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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項目的安全,順利的施實,保證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司的財產。
二、范圍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與施工現場密切相關的電、安裝、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等內容。
三、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并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并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 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并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采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后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后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所用材料要平穩堆放,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擲物件。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五、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后現場清理干凈。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后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6、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1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安全資質審查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安全資質:包括施工企業資質、特種設備資質、特殊工種人員資質、安全管理人員資質。
4 管理內容和方法
4.1管理內容 總 則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 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 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建設工期管理
5.1 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投資控制管理
6.1 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 [2008] 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09]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 附 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和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按照防火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防火職責。
(二)特殊重點位置管理制度
在現場材料倉庫、木工棚、機修房、電焊間、油漆間、職工宿舍、食堂間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操作規程和消防知識以及配備專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訓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消防意識的培訓,培訓要有培訓記錄。
(四)建立消防檢查記錄制度
消防領導小組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消防檢查或抽查,并做記錄評分,該評比將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五)動火審批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動火前要有安全負責人、要經常監視、要及時撲救、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審批制度
各參建單位需要用火用電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儲等危險用品時,需經指揮部備案、報業主審查、批準后才可進行。
(七)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制度
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在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并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八)火災應急撲救制度
各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的火災應急機制,和一直義務消防隊伍,要經常性的進行消防演練,保證火災發生時第一時間將火撲滅。
獎懲規定
第一條 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中有下列情節的根據具體情況處以一定罰款。
1、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500-1000元/次,沒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沒有安全生產培訓及記錄的;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沒有安全應急制度的;沒有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配備安全員的;監理單位對以上情況視而不見的。
2、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300-800元/次,監理不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施工單位整改之后繼續出現相同安全問題的;
第二條 在管理處組織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若發現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沒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以及本管理制度執行的;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將口頭警告,若不及時停止或整改,則按照下述規定對單位或個人酌情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1、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腳作業者;三是穿不適合本工種作業的衣服、裙子及長發不束者;四是亂拋亂擲者。
2、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現場者;二是私自亂接亂拉電線者;三是亂拆亂取腳手架及支撐者;四是在木工棚或倉庫、油庫吸煙者;五是電工接線不加絕緣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設備、電器、開關、線路,機具不接地,不加漏電保護器,無安全防護裝置。
3、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100-200元/次。一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者;二是隨地大小便及嚴重影響清潔衛生者;三是個班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場清者;四是高空、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者;五是任意從腳手架外桿爬上爬下及亂坐腳手架上。
4、有意損壞安全設施、滅火器材、安全標語等安全設施者按照物品原價加倍進行賠償,并處罰金100元/次。現場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處以50-100元罰款。
7、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沒有欄桿圍護,沒有安全網封閉;預留洞口、坑井等,沒有用欄桿圍護;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沒有搭設防護棚。
8、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9、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設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設及邊坡支護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裝及操作不按照要求的;。
第三條 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定的制定、執行及安全內業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榮譽稱號、物質獎勵。
1、發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ū苊庵卮笫鹿史⑸和經濟損失的。
