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產品銷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
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
四、崗位職級劃分
1、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職級對應崗位1a銷售經理2b銷售主管3c銷售業代4d長期導購員五、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員工在試用期間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員工在試用期結束之后并經轉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
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2、崗位工資:是指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崗位責任及工作,給予崗位工資享受。
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的同時,公司對該銷售員工所下達的業績達成績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冃И劷鸬慕Y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4、全勤獎金:是指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必須在9:00前打卡,超過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的扣20元/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無故不打卡按曠工處理,累計超過三次無故曠工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獎金。
5、銷售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日程內應保持在8:00-22:00間自己的通訊工具處于正常待呼狀態,如發現3次/月不能正常傳呼者,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6、綜合補貼:包括手機通訊補貼、個人日常餐費補貼等。
7、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年終獎(按全年銷售達成率×0.5%)、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9、新老員工必須承諾遵守個人薪資保密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詢問或評論個人薪資。違者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批評、處罰、降薪的處分。公司在需要時并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第三款的規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單方面決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經濟補償。
五、試用期薪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全勤獎金)的100%。
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其期間的全勤獎金。
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
六、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七、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一律員工在試用期合格并轉正三個月后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的產品,不屬于提成范圍的產品公司另外制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任務
銷售經理按全年每月部門總銷售額的績效提成提取。
銷售業務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布,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第二個月按正式員工的50%計算任務額。
四、績效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分為兩項,第一項以每月銷售業績達成考核當月結算,第二項以貨款回款率提成結算;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銷售業務員業績達成率底于50%不給予考核績效工資。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凈銷售額=當月發貨金額-當月退貨金額
4、銷售績效提成比率。
五、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沖鋒陷陣式的戰斗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周銷售冠軍獎,每周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周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現金獎勵(周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的三分之一);
2、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3、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4、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5、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后一個月工資發放;
6、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7、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2
1、銷售文員應服從部門主管的管理和指導。
2、銷售文員須將當天工作內容整理,依照附表1格式篩選出意向客戶電話記錄,需在當日下班之前或在次日九點之前遞交部門經理批示。部門經理在接收報表起一個工作日之內給予批示回傳,保證工作信息流通順暢。
3、銷售文員每天需在筆記本上詳細記錄電話日志,跟蹤日志,網絡日志并及時更新客戶數據庫(附表2)。部門經理每天對電話日志和網絡日志進行簽字檢查并列入考評指標。
4、銷售文員經過部門經理認同后可與公司業務員保持聯系,為業務員提供信息,協助業務員與客戶順利簽單。
5、對于正常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無特殊原因不得越級或越部門請示。
6、銷售文員嚴格遵守銷售文員工作流程圖(附圖1),按時向部門主管完成匯報反饋任務,協助部門做好銷售工作。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以質量求生存,以品種求發展,確立"用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服務第一",維護工廠聲譽,重視社會經濟效益,生產物美價廉的產品投放市場,滿足社會需要是我廠產品的銷售方針。
第二條 掌握市場信息,開發新產品,開拓市場,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溝通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用戶的關系,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我廠產品銷售管理的目標。
市場預測
第三條 市場預測是經營決策的前提,對同類產品的生命周期狀況和市場覆蓋狀況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點:
了解同類產品國內外全年銷售總量和同行業全年的生產總量 分析飽和程度。
