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管理制度(精選11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基金會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基金會管理制度 1
一、教育基金會用人制度
1、從事教育基金會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有為教育事業作奉獻的精神。
2、要廉潔,不謀私利。與錢打交道,必須一塵不染,潔身自好。
3、社會組織是為群眾服務的,公益性是教育基金會的本質屬性。要按公益性要求,做好各項工作。不搞個人恩怨,不為公益性以外的特殊人群謀利益。
4、在本會工作的人員要熱愛公益事業,具有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識或實踐經驗,對教師、學生有感情。要遵守秘書處及局機關一切制度。
5、本會工作人員應相對穩定,人事變動需經主管局認可。
二、教育基金會公益項目管理制度
1、公益項目的立項,必須符合本會章程原則,必須經過秘書處研究同意,經過法人代表審定、主管局認可。
2、實施公益項目,秘書處必須有“登記表”,登記表包括的內容必須認真填寫,數字真實,材料翔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除追回款項外,報有關部門追究該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3、公益項目應定期進行評估,不合適宜、不合教育政策的應該及時糾正;要繼續實施的,盡量更完善、更能順民心民意。
4、公益項目實施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受益人的選擇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核實、張榜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實施公益項目財務手續必須完備,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理事長審定簽字同意方可執行,一切公益開支都必須賬目清楚、真實可查。
三、教育基金會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1、本會文件、資料由專人負責收集管理。
2、年內產生的文件、資料、照片,年底收集完整,而后整理裝訂成本,長期保存。
3、上級及其他來函文件,由秘書長簽閱后,送理事長閱示,按照理事長簽批意見,交由相關的秘書處人員辦理,辦結后存檔。
4、檔案資料分年度整理成冊,分年度進柜保存。
四、教育基金會印章保管使用制度
1、本會公章由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2、本會印章使用對外使用基金會印章,必須經法人代表同意方可使用;秘書處印章必須經秘書長認可方能使用;財務專用章的使用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方可使用。
3、印章使用完畢,交由管理印章的同志收檢,交接手續必須完善。
4、遵守法律法規確定的印章保管使用原則。
5、更換印章,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
五、基金會秘書處日常工作制度
1、教育基金會秘書處是理事會的辦事機構,必須堅持日常工作,秘書處成員應天天上班,因事因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秘書處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院內,應遵守縣教育局機關的辦公制度。
3、上級文件、重要電話必須記錄在案,并送領導簽閱,按規定日期辦理完畢,下面來函及一般信件應登記在冊。
4、秘書處辦公室應保持清潔衛生,堅持天天打掃。
5、秘書處辦公室報刊雜志及辦公用品用完后必須歸還原位。
6、做好理事會及秘書處重要會議的記錄。
7、基金會的會議及重大活動住宿安排工作應作預算,無特殊情況,不得突破預算,并要求及時結賬。
8、辦公用品的`購置及辦公用費開支均由專人負責,厲行節約。
六、教育基金會慰問費使用范圍及原則
1、全年慰問經費不準突破年初預算。
2、享受慰問的對象為本理事會人員包括顧問、理事、監事以及為基金會做了大量具體工作的人員。
3、節日慰問,每年“五一節”、“老人節”分別為本會離退休同志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春節為理事、監事、顧問及有關工作人員發一次性慰問金,但全年一次理事會議都沒有參加的理事不予慰問。
4、每次慰問金額原則上控制在100—500元,但對做了大量工作的正副理事長、秘書長以及有特殊貢獻的理事可適當放寬。
5、每次慰問由秘書處提出具體方案,經理事長批準后執行。
七、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經費開支制度
1、秘書處是理事會閉會期間執行理事會議決議的辦事機構,辦公經費及人員補貼開支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基金會總開支的百分之十。
2、離退休老同志的通訊和交通補助費,在教育基金會秘書處辦公費中開支,堅持上班的每月600元,未堅持上班的適當補助,按季度發放。
3、經費開支審批,1000元以下預算內開支,由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由理事長審批。每筆開支,經手人必須注明開支的性質。
4、與基金會的有關的來人、來客接待,堅持熱情、勤儉節約的原則,開餐作陪人數限1—2人。
5、經費開支,預算內的應控制在預算數額之內,預算外開支,需經理事長批準方能開支。
6、財務人員要遵守財會紀律,廉潔奉公,精打細算,把好財務開支關。支票和印鑒分開、分人保管。
7、年終慰問、節日慰問等具體開支項目,按基金會理事會已定的原則辦理。
8、開餐、住宿及日常支出的發票,應在三天內審批、報銷。在賓館、飯店不簽單。
基金會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南都公益基金會章程》,根據公平合理、按勞分配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本基金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基金會員工的工資待遇包括:
(一)職務工資:根據擔任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和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確定。
(二)績效工資:根據本基金會目標實現情況及員工在工作中的`表現所給予的超額報酬。
(三)住房補貼:補貼員工住房支出。
(四)交通補貼:補貼員工上下班的交通費用。
(五)通訊補貼:補貼員工工作中發生的通訊費用。
第四條 下列款項由基金會在其工資待遇中代為扣繳:
(一)個人所得稅。
(二)公積金。
(三)養老保險金。
(四)醫療保險金。
(五)失業保險金
(六)其它必要的款項。
第五條 工資的發放:
(一)工資的發放以月為計算單位;
(二)職務工資、住房補貼于每月 5日前發放;
(三)績效工資年底發放;
(四)通訊、交通補貼每月報銷。
第六條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和當地工資增長水平,機構可對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第二章各項工資、津貼的計算、發放和考核
第七條 職務工資
(一)基金會職務分為7級:秘書長、副秘書長、項目總監、副總監、項目主管、項目副主管、項目助理。每級又分成6檔。員工根據職務和檔次確定其職務工資。
(二)各職務工資標準
(三)職務工資晉升由員工每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按照《南都基金會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八條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按照《南都基金會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九條 交通津貼:秘書長不領交通補貼,其他員工補貼標準如下(附表2)。
第十條 通訊補貼:秘書長與副秘書長實報實銷,其他員工補貼標準如下(附表3)。
第十一條 住房補貼(附表4):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員工和基金會共同出資為個人建立公積金。具體繳費基數和比例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養老、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金:基金會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等保險統籌,由基金會與員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存入員工個人賬戶。具體存儲及提取辦法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基金會管理制度 3