2、發生事故后積極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5
今年入夏以來,多數地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普遍實施夜間施工。自7月份起,因夜間施工組織不當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呈多發態勢,為進一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夜間施工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基本原則
(一)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宜安排夜間施工,杜絕為趕工而盲目安排夜間施工;嚴禁極端惡劣天氣情況下進行夜間施工。
(二)因施工進度、質量控制等必須連續作業、無法避免夜間施工的,應采取必要的質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三)項目建設單位應制定落實夜間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因夜間施工組織不當導致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向施工和監理單位問責,同時還應向建設單位問責,從嚴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二、實行夜間施工報備制度
施工單位須提前向監理單位申請夜間施工報備,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不得安排夜間施工。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實施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制定夜間施工專項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向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報批,同時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施工單位須認真做好夜間施工交接班工作,切實保障施工組織及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到位。嚴禁安排體弱、帶病、疲勞以及其他不適合夜間作業的.人員進行夜間施工。
四、嚴格夜間值班與巡查制度。
夜間施工中,施工單位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值班帶班制度,質量安全主管人員與值班電工應加大夜間巡查力度,夜間當班的質量員、安全員、監理員必須自始至終在崗。
五、嚴格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
對隱蔽工程進行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須加強自檢,并按規定提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驗收,否則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保證夜間施工期間用電安全。
夜間施工時,應保證施工場地照明充足,施工用電設備有專人看護,必要時應配備發電機,以備急用。
七、加強夜間施工安全防護。
臨空、臨邊和臨水作業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和防護網,涉及夜間施工的,各工序或作業區的結合部位要有明顯的發光標志,并安排專人值守,夜間施工人員需穿戴反光工作服;施工便道轉彎處、基坑、溝槽四周須設置施工圍擋,懸掛紅色警示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夜間施工的安全監管,完善制度措施,督促項目從業單位切實落實夜間施工條件和質量安全保障措施,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等級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下半年交通建設生產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好轉。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暫時先按各分部現時規定,特殊工種由主管另定。打卡次數:一日4次,即早上上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公司規定上下班到崗時間和離崗時間;缺勤規定: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含)以內扣款10元,11分鐘至30分鐘(含)扣款5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曠工計。
違規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的,委托人和代打卡人每次罰款200元,超過三次違規的扣除罰款外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并且沒有任何補償。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
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
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五、加班及倒休申報規定
加班:員工在休息日的`加班,按1:1的比例由公司安排補休。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需注明加班事由,經部門經理/主管同意、簽字批準后生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保管。
倒休: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由部門主管批示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交主管/經理簽批。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保管。
部門考勤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次月3日內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當月加班/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沒有任何補償。
六、請假制度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請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七、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2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關系并且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八、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執行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處以違章者相同的扣款。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7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學校建設項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維護校園的整潔和安全,創建文明工地。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及我校各項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具體要求
(一)施工單位需完善技術和操作管理規程,確保道路暢通、安全和水電管線及設施的完好。
(二)在距學生區、家屬區較近的地點施工,應盡量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學生及教職工生活的影響。
(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校園環境、綠化等的不良影響。
(四)嚴禁在主要干道上攪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時間內確有需要,須報請建設單位批準,并做到及時清理,不留痕跡。
(五)施工中產生的泥漿和其他渾濁廢棄物,未經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產生各類垃圾,應堆置在規定地點,不得隨意傾倒。
(七)不得隨意拋擲建筑材料、殘土、舊料和其他雜物。
(八)運輸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車輛,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運輸物飛揚、灑落或者流溢,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在校園內車輛要低速行駛,車輛進出校園應避開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為統一施工標牌的設置,施工標牌的設置要求如下:
1、工程項目的'主要入口應當設置施工標牌;
2、須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地范圍、建筑面積、工程結構、層數及開、竣工日期;
3、須標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名稱及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姓名;
4、工地總平面圖;
5、安全生產記錄等方面的統計;
6、若布置標語,應提前報請建設單位批準。