2. 了解同行業各類產品在全國各地區市場占有率,分析開發新產 品,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了解用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及技術要求,分析提高產品質量,增加品種,滿足用戶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業產品更新及技術質量改進的進展情況,分析產品發展的新動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業發展,處于領先地位。
第四條 預測國內各地區及國外市場各占的.銷售比率,確定年銷售量的總體計劃。
第五條 收集國外同行業同類產品更新及技術發展情報,國外市場供求趨勢,國外用戶對產品反映及信賴程度,確定對外市場開拓方針。
經營決策
第六條 根據工廠中長期規劃和生產能力狀況,通過預測市場需求情況,進行全面綜合分析,由銷售科提出初步的年度產品銷售方案,報請廠部審查決策。
第七條 經過廠務會議討論,廠長審定,職代會通過,確定年度經營目標并作為編制年度生產大綱和工廠年度方針目標的依據。
產銷平衡及簽訂合同
第八條 銷售科根據工廠全年生產大綱及近年來國內各地區和外貿訂貨情況,平衡分配計劃,對外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并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確定"以銷定產"和"以產定銷"相結合的方針,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維護合同法規的嚴肅性。
第九條 執行價格政策,如需變更定價,報批手續由財務科負責,決定浮動價格,經經營副廠長批準。
第十條 銷售科根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合同,編制年度銷售計劃,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編報季度和月度銷售計劃,于月前十天報計劃科以便綜合平衡產銷銜接。
第十一條 參加各類訂貨會議,擴大銷售網,開拓新市場的原則,鞏固發展用戶關系。
第十二條 建立和逐步完善銷售檔案,管理好用戶合同。
編制產品發運計劃,組織回籠資金
第十三條 執行銷售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供貨期編制產品發運計劃,做好預報鐵路發運計劃的工作。
第十四條 發貨應掌握原則,處理好主次關系。
第十五條 產品銷售均由銷售科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發票和托收單,由財務科收款或向銀行辦理托收手續。
第十六條 分管成品資金,努力降低產品庫存,由財務科編制銷售收入計劃,綜合產、銷、財的有效平衡并積極協助財務科及時回籠資金。
第十七條 確立為用戶服務的觀念,款到發貨應及時辦理,用戶函電詢問,三天內必答,如質量問題需派人處理,五天內與有關部門聯系,派人前往。
建立產品銷售信息反饋制度
第十八條 銷售科每年組織一次較全面的用戶訪問,并每年發函到全國各用戶,征求意見,將收集的意見匯總,整理,向工廠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由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將用戶對產品質量,技術要求等方面來信登記并及時反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 負責產品銷售方面各種數據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戶檔案,收集同行業情報,提供銷售方面的分析資料,按上級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上報銷售報表。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為保障銷售食品的衛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內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帳制度,并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2.2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采購、不銷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簽標識,保證內容規范完整;
2.3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2.4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后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有培訓記錄備查。
2.5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2.6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2.7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5
第一條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管轄。銷售業務則應屬于銷售副總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事務范圍。銷售業務的事務范圍如下:
1.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管理;
5.廣告、宣傳業務;
6.開發。
第五條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后再立案。
第六條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七條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后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采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設置。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設置通常應符合公司遠期規劃的要求,以銷售產品為主,獲取市場信息為輔。
第十二條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并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于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于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華東部、華南部、西北部和華北部四個分部)和國際貿易部(及其下屬的歐洲部、美洲部、亞洲部和非洲部四個分部)。
第十五條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副總經理需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戶分別記入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
4.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于每月初將各銷售部門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銷售副總經理。
第十八條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部門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舉行會議。銷售副總經理應定期召集銷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借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于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于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月份銷售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每月進款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并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準備時,銷售經理室須發出生產準備委托書,經由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后,送交生產部。