為確保基金會各項業務活動的順利開展,加強項目及協議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稱協議是指基金會為支持民間外交和各類公益事業及增值保值而開展的所有項目并與境內外政府、事業單位、社團、公司及個人訂立的含有權利義務關系內容的各類協議文件及其附件,及有關的補充協議、意向書、備忘錄等協議性法律文件。
一、項目管理要求
(一)項目立項前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報告(附表1);
(二)項目可行性報告經基金會主管領導審批后,一般項目報理事會研究批準,重大項目經理事會審查批準后方可立項;
(三)實行項目全過程管理。項目執行中期必須進行中期項目評估,并提出評估意見(附表2);
(四)項目完成,必須進行評估驗收,對未達標項目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附表3)。
(五)對不配合進行項目評估的.,我基金會有權依法進行處罰。
二、協議的審查與責任
(一)對外簽訂協議,應貫徹“先審后簽”的原則,必要時須征求專業法律人士意見;
(二)協議一般以書面形式報審,并附相關材料,如:批復、函電、可行性報告、資信調研、以及必要的情況說明等。
三、協議的簽訂
(一)基金會簽訂的所有協議,必須事先經主管領導和法人代表審批后,才能對外正式簽署;
(二)協議文本的尾頁上應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名、加蓋基金會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四、協議的履行
(一)協議簽訂后,協議雙方應嚴格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
(二)要加強協議履行全過程的跟蹤管理,防止發生糾紛。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由于職能部門和經辦人的過錯造成基金會單方面違約、從而釀成糾紛的,應由職能部門和經辦人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五、協議糾紛的處理
(一)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出現糾紛,應及時通報法律顧問(律師)并做好處理糾紛的有關準備。
(二)出現糾紛應首先通過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訴諸法律;
(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的案件,應經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批準授權,由律師代理基金會處理;
(四)處理協議糾紛案件中的責任
發生協議糾紛以后,項目經辦部門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協助律師處理。律師接到糾紛情況報告后應及時立案,并根據有關材料出具法律意見書,報基金會相關領導按法律程序處理。
六、協議的檔案管理
(一)凡基金會對外簽訂的協議,除協議必備的條款外,應當在協議后附有各方當事人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二)協議簽訂后,協議正本及所有洽談資料原件應整理成卷,一并交辦公室統一保管;
(三)協議履行時,應建立協議大事記,記錄協議履行中的重要情況,妥善保存往來函電。
七、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基金會管理制度 4
為了全面遵守《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章程》,加強基金會檔案資料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結合本基金會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檔案管理
(一)基金會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二)歸檔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齊全、準確并注意區分不同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歸檔材料應妥善管理,嚴防丟失、毀損。
(三)歸檔范圍:上級機關印發、本基金會制發或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參考價值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種材料。
1.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下發的與本基金會有關的決定、條例、規定、登記證、法人證、批復等;
2.本基金會向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提出的各項報告;
3.本基金會的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
4.本基金會的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理事會紀要及與有關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5.會計預算、決算統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告;
6.本基金會理事會成員和工作人員基本情況;
7.本基金會職工工資、福利及工作人員任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的`文件材料;
8.本基金會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基金會重要活動的簡報、聲像材料、榮譽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材料。
9.本基金會民政部登記年檢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重要活動領導人講話、題詞及其音像資料;
10.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等。
二、收集整理
(一)本基金會所開展的各項工作、活動,按照歸檔要求,由承辦人在工作和活動結束后及時將文件資料集中后交辦公室整理歸檔。
(二)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調研、參加相關部門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后,應將會議主要文件等需歸檔的資料交辦公室整理歸檔。
(三)本基金會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負責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四)建立基金會專家庫、志愿者數據庫,利用基金會網站及時向公眾傳遞各種活動信息及相關資料。
三、檔案利用
(一)借閱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嚴格履行借閱、歸還登記手續。
(二)查閱檔案時,嚴禁在檔案上作涂改、圈劃、抽換、批注,未經批準,不準復制檔案。
四、檔案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填寫移交清單,辦好移交手續。
五、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實行。
基金會管理制度 5
根據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會管理辦法》、滬財行(1994)第81號、滬民社(1994)第16號文件《關于上海市社會團體財務制度和上海市社會團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本會實行自收自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所募集的基金實行市基金會基金部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進行管理,各辦事處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會基金部上報會計決算情況報表,年末上報下年度預算。
