》、《文件丟失損毀報告表》,和明確相關人員負責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檔案資料,對部門資料的完整性負責。
(四)各部門資料員/資料管理員
1、制度在部門的執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門的資料管理系統并運作;
3、負責收集整理本部門形成的本制度歸檔范圍內的文件,正規保管及利用,按期分類整理保存。
二、檔案分類及歸檔范圍、要求
(一)文書檔案
1.1歸檔范圍:
1.1.1、集團資料
各類營業證照(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發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投資協議、國土成交確認函、國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團公司發來的與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各類正式行文
1.1.2、紅頭文件
公司下發和上報的各類正式行文
1.1.3、外來文件
各政府機關部門、協會、學會下發給公司的與工程項目無關的其他行政性質的通知、邀請等文件
1.1.4、會議資料
會議紀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檔
專題會會議講義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協議審核;
訴訟材料
1.1.6、物資采購合同
1.1.7、車輛資料
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機動車輛的基本信息資料、證件、保險單、維修記錄、事故資料
1.2歸檔要求:
1.2.1、集團證照資料:由財務部關注各類營業證照更新時間,保證證照及時更新,做好使用登記以及復制登記。
1.2.2、行政文件:紅頭文件、法律文件及外來相關文件移交行政部;車輛資料直接移交車輛管理員。
1.2.3、客服中心資料:法律文件、與客戶簽訂的協議原件于簽訂后3日內移交檔案室。
(二)人事檔案
2.1、歸檔范圍
2.1.1勞動合同、聘用協議;
2.1.2一般員工轉正、調動、任免、離職、降職文件;
2.1.3職稱評定材料;
2.1.4面試表;
2.1.5勞務合同糾紛及處理材料;
2.1.6員工培訓計劃、總結、方案
2.2、歸檔要求
2.2.1由人事專員保存于部門檔案柜;
(三)建設類檔案
3.1、歸檔范圍(附件:詳細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的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
3.1.2預算、結算文件:
3.1.3項目核準(立項)階段
3.1.4方案審查階段
3.1.5初設審查階段
3.1.6施工許可證階段
3.1.7預售階段
3.1.8竣工驗收備案登記階段
3.1.9產權證辦理階段
3.2、歸檔要求
3.2.1政府有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的批復、批示性文件,由報建人員取得后3日內移交相關的管理人員。
3.2.2工程部檔案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階段,在階段工作完成后及時將資料整理歸類造冊,合理保存。
3.2.3施工圖紙由工程部資料員按組團保存完整,并相應在二次深化圖及其他工程部相關圖紙上加蓋“圖紙確認”章、在技術洽談單、變更備忘錄后附圖(變更圖紙)上加蓋“變更確認”章。
3.2.4招投標文件、合同類檔案傳簽完成后,由經辦人移交負責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
4.1、歸檔范圍
4.1.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
4.1.2、會計賬簿類:
(1)總賬;
(2)現金日記賬,
(3)銀行存款賬、銀行明細賬;
(4)輔助賬簿;
4.1.3財務報告類:
(1)年度決算報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
(2)月度、季度財務報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報表;
(4)審計報告;
(5)驗資報告;
(6)資產評估報告。
4.1.4其他類:
(1)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4.2、歸檔要求
4.2.1會計憑證、賬簿由財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保存于部門檔案柜,財務部相關人員應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當月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會計帳簿的整理和裝訂工作。;
4.2.2財務報告類、其他類會計檔案由財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于資料產生后妥善保管。
(五)實物檔案
5.1、歸檔范圍:
5.1.1、照片、音像類
(1)反映公司工程建設、經營管理等主要職能活動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黨和國家領導人及著名人物參加與集團公司有關的重大公務活動。
(3)公司組織或參與的重大外事活動。
(4)記錄公司重大事件。
(5)與其他檔案有密切聯系(如表彰、總結大會)。
(6)其他具有保存價值。
5.1.2、公司獲得的各種獎狀、獎杯、獎牌、錦旗、榮譽證書、光榮冊等
5.1.3、上級領導、知名人士、有關單位贈送給本單位的題詞、錦旗、牌匾、字畫、工藝品等
5.1.4、公司社會交往中獲贈的重要紀念品、公司組織的各種重大活動中形成的紀念品、其它有保存價值的實物
5.2、歸檔要求:
5.2.1、底片、沖洗的照片、說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數碼影像統一存入人事行政專員電腦專用文件夾。
5.2.2、其他實物檔案由各部門資料員或兼職資料員負責移交人事行政專員。
三、檔案移交、整理、編號
(一)移交
1.1、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在留存蓋章檔案后,在明源上歸檔,并在相應類別的《檔案歸檔登記表》中登記,由移交人確認簽字。
1.2、各部門培訓、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在相關費用報銷時,必須將有歸檔價值的文件資料向人事行政專員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后財務部才給予核報。
(二)整理
鑒定分類→掃描成電子文件→錄入卷內目錄→印臨時檔號→裝訂→對號裝盒→入檔案柜
(三)編號
(公司)簡稱+(業務部門)簡稱-檔案類別代碼(一級+二級)-年度+順序號;
四、檔案的利用
(一)查閱
1.1、查閱的授權范圍
(1)總經理、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有權查閱全部范圍檔案。
(2)部門經理有權查閱本部門產生的所有檔案。
(3)普通員工有權查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檔案。
(4)跨部門檔案查閱需由主管領導批準,并填寫借閱單。
(5)由總經理親自密封的絕密檔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權,均無權查閱該檔案。
1.2、檔案查閱程序要求
(1)權限內的檔案查閱,由查閱人直接在檔案室進行紙質查閱。
(2)權限外的檔案查閱,由人事行政專員收到查閱者完成審批的“檔案查閱審批”流程后,引領查閱者在檔案室查閱相關資料,閱后即時歸還。
(二)借閱
2.1、借閱程序要求
(1)員工憑經審批的《檔案借閱審批表》外借檔案原件資料;
(2)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員收到借閱者完成審批的“檔案借閱審批”流程后,找出檔案原件資料,要求借閱者在《檔案查閱登記表》上簽字,備查。
2.2、檔案的歸還
(1)借出的檔案原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進行整理和跟蹤,督促各使用人及時歸還,歸還時在《檔案借閱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檔案使用人歸還檔案時要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和本來面目且不應無故扣押檔案。
2.3、其他規定
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借出。
(三)檔案復制
申請復制檔案者完成審批流程后,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取檔案原件進行復制提供給查閱者。
五、檔案的保管
(一)檔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根據文件材料的價值,確定其保管期限,分別劃分為永久保存、長期保存兩類。
(二)專項檔案的保管規定
2.1、公司各部門檔案(含會計檔案):應指定專人保管,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存放在專門的檔案柜內。人事行政部每月對各部門自行保管的檔案資料進行檢查。
2.2、電子版檔案的傳遞和保存
(1)原則上除電子設備檔案和財務憑證、報表、帳簿檔案外其他檔案必須同時保存電子版檔案。
(2)人事行政專員制作電子版檔案的目錄,使其與紙質檔案的順序一一對應,并整和在檔案管理軟件系統上便于調用。
(3)每年7月份將上年電子版檔案刻制成光盤,一式兩份。定期檢查、殺菌殺毒。
(三)檔案的正式裝盒、造冊
3.1、裝訂要求:參照統一標準進行。
3.2、裝盒:人事行政專員于每年固定時間進行上年檔案的正式裝盒造冊及調整工作。
(四)檔案的存放
