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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1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發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四、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銷售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五、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六、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堿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七、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戶,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戶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后,再出售給其商品。并要向用戶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十、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十一、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十二、簽發檢修工單,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并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皮膚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院治療。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2
對于涉及劇毒化學品經營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考慮劇毒品的危險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1、采購、銷售劇毒品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并對本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負責。
2、采購部門所購進的劇毒化學品必須保證合法、合格、手續齊全。
3、采購部門在購進劇毒化學品時要建立臺帳,并實行兩人管理、兩本帳,帳物相符。
4、采購部門向銷售部門移交時,要實行核賬簽字制,各自對移交和接收的`劇毒化學品數量負責。
5、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并實行兩本帳兩人負責。并保證銷售的數量與臺帳相符,決不允許帳外流失。做到進帳、出賬相符。
6、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并詳細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銷售人員要認真核查買方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8、銷售部門對銷售的劇毒化學品要每天和對銷售情況,如發現流失、誤售等情況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并協助公安部門將流失、誤售的劇毒品追回。
9、劇毒化學品采購和銷售崗位的職能人員,要努力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專業知識,并參加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維護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自覺性,確保我公司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守法、安全、無事故。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3
1、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并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3130)中的有關規定。
3、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5、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6、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4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儲存危險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規定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看管。
三、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設置相應的檢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堰或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5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二、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的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載運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五、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
六、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應當向承運人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品名、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
七、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
八、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郵寄或在郵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虛報或謊報為普通物品郵寄。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6
1、嚴格執行國家對化學危險品管理及本公司銷售管理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危化品銷售主要是油漆銷售。
2、成品出庫必須經技檢部檢驗合格后方可發貨,按照檢驗報告單上的品名、數量、生產日期及批次進行出庫銷售,嚴禁不合格產品出庫。出庫前做好包裝與數量是否相符,包裝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危險標志(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是否清晰。
3、選擇有運輸危險化學品資格的公司和持證司機進行運輸。
4、對危險化學品的.供方施加影響,要求供方對包裝、運輸,進入廠區,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規定,化學品上應有適當的標識,如“危險品”、“防火”、“防爆”等。
5、成品庫要對產品進行分類管理,按照產品標識及安全要求碼放;井然有序;并且經常保持倉庫衛生狀態良好,外觀整潔沒有灰塵。
6、為保證庫房安全,應配置滅火器材,經常保持通風,做到防火、防曬、防水、防盜。
7、嚴格出庫手續,有關責任人要簽字,完善相關程序及原始記錄,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產品心中有數,帳目清楚并且每月進行盤點,做到帳、物、卡相符。
8、產品出庫要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隨時檢查包裝物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7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
1、采購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專業知識,了解所經營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相關知識,并熟悉其應急救援措施。
2、采購時應向具有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
3、采購危險化學品時除索取質量合格證書等技術資料外,還應當索取相應的品種的安全技術說明書。
4、所采購的產品應符合質量要求,其包裝物應是由國家定點的包裝物生產企業所生產的,同時在包裝物上應張貼、噴印或懸掛安全標簽。
5、不得采購本公司不具備經營資質的危險化學品。
6、不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7、易制毒品憑公安部門核發的有關證明生產企業購買。
二、記錄
1、采購的危險化學品應進行驗收,建立登記臺帳,進出賬目清楚。每月核銷,不得少漏。
2、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日期、品名、生產單痊、聯系電話、應急咨詢電話、采購數量、商品等級、采購員、銷往何處、主要用途及其他有關事項等應進行詳細登記。
3、易制毒品的記錄按記錄表進行記錄,由經辦人員簽名。
三、銷售
1、業務員應了解危險化學品銷售對象的有關情況,對其用途應有所了解。
2、按國家規定,不得向不具備采購資格的單位或個人供應危險化學品。
3、銷售時,應主動向采購單位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銷售人員不得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5、易制毒品憑公安部門核發的準購證明銷售。
6、不向沒有資質的單位銷售易制毒品,不向個人銷售易制毒品。
四、廢棄處理處置
1、在經營銷售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危險化學品失效或不合格的,本公司不能處理的`則根據具體情況委托生產企業或使用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運輸
1、運輸應委托給有相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定期查驗被委托單位的運輸資質。運輸用戶自理的應告知運輸要求。
2、運輸前應向運輸單位說明所需運輸的物品名稱、數量、危險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等相關內容。并隨車攜帶所運物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
3、不委托無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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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機構
設立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負責安全工作和決策的管理和實施。
2、安全管理制度
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包括行車、人身、設備、消防等各項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并實施,認真組織檢查和考核。