。场⒒饡O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幾種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簿(包括捐贈實物帳),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應設置上述相應各類帳冊。
4、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種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進行。
5、基金會秘書處每半年將捐贈款(物)情況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帳目由會計事務所負責審核并不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
。丁⒒鸩吭O置會計科目26個,其中:資金來源類科目12個,資金運用類科目7個,資金結存類科目7個,統一使用不得隨意變動。
。贰⒏鶕O置科目歸集,每季編制資金活動情況表,支出明細表,年終編制歷年收支總表,上報有關單位。
。浮⒇攧崭黝愒紤{證按日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人員編制和工資福利
。、本會在編人員的配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制定標準,建立獨立工資基金手冊。
2、本會在編人員的獎金、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的工資,由聘用單位決定。
。场⒁蚬ぷ餍枰诜ǘü澕偃蘸蜆I余時間加班,按《勞動法》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三、收入管理
1、凡收到捐助、義舉所得現金或者支票,必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給捐助、義舉單位或個人,按基金管理辦法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現金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倉庫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有品種,有數量及金額。
。、倉庫保管員收到捐贈實物后的入帳程序及手續:
(1)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根據實物收據驗收后填寫入庫單并憑入庫單入帳;另一份入庫單交基金部財務。
。础⒕栀泴嵨锍鰩,必須填制出庫單,由收具單位蓋章后銷帳;另一份出庫單繳基金部財務。
5、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四、支出管理
。、本會的日常開支第一年無利息收入,由各資助單位提供資金開設開辦費科目列支,第二年開始按利息收入設會務經費支出科目列支。
。病⒏鶕緯嘘P規定,凡使用母金應由會長或委托人簽具意見后方可使用。日常會務經費開支在500元以上由秘書長審批;500元以下由常務副秘書長或委托人審批。日常辦公經費在預算之內可由辦公室掌握作用。各辦事處項目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開支在預算核定額度內由各辦事處主任審批。
。、日常零星開支具體報銷規定:
(1)凡購置各種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會行政部門申請,由行政部門根據需要進行采購,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實物帳,各部門領用時必須簽字。
(2)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須經秘書長簽字,方可報銷;報銷規定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況由秘書長簽字給予一定補貼。
(3)市內出差午餐補貼按規定標準列支。
(4)本會召開各種會議及組織有關活動需預先編制預算,經秘書長審批,原則上按預算執行。
(5)各辦事處的日常工作經費開支由各辦事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
五、基金母本利息的分配
本會日常開支費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開支。當年日常開支費用的節余部分可結轉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擴充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三項基金。
六、票據管理
1、支票管理
(1)基金部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帳本上,以便備查。
(2)現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納領用備用金及發放工資、獎金、勞務酬金、助困資金等使用,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領用現金支票。
(3)各部門需領用轉帳支票,必需事前填寫支票領用單,寫明用途及單位,經批準后向基金部出納領用,一般限于3天內將支票存根聯向基金部出納注銷。
(4)如發現支票退票需作廢,必須將第一聯加蓋印鑒的作廢支票歸還給出納,然后進行調換。
2、收據管理
(1)基金部出納購置統一收據,必須作好連號登記。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2)各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第一次憑證明向基金部出納辦理手續,以后憑存根調換。
七、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固定資產:單價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和各辦事處建立財產帳冊,基金部建立總帳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八、本制度經基金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后執行,修改時同。
基金會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為完善基金會的制度建設,規范用章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印章使用的嚴肅性,維護基金會的公益形象,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章程》以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金會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統一報批(報備)經批準后刻制。印章刻就后,由基金會發文啟用,并報送主管部門備案。必要時,由基金會對外發布相關公告。
第三條 所有印章由專人妥善保管,實行印章使用登記簽批制度。基金會會章由辦公室保管及用印;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別由會計和出納保管并按規定使用。平日隨用隨鎖,假日加封。不得將印章帶離辦公室。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須經主管領導書面批準。
第四條 公文用印,憑簽發人的簽字用印。用印人憑領導簽發的文件或用印批條,由印章保管人按規定用印。
第五條 基金會會章的`使用,由理事長或由理事長根據工作需要授權秘書長批簽,若理事長和秘書長因公外出時,由指定負責人批簽。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領導明確批示后的財務活動。
第六條 凡以基金會名義對上、對外行文、發函,或者簽署具有法律責任的合同、協議,必須加蓋基金會印章。嚴禁在空白信箋或空白介紹信上用印章。
第七條 需要制作印模批量用印時,除履行規定的手續外,印章管理人員應負責印模制作監督及用后及時收回、按規定進行銷毀。
第八條 未經相應批準程序使用印章或偽制印章,要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提請有關機關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基金會管理制度 7
總則
第一條財務管理制度是基金會各項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是維護基金會日常工作運行和基金會信譽的重要保障。
第二條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要按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要求,嚴格執行財務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的規定。