檔案建目后應存放在專用檔案盒內,盒脊和面上應清晰、牢固標明類別、檔號、日期。每一檔案盒內應有卷內目錄(分目錄)及備考表。
裝盒檔案應存放在專用的檔案柜內,按照年度、類別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檔案意外損毀的處理
檔案丟失或發生意外損毀時,檔案管理人員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填寫《文件丟失損毀報告表》,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檔案丟失、或損毀無法進行修補、復原,借用人應請有關部門協助設法重新補制。在進行補救工作的同時,人事行政部經理應組織對事件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檔案的銷毀
(一)目的:判定檔案價值、定期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銷毀。
(二)程序及要求
2.1、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鑒別檔案價值,識別出失去保存價值及保管期屆滿的檔案,并填寫《檔案銷毀登記表》,交部門經理及總經理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予以銷毀。
2.2、正式銷毀前檔案管理人員應再次進行核對;銷毀時應有檔案管理員和監銷人同時在場;銷毀后監銷員在銷毀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3、檔案銷毀情況應做到及時登記。
(三)會計檔案的銷毀
3.1、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室會同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3.2、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至少兩人共同銷毀并簽字確認。
3.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3.5、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七、檔案保密制度
1、嚴禁將密級文件、資料帶回家或帶到公共場所,嚴禁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嚴禁在私人通信、通話中泄露秘密內容;
2、打印密級文件的草稿、校對稿在文件制成后均應銷毀,各部門掌握的文件、資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銷毀;
3、嚴禁打聽和記錄與自己工作無關的秘密,嚴禁向他人傳播自己知曉的秘密內容;
4、嚴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職務之便,將公司的客戶和業務自行經辦或處理;
5、嚴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職務之便將所掌握的業務秘密轉交給其它單位從事與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
6、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財務部資料室、工程部資料室等辦公重地;
7、公司領導或與公司利益密切相關的人員出差的任務、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對模范執行本規定者,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對失密、泄露者,視其情節、后果輕重公司將給予行政、經濟處罰;對因失密、泄密觸犯國家法律者,將報送司法機關對其依法處理。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19
具體描述
為了加強對文秘檔案管理制度,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文秘檔案管理制度的貫徹及在各部門的執行檢查,加強對文秘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實務指導。
制定檔案管理制度的目的以及作用
公司的文秘檔案資料是公司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了加強對文秘檔案管理制度,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
一、文書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一)1 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按年度立卷,本單位內部機構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分別立卷歸檔。
2 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后及時交專(兼)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堅持部門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門均應指定專(兼)職文書人員,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應及時通知檔案室。
2 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兩份打印的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3 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部門收集歸卷。會議文件由會議主辦部門收集歸卷。
a.公司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的相關人員核報差旅費時,必須將會議的主要文件資料向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檔案室簽字認可后財務部門才給予核報差旅費。
b.本公司召開會議,由會議主辦部門指定專人將會議材料、聲像檔案等向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檔案室簽字認可后財務部門才給予報會議費用。
(三)歸檔范圍
1 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2 上級機關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材料。
3 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4 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
5 本公司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
6 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7 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8 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超期檔案的銷毀
1.對超過保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鑒定,報分管副總批準后,按規定銷毀。
2.經批準銷毀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毀,以免誤毀。
3.銷毀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并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毀的文件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文件銷毀后,監銷人應在銷毀注冊上簽字。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0
為規范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公司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
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即公司文件、文書檔案由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只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沒有存檔意義的文件、文書可由承辦單位保管。
第二條 檔案作為公司發展的見證,是在創辦、規劃、開發、經營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并作為歷史記錄保存,以備查考的文字、圖表、聲像等載體的材料,建立檔案管理具有重要性。
第三條 公司檔案室的檔案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管理公司的文書、文件(部分)檔案,其任務是:
1、搜集、整理、立卷、鑒定、保管公司的文書檔案。
2、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進行檔案統計。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必須做好有關開發經營管理等業務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時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歸檔。
