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內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讓大家充分運用計算機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IT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IT管理員,IT管理員(填寫《計算機IP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周內向IT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為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IT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設備未經IT管理員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IT管理員報告,IT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A、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B、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整理,保持硬盤整潔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5、計算機IP地址和密碼由IT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件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6、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盤格式化操作。
7、計算機的內部調用:
A、IT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調用,并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B、計算機在公司內調用,IT管理員應做好調用記錄,《調用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后交IT管理員存檔。
8、計算機報廢:
A、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IT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鑒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準后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B、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IT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C、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1)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2)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盡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服務器機房內應做到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四、軟件管理和防護
1、職責:
A、IT管理員負責軟件的開發購買保管、安裝、維護、刪除及管理。
B、計算機負責人負責軟件的使用及日常維護。
2、使用管理:
A、計算機系統軟件:要求IT管理員統一配裝正版Windows專業版,辦公常用辦公軟件安裝正版office專業版套裝、正版ERP管理系統,制圖軟件安裝正版CAD專業版,殺毒軟件安裝安全殺毒套裝,郵件軟件安裝閃電郵,及自主開發等各種正版及綠色軟件。
B、禁止私自下載或安裝軟件、游戲、電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裝或刪除軟件時,向IT管理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要求的軟件由IT管理部員或在IT管理員的監督下進行安裝或刪除。
C、計算機負責人應管理好計算機的操作系統或軟件的用戶名、工號、密碼。若調整工作崗位,應及時通知IT管理部員更改相關權限。不得盜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計算機,或更改、破壞他人的文件資料,做好局域網上共享文件夾的密碼保護工作。
D、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做好業務相關軟件的應用程序數據備份(刻錄光盤),防止因機器故障或被誤刪除而引起文件丟失。
E、計算機軟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或出現錯誤代碼時,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上報IT管理員進行處理。
3、升級、防護:
A、如操作系統、軟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級,則由IT管理員負責升級安裝、購買等。
B、U盤、軟盤在使用前,必須先采用殺毒軟件進行掃描殺毒,無病毒后再使用。
C、由IT管理員協助計算機負責人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木馬程序檢測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殺毒軟件。
五、硬件維護
1、要求:
A、IT管理部員負責計算機或相關電腦設備的維護。
B、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C、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D、對于關鍵的計算機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E、IT管理部員應按設備說明書進行日常維護,每月一次。
2、維護:
A、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工作,由計算機負責人負責;
B、IT管理員必須經常檢查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網絡管理
A、禁止瀏覽或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瀏覽非法信息以及利用電子信箱收發有關上述內容的郵件;不得通過互聯網或光盤下載安裝傳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B、禁止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數據上傳網絡與拷貝傳播。
七、維修流程
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上報公司IT管理員,填寫《公司電腦維修記錄表》;由IT管理員負責維修。
八、獎懲辦法
由于計算機設備是我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員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計算機負責人的績效考核范圍,并將嚴格實行。
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發現以下行為,IT管理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處罰并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嚴重的則交由上級部門領導對其處理。
A、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電影),每個軟件罰50元。
B、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每次罰10元。
C、下班后,計算機未退出系統或關閉顯示器的,每次罰10元。
D、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罰50元。
E、瀏覽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傳播非法郵件的,每次罰100元。
F、如有私自或沒有經過IT管理部審核更換計算機IP地址的,每次罰10元。
G、如有拷貝受控文件及數據,故意刪除共享資料軟件及計算機數據的,按損失酌情進行處罰。
2、凡發現由于: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而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硬件價值的全部費用。
九、附則
1、本制度為公司計算機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計算機負責人必須遵守該制度。
2、本制度由IT管理員負責編制與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1.信息安全禁止行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統平臺、網絡制作、傳播、復制危害公司及員工的有關任何信息;
1.2攻擊、入侵他人計算機,未經允許使用他人計算機設備、信息系統等;
1.3未經授權對信息平臺erp、crm、wms、網站、企業郵件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信息(包括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修改、移動、復制和刪除等;
1.4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盜用他人名義進行發送任何電子郵件;
1.5故意干擾、破壞公司信息平臺erp、crm、wms、網站、企業郵件等系統的安全、穩定暢通運行;從事其他危害公司計算機、網絡設備、信息平臺的安全活動;
1.6未經公司高管領導批準不得通過網絡、移動存儲設備等向外傳輸、發布、泄露有關公司的任何信息;
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信息安全條例的行為。
2.信息安全響應機制:
2.1信息技術部負責公司信息安全的`整體指導與管理工作,并對數據中心機房軟硬件及信息系統、數據庫的維護、備份等安全進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機構、部門涉及公司(或商業)機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門本身自行負責管理和控制。
2.2為保障各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信息技術部在工作日時間由分管管理員負責維護,節假日根據需要,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值班支持。使用人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信息技術部,管理員應及時處理并做好系統事件記錄。
2.3信息系統的權限管理部門為信息技術部,負責各信息系統的權限管理,并指定專人為系統管理員完成各系統賬號、權限的設立、注銷及變更。
2.4如出現特殊情況,分管管理員應及時處理及解決,同時第一時間向部門經理報告,如確定異常情況為災難、重大影響的還須上報公司高層。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條款與本制度有沖突,則以本制度為準。