第三條健全逐級審批制度,強化逐級審查責任制,堵塞漏洞,杜絕弊端。
資產管理規定
第四條所有固定資產購置均需報經分管副理事長審核,1萬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資產的購置,均需報經理事長同事后,由主管財務的副理事長審批有關憑證。
第五條辦公用品、消耗性物品的購置,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辦理,秘書長審批。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購置、領用的大型、專項器材和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登記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凡借用貴重器材,必須要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并按時歸還。
資金使用規定
第七條資金來源多元化,多種不同來源的資金,嚴格實施不同的管理規定。
第八條凡屬公募捐贈的資金要尊重捐贈人的意愿,落實到位,并及時向捐贈人反饋受贈單位、受贈戶、受贈人的信息,接受捐贈人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凡捐贈者的捐款無定向投放要求的,或指名捐給基金會的,應按滾動增值的要求,妥善運作,以壯大扶貧實力。對能夠增值可投資的項目,由本會項目部審議及論證后,交理事長辦公會議審定通過。
第十條凡動用本會以資金用于扶貧到戶的扶貧款項,一律采取小額貸款方式,定期收回,滾動使用,以不斷擴大援助對象,提高扶貧效益。
第十一條各種項目在運作中的資金滾動,一律接受本會財務的統一管理,按項目進程實行分批拔款,分批報銷,切禁挪用。
第十二條本會扶貧基金不得用于經商或借貸。
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依法按章按規辦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法規、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的規定。
第十四條會計要按規定設置總帳、明細帳,做好收入、支出、費用的復核和帳目的登記工作,做到開支歸案、科目使用無誤;每月按時結帳,定期與出納核對現金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金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五條切實做好財務收支、費用和債權、債務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堅持按月會計報表送審和年度決算報表送審制度。
第十六條金額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副理事長報送理事長審批,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10萬元以上的由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發票(收據)管理使用規定,做好發票(收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工作。
第十八條保管好支票,做好支票領用和登記工作,嚴禁使用空額支票,違者將追究責任,并承擔一切后果。
第十九條嚴禁挪用公款和白條抵庫,違者將追究責任,并承擔一切后果。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規定,認真做好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本和財務保報等會計檔案資料。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務紀律,依法辦事,財務印章按規定分別保管,各負其責,絕不允許財務人員個人做主私蓋財務專用章和串蓋他人名章。財務印鑒不能一人保管,會計、出納一人外出或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可暫將本人印章或專用章交主管財務的副理事長保管。
第二十二條對不符合本規定及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獎懲規定
第二十三條隨著基金會的發展,財務工作將日益細致而繁重,對辛勤工作,無差錯者,應予以表彰。
第二十四條在開展的各種項目運作中,凡獲得實際收益,增加了基金會收入的,包括努力爭取到的政府拔款,均應受到獎勵。財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亦應獲得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五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將視其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規勸、告誡、警告直至處分。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規定自理事長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基金會管理制度 8
為了進一步加強基金會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充分發揮網站的作用,促進基金會內外部信息交流與溝通,及時掌握反饋信息,拓展交流渠道,提高網站管理水平,擴大基金會對外知名度,提升外部形象,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信息的搜集與發布
(一)網站管理員負責網站內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門主管或專人根據部門職能及時向網站管理員提供最新相關信息。重大事務、外事活動、訪問考察活動活動、訪華團考察活動、會領導重要出訪活動等信息由辦公室提供。
(二)網站管理員及時對各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統一分類、整理、匯總成發布稿件按下列程序審批后發布:網站需報送、上傳的信息要逐級審核。重要信息需報經會長審核把關,方可上傳。信息資源必須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所有經過部門負責同志審核的信息,要及時存檔備查。
二、網站管理員管理制度
未經批準,基金會網站管理員不得隨意發布信息或更改網站頁面版式及內容;不得在基金會網站上發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國家利益、基金會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論;不得利用基金會網站傳播反動、淫穢、不道德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基金會網站發布虛假信息或違反基金會規定、影響基金會形象、泄露基金會機密的信息。 網站管理員一經發現有上述內容的信息,必須立即予以刪除,并追究當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三、信息保密制度
網站發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有關國家政策、法規規定。
口令管理制度。網站應當設置后臺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诹畹.位數不應少于8位,且不應與管理者個人信息、單位信息、設備(系統)信息等相關聯。每三個月須更換一次網站登錄口令,嚴禁將各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同時,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信息上網。
四、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測評制度。網站系統應當由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測評通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測評。
(二)服務器和網站定期檢測制度。網站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三)客戶端或錄入電腦安全防范制度。網站負責人、技術開發人員和信息采編人員所用電腦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軟件實施保護,確保電腦內的資料和帳號、密碼的安全、可靠。