歸檔的文書包括:
1、政府行政單位發送給公司的文件、批文、技術、審核資料。
2、企業來往文件、協議、報告和會談紀要文件材料。
3、公司主持召開的各種專業會議形成的領導講話、文件和會議總結紀要。
4、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經驗材料。
5、公司各部門的與有關單位的來往信件、各種協議書、合同等。
6、公司會議原始記錄、紀要和決定(包括發布的通知、通報、機構調整、任免、獎懲以及全公司的規章制度)。
7、公司制定的計劃書、統計、預決算書、工作總結。
第五條 歸檔要求
a)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和歸檔要求特征及文件內容進行歸檔。
b)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或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
c)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要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檔案資料應明確長、中、短保管期限,銷毀檔案資料要按保密程序辦理,嚴格執行報批后,方可銷毀資料。
d)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備查。
e)全部案卷組成后,要對檔案做統一排列并編寫檔號,然后逐卷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第六條 檔案借閱
a)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調閱檔案只限在檔案室查閱,不能帶出。必須帶出檔案室查閱的,要經過部門經理核對,公司領導批準。
b)借閱時間一般檔案最長不超過10天,保密級檔案最長不超過一周。
c)借檔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污損所借的檔案,不得在文件上圈點、畫線和涂改,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檔案。
d)借檔人確因工作原因需要復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須經部門主管批準。
第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對各部門移交的檔案材料應及時記錄整理,進行分類、編目,并做好檔案的檢查和保管工作,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謹防檔案散失、泄密,做好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 員工借閱文件資料時,應簽名登記,必要時應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時不得涂改,損毀檔案,并按時在借閱期限內歸還。
第十條 財務憑證檔案由財務部門按崗位分工及憑證種類進行歸檔管理。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檔案室制定。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1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致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范圍。
2、凡屬歸檔范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于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保存復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后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稅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保存原件;屬于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屬于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復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保存原件。
7、在歸檔范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后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復印或復制,歸檔范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柜,并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毀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準后銷毀。銷毀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 檔案借閱制度
1、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借閱。
2、借閱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準。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3、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單位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借閱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復印、不得拆封、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并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閱,必須借閱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盡量留復印件,其余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保存。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2
第一條檔案的定義與范圍
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在從事業務、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帳冊、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二條檔案管理的原則
檔案管理分為統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結合。即公司檔案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除已移交總經理辦公室的檔案外,其它檔案文件由部門自行保管,以便于及時利用,維護檔案文件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條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檔案的主管部門,設專門的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檔案,做好登記、歸類、保管、索引、提供利用,并負責對各部門資料管理員進行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設有資料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資料管理,并接受公司檔案管理員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歸檔的范圍
1.公司證照及企業設立和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企業的章程及投資各方簽訂的合資、合作合同);
2.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
3.公司會議記錄、紀要和決定(包括發布的通知、通報、機構調整、任免、獎懲以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4.公司制訂的計劃、統計、預決算、工作總結;
5.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招投標文件等;
6.公司的各類申請、請求與相關部門的批復;
7.財務、會計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歷年來的憑證、賬本等;
8.公司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公司各項目的技術圖紙等資料;
10.反映公司歷史沿革及公司重大活動的電子版照片及音像資料;
11.其它對公司具有利用價值和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含各類載體,如電子文本等);
12.公司歷年獲獎資料。
第五條歸檔要求
整理辦法:分為文書檔案和工程項目檔案(竣工工程檔案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1.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結合歸檔要求和文件內容進行歸檔。
2.在一個卷內(檔案袋、盒)的文件資料要有清晰的《卷內文件目錄》,并且按項目、內容或文件形成時間,系統的排列。