第二十一條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銷售副總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于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而后行事。
第二十三條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部門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報價。報價分為標準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標準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準規格商品的報價。
2.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準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石英塑膠地板的基價(包括標準厚度、規定顏色的產品和非標準厚度、色卡以外顏色的產品)由銷售副總經理提報總經理或董事長裁決。對于長期客戶、進貨量大的客戶,如報價與基價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后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由部門經理請示上級裁示后行事。
第二十五條報價的裁決基準。標準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5%-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銷售副總經理裁決。
3.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10%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六條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七條規格(厚度和顏色)設計。設計說明書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并促請盡快決定。設計說明書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八條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并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制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準。
4.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因此,銷售部門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九條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戶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銷售部門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并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系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說明、包裝細節等。
2.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后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一條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責。
第三十二條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銷售部門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著手準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部門應填寫質量檢測委托單,委托技術部門進行。
第三十三條不良品的退換等。關于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四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當交貨完畢時,銷售部門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銷售經理室依規定蓋章后,提交給客戶。
2.銷售經理室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后,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后送交銷售部門經理認可蓋章后,回復給銷售部門。
3.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準。銷售部門應準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詳實記錄。
4.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部門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后,交給財務部。
5.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后送交銷售部門。
第三十六條收據的處理。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準,在處理時應依據下列規定進行:
1.收據表格由銷售部門負責制表。
2.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整理收據分為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C為備查副本。
3.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前往。
4.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后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七條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采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部門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倒債的處理。客戶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并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九條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條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訂貨的銷貨傳票。
2.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一條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并得委托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二條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三條應收賬款傳票。