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1
1.1、各管理處必須按照規定收付現金。
1.2、現金的使用范圍:
1.2.1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津貼。
1.2.2個人勞動報酬,包括勞務費、稿費、講課費等。
1.2.3各種社會保險費、福利費。
1.2.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1.2.5預收押金的退付。
1.2.6結算起點(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現金管理規定:
1.3.1不準白條抵庫或白條抵帳。
1.3.2不準保留帳外公款。
1.3.3不準從收入款中座支現金。
1.3.4單位之間、部門之間不準互借現金。
1.3.5不準假造用途或用轉帳憑證套取現金。
1.3.6不準利用帳戶代其他單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1.3.7不準把管理處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1.3.8收入的現金必須當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銀行。
1.3.9庫存現金不得超過批準的限額。
1.3.10現金必須當日清查盤點,月末編制現金盤點表。
1.4、現金預支規定:
1.1現金預支,必須填寫現金預支單,寫明借款的部門、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預計歸還日期。
1.2現金預支單經由各管理處物業經理批準后上報物業公司總部,總部將根據各項付款申請的款項性質,由總部各相關經理審批,再由總部財務經理審批后上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業公司出納將款項預支給借款人,雙方必須當面點清款項并簽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按期歸還,不得挪用。
1.5預支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日(差旅費除外),由出納員負責督促歸還。
1.6現金的預支必須為緊急采購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員工出差、培訓學習等支出,其余開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現金預支單在借款人歸還借款后作為報銷的附件,不得撕毀或退還給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歸還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再次予以預支。
1.1.9濟南市項目可申請3000元備用金,外地項目可申請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處運營使用。該筆款項應設專人保管。
1.5、現金報銷規定:
1.5.1現金報銷,必須由申請報銷人填寫支出憑單,金額必須與所附原始憑證相符。若所附原始憑證較多(如市內交通費)還必須填寫報銷明細表,寫明具體的時間、地點、事由及詳情、金額、附件單據張數,以供財務人員審核。
1.5.2報銷人將填寫完整的支出憑單、報銷明細表報管理處物業經理審核。
1.5.3報銷人將經物業經理審批后的支出憑單、報銷明細表報總部各相關經理后報總部財務經理審核。
1.5.4財務經理審批支出憑單并簽字后交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
1.5.5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后退回總部財務出納。
1.5.6財務出納將各管理處需報銷的支出憑單金額再次審核無誤、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據以付款報銷并入帳。
1.5.7濟南市項目可三天報送總部一次,外地項目可一周報送總部一次。緊急情況可隨時報送。
1.6、現金管理其它規定:
1.6.1大額現金的存取業務必須由總經理安排專人(如內保)及專車(或乘座出租車)護送。
1.6.2管理處所有現金必須存入專人負責的保險柜保管并由專人負責保管保險柜鑰匙。如遇財務出納休假期間,應由總部財務經理負責保管保險柜鑰匙。
1.6.3收取的各項押金、預收管理費等款項必須存入開設的押金、預收款專戶。
1.6.4退付的各項押金必須從專戶提取,按照《退還押金流程》經審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處應在日常備用金使用到庫存限額的一半時向總部申報、審批,請求提取備用金。
1.6.6所有現金的收、付必須由財務部門設專人(如出納)進行處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關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收付現金。
1.6.7在管理處現金的收付各項工作中,如根據工作需要必須辦理移交或轉移的情況下,必須要對所移交或轉移的現金加封,并加蓋經受人簽章,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2
一、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醫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及各部門同各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凡達到支票起點的,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屬下列范圍的可支付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結算起點為1000元)。
三、財務部門現金的存放必須使用保險柜,并做到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時鎖好。當保管鑰匙的人員有特殊情況請假時,需事先向領導請示,請假獲準后,鑰匙要由部門領導責成專人代管。
四、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每發生一筆現金收(支)都有要及時在收、付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時記帳,逐筆記載現金收支。結出每日余額,月末做出月結和累計收支發生額。
五、購買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現金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現金)經院長審批后由出納員付款,所借現金必須當日歸還,遇特殊情況當日不能歸還的,財務部門憑借款單及時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將本部門科主任審批意見及簽章的借款憑證交醫院領導審批,然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先編制采購計劃,否則出納人員不予付款。外埠出差歸來的.人員,必須在返回后的三日內報帳。
七、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必須核對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金,做到每日現金、帳相符。對超過現金限額的部分及時送存銀行。
八、送交款,提取現金必須保證安全。每次到銀行交大額現金款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以確保安全。
九、有關現金管理的其他幾項規定:
1、不準超出規定限額范圍使用現金。
2、不準以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
3、不準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4、不準私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5、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和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7、財務部門存放現金過夜,不準超過一萬元(待定)。因特殊情況超限,應有主管領導同意。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酒店現金管理,明確使用范圍,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酒店有關制度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