3.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要確定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十年以上)、短期(十年以下)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
(1)對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
(2)對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為長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4.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備考表》。
5.全部案卷組成后,要對案卷作統一排列并編寫檔案號,然后逐卷登記,填寫《案卷總目錄》。
第六條過程管理
屬于公司保管的檔案文件:各部門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每月初或事件結束后將上月需歸檔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總經理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七條檔案銷毀規定
公司檔案文件銷毀:檔案在超出規定保存期限一年后,可由公司檔案管理員和資料所屬部門資料員整理出庫進行銷毀。銷毀檔案時必須慎重從事。銷毀前由公司檔案管理員和資料所屬部門資料員一起將需要銷毀的資料列出銷毀清單,由資料所屬部門資料員填寫《文件資料銷毀清單》進行申請,報銷毀資料所屬部門的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審批,最后經總經理同意后,兩人以上執行銷毀程序,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字確認,公司檔案管理員全程監督。銷毀檔案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銷毀清單由公司檔案員留存,以便備查。
部門檔案文件銷毀:部門形成的文件資料無利用價值時,可由本部門資料員填寫《文件資料銷毀清單》。提出銷毀申請,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兩人以上執行銷毀程序并簽字確認。銷毀清單由本部門資料員留存,以便備查。
第八條檔案借閱
1.因工作需要借閱存在總經理辦公室的公司檔案的,應事先填寫檔案借閱單,逐級審批,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借閱。
2.員工不得攜帶公司原件材料外出,確因工作需要外帶時,需在填寫檔案借閱單時注明外帶原因,待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帶,用畢歸還。
3.借閱檔案者必須對所借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4.部門檔案借閱由資料員填寫《文件資料發放、借用記錄表》做好記錄,借閱人簽字確認,并按時歸還。
5.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司資料復印件。公司檔案管理員或總經理辦公室秘書需要在文件資料復印件上加注“僅供…使用”的用途說明。
第九條檔案備份規定
公司所有有價值的文件、報表、業務資料等檔案,須存有電子掃描文檔,無法電子掃描文檔的,必須做好備份。
第十條檔案保管
1.公司檔案員在接收文件資料存檔時,必須認真驗收,填寫《文件資料移交登記表》,送檔人和接檔人均須簽字確認,完成檔案交接手續。
2.對于已存放膠片、照片、磁帶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膠片頁夾和影集等,按編號順序排列在資料柜內。
3.檔案管理員要定期對庫存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庫存檔案如移交、作廢和遺失時,須注明原因,保存依據。
第十一條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所有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違者依據公司“獎懲條例”嚴肅處理。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3
為明確管理責任,規范管理行為,確保各類檔案資料及時歸檔、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原則
公司檔案實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與部分專用性檔案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
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專門的檔案室并配備專人管理檔案,各部門明確由專人兼管檔案工作。
三、檔案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管檔案、建設檔案管理系統。
(二)財務部自行做好日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綜合管理部給予配合。
(三)其他部門由部門檔案專人對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分類、鑒定、保管各類檔案,做到收集齊全、整理科學、鑒定正確和保證質量,并按時接收和移交檔案;
(二)凡本公司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制度辦事。
五、歸檔公司檔案室資料
(一)上級機關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
(三)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
(五)本公司制訂的計劃、方案、統計、財務、工作總結;
(六)綜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種證照及所獲各種榮譽、獎勵資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價值的電子文本、圖片、音像、影像資料;
(十一)會計憑證,會計活動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六、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承辦部門或主辦人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管理員歸卷。
(二)凡是直接記述和反映公司、部門活動的,具有現實的和長遠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文字、電子文件、圖樣、照片、實物等),均須歸檔保存。
(三)管理性檔案在分類立卷時應做到:分年度、分類別、分級別。黨政文件要分別組卷,密級文件要單獨立卷。組卷時按內部特征為主的六個特征進行組卷,盡量把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開組卷。
(四)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系,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五)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檢查。
(六)各部門在次年三月向檔案部門移交管理性檔案,需付卷內目錄,移交目錄一式二份,交接雙方清點核對,并履行簽字手續。
七、檔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門)管理的檔案應有專柜保存,確保完好不丟失。
(二)做好電子檔案、底片、錄音錄像帶等特殊載體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檔案工作人員應確保檔案的質量,對破損和變質檔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補和復制。
(四)公司綜合管理部不定期檢查各檔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復制。
八、檔案的借閱
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填寫查借閱檔案登記表,如期歸還,歸還時驗收注銷。凡利用者都應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查閱機密以上級檔案,需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準,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應當天歸還。
(一)檔案借閱限一周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延期的,須辦理續借手續;
(二)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三)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泄密,須立即追究當事者責任;
(四)調走、辭退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文件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原則上不對外借閱檔案,外單位需查閱檔案資料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借閱。