3、嚴格按照國家對各行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對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的資源投入,為作業人員及時提供安全防護用品,設立安全防護裝置,并督促、教育作業人員按使用規則規佩戴和使用。
4、安全措施
施工前,樹立人的安全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時下發和傳達所有施工人員,并實施執行。
5、堅持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
要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及防能力,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及考試不合格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6、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對生產環境中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和建檔,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并對全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進行應急演練,使之能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并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置規的安全警示標志。
7、職業病的防治管理
保障從業人員的健康及相關權益,防止職業病的發生,對從業者因接觸粉塵及有毒氣體所引起的疾病,積極組織治療,積極進行職業病及危害源的申報和治理,按規定對職業危害進行辨識,并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崗前、上崗期間及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8、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制定和執行勞保用品管理辦法,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放勞保用品,保障勞動者權益。
9、安全檢查
公司積極組織人員對設備及工作現場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強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10、建立安全獎懲制度
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在生產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者給予表獎,對違規違紀的至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行政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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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2、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銷售人員需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熟識其物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消防方法、儲運須知及泄漏處理。
3、按時進行安全評價。對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易危險化學品生產批準書的公司采購危險化學品。
5、每次采購易制毒化學品,由采購人員到當地公安機關申領《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
6、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委托具備運輸資質的公司承運。
7、制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并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8、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當記錄購買公司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1年。每天要核對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誤售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9、不得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公司銷售危險化學品。公司的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嚴禁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危險化學品購憑證、準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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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2、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在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3、危險物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4、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車后必須洗刷干凈。
5、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6、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7、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8、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9、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10、禁止利用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時,托運人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資質情況的材料。
11、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交付托運時應當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并告知承運人。
1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方可上崗作業。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11
1、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倉儲設計安全規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設倉庫負責人,并配備相應的倉庫管理人員和足夠的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按公安部門規定,配備必要的警用器具,設置固定的崗哨和流淌崗哨,門衛設立嚴格的民用爆破器材進出庫檢查制度。
3、倉庫管理人員應熟識駕馭產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學問,熟識倉庫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應經本單位保衛部門審查批準,在了解倉庫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并按規定辦理出入庫登記。
5、民爆器材必需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賬本、雙鎖”的“五雙”管理規定。對出入庫產品嚴格檢查驗收產品合格證,堅決杜絕付印合格證產品出入庫。
6、各類民用爆破器材宜單獨品種專庫存放,倉庫內嚴禁儲存無關物品,當受條件限制,需在同一倉庫內存放兩種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時,應按WJ9049規范要求執行,包裝完整無損進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應遵守下列規定:
7.1產品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不同規格的民用爆破器材應分垛堆放。
7.2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離墻體不應小于0.3米,堆垛之間距離不應小于0.1米。
7.3堆放炸藥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應大于1.8米。
7.4庫房應按規程要求執行定置定位標準,按不得超過最大定量的規定,定出合理的擺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線。
8、民用爆破器材倉庫宜依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蟲、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滲水、無事故差劃、無銹蝕、無霉爛、無鼠咬、無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區四周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堵塞(十二無),庫內設置干濕溫度計表。
9、嚴禁在民用器材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如需開箱取貨,移至防護屏障處指定地點進行,用不產生火花的.安全工具開啟。
10、修理庫房時,應實行牢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點進行,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清掃后方可進行。
11、嚴格根據庫房的安全定量儲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儲量不得超過最大臨界儲量。
12、入庫人員嚴格在定員標準以內(6人),特別工作須要請示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入庫。
13、要做到庫存產品賬物相符、賬票相符、賬卡相符,出入庫產品必需進行登記并做到日清月結。
14、產品出入庫必需做到審批手續齊全,精確無誤,仔細填寫出入庫記錄,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民爆器材產品。
15、對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定期檢查、保養、防護犬要定期體檢。
16、堅持每日巡查制度,發覺民爆器材丟失、被盜,必需馬上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愛護好現場。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12