酒店業務收入現金,銀行支票要及時存入銀行所開設的賬戶,不得私支現金。
酒店經營業務支出,原則上凡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銀行支票,有特殊情況須經董事長審核后方可支付現金。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三天的`日常周轉日報銷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
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
簽發銀行轉賬支票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及時清理注銷。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現金,銀行日記賬每日與總賬,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由財務制度并負責解續。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4
一、現金日常工作依據:
1988年8月16日國務院第十八次常務會議通過并實施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國人民銀行1988年9月23日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二、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針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如下規定:
1、禁止以現金支付供應商貨款。
2、轉賬起點一千元。
3、領款人領款時要簽署領款人姓名、領款金額、已領款、領款日期,否則不得付款。
4、不得白條抵庫。
5、零星采購中已經付款給供應商的,業務員要提交收款方提供的收款收據,收據要加蓋對方公章或財務章。或者要求供應商在發票備注欄中注明現金收訖字樣。
6、出納員要發揮“閘口”作用,堅持審核無誤后付款。
7、總裁出差期間急用現金,辦理正常簽字手續后,到總裁秘書處備案并與股份公司總經理溝通,總經理回來后補簽字。
8、各獨立核算單位總經理不得擅自動用金庫現金,出納員不得受理手續不完整的現金付款業務。
9、現金收付款業務須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章。
四、附則
1、本制度財務中心解釋。
2、本制度財務總監確認后生效。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5
現金管理制度是管理貨幣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強對現金管理,也是管好用好教育經費的`一個重要環節。為切實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支付教職工個人工資、津貼、福利費、退休金等;支付各種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等;個人的勞務報酬;出差人員差旅費;本市單位之間在轉帳限額以下的小額支付等。
二、庫存現金在銀行核定的數字以內,一般不超過三天零星開支所需的現金。不得以條抵庫。
三、將收入的現金及時送存銀行,支用現金時從銀行支取,不得坐支現金。
四、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五、堅持杜絕用轉帳憑證套換現金,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將單位的現金,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等各種違法行為。
六、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現金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現金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第三條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第四條現金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的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如轉業、復員、退伍、退職、退休費和其他按規定發給個人的費用。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支付各單位間在轉賬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庫存現金管理
第五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公司按國家規定保留一定數額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X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
第六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超過部分必須于當日存入銀行,每日下班前結余現金必須放入保險箱。庫存限額不足時從銀行存款賬戶提取。
第四章現金收付業務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公司現金收付由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收付必須根據合法的憑證由出納人員認真核對后辦理。
第八條對于違反規定的收支,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九條對于內容不詳、手續不全、數字有誤的憑證,應當予以退回,要求補辦手續,更正錯誤;遇有偽造、涂改憑證等虛報冒領的,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十條收付完畢,出納人員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第十一條現金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按開戶銀行確定的時間送存。
第十二條公司支付現金,只可以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公司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條公司提取現金,應注明用途,經有效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提取。
第十四條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購,應通過銀行簽發匯票或將款項匯往采購地開立采購專戶。
第十五條不準挪用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取現金,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套取庫存現金,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十六條出納人員進行現金收付時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經稽核人員審核的有效記賬憑證收付款,并按記賬憑證逐日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業務終了,應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賬當日余額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應定期將總賬的現金賬戶余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第十八條為了及時發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額,財務部經理或指定的其他財務人員每月終了必須會同出納人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第二十條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第二十二條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無預借款直接報賬的,由