(四)應急響應制度。網站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安全事件報告及處理制度。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后,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會信息處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并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電信通等部門進行處理。
(六)人員管理制度。網站應當制定詳細的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要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重點加強負責系統操作和維護工作的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考核上崗制度。同時,規范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網站更新與維護
網站管理員應按照規定及時對基金會網站進行管理、維護與更新,保證信息及時性、通達性、有效性。有關設備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定期備份。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特別重要的部門還應當對重要文件和數據進行異地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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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財務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本基金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條本基金會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方針,努力降低管理成本,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第四條本基金會設財務部。財務人員必須熟知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會制度的規定,認真負責,恪盡職守,切實加強本基金會資金運作各個環節的管理,審核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據,登記現金賬務,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第五條財會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財會制度辦事,堅決抵制違反法規政策、弄虛作假及損害本基金會聲譽和利益的行為。對違反本基金會財會制度和與本基金會宗旨不符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二章捐贈款的管理
第六條基金會接受捐贈的現金財產,或以拍賣捐贈物品等方式收到的.管審批,再由秘書長核準后方可報銷。
第三章支票管理
第十六條借款領取支票必須遵循以下程序:
(一)借款人須填寫支票領用單,逐項認真填寫。經部門主管簽字,再由秘書長審批簽字;
(二)財務人員核實支票領用單后,按照支票票面項目填寫并簽發;
(三)領取支票者在支票領取薄上登記并簽字。
第十七條報賬領取支票必須遵循以下程序:
。ㄒ唬﹫箐N者將有效發票、單據等粘貼,由財務人員審核,部門主管審批,秘書長核準后,填寫支票領取單。
。ǘ┴攧杖藛T按照票面項目要求填寫后簽發;
。ㄈ﹫箐N人員在支票領用登記薄上簽字。
第十八條經辦人員在借領支票后,務必在10日內報賬。每年12月20日前,已借領的支票必須全部報賬,并停止簽發新領支票。
第四章會計職責
第十九條本基金會會計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辦非營利機構會計制度》中所規定的職責,同時根據本基金會實際,確定其職責和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會計應妥善保管“xxx財務專用章”,該印章的使用按照本基金會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會計應認真審核本基金會所有報銷原始單據,確認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嚴把審查關。
第二十二條會計負責會計憑證的整理、裝訂和保管,確保會計憑證的完整、安全。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和銷毀辦法,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會計負責登載會計賬簿,制填會計報表,保存會計文件。
第二十四條會計負責本基金會的報稅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基金會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秘書長批準。
第五章出納職責
第二十六條出納員必須按照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加強現金管理規定》的規定要求,辦理本基金會各項現金收付業務。
第二十七條出納員負責管理理事長印鑒章,審存現金、有價證券、空白收據、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必須放置于保險柜中妥善保管,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使用或支取手續。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使用轉賬支票,經辦人在按照規定程序領取轉賬支票后,可由領用人員實施同城支付,其它支付及現金提取事項,必須由出納員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二十九條出納員必須做到“十個不準”:
不準挪用現金;不準私自使用公款;不準超限額庫存現金;不準用白條抵庫存;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借外單位賬戶套取現金;不準保存賬外公款;不準租借或轉讓本基金會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簽出空頭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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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余彭年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及基金會章程,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對機構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具體包括:管理各項收入,降低成本費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項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規程,加強財務監督、檢查;維護機構財產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效益;開展財務分析,參與機構經濟決策,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促進機構建設和事業發展。
第三條 財務管理是機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基金會的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秘書處的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歸口財務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定期審議機構財務報告,并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理事會休會期間,由理事長授權秘書長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 基金會的財務活動依法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每年接受取得民政部社會團體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七條 基金會理事會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及秘書長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章 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