(六)歸還檔案時應保證檔案材料的'清潔、完整、安全,不得丟失、隨意折疊、拆散、剪裁或擅自銷毀,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涂寫。
(七)傳真件需存檔時,應將復印件連同原件一起存檔,以防原件字跡消失。
(八)未經公司董事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公開檔案。
九、檔案室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凡使用保密檔案資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三)凡借閱“絕密”“機密”級檔案資料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出。
(四)外單位查閱、借閱密級檔案,須經綜合管理部主管領導審批,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提供。
(五)秘密檔案不得私自存放,贈送并轉借他人,個人外出攜帶機密級以上檔案應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開場所談論保密檔案內容,不得將保密檔案帶出室外和借給他人。
十、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鑒定檔案保存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及銷毀檔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公司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原則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職能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經營活動,具有較長時間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長期保存,其期限為16―50年;
(三)對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短期保存,其期限為15年以內。
(四)檔案的鑒定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門指定檔案管理人員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合作完成,并采取對每份檔案直接鑒定的辦法。鑒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修改、補充。
(五)經過一定時間后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或者原有情況已發生完全改變,其檔案失去保存意義的,經檔案人員或原經辦人員提出,本公司綜合管理部和部門審查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六)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人員必須列出清單,銷毀檔案的批準人、監銷人都要在銷毀檔案清冊上簽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下統稱機關)檔案工作,推進機關檔案科學、規范管理,豐富國家檔案資源,為各項工作提供有效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機關檔案,是指機關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查考、利用和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各種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機關檔案工作是檔案工作開展的基礎,是國家檔案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機關檔案工作是機關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科學決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條件,是保護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維護機關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四條機關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度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檢查職責時,以進入相關場所檢查,詢問有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檔案資料等方式開展。
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應當根據本專業的管理體制,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對本系統和直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進行監督、指導時,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
第五條機關的全部檔案應當集中、統一管理。
機關檔案管理應當維護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檢索、利用和開發。
第六條機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檔案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和考核體系,與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檔案工作所需的基礎設施配備和維護經費,檔案日常管理工作經費,檔案信息化建設經費,檔案宣傳、培訓等其他經費應當列入機關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機關應當建立由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或承擔該職能的其他綜合辦事機構,下同)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本機關、本系統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
第八條機關應當按規定設立檔案工作機構。不具備檔案工作機構設立條件的機關,應當指定檔案工作負責部門。檔案工作負責部門的名稱應當反映檔案工作屬性。
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辦公地點相對集中且條件成熟的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多個機關可以成立聯合檔案工作機構,對相應機關的檔案進行集中管理。
第九條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或檔案工作負責部門(以下簡稱機關檔案部門)應當配備與工作量相匹配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機關檔案業務工作。機關文書或業務部門應當指定人員,承擔相應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機關應當建立以機關檔案部門為中心,由相關人員組成的機關檔案工作網絡。
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可以綜合考慮工作量等情況,配備適當數量的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并將規范本單位、本系統檔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檔案工作發展規劃或計劃;
(三)對機關各種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負責管理機關的全部檔案并提供利用,協助做好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并統籌機關及所屬機構檔案信息一體化工作,推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文件、電子檔案規范管理;
(六)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年度報告制度,定期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負責組織檔案業務交流和檔案工作人員培訓,開展檔案宣傳、教育活動;
(八)對檔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表彰獎勵建議;對違反檔案管理要求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一條機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輔助實現檔案工作基本任務的,應當嚴格限定社會化服務范圍,嚴格審核服務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業務資質,并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
機關檔案業務社會化服務限于檔案整理、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紙質檔案數字復制件全文識別、電子檔案管理技術支持等輔助性工作。社會化服務應當符合《檔案服務外包工作規范》(DA/T68)規定。