銷售部門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的明細記錄下來,另外,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四條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部門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五條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六條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七條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部門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復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于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并由銷售副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九條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部門應制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并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收款日報必須每天制作,并依照銷售部門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銷售月報應于每月上旬制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傭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銷售年報于每年1月制作,記載內容包括各銷售部門、專賣店、特許經營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條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后以乙方銷售渠道銷售給顧客的合同。
2.所謂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條代理店的報酬。以結算價格合同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按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傭金)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合同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傭金)為基準。
第五十二條代理保證金。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店應繳納不低于10萬元的代理保證金。
第五十三條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歷、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于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合同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歷一年以上的特須經營店合同的資格。
第五十四條特許經營店。新締結特許經營店合同者,原則上仍列為特須經營店。
第五十五條特約經營店合同。關于特約經營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證金一項。
第五十六條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愿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接著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準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并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托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信息給本公司。
4.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五十七條會議的召開。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五十八條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合同時,應就第五十四條、五十七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并以此做為更新合同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合同內容或解約。
第五十九條合同書的保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合同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條各種賬簿的管理。關于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十一條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戶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門及銷售部門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專賣店、特許經營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經銷售副總經理的認可范圍內,可以專賣店、特許經營店負責人的名義存檔。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6
1、目的
準確理解顧客要求,明確顧客的要求,確定顧客要求,確保公司充分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減少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經濟風險和責任,確保合同規定要求的履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產品的顧客要求的確定及評審的控制。
3、職責
3.1供銷部負責制定年、月銷售計劃,組織合同評審及合同更改的協調,負責其責任范圍的管理。
3.2由總經理及各職能部門的主管組成的合同評審組負責特殊合同的會議評審和常規合同的會簽評審。
3.3質量技術部負責制造可行性研究。
4、控制要求
4.1顧客要求的'確定
4.1.1供銷部負責傳遞顧客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審。涉及到產品性能指標等,需及時傳遞到質量技術部。
4.1.2質量技術部根據顧客的明示要求、規定的用途、法律法規、行業標竿等情況,確定顧客的要求并形成作業文件,包括產品標準、規范等。
4.2特殊特性的控制
供銷部將顧客信息傳送至質量技術部,質量技術部根據產品/過程的需要,確定產品和過程的特殊特性,識別時可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a.顧客的特殊要求/法律法規規定;
b.產品功能及用途;
c.過程生產的特殊要求;
4.3銷售合同評審
4.3.1本公司的銷售合同分為以下兩種:
a.常規合同/訂單:批量生產的產品且交貨期完全能按顧客預先要求的合同/訂單;
b.特殊合同/訂單:批量生產產品,但技術要求、質量、包裝、交貨期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訂單;
4.3.2合同評審的內容
a.顧客的各項要求是否明確、合理、是否形成文件;
b.各項規定是否有含糊不清之處,有關的特殊內容在合同中是否得到說明;
c.是否具有履行合同各項要求的能力,包括:工藝技術能否適應顧客需要、物資供應能否及時到位、檢測手段、設備能否達到精度,質量保證能力、數量規格要求是否有能力達到、其它條件(如安全保證)是否能滿足要求等;
d.是否符合《合同法》;
e.顧客的特殊要求是否能滿足等。
4.4合同評審的方法
4.4.1合同評審必須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
4.4.2合同評審的方式由供銷部根據合同類別決定,一般有以下形式:
a.常規合同的評審由授權人員直接進行,合同確認簽署人員必須是總經理授權簽約的人員。評審人員應確切掌握產品的供貨能力,標準價目及其允許變動的額度,并對合同執行的可行性進行分析,確認后才能正式簽訂。經評審后簽訂的合同,應在合同加蓋評審章并由評審人員蓋章。
b.特殊和重要合同的評審時,供銷部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評審,特殊合同評審由有關職能部門會簽,供銷部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
c.重要合同評審采用專題會議的形式,由采購課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請有關專家參加,總經理主持,供銷部根據評審會議情況編制評審報告,報總經理審批,作為最終評審結論。