第八條 設立財務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并建立財務崗位責任制。聘任具備會計人員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財務工作。
第九條 建立內部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劃分。
(一)基金會主管財務的領導: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體確定內部財務機構,配備合格會計人員;組織擬定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等。
。ǘ┴攧諜C構負責人: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財務政策;審核重要財務事項;協調各種財務關系以及各相關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組織制定財務預算、編制財務決算并負責組織實施;定期檢查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負責組織財務核算,審核財務決算等。
(三)財務專職人員:具體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做好財務預算編制、執行、控制、分析考核和決算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第四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基金會根據機構發展戰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本著資源統籌規劃、保障工作重點、收入支出協調的原則,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編制年度財務預算。
第十一條 各管理部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各項目的“收入”、“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等預算初稿,經秘書長審核后,形成年度財務總預算。財務總預算經理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各管理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收入預算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業務發展計劃合理預測制定,業務活動成本和管理費用根據項目特點和工作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機構費用標準或工作量測算編制。
第十三條 各管理部門須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除因工作計劃、工作內容有較大調整,或者人員發生較大變化,需要通過預算調整程序核準新的預算外,一般不予以調整。在年內季末和年末,財務管理部門應總結、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報秘書長或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納入各管理部門的業績考核。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基金會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
。ㄒ唬┯嗯砟晗壬毓傻膰鴥绕髽I的捐贈;
(二)余彭年先生個人的捐贈;
。ㄈ┍緯鹚鶎崿F的合法收益;
第十五條 分類核算捐贈收入與捐贈以外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 根據各項收入性質嚴格劃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項收入均納入年度總預算統籌計劃。
第十七條 全部收入,必須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 根據捐贈者意愿,設立的專項基金,分別記賬,統一管理。
第六章 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的安排必須有利于公益事業發展,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二十條 按照理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和規定的開支范圍、標準執行資助支出和費用支出,并嚴格按照捐贈協議安排資助計劃;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是反映項目管理、執行和服務過程的各項耗費,并結合預測、計劃、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財力,降低成本(費用),改善項目管理,為公益事業發展建立良好的基礎。
第二十二條 成本(費用)一般包括項目資助成本、項目服務成本、管理費用。機構根據《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制定相應的成本費用核算辦法,建立和健全項目成本(費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三條 有關成本(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賬、費用匯總和分配表等資料,內容必須完整、真實,記載和編制必須及時,必須如實反映項目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二十四條 因項目策劃、信息溝通、捐贈服務及捐款籌集等,需向捐贈人提供項目或活動成本估算,由財務部門與相關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在提交成本估算前,應經秘書長批準。項目成本(費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則和方法進行,必須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資、費用支出的估算依據。
第八章 票據管理
第二十五條 現金支票只限于領用備用金及發放工資、獎金、勞務酬金、助困資金等使用,其他事項一律不得領用現金支票。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需領用轉帳支票,必需事前填寫支票領用單,寫明用途及單位,經批準后向出納領用,一般限于3天內將支票存根聯向出納注銷。
第二十七條 如發現支票退票需作廢,必須將第一聯加蓋印鑒的作廢支票歸還給出納,然后進行調換。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門購置公益性單位接受捐贈統一收據,必須作好連號登記。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第九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會資產分類:
(一)固定資產。
。ǘ┝鲃淤Y產。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設備、工具、器具等自用資產。
。ǘ┕潭ㄙY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內部轉移、盤盈、盤虧、報廢、清理盤點等內部管理制度。
。ㄈ⿷鶕杂霉潭ㄙY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殘值,按規定計提折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ㄋ模┴敭a和物資是資金的實物狀態,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捐贈物品根據其價值和用途分別建立相應的實物臺賬)。財產和物資管理,要建立驗收、發放、保管和檢查制度,要指定專人保管并建立賬目和檔案,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第三十一條 流動資產:
。ㄒ唬┝鲃淤Y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ǘ﹪栏駡绦鞋F金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互相分離、制約和監督。