第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為機關正式在編人員,且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熟悉機關工作,具備檔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關知識背景,并定期參加業務培訓。
不具備前述知識背景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三條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或退休的,應當在離崗前辦好交接手續。涉密檔案工作人員的調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章基礎設施
第十四條機關應當分別設置檔案辦公用房、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和檔案庫房,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
檔案庫房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別設置,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區設置。
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設置庫房以外其他檔案用房時,可以按照辦公、整理、閱覽等基本功能分區設置。
第十五條檔案辦公用房面積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執行。
閱覽用房面積應當滿足不同類型檔案閱覽需求,適應涉密檔案與非涉密檔案分區閱覽的需要。
檔案庫房面積應當滿足機關檔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積按(檔案存量年增長量×存放年限)×60m/萬卷(或10萬件)測算。檔案數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檔案庫房面積按15m測算。
整理用房、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用房面積應當滿足業務開展需要。
第十六條檔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區。
檔案辦公用房選址應當便于檔案庫房管理。檔案庫房選址應當防潮、防火、避免陽光直射,利于檔案保護。
檔案庫房不應設置在地下或頂層,地處濕潤地區的還不宜設置在首層。檔案庫房不得毗鄰水房、衛生間、食堂(廚房)、變配電室、車庫等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條檔案辦公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規定,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
檔案庫房內不得設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設施,不應設置除消防以外的給水點,其他給水排水管道不應穿越庫房。檔案庫房的裝具布置、門窗設置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
第十八條檔案庫房應當根據需要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密閉五節柜、密集架、光盤柜、底圖柜等檔案裝具,不得采用木質柜、玻璃門柜等裝具。檔案整理臺、檔案梯、移動置物架、檔案盒、裝訂用品等配備應當滿足工作需要。
檔案庫房配備的檔案裝具應當與檔案庫房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相匹配。庫房采用密集架的,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小于8kN/m或按檔案裝載情況相應增加。
第十九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溫濕度監測調控系統,安裝漏水報警設備。檔案庫房不得使用電阻絲加熱、電熱油汀及以水、汽為熱媒的采暖系統。
保存重要檔案或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恒溫恒濕設備,必要時可配備通風換氣、空氣凈化設備。
第二十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消防系統。根據檔案重要程度和載體類型的不同,可以選擇采用潔凈氣體、惰性氣體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檔案庫房應當安裝甲級防火門,配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
第二十一條檔案庫房應當安裝全封閉防盜門窗、遮光阻燃窗簾、防護欄等防護設施,可以選擇設置智能門禁識別、紅外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電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統。整理用房、閱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應當設置視頻監控設備。
第二十二條機關應當按照檔案信息化要求,建設或配備能夠滿足庫房現代化管理、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需求的基礎設施設備。智能庫房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漏水監測、消防報警、安全防范、視頻監控等系統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本規定第五章要求。
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配備基礎設施設備的,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三條機關檔案包括:
(一)文書、科技(科研、基建、設備)、人事、會計檔案;
(二)機關履行行業特有職責形成的專業檔案;
(三)照片、錄音、錄像等音像檔案;
(四)業務數據、公務電子郵件、網頁信息、社交媒體檔案;
(五)印章、題詞、獎牌、獎章、證書、公務禮品等實物檔案;
(六)其他檔案。
前款(一)(二)(三)項包含傳統載體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機關全部檔案構成一個全宗。機關隸屬關系、名稱發生變化但工作性質和主要業務范圍未變化的,維持原全宗不變。
機關應當建立并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應當包含全宗背景、檔案狀況、工作制度、管理記錄等內容,編制要求按照《全宗卷規范》(DA/T12)執行。
第二十五條機關檔案管理應當做到收集齊全完整,整理規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鑒定準確及時,利用簡捷方便,開發實用有效。
涉及國家秘密檔案的管理應當符合保密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二節形成與收集
第二十六條機關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形成歸檔文件材料。機關辦公自動化和其他業務系統應當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歸檔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形成時,應當采用耐久、可靠、滿足長期保存需求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方式。
歸檔文件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系統,文件材料組件齊全、內容完整。
第二十七條機關文書或業務部門應當及時收集形成的歸檔文件材料,交本部門指定人員保管。下列文件材料應當納入收集范圍。
機關在日常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歸檔文件材料;機關設立臨時機構處理專項工作、處置突發事件、舉辦重要活動等形成的歸檔文件材料;機關承擔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課題等形成的歸檔文件材料;機關所屬機構撤銷形成的歸檔文件材料;機關向社會和個人征集的、與機關有關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八條機關應當編制本單位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施行。機關內部機構或工作職能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經重新審查同意后施行。
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應當全面、系統反映機關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人事、會計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從其專門規定。
機關所屬機構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報機關審查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九條文書檔案的收集范圍按照《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制定執行。