本管理規定由信息技術部負責制定、解釋,自頒布之日開始暫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安全信息管理,暢通安全信息渠道,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準確處理各類安全信息和資料,切實提高對安全信息的分析、統計、處理能力,更好地發揮用安全信息指導安全生產和預防安全隱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網絡,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行車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生產安全隱患、設備隱患、治安事件、管理問題、職工違章違紀及其它影響安全生產的信息。
第三條安全信息管理必須遵循的原則
1、真實性原則。凡反饋的安全信息,必須做到件件真實、來源可靠、實事求是,具有可追蹤性,杜絕虛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復信息,保證安全信息的真實性。
2、準確性原則。各類安全信息的數據統計和綜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觀、準確,避免錯、漏信息的發生。
3、時效性原則。安全信息的反饋要及時、快捷,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周期提報,不得人為拖延,影響信息暢通。
第四條充分利用辦公信息系統網絡資源,通過信息交換中心,傳真電話等方式,及時傳遞安全信息,逐步實現安全信息網絡化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辦法,對安全信息的報道、反饋、處理等環節應作出具體規定,形成安全信息工作管理的閉環。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領導職責: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超前預測、超前防范,及時處置安全生產重要信息,組織解決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公司安委會等監督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主管部門和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處理突發安全生產重大事件,審核或直接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發生的安全重要信息。
分管領導:負責監督指導分管部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審核分管部門日常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安全重要信息;按規定參加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對分管部門安全信息進行分析,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指導分管部門制訂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實施進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和整改。
第七條安委會職責: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公司安全信息的收集、統計、綜合分析,跟蹤處理領導督辦的信息,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重要信息,按規定向集團公司安監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反饋安全信息,按規定對公司各部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
第八條部門職責:公司各部門是安全信息的主體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會報送、反映、通報安全生產信息。
第九條信息主要來源:
1、安全事故信息;
2、領導干部監督檢查信息;
3、公司安委會監督檢查信息;
4、公司各部門檢查發現、反饋的信息;
5、上級通報的信息;
6、其他信息(群眾舉報,新聞媒體等)。
第十條信息分類:安全信息分為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安全信息
事故信息包括:行車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其他安全信息包括:嚴重威脅行車安全,勞動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未構成事故,但對于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特種設備發生故障影響正常使用,運輸不暢,裝卸車多,卸車困難;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上級通報的信息;各種安全報表資料;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整改結果等)和其它有關影響安全生產的信息。其中:事故信息為重要信息。
第十一條事故信息傳遞要求
1、行車安全事故信息
凡施工裝卸作業、調車作業、軌道車輛故障中斷行車的信息,貨場部發生或收到后,要認真做好記錄,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在事發1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概況、初步影響范圍、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報集團公司安監部,詳細情況24小時內書面上報。
2、人身傷亡事故信息
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區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不論原因、責任、傷亡人員歸屬情況是否屬于工傷事故,相關部門都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委會,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和黨群工作部(工會)。
3、特種設備事故信息
發生嚴重以上的特種設備事故(有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或有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貨場部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立即報告集團公司安全部、質量技術部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4、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1)火災、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員輕傷)、中毒事故,公司安委會事發2小時內電話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2)發生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傷及以上嚴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并于2日內書面上報。
3)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災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特種設備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并于20小時之內書面上報。
4)發現或收到事故信息,除立即報告主管上級部門外,應向駐站民警通報和報案。
第十二條其它信息傳遞要求
1、發生或收到未構成安全事故,但對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公司安委會要認真做好記錄,必要時,應形成專題報告上報并在公司交班會上通報。
2、集團公司布置的安全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安全通報信息,公司安委會在規定時間內反饋;上報信息處理情況。
3、集團公司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整改結果等),公司安委會必須按規定時期上報。
第三章綜合分析處理
第十三條信息的綜合分析
1、公司安委會定期對本系統安全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按照等級管理和時效管理要求,納入本系統安全問題庫。
2、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的安全信息、監督檢查信息和上級通報的信息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3、公司安委會每月定期對安全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形成月度安全分析報告(紀要)。
4、公司把安全生產信息納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會議及時進行分析。
第十四條信息處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預測功能、許價功能、導向功能,把信息作為安全決策的重要依據,運用信息正確指導安全工作。
2、對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不弄清責任不放過;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過;不制定措施不放過。
3、針對安全信息反映的傾向性問題采取加強管理、加大投入、強化控制等多種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對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各部門反饋的安全信息及時調查、處理、反饋。
5、建立安全問題庫,從信息的收集、分析到處理形成動態的閉環管理,保證安全信息暢通和有效利用,對上級通報、反饋的安全信息,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時上報調查處理及整改結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信息中心,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安全生產信息進行隱瞞、遲報、越級上報,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未按規定上報的信息分為漏報、遲報、錯報。凡未上報視為漏報;凡超過規定時限上報,視為遲報;不符合完整、準確、質量要求者,視為錯報。