(1)桶裝油料儲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員按庫房、垛位和品種相對固定,職責明確。
2.品種、規格、批號標志、標牌及卡片清楚且明顯,不得錯搬錯放,錯收錯發。
3.有嚴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墻上。
4.經常開啟門窗通風,并防止雨、雷及塵土進入。
5.庫內不準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運碼垛時,要輕取輕送,嚴禁從垛上鏟運和拖拉,不準拋置油桶。立桶臥倒時要加墊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區儲存桶裝油品的庫房,要防止低溫析蠟。
8.為延長油料的儲存期,延緩油料質量變化,桶裝油料要盡可能存放在洞庫、庫房、棚庫內。
9.貴重及易變質的油料,應優先入庫,桶裝油料的入庫順序是添加劑、低溫啟動汽油、潤滑脂、特種液、稠化機油、航空潤滑油、普通潤滑油、航空汽油與噴氣燃料、車用汽油、柴油、用過的潤滑油或洗滌劑等。
10.閃點低于45℃的輕質油料一律不準露天存放。
11.桶裝油料應根據具體情況,按油料的品種、牌號分庫分別堆放,并設置堆垛卡片。
(2)洞庫、庫房、棚庫內桶裝油料儲存的管理
1.入庫儲存桶裝油料應擦凈桶身,無油污,桶面標記要醒目清晰,按規定的.人庫順序儲存。
2.桶裝油料入庫應區分品種、牌號、批次號,分類立式擺放,底部墊木方,每兩個桶并攏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線平行,大桶蓋向外。多層堆垛時,底層桶大口要留在上層兩桶之間,不得妨礙采樣、檢查,并設置堆垛卡片。
3.嚴格收放手續,及時記錄賬本,做到賬、物、卡相符,不準私自動用儲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運機械、器材和電氣設施技術性能完好,保持庫內整潔,做到無油氣、無油跡。
6.庫內主要通道凈寬應大于1.8m,垛與垛之間凈距離不得小于1m,垛與堵及柱的距離為0.25~0.5m,以便檢查、搬運和疏散。
7.閃點低于28℃的油料最多碼2層,閃點在28~45℃之間的油料最多碼3層,閃點大于45℃的油料最多碼4層。
8.洞庫和潮濕庫房,應適時通風,保持適宜溫度、濕度(相對濕度要保持在40%~70%之間)。
9.洞庫存放桶裝油料,桶與棚檐垂直距離不小于1.5m,以防日曬雨淋。
10.不同構造的庫房,夏季溫差較大,貴重油料,輕質油料和高溫下易變質油料應存入洞庫或濕度較低的庫房內。
11.大風或雷雨天氣時,應及時檢查庫房、棚庫是否損壞、漏雨等。
12.庫房內應懸掛堆垛示意圖,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裝油料的安全檢查
1.露天油桶堆放場地不應設在鐵路、公路干線附近,但應有專用的道路;也不宜設在陡壁的山腳下。場地應堅實干整,高出周圍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場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設施。桶堆應用土堤或圍墻保護,其高度應在0.5m左右,或為了避免陽光照射,可在堆放場地周圍種植油性的闊葉樹。
3.潤滑脂油桶臥放時,應雙行并列,桶底相對,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過3層,層與層之間加墊木。
4.輕質油品應斜放,桶身傾斜與地面約成75°,成魚鱗式相靠,下加墊木,以防地面水銹蝕油桶。
5.油桶存放場地的垛長不能超過25m,寬度不超過15m,垛與垛之間的凈距不小于3m,每個圍堤內最多4垛,垛與圍堤的凈距不小于5m,以便撲救火災和疏散。
6.垛內油桶要排列整齊,二行一排,排與排之間留1m通道,便于檢查處理。
7.閃點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簡易敞篷內。
8.在下雨、雪后,應及時清掃桶頂的積雪、積水,檢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暢通。
9.應保持場內無油跡、無油氣,清除距垛位5m以內的雜草和易燃物。
(4)桶裝儲存油料數量的安全檢查
1.及時收發后立即更改數量,摘要欄要寫明發給何單位,卡、物必須一致。
2.各個欄目填寫清楚,字跡工整,不亂劃亂改。
3.同牌號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別設卡,不要混填。
4.一張卡片用完后,應將表頭各項結轉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設置方法,應根據油料的存放條件而定,其放置位置應在明顯處。
(5)桶裝儲存油料安全檢查
1.儲存桶裝油料品種、牌號、數量、批次與賬、卡是否相符,桶面標記是否清晰。
2.各種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墊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穩、牢固。
3.庫房內、場地和油桶是否清潔,周圍有無易燃物及其他雜物,發現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無滲漏現象,發現滲漏,應立即倒桶或補漏。
5.檢查桶蓋、桶箍有無松動現象。
6.搬運機械、在用工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齊全。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13
1、勞保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約,強化管理。
2、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3、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性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5、對于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病危害,或者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堿灼傷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6、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危化品出入庫登記制度 14
1、庫房的建筑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小于100m2,垛與垛間距大于1m,垛與墻間距大于0.5m,垛與梁、柱間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于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危險化學品存儲倉庫不同于普通儲物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存儲危化品。
1、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的`檢查登記和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的養護及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及防火設施的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庫區人員的安全責任制以及新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2、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
4、劇毒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劇毒化學品實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5、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6、裝卸毒害品人員作業中不得飲食,并應當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洗滌面部、手部、漱口。
裝卸化學品的人員應當佩帶手套、口罩、穿防靜電工作服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防止摩擦和撞擊。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帶釘鞋。桶裝各種氧化劑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裝卸腐蝕品人員應穿工作服,戴護目鏡、膠皮手套、膠皮圍裙等必須的防護用具。操作時,嚴禁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撞擊。各類危險化學品分裝、改裝、開箱(桶)檢查等應在庫房外進行。
7、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煙火。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倉庫的所在地應與生產場所及職工宿舍保持一定距離,庫房要保持通風,并安排專人看守。
2、倉庫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倉庫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3、庫房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庫房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
4、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5、危化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
6、為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7、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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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學習并掌握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的建議,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用具。
3、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業現場整潔衛生和通道暢通。
4、發生事故要立即報告,積極參與救護工作,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介紹情況。
5、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業務圍接到訂單后,與有關生產廠家取得聯系。
6、聯系到供應廠家后,簽訂供應合同。
7、必須委托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公司負責運輸,雙方簽訂安全運輸協議。協議中必須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項均由運輸公司負責,運輸車輛經檢測、檢驗合格,并配備合格的押運人員。
8、業務員應向承運公司說明所運貨物的名稱、數量和危險特性及注意事項。
9、在購進危險物品時,應向銷售商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在銷售時隨貨物提供給用戶。不得購、銷無安全使用說明書的危險品。
10、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從具有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公司購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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