4.4.3合同評審后,銷售負責人負責將顧客的各項要求(如工程規范、數量、價格、交貨期、質量體系要求等)以書面形式通知各相關部門。
4.4.4對重要/特殊合同,由總經理組織各部門負責等,進行制造可行性分析、研究、確認并形成文件,包括進行風險分析。
4.4.5評審完畢參加評審人員須在《合同/訂單評審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5合同管理及實施
4.5.1供銷部對合同評審的結果進行匯總,匯總后交總經理審閱,總經理審閱批準后下發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根據評審結果具體落實。
4.5.2合同評審后,由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授權的銷售員與顧客簽訂合同。
4.5.3合同簽訂后,供銷部負責建立《合同臺帳》。
4.5.4供銷部負責依據已經簽訂的合同和對其他銷售活動的預測,制定組織的年度銷售計劃,每月將顧客的訂單及時傳遞到相關部門實施。
4.6合同更改
4.6.1由于某種原因合同的條款需要更改或修訂,由供銷部負責組織協調,并將顧客的更改要求傳遞到相關部門。
4.6.2當本公司認為需要更改合同時,應先用電話通知顧客并取得顧客同意后才能更改,供銷部須保留相關記錄。
4.6.3合同更改后,要對其進行重新評審,并要對原有文件進行修改。
4.6.4合同更改信息由供銷部通知各有關部門及人員。
4.7與顧客溝通
4.7.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與顧客通過面詢和電話等方式進行必要的溝通。
4.7.2通過溝通應了解顧客的要求,掌握反饋信息,了解變動的可能。
4.7.3應使用顧客規定的語言與顧客進行溝通,當顧客有特殊要求時,應按顧客要求建立計算機網絡系統。
4.8交付業績監視
4.8.1供銷部應監控銷售合同的交付業績,包括:準時交付率、附加運費等。
4.8.2當交付業績監視結果未達到規定目標時,供銷部應將結果形成趨勢并報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按《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4.8.3交付業績監視的結果應是顧客滿意度評價的輸入,由供銷部定期根據交付業績進行顧客滿意度評價,按《服務控制程序》執行。
5、相關記錄:
客戶登記表
客戶檔案
合同/訂單評審記錄表
合同臺帳
生產計劃表
交貨計劃表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7
1、銷售部在接到訂單后及時把訂單傳給飲片成品庫保管員(董克芳),訂單上要有品名、規格、產地、數量、單價、金額等基本信息。
2、成品庫保管員接到訂單后在訂單上填寫貨位號,寫完后及時交給發貨員(姚海燕)及發貨復核人(沈玲華)各一份。若有缺的品種要及時通知倉庫主管(陳毅)。
3、倉庫主管根據所缺品種及時查出原藥材庫是否有原料,若有及時通知生產部徐明兵生產并說明所需日期;若原藥材庫也沒有,所缺品種及時通知采購部(劉遜)采購并說明所需日期。
4、發貨員在接到單子應及時備貨,備貨時務必要做到:品名、規格、產地、數量與訂單上一致。
5、發貨員備好貨后及時通知發貨復核人(沈玲華)復核。復核人按照倉庫保管員給的訂單復核,復核時務必要做到:品名、規格、產地、數量與訂單上一致。
6、發貨復核人復核完畢后把單子給倉庫保管員打印銷貨清單,并及時把貨放到待發貨區,貨物下面必須要有墊倉板同時通知銷售部來提貨。
7、銷售部接到通知后及時安排人員來提貨,提貨人員提貨時必須核對銷貨清單上總件數和總數量是否與實物一致。核對正確后提貨人員在銷售清單上簽名。
8、銷售部核對完畢后,及時裝車發貨。
9、退貨管理:
1)倉庫保管員憑業務部門退貨清單逐一復核接受退貨。
2)客戶退回的貨,暫存在退貨區,并做好標記。
3)對退回的貨,倉庫主管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質量部QA申請請驗。
4)質量部QA接到倉庫請驗單后必須下一個工作日之前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倉庫主管。
5)如確因質量問題需要報廢的品種,必須在當日移至不合品庫等待銷毀。
6)如無質量問題,倉庫保管員應在當日復位上架。
7)如需生產復加工,倉庫主管在接到QA處理意見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生產部經理。
8)生產部經理在接到倉庫主管的.復加工通知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安排加工完畢。批號改為原產品批號后加-01。
10、以上流程下一道工序的人員必須對上一道工序的人員進行審核,一旦貨物到下一道工序人員手上,那么下一道工序的人員要對貨物負責。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營銷部門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能夠順利開展工作,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為規范銷售行為,確保銷售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銷售指標管理
第一條銷售指標是評價賣方業績的主要參考依據,由銷售經理組織制定。
第二條銷售經理制定銷售目標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最近人均銷售額;
2.同類企業人均銷售額;
3.市場需求的變化;
4.公司銷售政策的調整等。
第二章銷售人員管理
第一條銷售人員應與顧客友好接觸,注意服裝外觀的整潔。
第二條銷售人員應當保守所有銷售計劃、營銷策略等商業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條銷售人員不得無故接受顧客的招待,工作時間不得飲酒。
第四條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產品的特點,能夠隨時回答客戶關于產品性能、規格、價格的問題。
第五條銷售人員應耐心處理客戶投訴,不得與客戶發生沖突。
第六條銷售人員應定期拜訪客戶,收集市場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產品質量的響應。
2.客戶使用和滿意度。
3.競爭產品的使用和滿意度。
4.相關行業動態信息。
第七條銷售人員除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外,還必須做好以下材料的交接工作。
1.負責客戶名冊。
2.應收賬款清單。
3.公共物品被收集。
第三章銷售收款管理
第一條銷售人員應每日歸還客戶收到的'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歸還貸款,應通過電話通知銷售經理。
第二條銷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否則追究責任。
第三條銷售人員應以公司批準的客戶信用額度為標準。如果裝運超過信用限額,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軟件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可以更換,不得退貨。 第五條銷售人員必須在與客戶約定的結算日與客戶結算,不得延誤。
第六條收到的付款為支票的,應及時向財務部提交,以免延誤。
第四章銷售工具的使用和收集管理
第一條銷售部所有辦公用品由銷售部員工統一收取,建立個人賬戶后收取。
第二條新員工進入試用期,首次領取個人辦公用品,應向銷售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根據崗位情況進行審核發放。但是,金額不能超過200元。試用期內,每月收到辦公用品200元以內。
第三條銷售人員需要購買非常規辦公用品時,需要制定計劃(急需物品除外)。經銷售經理批準后,將進行采購。
第四條銷售人員應在批準的范圍內報銷手機費用。如果金額超過標準,須經銷售經理批準。
第五條攝像機、攝像機、等電器的領用,應在領用人申請說明用途并經銷售經理批準后辦理。
第五章附加條款
第一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第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履行監管職責,不斷強化監管措施,實現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制定如下監管制度。
一、監督檢查對象
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及收貯運等活動的主體。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情況;
(二)生產主體農產品生產記錄建立情況;
(三)生產主體使用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情況;
(五)農產品包裝標識情況;
(六)農產品質量標志使用情況;