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第二十三條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X天內報賬,對過期未報的通知該部門報賬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
第二十五條業務人員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業與其他單位在使用現金時的注意事項
第二十七條現金支出必須有合法的憑證,借款必須持有效的借據,不能以“白條”代借據。
第二十八條單位之間不得互相借用現金。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公司的現金安全,依據《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現金包括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建立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制度。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人、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
第四條建立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現金審批范圍、權限、程序和責任等內容。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第五條被授權人應當根據現金的授權制度進行現金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按照審批人的意見辦理現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授權部門報告。
第六條對大額的現金支付或資金運作,要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控制風險的發生。
第七條財務處為公司現金的歸口管理單位,對現金的支付業務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支付計劃。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資金用款計劃,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并附經濟合同或采購計劃。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權限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準。
3、付款審核。財務處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計劃后,審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并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計劃進行對照、審核。復核付款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和程序是否正確,有關單證是否妥當等,審核無誤后,交由承辦人員辦理付款。
4、辦理支付。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后,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八條、財務處內部管理。
1、財務處設立專職現金出納和銀行出納,按照《現金管理條例》負責管理公司的現金收、付和管理業務。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不得一人辦理現金的支付業務,并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3、對取得的貨幣資金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或截留收入。
4、對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
5、超過現金支付范圍的現金,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6、對庫存現金進行不定期的盤點,做到帳物相符,保證現金的安全。
7、出納人員每月要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8、出納人員對與付款有關的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背書轉讓、注銷等必須規范進行,并設立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
9、有關人員對應收票據的接收、轉讓必須認真仔細,按照規范進行。對有疑問的票據予以查詢,有問題的要退回,對受理的票據要詳細記錄并妥善保管。
10、有關財務人員對辦公用財務專用章、名章必須妥善保管,并按規定使用。如因個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規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負責。
11、財務處要培養會計人員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尚的品格,從思想上消除危害現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條、因業務需要在銀行新增帳戶時,須經公司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條、因公司資金發生困難,需向金融機構貸款時,須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從銀行向用戶開出承兌匯票每月只能一次,超過100萬元時,需經公司領導、采購部門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銀行間的大額資金調動超過100萬元時,須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
第十三條、因資金緊張需向銀行貼現承兌匯票時,無論數額大小需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
一、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現金安全和出納人員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為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保持適量的庫存現金。
三、現金的使用,要能保證下面的項目能及時支付:
1、產品銷售的運輸費、報關費、轉廠費、廣告費。
2、本公司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員工差旅費、學習費、客戶的業務招待費。
4、駕車人員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和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設備的小型維修的人工費,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費。
7、公司負責人安排的其他小額開支。
四、除保證上項兩天的開支外,多余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銀行。
五、公司現金必須存放在財務室的保險柜內。工資發放的現金袋應爭取當天發放完畢,避免在保險柜外放。
六、不準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七、不準代其他單位收、付現金。
八、不準將公司存帳戶借給他人使用。
九、不準以白條或不符合帳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十、不準私設小錢柜。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帳務監督。