(十)施工現場應設穩固、整潔的圍欄或圍墻進行封閉施工,不得在工地圍欄或圍墻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現場材料應按類別、型號堆放整齊,并有明顯的標記,砂石堆應有圍護,不得隨意堆放。
(十二)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無大面積積水。
(十三)職工生活區應整潔、干凈,職工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照明和衛生條件。職工食堂衛生要有專人負責,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隨意亂倒,不準隨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員,嚴禁在周圍吸煙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單位應對工人進行文明素質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和服飾,尤其在學生區施工的人員,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沖突,不得對學生起哄,不得裸露身體,對待學生要求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十六)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晚上十點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離開宿舍,不準在學校閑逛等。
(十七)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單位將責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設單位將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業作為下一次工程招標優選隊伍的條件之一。
建設單位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8
為更好的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質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電管理辦法,請分包單位予以重視并遵守:
〈一〉指定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關系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設單位協助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關于施工用電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單位負責所承包范圍內施工用電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單位嚴格按《施工用電管理規范》(見附件)進行操作。
3、在施工過程中,指定分包單位所產生的用電費用未及時按月度繳納至總包單位,即逾期(一個繳納周期)不繳納,建設單位將書面通知,若在規定日期內還未繳納的,建設單位將按所產生費用的兩倍予以從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用電管理責任均由指定分包單位負責,同時積極配合服從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用電管理,否則所產生的一切損失概由指定分包單位承擔。
5、在建設單位代表、現場監理、總包單位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為,口頭提出限期整改無效的,處以罰款500--1000元/次;書面提出限期整改無效的,處以罰款1000--5000元/次,此罰款直接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二〉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的關系
1、總包單位必須無條件提供指定分包單位的施工用電,且便于指定分包單位的搭接,并負全面管理責任。
2、指定包單位在搭接用電時,必須與總包單位密切銜接,按總包單位要求進行
搭接,積極配合總包單位的日常管理,并對施工過程中的用電事務負責。
3、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簽字確認,所產生的用電費用
以現金方式每月繳納至總包施工單位。單價按甲方收取總包單位單價的1.1倍計取。在工程月度,應積極配合抄表及交納費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指定分包單位承擔。
4、在工程竣工后,應主動與總包單位相關人員聯系,將表抄好,確定計量,核實費用,及時繳納于總包單位。如果指定分包單位在工程竣工后,未進行抄表核價,擅自拆離現場,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代表將共同確定用電總量,并進行書面催繳,在催繳時間內還未履行的,建設單位將以與總包單位所共同確定量的兩倍計取,并從工程款中扣除。
〈三〉指定分包單位用電管理概述
1、指定分包單位的二、三級配電柜(箱)必須安裝與電纜、用電負荷相匹配的斷路器、互感器、計量表(kwh),并有符合規范標準的接地保護。二、三級柜(箱)出線線路必須按施工用電規范安裝,經總包單位、建設單位代表驗收合格后,才給予送電,如達不到規范要求,概不送電,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2、所有計量表必須垂直于地面安裝,如發現隨意放置表箱(柜),則處以100--300元/次的罰款;在施工用電使用過程中,如果產生嚴重后果的,將通報公司,同時處以1000--3000元/次的罰款,罰款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則直接將施工班組予以清除施工現場,并通報公司,予以重處,即扣除整個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指定分包單位負責。
附件二:
《施工用電管理規范》
--施工用配電箱(柜)的要求
一、配電柜應符合下列要求:
1、柜兩端應做接地(接零);
2、柜應做名稱、用途、分路標記,且標記必須清晰易辨;
3、柜不得直接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4、柜或線路維修時應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停止作業時斷電上鎖。
二、電纜線路敷設
1、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設;
2、埋地敷設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覆蓋硬質保護層;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損傷的場所時,應另加防護套管;
3、架空敷設時,應沿墻或電桿做絕緣固定,電纜最大弧垂處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建工程內的電纜線路應采用電纜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豎井、垂直孔洞,逐層固定,電纜水平敷設高度不應小于1.8m。
三、配電箱及開關箱:
1、施工用電應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即設置總配電箱或室內總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裝置。開關箱以下應為用電設備。
2、施工用電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宜分箱設置,當合置在同一箱內時,動力與照明配電應分路設置。
3、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厚度為1.2-2.0mm)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質配電箱、開關箱及木質電器安裝板。
4、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無外來物體撞擊的地方,其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5、施工用電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嚴禁于地面上拖拉。
6、施工用電開關箱應實行一機一閘制,不得設置分路開關。
7、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中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短路保護器、過載保護器,其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應與其負荷相適應。總配電箱、開關柜中還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8、施工用電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參數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在開關箱(末級)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場所時,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總配電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
四、每月必須對箱(柜)進行檢測,保證施工用電的正常運行。
五、如果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條款,在責令兩次未予以整改的,將處以1000--5000元/次的罰款,且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均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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