。ㄈ⿲Y金的使用情況,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進行應付及預收款項的對賬和清理。
第十章 財務分析與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 財務分析與財務監督是認識、掌握財務活動規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維護財經紀律,促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三條 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成本(費用)情況,財產物資的'使用、管理情況等。財務管理部門應結合項目管理和服務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分析指標。通過分析,反映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的效果,并將分析結果及時反映給秘書處和理事會,為其進行決策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要通過收支審核、財務分析等,對財務收支、資金運用、財產物資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性質比較嚴重的,要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一章 財務決算
第三十五條 年度財務決算是年度會計期間公益項目的收入及成本、資產質量、財務效益等基本情況的綜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運營狀況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六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進行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和資產質量核實的基礎上,以年度內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事項的會計賬簿為基本依據,認真組織機構財務決算編制和報表工作,做到賬表一致、賬賬一致、賬證一致、賬實一致。
第三十七條 嚴格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告,并接受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
第三十八條 機構年度財務報告對外披露須經理事會批準。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條 財務會計信息是捐贈人、管理者和理事會等機構利益相關方了解機構資源狀況、負債水平、資金使用情況及現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來源。財務信息披露是建立社會公信力的重要環節,其主要形式是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機構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同時包括會計報表附注,說明機構采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項目的具體說明和未在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說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立定期財務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實、及時、公允的財務會計信息;按照基金會章程的規定每年在機構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審計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二條 以單一項目或捐贈人為報告主體的財務會計信息由財務管理部門負責按會計制度核算并編制,報秘書長審閱批準后,方可對外提供或披露。重大財務信息的披露必須納入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由財務管理部門按規定報請批準后對外披露。
第十三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機構經濟業務事項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整理歸檔。
第四十五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況,須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六條 銷毀會計檔案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對到期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由秘書長監督實施。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的修訂由秘書處提出修改意見,報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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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按照《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對機構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具體包括:管理各項收入,降低成本費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項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監督、檢查;維護機構財產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效益;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基金會經濟決策,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促進公益事業發展。
第二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管理體制建設、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財務決算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
第三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各項具體制度與本制度共同組成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的規范體系。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機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基金會的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所有基金會財務管理活動均在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會的領導下,按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由理事會授權理事長審批并實施。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定期審議機構財務報告,并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財務日常管理工作由秘書處和理事長負責。
第七條 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和出納由理事會任免,兼任基金會秘書處干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基金會的財務活動依法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基金會理事會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及理事長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基金會預算管理的內容:基金會預算是根據基金會業務開展和基金會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個部分。