十一、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每天業終了,應核對帳、款是否相符,月終應與會計核對帳帳、帳實是否相符,如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調帳。
十二、財務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現金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我公司現金及費用報銷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條現金及費用報銷的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一切現金收支業務,嚴格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件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現金使用范圍。
2、嚴格按國家財經、稅務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審核所報原始憑證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財務審批權限及審批程序的規定“審核其規范性及有效性、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和阻撓”。
第三條現金與銀行存款
(一)現金的管理
1、實行錢賬分管,出納員負責登記現金,存款日記帳。
2、現金收支由會計人員填制收、付款憑證,出納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3、庫存現金除日周轉需用外,應每日解交銀行。庫存現金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
4、不準以白條抵庫。任何人不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用現金。
5、遵守銀行規定的庫存限額。不得坐支現金。
6、資金管理負責人應定期核實、現金。如發現賬實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資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則上公司領導一人簽字即可報銷,超過支付限額的支出,200元以上由兩位公司領導同時簽字方可予以報銷。
8、領用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以及出差人員應及時報賬。如無必要繼續使用備用金,應及時收回銷賬。
9、財務印鑒實行分管,由出納負責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財務部管理員負責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禁止提前加蓋印章。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發生通過銀行收款、付款業務時,收付款憑證應由會計人員填制并匯總。出納應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收付日記賬。
2、遵守國家規定的信貸紀律和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開空頭支票。
3、出納應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匯票和本票,并設置備查登記簿,登記其購入、發出和注銷情況。
4、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必須定期與對賬單核對。出納應及時與銀行對賬,查明未達賬款及原因。編制、審核銀行調節表。
5、發票與收據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領用票據必須進行登記。
6、支票簽發必須填制支票領用單,由領用人填明支票使用用途,并簽字。經資金管理負責轉賬支票的借用,必須在資金計劃以內,同時提供對方單位的名稱、帳號、開戶銀行、用途及金額。嚴禁私自涂改支票,凡有以少改多或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支票者,財務部將按涂改金額多少,以銀行規定罰款金額的5%進行罰款,從個人工資中扣回,支票使用必須妥善保管,凡不慎丟失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負責。審核及核對金額后,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并設置支票簽發登記簿進行記錄。
7、支票領用人領用支票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造成經濟損失者應按損失程度賠償。
二、貨幣資金對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貨幣資金收支由財務部負責。
2、所有與本公司業務有關的對外付款,必須先填制“借款單”,由經辦人、經辦部門經理簽字后,送資金管理負責人審核簽字,然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借款時需副總經理簽字。出納依據填制的憑證方可辦理付款手續。辦理上述對外付款時,屬于對外股權投資、向外借出資金、進行安全性高、流動性強的債券投資等,須經董事長批準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3、財務部在辦理付款手續時,應首先審核“借款單”的簽字手續是否齊全,付款的內容、金額是否正確。在簽發銀行支票或填制銀行匯款單的同時,會計負責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的憑證,據實填寫“付款憑證”,方可付款。
4、投資業務的付款需附上投資合同及相關文件,其他業務如有合同或協議的,在辦理付款手續時也應附上有關的合同、協議及相關文件。
5、為保障公司對外付款的及時、準確,各業務部門在付款時間前務必辦理好“借款單”的批準簽字手續,送財務部。大額付款必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以便財務部及時調整公司資金金額,保證款項的及時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須賃證齊全,收付業務完成后加蓋收訖和付訖印章。所有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有關的人員在業務處理后,都必須在相關文件上簽字,以備追溯責任。
7、業務費開支,應本著合理、廉潔的原則,從嚴控制,嚴禁用公款到高級餐廳、舞廳、等處消費。正常業務交往的招待費用,須書面說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數,由公司主管審批,嚴禁“先斬后奏”。
8、業務費的報銷必須在三日內報賬,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第四條借款及審核報銷制度
1、嚴格控制各項借款。嚴格自報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時,必須事先填制出差任務單。同時,填借款單,由公司總經理或付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出差借款,由副總經理簽字。財務部依據出差地點、時間支付借款。出差人員須在回公司后七日內,憑與出差任務、路線、時間相符的車船票、住宿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同時退還余款。凡長期不來報銷者,財務部有權從其實發工資中扣款抵還。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罰金。
2、職工因公出差或探親、療養時,必須按最近線路乘車,嚴格執行國務院、財政部及我公司關于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不得已出差或療養之機游山玩水,觀光名勝,凡不按任務單所指的地點、時間完成出差任務或超出規定的開支,財務部拒絕報銷。
3、各種支出款項,報銷時必須有對方單位的正式發票,據以填制的費用報銷單等,財務部審核無誤時,經公司領導簽字方可報銷。金額較大的需兩位領導同時簽字方可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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