會計、科研、基建檔案收集范圍應當分別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科學技術研究課題檔案管理規范》(DA/T2)、《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DA/T28)及《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照片檔案的收集范圍應當符合《照片檔案管理規范》(GB/T11821)和《數碼照片歸檔與管理規范》(DA/T50)規定。
其他門類檔案收集范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電子文件應當連同元數據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數據應當符合《數字檔案室建設指南》、《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18894)、《文書類電子文件元數據方案》(DA/T46)、《照片類電子檔案元數據方案》(DA/T54)、《錄音錄像類電子檔案元數據方案》(DA/T63)等規定。
第三節整理與歸檔
第三十一條機關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三條制定統一的檔案分類方案。不同門類、載體或形式的檔案的分類方法應當協調呼應,便于檔案的統一管理和利用。分類方案一經確定,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動。
機關檔案分類方案一般采用年度、機構(問題)、保管期限等分類項進行復式分類,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機關檔案整理應當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分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逐步推進卷件融合管理。
文書檔案、照片檔案、錄音檔案、錄像檔案、實物檔案一般以件(張)等為單位進行整理。科技檔案、人事檔案、會計檔案一般以卷為單位進行整理。其他門類檔案根據需要以卷或件為單位進行整理。整理方法分別按照相應要求執行。
第三十三條機關檔案應當逐卷或逐件編制檔號。檔號應當指代單一,體現檔案來源、檔案門類、整理分類體系和排列順序等檔案基本屬性。檔號結構應當符合《檔號編制規則》(DA/T13)、《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和《數字檔案室建設指南》要求,不同載體或形式的檔號編制方法應當協調呼應。
機關檔案門類宜按照文書(WS)、科技(KJ)、人事(RS)、會計(KU)、專業(ZY)、照片(ZP)、錄音(LY)、錄像(LX)、業務數據(SJ)、公務電子郵件(YJ)、網頁信息(WY)、社交媒體(MT)、實物檔案(SW)設置一級門類代碼,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設備(KJ·SB)設置科技檔案二級門類代碼。專業檔案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二級門類代碼。
第三十四條機關檔案應當編制檢索工具,滿足手工檢索和計算機檢索需要。
機關檔案應當按照《檔案著錄規則》(DA/T18)進行著錄。傳統載體照片、錄音、錄像檔案和實物檔案應當詳細著錄背景、人物、來源等信息。檔案著錄應當與目錄編制、元數據收集等工作和要求協調對應。
第三十五條機關檔案經文書或業務部門整理完畢后,應當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機關檔案部門歸檔;采用辦公自動化或其他業務系統的,應當隨辦隨歸。歸檔時間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歸檔時交接雙方根據歸檔目錄清點核對,并履行交接手續。機關檔案實現隨辦隨歸的,還應當按規定履行登記手續,記錄電子文件歸檔過程元數據。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將應歸檔文件材料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三十六條歸檔文件材料應當為原件。電子文件需要轉換為紙質文件歸檔的,若電子文件已經具備電子簽名、電子印章,且電子印章按照規定轉換為印章圖形的,紙質文件不需再行實體簽名、實體蓋章。
滿足本規定第五章規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其他重要價值的電子文件,以及無法轉換為紙質文件或縮微膠片的電子文件可以僅以電子形式進行歸檔。
第四節保管與保護
第三十七條機關應當根據檔案載體的不同要求對檔案進行存儲和保管。檔案存儲和保管應當確保實體安全和信息安全。
機關應當制定檔案管理并定期組織演練,以應對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檔案管理應急預案應當納入機關總體應急預案。
第三十八條機關應當做好檔案防火、防盜、防紫外線、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污染等防護工作。庫房溫濕度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
檔案庫房不得存放與檔案保管、保護無關的物品。
第三十九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監測和記錄庫房溫濕度,根據需要采取措施調節;定期檢查維護檔案庫房設施設備,確保正常運轉;定期清掃除塵,保持庫房清潔;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蟲霉等。
第四十條機關檔案部門應當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數量進行清點、對保管狀況進行檢查,定期對電子檔案的保管情況、讀取狀況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及時處理,并建立檢查和處理情況臺賬。
第四十一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對受損、易損檔案進行修復、復制或作其他技術處理。檔案修復應當保持檔案內容的完整,盡量維持檔案的原貌。檔案修復前應當做好登記和檢查工作,必要時進行復制備份,做出修復說明。
第四十二條機關應當為檔案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避免檔案管理過程中有毒有害物質損害健康。
第五節鑒定與銷毀
第四十三條機關應當定期對已達到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處置。鑒定工作應當在檔案工作協調機制下進行,由辦公廳(室)負責人主持,檔案部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有關人員組成鑒定小組共同開展,必要時可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
鑒定結束后,應當形成鑒定。對仍需繼續保存的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并做出標注;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按規定予以銷毀。
第四十四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機關檔案部門編制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檔案的檔號、文號、責任者、題名、形成時間、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時間和銷毀時間等內容,按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報請審核批準;
(二)機關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負責人、檔案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檔案部門經辦人、相關業務部門經辦人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機關檔案部門組織檔案銷毀工作,并與相關業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銷毀清冊應當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條檔案銷毀應當在指定場所進行。
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需要銷毀的,除在指定場所銷毀離線存儲介質外,還應當確保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從系統中徹底刪除。銷毀時應當留存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元數據,并在管理過程元數據、審計日志中自動記錄銷毀活動。
涉密檔案的銷毀應當符合《國家秘密載體銷毀管理規定》。
第六節利用與開發
第四十六條機關應當積極開展檔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檔案利用制度,根據檔案的密級、內容和利用方式,規定不同的利用權限、范圍和審批手續。機關保管的檔案對外提供利用的,需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
利用檔案應當履行查閱手續,進行檔案查閱登記和利用效果反饋記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對利用活動及時跟蹤和監督。
第四十七條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文件資料。
第四十八條機關應當積極推進檔案信息開發工作,采取編制全宗介紹、組織沿革、大事記、基礎數字匯編、專題文件匯集,以及舉辦陳列展覽、拍攝專題片等多種形式,發揮檔案價值。