(七)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情況;
(八)生產經營主體的自律制度建設情況;
(九)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所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情況。
三、監督檢查方式及措施
各級農業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行使監督管理職責。
(一)檢查巡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定期檢查轄區內生產主體在種養殖過程中投入品使用情況、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經營行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標識使用等情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督導生產主體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建立進貨查驗和銷售檔案記錄。轄區內的生產經營主體每年最少巡查檢查一次。
(二)檢驗檢測。根據上級農業部門的監測計劃,結合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品種、監測區域、監測參數和監測頻率,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縣級側重監督抽查,鄉鎮以實施快速檢測為主。原則上縣級年度定性檢測200批次以上,鄉鎮快速檢測5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當年總結分析報告。
(三)分析會商。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和檢查巡查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產業部門、監管部門、檢測機構等單位開展分析會商,著重研究監管檢測過程中發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研判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結果分析,對潛在可能影響農產品安全的風險因素及時研究制定措施,指導安全生產。
(四)監管聯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產業扶持聯動,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作為各類農業項目申報實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實生產主體責任,對有不良記錄、使用違禁投入品、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的生產主體,取消授予的有關稱號,三年內不予項目扶持。積極爭取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列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內容,嚴格執行“一票否優”制度。
(五)宣傳告知。積極通過報刊、電視、農業信息網、農民信箱等媒體和專題講座、咨詢服務、科技下鄉、農技人員聯基地聯大戶、農產品質量安全直通車等活動進行宣傳告知,向生產經營主體、消費者積極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解讀工作部署和出臺的政策措施,報道監管工作進展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堅持正面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輿論引導。
(六)執法處罰。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的農(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隱性成分等違法行為,對檢查或監測中發現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停止銷售、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對責任者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嚴格落實案件移送制度,將相關線索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應急處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組織,明確各應急成員單位職責,建立分工明確的應急處理責任制和預警機制,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分級及應急響應程序,做好技術儲備、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等保障工作,確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反應迅速、決策準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
(八)信息公開?h級以上農業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免費向社會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的咨詢、查詢方式,每半年向社會公布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每年向社會公布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紅黑名單”。暢通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投訴途徑,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饋機制,對舉報人實施獎勵和保護。
四、監督檢查程序
(一)制定檢查計劃。確定檢查范圍、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發部署。
(二)實施檢查。按照檢查計劃,認真組織落實檢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人員,明確責任,對存在隱患苗頭性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開展不定期突擊性檢查,嚴防出現區域性、行業性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三)檢查結果匯總。各類檢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將有關情況匯總后上報市農業局。
(四)通報檢查結果。根據檢查的情況,對檢查基本情況、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處理。組織各地農業部門督促轄區內生產主體認真落實整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并報告縣農經局。
五、監督檢查處理
依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一)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查封、扣押。
(二)使用農業投入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三)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