第十六條公司安委會對各部門安全生產信息管理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并將抽查檢查情況納入季度考核、獎懲。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會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拔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IT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三)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順序、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后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并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立即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7、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9、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10、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五、機房管理制度
1、進入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并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2.IT部門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領導許可,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IT部門領導許可,并有有關人員陪同。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IT部門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時,經IT部門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后備查。
3、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機器設備按維護計劃定期進行保養,保持清潔光亮。
4、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更換干凈的工作服和拖鞋。
5、機房內嚴禁吸煙、吃東西、會客、聊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險品進入機房。
6、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7、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
9、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數據資料,對廢棄儲蓄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及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0、主機設備主要包括:服務器和業務操作用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服務器等所在的主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范,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對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濕度、潔凈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并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參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運行。
12、計算機機房后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充放電一次到兩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二)對系統用戶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訓,審查涉密信息系統用戶的職責和權限,并備案;
(三)組織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監督檢查和風險評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保密要求;
(四)會同科技信息部對涉密信息系統中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的審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制度,每年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措施進行一次評審;
(五)對涉密信息系統設計、施工和集成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進入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產品進行準入審查和規范管理,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性能檢測;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二)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策略、運行安全控制、安全驗證等安全技術措施;每半年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整改措施,經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三)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用戶權限設置及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保管以及維護等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備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并制定相應的職責;“三員”角色不得兼任,權限設置相互獨立、相互制約;“三員”應通過安全保密培訓持證上崗;
(五)落實計算機機房、配線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及網絡的安全管理,負責日常業務數據及其他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第十一條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相關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連續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規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同步規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一節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用戶清單管理
(一)科技信息部管理“研究試驗堆燃料元件數字化信息系統”和“中核集團涉密廣域網”用戶清單;財會部管理“財務會計核算網”用戶清單;
(二)新增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本部門、單位審核,科技信息部、保密辦審批后,由科技信息部備案并統一建立用戶;“財務會計核算網”的用戶由財會部統一建立;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布、談論、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章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
第六章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二)故障或攻擊事件:判斷故障或攻擊的來源與性質,關閉影響安全與穩定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攻擊來源的IP地址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1、病毒傳播:及時尋找并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范圍。為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尋找并公布病毒攻擊信息,以及殺毒、防御方法;
2、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未遂、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部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于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采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帶來的影響;
3、內部入侵: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所在區域、所處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針對入侵方法調整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對于無法制止的多點入侵和造成損害的,應及時關閉被入侵的服務器或相應設備;
4、網絡故障:判斷故障發生點和故障原因,能夠迅速解決的盡快排除故障,并優先保證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按照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二)較大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保密辦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三)重大事件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黨政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發生突發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節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七章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十三條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八章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定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七條本規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布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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