全宗介紹、組織沿革等應當納入全宗卷管理。
第四十九條機關應當積極采用數據分析、文本挖掘等新方法,擴展檔案開發的力度和深度。
第七節統計與移交
第五十條機關應當建立完善統計工作,對所保管檔案情況、檔案年度出入庫情況、檔案設施設備情況、檔案利用情況、檔案移交進館情況、檔案鑒定銷毀情況、檔案信息化情況、檔案工作人員情況、檔案業務社會化服務等情況定期統計并建立完備的臺賬。
統計結果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支持以可視化方式顯示,便于統計分析。
第五十一條機關應當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年報,匯總分析當年檔案工作情況形成年度報告,報送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上級檔案部門。
機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變化情況的分析,為決策提供參考。
第五十二條機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移交檔案時,應當同時移交檢索工具、編研成果。傳統載體檔案的數字復制件應當與檔案原件一并移交。
機關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移交檔案的密級變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劃控與開放意見。
第五十三條電子檔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內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也可按本規定第五十二條與相應的紙質文件或縮微膠片同步移交。
電子檔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線移交或離線移交。在線移交應當通過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電子檔案接收系統和專用網絡,不得通過未設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聯網移交。
電子檔案移交后,機關繼續留存的,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第五十四條機關撤銷或合并的,檔案移交按照下列辦法進行。
(一)撤銷機關的檔案,應當由有關主管機關代管或按照規定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二)撤銷機關的業務分別劃歸幾個機關的,其檔案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個機關代管或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三)一個機關并入另一個機關或幾個機關合并為一個新的機關,其檔案應當移交給合并后的機關代管或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四)機關所屬機構撤銷的,其檔案由主管機關代管,屬于國家綜合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可按照規定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第五章信息化建設
第五十五條機關應當加強檔案信息化工作,將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納入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總體規劃。
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應當與機關信息化建設、檔案館信息化建設協調配合,實現系統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共用。
第五十六條機關應當開展數字檔案室建設,統籌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工作。數字檔案室建設按照《數字檔案室建設指南》執行。
第五十七條機關應當建立檔案數字化常態機制,有序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
檔案數字化應當符合真實性管理要求,數字化過程的元數據應當收集齊全,數字復制件應當保持原貌并納入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統一管理。
第五十八條紙質檔案數字化按照《紙質檔案數字化規范》(DA/T31)執行,錄音錄像檔案數字化按照《錄音錄像檔案數字化規范》(DA/T62)執行。其他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應當積極實施紙質檔案數字復制件的全文識別,將現有圖像數據轉化為文本信息,便于檢索和開發利用。
第五十九條機關應當開展室藏傳統載體檔案目錄數據庫建設,數據庫質量符合《檔案著錄規則》(DA/T18)等標準規范要求。
各門類傳統載體檔案目錄數據應當與相應數字化元數據、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相應元數據庫融合管理。
第六十條機關應當建立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按照《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18894)確定的職責與分工開展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條機關配備的網絡基礎設施、系統硬件、基礎軟件、安全保障系統、終端及輔助設備應當滿足檔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適當冗余、方便擴展。
機關檔案部門應當配置獨立的專業服務器和專用存儲設備。服務器和存儲設備應當滿足高效、可用、可擴展等要求。
機關在電子政務云或自建私有云上建設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的,其計算資源、存儲資源和安全防范等應當滿足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電子政務云之外的其他公有云存儲管理電子文件、電子檔案。
第六十二條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其他業務系統應當嵌入電子文件分類方案、歸檔范圍與保管期限表和整理要求,在電子文件形成時自動或半自動開展鑒定、整理工作,實施預歸檔。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應當功能完善、適度前瞻,滿足電子檔案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基本功能和可選功能應當參照《數字檔案室建設指南》、《數字檔案室建設評價辦法》、《電子文件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的相關要求執行。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等級保護不得低于二級標準,分級保護等級應當與電子檔案最高密級相適應。使用電子政務云服務的,應當與電子政務云管理機構明確安全管理責任。
第六十三條電子檔案的文件格式和質量應當符合標準要求,元數據應當齊全完整,滿足長期保存和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進館要求。
第六十四條機關應當為電子檔案安全存儲配置在線存儲系統。在線存儲系統應當實施容錯技術方案,定期掃描、診斷存儲設備。
第六十五條機關應當制定電子檔案備份方案和策略,采用磁帶、一次性刻錄光盤、硬磁盤等離線存儲介質對電子檔案實行離線備份。具備條件的,應當對電子檔案進行近線備份和容災備份。
機關應當根據需要制定電子檔案轉換與遷移方案和策略,轉換與遷移活動應當記入電子檔案管理過程元數據。
第六十六條機關應當統籌開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嚴防信息篡改、丟失、外泄。涉密檔案進行數字化、涉密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或由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一)檔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檔案保管、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檔案利用、開發取得突出效果的;
(四)檔案學理論研究、檔案科研做出重要貢獻的;
(五)同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六)從事專(兼)職檔案工作滿15年的。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機關未統一管理機關檔案或未按規定形成、收集檔案的;
(二)機關未按規定設置檔案工作機構或未指定檔案工作負責部門,未按要求配備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的;
(三)將機關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據為己有,拒絕移交機關檔案部門的;
(四)檔案管理不符合檔案安全保護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界定的社會團體可參照執行。
第七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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