第十一條 基金會預算的編制原則:堅持量入為出,收入支出協調,注重實效,積極穩妥的原則。
1.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
2.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工作重點,注重實效,勤儉節約,規范有序的原則。
第十二條 基金會預算編制的程序:基金會秘書處負責基金會年度預算的編制工作,根據本基金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編制基金會年度預算的草案,報基金會理事會和理事長審批,預算一經審定通過,便嚴格執行,預算的調整變動必須經過理事會和理事長批準,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 基金會預算的執行;饡貢庬殗栏駡绦胸攧疹A算,除因工作計劃、工作內容有較大調整,或者人員發生較大變化,需要通過預算調整程序核準新的預算外,一般不予以調整。在年內季末和年末,秘書處應總結、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報理事長或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納入秘書處的業績考核。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基金會收入是指原始基金的投資收益、各種社會捐贈、其他收入等。
1.投資收益是指基金會因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凈損益;
2.捐贈收入是指基金會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基金會的各項收入歸口由秘書處統一管理和核算,并按規定出具捐贈收據,所取得的各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六條 基金會的票據管理。秘書處按照規定指定專人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建立完善的購、銷、存的票據管理制度。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各項資助獎勵支出的安排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財政、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基金會預先制定的獎勵計劃和資助標準。資助獎勵支出包括資助困難學生、資助特困教師、獎勵品學兼優學生、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等。
第六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是反映基金會管理、執行和服務過程的各項耗費,并結合預測、計劃、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財力,降低成本(費用),改善基金會管理,為更好服務興永一中教育事業打好基礎。
第十九條 成本(費用)一般包括基金會辦公經費、工作人員經費。機構根據《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制定相應的成本費用核算辦法,建立和健全基金會成本(費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條 有關成本(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賬、費用匯總和分配表等資料,內容必須完整、真實,記載和編制必須及時,必須如實反映基金會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七章 財務分析
第二十一條 財務分析是基金會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主要有基金會事業發展、預算執行、資產管理、收入來源分布、資金使用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在管理中的經驗、問題、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方法等。秘書處須按照理事會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基金會財務管理工作的需要,在財務報表的基礎上寫出財務分析報告。
第八章 財務監督與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基金會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基金會的財務監督由秘書處和監事負責實施,基金會的所有收入及支出都必須接受財務監督,財務監督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和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度,以及監事或注冊會計師每季度或每半年財務審計制度。每年的收入、支出情況經理事會同意后,以適當形式向興永一中教師及一定范圍的校友通報、公開,接受監督。
第九章 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 年度財務決算是年度會計期間基金會的收入及成本、資產質量、財務效益等基本情況的綜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運營狀況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四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進行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和資產質量核實的基礎上,以年度內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事項的會計賬簿為基本依據,認真組織機構財務決算編制和報表工作,做到賬表一致、賬賬一致、賬證一致、賬實一致。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年度財務報告對外披露須經理事會批準。
第十章 財務會計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條 財務會計信息是捐贈人、秘書處和理事會等機構利益相關方了解機構資源狀況、負債水平、資金使用情況及現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來源。財務信息披露是建立社會公信力的重要環節,其主要形式是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機構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同時包括會計報表附注,說明機構采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項目的具體說明和未在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說明等。
第二十八條 建立定期財務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實、及時、公允的財務會計信息;按照基金會章程的規定每年在機構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審計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機構經濟業務事項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第三十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秘書處負責整理歸檔。
第三十一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況,須經秘書處負責人、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銷毀會計檔案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對到期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由理事長監督實施。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基金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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