定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或者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四)銷售的農產品未按照規定進行包裝、標識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五)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責令停止銷售,對被污染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能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六)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銷售的農產品有下列情況:1.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2.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4.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責令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七)冒用農產品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建立產品召回制度,規定產品召回的條件、召回的啟動、流程、召回產品的評估、召回產品的標識和處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涉及的不合格產品的召回。
3.管理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啟動產品召回程序。
3.2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召回產品進行評估。
3.3品管經理負責對召回的產品進行標識。
4.具體條款規定
4.1產品召回范圍
4.1.1產品召回是指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飼料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對養殖動物、人體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召回其產品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的行為。
4.1.2產品召回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是,企業主動召回,包括企業自行發現、接到銷售者通知、接到使用者舉報或投訴,經證實屬于應召回的產品。
二是,政府通知召回,即企業接到監管部門的召回通知。
4.2產品召回流程
4.2.1本公司總經理有權啟動產品召回程序。同時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遞交《產品召回申請報告》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4.2.2發生召回事件時,先由技術負責人評審不合格品,查詢相關的可追溯性記錄,確定需要召回產品的日期及批次號;
4.2.3生產部根據產品的日期、批次號確定生產日期,查當日的入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生產總量,以確定召回產品的總數量;
4.2.4銷管部負責查詢成品保管員記錄的產品垛位標識卡,根據產品垛位標識卡上的出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提貨客戶的名單、客戶提貨數量。根據確定的客戶名單,銷管部查詢并確定相關客戶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提貨數量等,聯系客戶并下發《產品召回通知》。
4.2.5成品庫保管員查驗庫存的產品。確認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確認二者與當日生產總量是否一致;
4.2.6召回的流程為:發生召回事件后立即停產——同時通知銷售者、使用者,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將產品召回——在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對召回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保存《產品召回申請報告》、《產品召回通知》,同時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和《產品召回記錄》。根據實際情況將召回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進行:
如果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與當日的生產總量一致,并且客戶處產品流向也明確,則說明產品全部受控,按4.2.7召回程序(一)實施召回;如果客戶處產品流向不明確,則按4.2.8召回程序(二)實施召回;
4.2.7召回程序(一)
a.銷管部負責逐個聯系客戶,發《產品召回通知》,告知產品的批次號、通知客戶將該批次產品原地封存。
b.銷管部確定出提貨客戶的名單及聯系地址,報告給總經理。由總經理對召回產品作出資源安排。分派車輛、人員,前往客戶處將產品召回;
c.召回的產品,由銷管部建立《產品召回記錄》進行登記,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品管部封存處理;
d.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的“不合格產品”標識;
e.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技術負責人進一步進行檢測和分析判斷,進行召回產品的評估,按照規定進行處置。
4.2.8召回程序(二)
如果經銷商零售記錄不全導致產品下落不明,則按以下程序的要求,實施產品召回。
a.銷管部、成品保管員,確定下落不明的不合格品的品種和數量;
b.公司總經理將以上確定的品種和數量,向集團總部書面報告;
c.公司總經理先到當地飼料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飼料主管部門幫助,通過法定媒體,公布以上產品的信息及召回決定;
d.公司總經理指定專人、設立產品回收地點,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的召回產品;e.召回的產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4.3召回產品標識及貯存
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標識;
4.4產品召回模擬演練
為驗證以上程序的有效性,品管部每年實施一次產品撤回的模擬演練。演練效果應在3小時內達到100%的通知到所有的客戶,同時書面報告政府飼料質量監管部門,24小時內全部拉回召回產品。
4.4.1由品管部制定模擬演練計劃。包括:假定不合格品的召回原因、產品品種、追溯產品的批次號等內容;
4.4.2根據產品批次號,按以上規定的程序,實施模擬召回。產品總量、查詢貨物的去向、客戶的'清單、庫存的數量、客戶的聯系地址、聯系方式等;
4.4.3根據以上確定的指貨客戶名單及聯系方式,與客戶逐個取得聯系;
4.4.4如果模擬演練在3小時內不能召回假定的產品。則需要對召回程序、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程序等進行重新評估和改進;
4.4.5如果是由于客戶提貨后對產品的零售沒有記錄而不能確定產品的去向。則應與客戶商討建立零售記錄的可能性。
4.4.6不論是模擬召回,還是召回事件真實發生,都應對召回程序進行總結和改進;
4.4.7若出現召回的產品數量若與實際發貨數量不符,則視為產品模擬回收失敗,需總結失敗原因,形成改進記錄,并在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模擬回收。
4.5召回產品的評估和處置
4.5.1召回的產品由公司的的技術負責人對產品進行評估。
4.5.2對于出現的一般性質量問題可以重新利用的,由技術負責人提出具體的回機方式和數量,并在品管部人員的監控下進行回機處理。
4.5.3對于出現的重金屬、衛生指標、化學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標準,無法繼續利用的,應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準許后,在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管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5、相關工作記錄
《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產品召回記錄》
《產品召回通知》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產品銷售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8篇)04-06
畜牧產品銷售口號10-16
產品銷售書范文03-17
產品銷售實習報告11-25
產品銷售的培訓心得04-17
產品銷售實習總結11-14
產品銷售簡歷模板09-21
產品銷售承諾書03-12
產品銷售合同11-23
產品銷售協議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